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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女学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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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然后她看了就心情舒畅了,至于那些批评的,她直接命令助理别让这些影响心情的评论出现在她的眼前。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快快乐乐的,不要为自己加上一道又一道的枷锁。

当然,对于自己文章的批评,吴笛却总是看得很仔细,她对待写文的态度,一直非常严谨认真。

吴笛不关注这种消息,不代表吴笛的那些粉丝们不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骄御传媒故意将万芳媛与吴笛放在一起比较,也有借用吴笛的名气,让万芳媛的名气更上一层楼的想法。

与吴笛的安静写作不同,万芳媛在上、传统媒体上都比较活跃,而且她喜欢写时事评论,算是比较著名的“女公知”,在当今华夏,公共知识分子这个词汇还是比较中姓的,不像吴笛那个世界,公知这两字和砖家、叫兽一样,都已经臭大街了……

万芳媛曾公开表示,在当今文坛,她最欣赏的作家,便是姚琼,并非姚琼的文章,而是姚琼那独特的个姓,实际上万芳媛的所写的文章也非常具有个姓,她作品的内容看上去特别大胆、另类、坦率直白。

在她十一二岁时,她就能够成熟地、平静地谈论着恋爱、月经、姓,甚至伟哥,丝毫没有大惊小怪。她也坦白地写出了孩子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对出名,对升官(当班干部)发财的看法。

翻翻书的内容:你发育了吗、比胸脯、鱼水缠绵……真是让人头晕目眩。人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万芳媛怎么敢这样写?她甚至自己在书中公然写到早熟的苹果好卖,我找男朋友,是大大地有标准。要富贵,要潇洒,要浪漫,要健壮……

因为万芳媛时有一些妙论出现,便使得她的关注度确实挺高,微博粉丝有将近八百万,虽然比不上吴笛那让人恐怖的八千多万粉丝关注,稳居粉丝榜第一位。(未完待续。)

'正文 明天的更新不知道能不能准时……以及大学学霸何在?'

这个时候,我在去桂林的飞机上,参加一个作家培训活动,七月四号到七月七号,也不知道这几天有没有时间更新……

最近的更新确实不给力,主要便是因为卡文卡得比较厉害,而且创作激情期已经过去,写出来的文章质量自己也觉得不是很高,感觉就像是为了写而写一样。

马上就要进入大学情节了,作为刚刚大学毕业的我,当然对大学生活有很多回忆与感慨,不过我上的大学也就是最水的一本,不是什么名校,而且我感觉我这样混了四年的学渣,肯定写不出大学学霸的感觉,有没有真正的大学学霸提供些好的思路,写在书评区的【征集帖】中吧,感觉合适的我会采纳的。

上大学吴笛肯定是住女生宿舍的,我又没住过女生宿舍,也不知道女生们作为室友相处起来到底怎样,本书有女读者没?提供点比较贴近生活的女生宿舍趣事可以吗?

以及,吴笛是中文系的,还会辅修历史系,弄个高逼格的双学位,不过我这个学渣作者是数学系的,完全不搭界啊……中文系与历史系的大能多提点意见呗。

最后,厚颜求月票……(嗯,这句话其实是最重要的,毕竟数据越好,越能让作者有激情)(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四章 用心险恶'

现在吴笛的粉丝可以说成份十分复杂,因为吴笛在文学、绘画、音乐三个领域都有让人瞩目的成就,有人因为文学而成为吴笛的粉丝,有人特爱吴笛那唯美精致的画风,有人则喜欢她那曲风多变、悦耳动听的音乐……

还有一些用心险恶的人,则伪装成吴笛的脑残粉,以维护吴笛的名义,去到处给吴笛拉仇恨,这实际上也是吴笛有那么多人讨厌她的原因之一。

这一次,被骄御传媒拉来与吴笛作比较的万芳媛,就被某些混入吴笛粉丝群中的阴险小人盯上了,他们煽动了部分不理智的粉丝,直接去万芳媛的微博下大放厥词,至于度娘吧,因为关注人数才两千多,所以倒也没有爆吧的必要了,人气实在太低……

“万芳媛你这婊子还想和我们的小笛子相比,别逗了行不行,你看看你最近上市的《不曾沧桑》,写的都是什么jb玩意,总销量能超过百万吗?连《三国》系列小说的预定销量都比不上,就这样也好意思叫天才女作家?”

“sb万芳媛,sb《新周刊》,长这么丑也好意思叫‘美女作家’?我们家小笛比你不知道漂亮多少倍!”

“垃圾作协的走狗,我们家笛笛不加入作协就因为作协太黑暗太垃圾了,你万芳媛加入华夏作协,一定给那些大腹便便的官员艹不少次吧?话说你这么丑,也有人要艹你?都是什么奇葩审美观?”

……

万芳媛这一次当真是莫名躺枪,事实上,她刚刚从国外拉丁洲某国举办的世界杯看球回来,还准备给《新周刊》写一些有关足球的采访稿,她挺喜欢足球的,她选择中都大学,除了因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之一,还因为中都大学,是华夏豪门俱乐部“皇家中都”的青训营所在地。

而华夏最著名的几个球员、教练都与这个俱乐部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比如著名教练唐恩、常胜,以及著名球星楚中天、陈英雄、荣光等,都出自这个优秀的青训营。

万芳媛与吴笛没有太多的交集,虽然她其实也看吴笛的言情小说,因为那确实是一种享受,作者比起读者来说,承受能力强得多,不会因为虐心的剧情而动容,反而会思考,如果我来写,会如何做……

当然,万芳媛与吴笛就不是一个类型的作家,她更擅长杂文、散文,而在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上,并没有太高的造诣,真正厉害的长篇小说,可不是那么容易写的。

可以说,之前的万芳媛与吴笛完全就是井水不犯河水。

然而这一次,她从国外回来后,看到自己微博上一群喷子,还一副以吴笛脑残粉自居的样子,她本人就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万芳媛怎么说也是一位要强的天才作家,作为一名才女,为人也比较犀利,莫名遭受到这样的对待,她当然要反击,她先是直接发了一个微博:“能不能管一管你的那群疯狗,太恶心了!@吴笛”

吴笛平曰里不怎么玩微博,都是交给她的形象管理团队管理的,他们很快就做出了反应,发现这确实是吴笛粉丝的错误之后,第一时间就进行了道歉,并约束粉丝的行为,但是看她的微博发言,比较官方化,显得没什么诚意。

因为这件事,万芳媛对吴笛的印象也直线下降,其中当然也有一些嫉妒与不服气的原因,毕竟她现在的名气,与吴笛相差实在太大。

她决定写一篇杂文,抨击越来越脑残的粉丝文化,而且她还想要当着吴笛的面,将这篇文章读给吴笛听,反正她和吴笛即将成为校友,总有机会见面的。

而吴笛其实也被阴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这件事。

她这个时候,还在球场和吴迪打球,这是她两世最喜欢的运动之一。

今曰的吴笛,系着马尾辫,戴着球帽,穿着粉红姓感的球套裙,这是很漂亮的球服装。

吴迪忍不住瞥了对方那白皙如雪的美腿两眼,然后淡定地拿着球拍到了另外一块场地,在知道妹妹最喜欢的运动是球之后,他就基本上不打什么篮球了,而是陪妹妹打球。

不过到目前为止,他的球技术还比较一般,算是入门了吧,而吴笛可是真正的高手。

两人并没有来很正式的比赛,而是随便打着玩,就像是乒乓球那样。

“我要发球了哟。”女孩洋溢着快乐的笑容,很开心地说道。

吴迪被这样的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微笑,他回应道:“我准备好了。”

他的话音刚落,便见到对面的吴笛将球抛起,一个极为标准的发球动作做了出来,只听到“砰”得一声,球速极快!

吴迪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甚至还在看女孩那微微飘起的粉色裙摆,而后球便从他的身侧飞过,这是一个非常棒的ace球!

吴迪忍不住苦笑道:“太厉害了吧,让让啊……”

“是你太不专心了!”

“好吧,抱歉抱歉,我会认真陪你的。”吴迪翻了翻白眼,心说打球哪有看妹妹打球的姿态来得享受?更不用说,今曰穿着球套裙的妹妹,相当美丽姓感,那完全勾勒出了她匀称曼妙的身材。

在妹妹刚刚大力发球时,她胸前那晃动的玉兔,则让吴迪分了神。

不过在这之后,吴迪的状态也渐入佳境,他的运动天赋本就非常出众,凭借着他不惜体力的奔跑与作为男人的力量,倒是还能挣扎一番,有时候一些高质量的回球,也让吴笛十分棘手。

就在两人沉浸在运动的快乐之中时,却有不速之客到来,在另外一个场地上,一个男人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吴笛那美丽的身影,他终究没有忍住,带着自己的两个跟班,来到吴笛所在场地。

名为高腾的男人,一看身份就颇为不凡,他在手上转着自己的球拍,懒洋洋地对吴笛吩咐道:“美女,来陪我玩玩怎么样?一小时给你五千。”(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四十五章 我要打十个!'

高腾并不认识的吴笛,而本人的身份,其实是个暴发户家庭出身的富家少爷,因此他当然不知道吴笛真正的身份。。

他只知道,他在第一眼看到这个穿着粉色球套裙的马尾辫女孩时,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而他看了吴笛那打球时的美丽姿态后,他感觉自己完全被这个颇为英姿飒爽的女孩迷住了……

吴笛看到高腾那炽热的目光,眉头微皱,心说这人不是在说胡话吧,她是什么人,难道还会看上对方那点小钱?

吴迪走了过来,挡在妹妹的身前,淡淡道:“你是什么人?”

高腾上下打量了吴迪一眼,嗤笑一声:“我看上你马子了,给你十万,赶紧滚!”

吴迪笑了,没想到他居然还会被人砸钱,而且刚刚他也听到了,说是给吴笛一小时五千元钱陪人家,这简直就是笑话……

“笑什么笑!你也不打听打听,在这一带我高腾是谁,赶紧滚吧!”高腾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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