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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4。4。30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吧'
当敲下这个ri期作为随笔的题目时,我这才发现,自从写了网文之后,已经好久没有zi you地写一些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了。
以前一直喜欢写随笔,发在人人或qq空间里装逼,当时每次写完一篇之后,自己都会翻来覆去读好几遍,然后洋洋得意、沾沾自喜,仿佛写出了什么人间至理,能够给予读者们jing神的教诲。
不过现在再回头拿当年所写的文看看,感觉不忍直视。
我发现人生就是一个循环,因为我记得当年的我在看以往的我所写的东西时,也觉得特别幼稚特别丢脸,那种感觉,就好比《中二病也要谈恋爱》中男主被人揭穿黑历史时,抱着头满地打滚时的感觉。
大概自以为成熟实际上却很幼稚的人,却总以为自己好像掌握了真理,喜欢站在高处教育别人,以此获得一种jing神上的优越感。
我想我就是这种人,所以我每当过一段时期,就会通过鄙视过去的自己,来收获一种优越感,却不知道未来的我,在看到现在的我是,也会发笑。
但是啊,过去的自己虽然单纯幼稚,但他却是可爱的。
这便是本书的女主吴笛,对吴迪各种看法的深层次来源。
我倒是也很期盼,从未来回到现在,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女孩,她永远包容我甚至爱上我,不过这种幻想,只能出现在小说中了。
大概每个男人都期盼拥有这样的女孩。
于是便有了这部小说。
变身的这个设定,可有可无,不过是为了能够将文发在主站,抑或是吸引初期的读者,我才采用这样的设定。
我想,有很多看我这部小说的,是第一次接触这种题材。
所以,我现在反倒不希望将自己这篇文被归类到变身文中去,这算不算对变身文的过河拆桥?
反正在我眼里,变身只不过是我随意弄来当噱头的玩意罢了。
所以,变身文不会火,但女学霸会火。
总有人对变身文,乃至于写变身文的作者有误解,这只能说明他们不懂写作,一个优秀的小说家,能够创造出各种各样富有特se的角se,无论男女,才算真正的优秀。
可有人却肤浅地认为,主角就是作者的化身。
要真是这样倒好了,如果能当总是有金手指的主角,作者谁爱当谁当去,主角可以在现实世界中大杀四方,作者却只能在幻想世界中自我满足。
有点文青气质的人,写书都想要创造经典,我也不例外,至少我认为我在几年前就是个文青(贬义),曾写过一些短篇小说,没有一篇是喜剧结尾的,其中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自以为华丽,实则空洞的句子,那时候的我,就是个特别喜欢无病**的人。
我当时总是想要写一部巨著,但后来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别说是当时,就算是现在,以我这个年龄,这个阅历,绝对是写不出真正的经典的,我又不是开挂的吴笛(笑)。
所以,我宁愿在我这个年龄,写一些让读者们喜欢的书,权当练笔罢了。
这本书的成绩有目共睹,我都懒得把订阅报出来给那些想要对我的写作指手画脚的人了,若是从其他方面指摘我,比如文笔、用词、人物塑造等等也就罢了,可他却要说“如果你写了xxx,此书必扑!你不听的话,后果自负!”
对啊,这本书因为没有24小时首订破万所以扑了,因为一个星期入jing品所以扑了,因为新书月票榜前五所以扑了,我扑得好惨啊……
从开始到现在,我也经历过几次瓶颈。
因为我第一次写了这么长的小说,现在看看,已经有五十多万字,还真是够吓人的,对于读者来说,这么多字可能一天就扫完了,然而对于作者来说,这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与jing力,所以恳切地希望大家给予我更大的支持。
而由于是第一次在点娘签约上架,所以在上架后某段时期,遇到了第一个瓶颈,就是因为受了部分读者的影响,现在想想,其实我应该按照原来的想法写的,后来所改的内容,自己都觉得很不满意,到现在,我心中依然像是有根刺一样。
我也想要找到当初的感觉,我也想一直保持起初的状态,我也想让我自己写得被自己感动,而不是像个码字机器一样机械地去写作!
可是,这不是想就能发生的事,许是因为第一次有这么好的成绩,所以想要拼一拼,让自己的成绩更好,所以要保持大量的更新,简直神烦啊!
那时候的我,每天写得都很痛苦,还跑到读者群中去求助,甚至连太监的想法都有了,大概是因为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却得不到认可。
谁爱写谁写去!
我本人很情绪化,比较任xing,明明知道一本书要火,肯定要经历各种各样的谩骂诋毁,口碑再好的书,也不能让所有读者都满意,可我却还是希望能够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
现在写了这么多,我感觉自己脸皮也厚起来了,原本还想辩解辩解,后来想想,还是算了。
写自己的书,让别人去说。
我为我以前的任xing和冲动道歉,我一开始就不该将某些人当做我真正的读者的,他们挑刺是他们的喜好,我若是因为他们而改变自己,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要对我真正的读者说——
我爱你们,谢谢你们的一路陪伴,让我们一起,让女学霸走得更远,让吴笛更加具有魅力!
ps:加更一定会实现承诺的,但是,五、六月份很忙,因为快毕业了。而这个月的18号还要去参加一个“大神重走霞客路”的起点作者聚会活动,感觉有好多作者是我看着他们的书长大的啊,少许有些紧张呢……
c!。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华服美少女'
( )吴笛穿上了一袭做工极为jing致外形极为华美的纯白汉服,在袖口、领口等细节处有构思jing巧的金边纹路,不细细观察,倒是极难发现,所谓低调的华丽,或许便是如此。(凤舞文学网)
在这个世界,它的名字其实是叫“华服”,其实华服本来就是汉服的别称,所以它的样式与吴笛那个世界一脉相承,它有秦之古朴,汉之肃穆,唐之飘逸,宋之娟丽,明之端庄,它的特征是交领右衽,上衣下裳,长袖宽衣,系带暗扣,飘逸潇洒。
说来也比较惭愧,吴笛两辈子还是第一次穿汉服,毕竟在她那个世界,这种服装并不流行,其实它确实非常非常的漂亮。
在这个世界的华夏,平ri里的衣衫当然更加现代化,毕竟飘逸潇洒的华服并不利工作,但在一些盛大的活动上,它是作为一种礼服出现的。
它现在的价格,当然也较为贵重,反正也不是常服,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会保存一两套,在特定的ri子穿上它,这很能增加一种民族凝聚力。
这个的华夏,自古以来,都没有被入侵过,文化传承极为完整,民族凝聚力更是强大,走到哪儿,都会有一种天朝上国的自豪感。
吴笛现在身上的这一套华服,放到古代,肯定是那种名门贵女才穿得起的。
穿上这套华美汉服的吴笛,整个人那古典婉约的气质就这样被衬托了出来,她对着镜子转了一圈,脸上lu出了微笑,她发现,这种衣袂飘飘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仿佛真的成了那九天下凡的仙子一般,她喜欢这样美丽典雅的自己!
王静姝虽然也穿上了华服,但她整个人显然与这套服装的气质不是很配,她虽然也是个美人,但却只能算是现代的都市丽人,而总是喜欢阅读这个世界各种古典名著的吴笛,身上却充满了一种真正的古典才女,才具有的气质。
吴笛在向顾雅君学习音乐时,不仅仅学习了歌唱,或者说,她是在歌唱上投入的努力最多,而她对其他乐器,也学习了不少,尤其是那些古典乐器,比如说古琴、古筝、琵琶等,甚至还学习了围棋,她当然不可能对这些技艺都jing通,算是博而不jing,能用这些乐器演奏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曲子。
一个人的jing力终究是有限的,吴笛在音乐这一方面,将大部分的jing力都投入到了歌唱上,至于乐器方面,纯粹是她在歌唱之余,随便玩一玩,用来放松放松心情,陶冶陶冶情cao。
王静姝看到自家小外甥女那衣袂飘飘,仿若谪仙的模样,她忍不住赞道:“笛笛,你真像是一个下凡的仙女!”
吴笛也不否认这一点,她的头发上依然没有任何装饰,但这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却意外地与她这个古装打扮很配。
她想到了什么,对王静姝说道:“小姨,我和一个朋友约好了一起玩。”
王静姝心中一紧,问道:“哪个朋友,是男是女?”
吴笛坦然道:“男的,也叫做吴迪,是那位聂阿姨的儿子。”她这样说着,心里有有些忿忿,明明自己才是聂馨予的“儿子”。
王静姝见到吴笛这样坦然,便放心了一半,而她自然是知道聂馨予想要在今天告诉吴笛某个消息的,ri后吴笛与另外一个吴迪,应该便是法律上兄妹关系了?
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对了,等会告诉你们的地点,你的那位聂阿姨也有事跟你说。”王静姝嘱托道。
“没问题!”吴笛最近心情确实不错,大概就是因为聂馨予的缘故,至于昨天与吴迪一起玩游戏玩得很嗨,当然也是让她很开心的原因之一。
她觉得自己每次与吴迪相处的时候,都ting轻松ting有意思的,整个人卸下了一切伪装与包袱,大概会下意识还是将他当成自己,自己与自己一起玩耍,永远也不会孤单。
天空中下着微微的小雪,吴笛撑起了同样极具古风的油纸伞,再一次见到吴迪的时候,吴笛看到他穿着一袭青衫,头上还戴着古时书生所戴的冠冕,让她觉得有些不伦不类,毕竟现代的男生不可能留长发了,所以他们在穿起古风的衣衫时,给人的感觉很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