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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世联]西方美学初步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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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的,然而却不是令人鼓舞的。人间一片苦海,现世无法拯救,人们只有从地上转向天上,由感官世界转向超感官世界,他们渴望凭附一种超验的神性来弥合悲苦无助的尘世和永恒美丽和彼岸的对立和鸿沟,这种深沉强烈、发自灵魂的宗教热忱,率先由普洛丁表达出来。确立中世纪思想基础的奥古斯丁重复了他的一些段落,总结基督教文化的但丁在《神曲》采纳了他的畅想。然而,在他的神秘主义中,没有任何阴郁的或与美不一致的东西,而在中世纪,美以及与美联系在一起的欢愉,却被认为是属于魔鬼的。

附  四个重要观点

1、维特鲁威论和谐

    建筑是最古老的一门艺术,希腊的很多建筑著作无一得以流传。现存最早的是维脱鲁维(Vitruvius,前1世纪)的《建筑十书》,这是一部包括历史、美学以及技术内容的建筑百科全书。

    第一书是全书的理论部分。其中第一章阐明了对建筑的各种要求,建筑师除了掌握工程技术外,还须通晓几何学,研究历史、哲学和抒情诗,知道天文学、力学、气象学、土壤学和医学。维特鲁威认为建筑必须有三个标准:坚固、适用和美观,优美的建筑与技术、知识是互为关联的,审美标准和功利标准必须统一。

    第二章区分了建筑构成的六种要素。这些术语缺少现代建筑理论的精确对应词,只能大概译为“规则”(ordinatio)、“安排”(dispositio)、“合适”(decor)和“计算”(distributio)、““和””(enrthmia)“对称”(symmetria)。这六个要素显然既有技术要求也有美学意义,大体而言,规则与安排适用于技术方面,计算适用于经济方面,对称、和谐和合适适用于美学方面。六个概念无论是语意还是排列,都有不清之处,很可能是维特鲁威接受了当时的习惯用法加以整理。

    “对称”在古代美学中指各部分的和谐安排,维特鲁威用它指最美的和谐,它来自作品自身的细部,是各自独立的每一特定的细部与整体的设计形式之间的协调一致。属于是客观的数学比例,可以通过对组成建筑的每一细部的精确计算获得。

    “和谐”是指尽管部分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客观的对称,但却可以唤起观者愉悦的一种安排,它所表示的不仅是美的对象所需的条件,也包含了观赏者主观的需求。所以,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不但要考虑其恰当性,还要考虑到如何使恰当性外显出来,为观者感到;不但它自身是理想的,还要使它被人看上去是理想的。同一对象,会由于观看者的距离、角度、光线等条件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面貌,眼睛似乎望远不可能记录下真实的印象,而心灵常常由于它的判断而误入歧途,所以建筑师不一定刻板地坚持建筑本身的数量关系,可以调整、偏离一定的数值,以消除透视所产生的变形问题。如果说“对称”是客观的和谐,那么维特鲁威所说的“和谐”就是一种主观的和谐。

    “合适”的意义具有某种综合性,它要求一部完成的作品要由许多令人满意的细部按照先后顺序准确无误地构成,是否合适,要考虑到三个要素:惯例、习俗、自然。自然指外部环境;惯例指文化宗教方面的约束,习俗则指社会规范。

    维特鲁威对美学的贡献主要是对“和谐”的辨析,此前德谟克利特、苏格拉底对实际上偏离了“对称”的行为表示理解,但柏拉图却对此厌恶。维特鲁威重视对数学形式和比例的崇拜,但同意在人的视觉特性要求偏离“对称”时,这与建筑师的实践立场是一致的。他在书中说,为了创造出“和谐”的印象,建筑师必须在某处给真正的“对称”增加点东西,在另一处拿掉一点,为了使“对称”看上去真实,人们可以偏离或减少“对称”。客观的“对称”是艺术创造不可改变的基础,但“和谐”是纠正和完善“对称”的更高一级的手段。这一观点在希腊化时期已被普遍接受,说明艺术是为眼和耳而设的这种思想诞生了,人应该考虑的是眼和耳如何获得感觉。而不再是像柏拉图那样弃之不顾。

    维特鲁威对建筑与人体的关系发表了重要见解。他把建筑风格与人的形体相比,如多利安式具有男性的比例,爱奥尼亚式具有女性的比例,科林斯式具有处女的比例。这种比喻的背景是,艺术摹仿自然,自然是艺术的范本,而人体是自然的最高表现。他详尽研究了人体各部分之间的比例,总结出完美人体的各部分比例关系,确认“对称”和完美的比例该严格按照健康的人体比例来确定。这些成果在造型艺术中有广泛应用。对文艺复兴及其后的古典主义艺术影响至深且巨。

2、普鲁塔克论丑

    普鲁塔克(Plutarch,约46─120)是史学名家,其《名人传》以其道德评判而成为经典之作。他在美学史上留下一笔,在于他在《怎样学习诗歌》中提出了一个真正的美学问题:现实中丑的东西在艺术中能够美吗?如果回答是能,那么艺术如何与其原型相符合?如何回答是不能,那我们又怎么会欣赏艺术?

    普鲁塔克认为丑不能变为美。丑就是丑,在艺术中也是如此,否则就不符合它的原型。但人们还可以欣赏它,因为摹仿的酷肖逼似显示出艺术家的技巧,引起我们的智力反应。美和摹仿得美不是一回事,丑的东西可以摹仿得美,摹仿得美并不是化丑为美,而是艺术的妙技。比如人们并不喜欢听猪叫,但在口技表演中听到猪的尖叫或嘎嘎作响的绞车时却兴味盎然。这在说明艺术可以摹仿现实的丑。

    但正因此,诗是有害的危险之物,我们既然不能堵住青年人的耳朵,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以理性指导阅读,在小孩阅读诗歌时,大人必须告诉他要仿效诗中的道德君子,并警惕那些邪恶的实例,防止他们由于愉快和兴趣的吸引而受到道德上的伤害。另外,还要用哲学智慧去平衡、矫正仅仅愉快诱人的诗,把哲学带到诗中。汉哲学的理性与诗的神话结合起来时,诗就会提供轻松愉快的有益教材。这似乎是“寓教于乐”的意思,但重点在教不在乐。

3、琉善论美

    琉善(一译卢奇安,约125─192年)是罗马的哲学家,也是当时文苑中的一个奇异人物。生处日趋衰落的帝国时期,他的思想倾向于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对当时文化艺术、宗教哲学方面种种虚伪和荒唐进行了激烈的批评,被誉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伏尔泰”。

    琉善的著作是用典雅的古希腊文写的80多篇对话,论及美和艺术的有《华堂颂》、《画像谈》、《画像辩》、《论舞蹈》、《质诗人》、《宙克希斯》、《论撰史》、《狄摩西尼礼赞》等等。读过柏拉图诗情洋溢神采飞扬的对话,再来读琉善的对话,会感到平实亲切。琉善对美学没有多少深思,但更接受日常的经验。《画像谈》所述的就仿佛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次对话。路西诺斯向波吕斯特拉托讲述他遇到过的一个美丽绝顶的女人:只要她远远瞥你一眼,你就会目瞪口呆,如果好秋波一转,你就会被她拖着走。她的非凡的美是任何艺术家都画不出来的。波吕斯特拉托却说,他认识这个女人,不但有外在的美,还有高尚的心灵,博学多才,平易和气,操守坚贞,大慈大悲。琉善借此说明温柔、情爱、雅量、娴静、教养等内在因素比美貌更可贵,唯有当肉体的美与精神的美相结合时,才是真正的美。这一主张此前已由德谟克利特说过,琉善再度强调,有反对享乐主义重肉轻灵和当时正在上升的基督教重灵轻肉的意义。

    在琉善看来,美是一种对象性的东西。《卡理德谟斯》中说,美是神公然追求的对象,是凡间人视若神明求之最切的东西,没有美的人受人厌恶。他表达了对美的热切向往,美是最高的事物,比人间的一切更为神圣。“试问谁有足够的语言天才,能够歌颂美的一切呢?“但这一神圣的事物又是为了人而在的,假如没有人,万物的美就得不到证实,人通过感官、特别是视觉领悟美的对象,他在《华堂颂》中说美通过眼睛直达心灵的深处。美必须为人所感知,主要是为眼睛所看到;视觉的快感能感发灵思,使人想象大自然的绚丽美妙。

    在艺术问题上,琉善对此前美学家们关注较少的舞蹈作了专门分析,强调了艺术的完整性,认为舞蹈家必须在一切方面都无懈可击,表演必须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在对称和比例上毫无缺点并贯彻始终。在有关的艺术问题上,他批评了柏拉图,一是反对其禁欲主义,比如舞蹈就对人的眼光和处世智慧大有长进,是人生的最大福利;二是在《质诗人》中反对具有神秘主义的灵感说,从诗人不能代表神来实践预言入手,他认为灵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它不过是文思泉涌而已。

4、斐罗斯屈拉塔斯论想象

    斐罗斯屈拉塔斯(Flavius Philostratus,约170─245)是罗马后期的批评家,思想属于新毕达哥拉斯派。在《狄阿娜的阿波洛尼阿斯的生平》中首次在摹仿之外提出想象作为艺术创作的原则。

    在该书的第二卷第2章,阿波洛尼阿斯在和一个埃及人对话时,向摹仿说提出质疑,因为画中的浮云变幻,半人半马的怪物,独角野牛等等,都没有可见的原型不能称为摹仿。但他没有直接在摹仿之外另一个概念,而是说有两种摹仿,一种是绘画,用心和手来图绘万物;另一种是只是用心来创造形象。尽管这一章的结论是摹仿(“用心创造形象”)是人所不学而能的,绘画却是一种艺术,人要通过学习才知道如何使用绘画,似乎是对摹仿的推崇,但毕竟在摹仿之外发现了另一种能力,表明艺术不应局限于摹仿,绘画也不应局限于颜色、轮廓、明暗和再现等等。

    该书第六卷第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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