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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世联]西方美学初步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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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受此种观念的能力”。包括绝对美和相对美的分类,也是根据我们的审美认识,而不是根据事物本身。
 
 
 2005…7…8 9:52:00           
 
  buteram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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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6 楼  
 
 

 

4、荷加斯论形式美的规则

    荷加斯是一位画家,他从自己的经验出发写了《美的分析》(1712)一书,意在提供一把确定的、绝对的、非道德性的钥匙,揭示美的秘密。他强调,必须采用观察的方法来寻找美的原因,这就是“用自己的眼睛进行观察”,而不是“草率地效法诱人的范例”或以“先入为主的偏见”来观察。用自己的眼睛观察要求观察者把物体当作一个由线条构成的“壳儿”,这个“壳”是由连接得非常紧密的细线条组成,人的眼睛无论是从外面观察还是从内部透视,都能获得整个物体的确定的表象,即使是观察不透明的物体,也能通过眼睛的运动来组成形体的线条,获得物体形体轮廓的正确的表象。

    美的基本规则是“适应、多样、统一、单纯、复杂和尺寸”,它们都参与了美的创造,互相补充,互相制约。其中“适应”指物体的各部分与整体目的相符合,也即形式符合目的。它之成为首要规则,在于只有它才能决定物体的大小体积及各部分比例;“多样”指物体纹样的变化,因为人的感觉喜欢变化,只是这些变化是有组织、有秩序的,而非杂乱无章;“统一”指物体各部分的统一、整齐与对称;“单纯”也就是鲜明,它与多样性结合起来,提高多样性给予人的快感;“复杂”意味着困难,可以满足人追求、探索的天性,符合人的目的;“尺寸”指物体量的大小,他倾向于大,这样才使优美增添雄伟,但要避免过大,否则会变成笨掘、沉重、可笑。六条原则其实是造型艺术形式美的法则,最重要的是多样与适应。

    荷加斯考察了古代和文艺复兴时期造型艺术的线条特征,根据自己的观察,认为对象是由一个紧密联系的线条组成的“壳”,所以分析物体的美,就是分析物体的形式的美,也就是分析它所组成的线条美。组成物体的线条有直线、曲线、波状线、蛇形线等。相对而言,波状线与蛇形线可以称为美的线条,而又以蛇形线最美。从艺术史来看,几乎所有埃及的、希腊的或罗马的神像都是刻着盘绕的蛇、丰绕角或其他类似的曲线象征的,大力士赫克里斯胸像上边那两个伊赛特女神小头像上的装饰物就是如此;无言神加尔波克拉特在这方面更为突出,他的头上一边长着一个大弯角,手中拿着一个丰绕角,还有一个角横在他的脚旁。从线条比较来看,一切直线只是长度上的不同,因而最少装饰性;曲线由于互相之间在曲度和长度上有所不同,所以也最少装饰性,但波状线比任何各种线都能够创造美,因为它由两种对立的曲线组成,富于变化,因此更美更舒服,在花和其他装饰性的形体上,都可以找到这种线条。而蛇形线之所以最美,在于它灵活生动,同时朝着不同的方向旋绕,符合六条法则中最重要的两条,既是适应人的目的,使人的眼睛得到满足,使想象得到自由;又具有无限多样性;其次是因为蛇形线的多少是判断对象美的高低程度的标志,证据是人体较之其他物体具有更多的由蛇形线组成的部分,如骨骼、肌肉、皮肤等等,女性形体具有的蛇形线多于男性形体,所以女性形体比男性形体美。

    美学史一般把荷加斯与作为几何图形、作为最高的审美标准的线联系在一起。

5、休谟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休谟的美学是其庞大的“人性科学”的一部分。他把经验主义的感觉论推到极端,以感觉经验为知识的唯一来源。在知识论上,休谟是个硬心肠的人,他依严格的逻辑破坏了由因及果的推论,不承认有普遍必然的知识,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动摇了近代理性知识的大厦。休谟又尊重经验常识、富有人情味的哲学家,对美学和文艺问题比较关注,他指责亚里士多德之后的批评家们对美学问题议论甚多而成就较小,原因在于没有用“哲学的精密性”来指导审美趣味,而他本人所要做的,就是把其感觉论的知识论推到美学中来。在《人性论》(1739─1740)第二卷第一章和第三卷第三章和《论怀疑派》一文中,他都较多论述了美的问题。

    休谟立足于经验主体,认为美不是对象的属性,而是外物的某种形状在人心中产生的效果,但他并不如通常认为认为的那样是主观论者。《论怀疑派》中注意到欧几里德曾充分说明了圆的每一种性质,但他没有在任何命题中说到圆的美。休谟认为,这是因为美本来就不是圆的一种性质,它不在圆周线上任何一部分,而只是圆周线在人心上产生的效果,是人心的特殊构造使它可以感受这种情感。所以如果要在圆周线上去找美,无论用感官还是用数学推理,都是白费力气。事物本身无所谓美不美,它们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与主体构成的那种关系。《人性论》第二卷第一章“论美与丑”中也否认美是一种实在的东西,美的特征是,一些部分的那样一个秩序和结构,它们是由于我们天性的原始组织,或是由于习惯、或是由于爱好,适于使灵魂发生快乐和满意,产生不快的就是丑。所以,快乐和痛苦不但是美和丑的必然伴随物,而且还构成它们的本质,美即美感,美感即快感。它的实际发生过程是:对象的某种性质引起人的快感,这快感引起人对对象作出美的评价。当任何对象具有使它的所有者发生快乐的倾向时,它总是被认为美的;正像凡有产生痛苦的倾向的任何对象是不愉快的、丑陋的一样。

    “人心的特殊构造”、“天性的原始组织”等都是主观方面的条件;而对象各部分之间的某种“秩序和结构”是客观条件,这两方面的适合于使灵魂产生快乐和满意时,才显得美。可见美感的产生也需要外在对象的某些条件作为产生的原因,这种内外相应的说法,是关于美的理论中主客观关系论的典型论调。

    休谟关于美还有一种说法,接近于苏格拉底的效用论。这句话也出现在《论美与丑》一节:如果我们考虑到,我们所赞赏的动物的或其他对象的大部分的美是由方便和效用的观念得来的,那么我们会毫不迟疑地同意这个意见。休谟的例子是,在一种动物方面产生体力的那个形体是美的,而在另一种动物方面,则表示轻捷的形体是美的;一所宫殿的式样和方便对它的美来说,正像它的单纯的形状和外观同样是必要的;在另一处他又说长满金雀花属的一块平原,其本身可能与一座长满葡萄树或橄榄树的山一样美。除了效用这“大部分的美”外,休谟还说到另一种美,这就是《人性论》第二卷第5节说的,一个以其房屋或大厦向我们夸耀的人,除了其他事情外,总要特别指出房间的舒适,它们的位置的优点。显然美的主要部分就在于这些特点,一看到舒适就使人快乐,舒适就是一种美。但舒适在什么方式下给人以快乐呢?确实,这与我们的利益没有任何关系,它之所以使我们快乐,必然是由于感情的传达,由于我们对房主的同情,我们借想象力体会到他的利益,并感觉到那些对象自然地使他产生的那种快乐。这似乎又说明美感并不一定要涉及自身直接的效用,“同情论”与“效用论”相反而成为19世纪末德国“移情论”美学的先驱。

5、伯克论美的原因

    伯克对美学的思考比较全面系统,在论述美是什么之前,他认真批评了当时流行的一些美的定义。首先美不在比例,在伯克看来比例是知性的创造物,而不是作用于感觉和想象的首要原因,不是因为长久的注意与探究的才使我们发现对象的美,美无需任何推理的帮助,也与意志无关,美的出现有效地使我们产生某种程度的爱,就像冰或者水使我们产生冷或者热的观念一样;比例是被度量发现的,美决非计量的对象;而且从经验上说,很多东西在比例上都可以差得很远,并不妨碍它们同样为美。其次美不是合适,伯克说这种理论必须坚持不仅人造而且自然的物体都是由各部分与其目的的合适才成为美的,但这种理论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到经验,因为如果是为样,猪就是最美的,楔状的猪鼻,其端部带有粗糙的软骨,下陷的小眼睛,头的整个构成都适合于掘泥拱土。所以适合也不能成为美的原因。其三,美不是圆满,最好的例子就是美的女性几乎都带的孱弱和缺陷,女人的嗲声嗲气,蹒跚行走,甚至她的病态都不影响她的美,惆怅中的美是最动人的美,不圆满的却可以是美的。

    比例、合适、圆满等等都是关系性概念,伯克否定它们的目的是要把美确立为对象的某些性质。《论美和崇高两种观念的根源》的第三部分第12节探讨“美的真正原因”,伯克断言:美在更大程度上是人体通过感官的介入而机械地作用于心灵的某种品质。这些品质是:第一,体积较小;第二,表面光滑;第三,各部分方向上有变化;第四,没有角状的部分,各部分融为一体;第五,具有矫弱的体形,没有与众不同的有力的外观;第六,颜色纯净、鲜明,但不很浓烈、眩目;第七,明净的的颜色,不一定浓烈,浓烈也要有变化,最好是与其他颜色相混杂。伯克强调,这些品质不像比例之类,是可以直接感知的,有其客观依据。但它们之所以美却是因为这些性质能使人在生理上感到舒畅愉快,伯克的唯物论是与他的生理论结合在一起的。

四  从自然美到崇高

    17、18世纪英国经验论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把崇高引入审美领域,使此前甚少论及的崇高与美并列,成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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