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之歌坛传奇-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知怎么混进群的春在榻上翻了个身,榻前窗外荷花开得正好,月光如流水,静静泄下,他瞄了一眼唱到“你要不相信…”的凌岚,拉开窗边的帘子,斟酌着输入一句,“话不要说太满,小心被打脸哟!”

群里:……

一时,群中无人说话。

【您已被管理员移出“慕君黑”群。】

可恶,春嘟着嘴,发泄似的轻轻锤了一下窗户。

但凌岚唱到后面时,似乎感受到戏曲别样的魅力,一片“不好听”中也冒出几条好评来。

“其实听听还好啦。”

“我倒觉得很好听。”

“每个人口味不一样。”

几条好评在刷屏似的差评里毫不起眼,直到凌岚唱完最后一句,观众们看在慕君的份上才有礼貌地鼓掌,不过持续十几秒后,凌岚干净利落地鞠了一躬,便直接退到后台去了。

在她退后的空挡,舞台上逐渐升起一个聚焦一束白色灯光的小圆台,观众们看到台上穿着正常的慕君,不知不觉松了口气。

她一套黑色衣裙英姿飒爽,锋芒毕露,吴柔还是第一次看她这副打扮,目不转睛地盯了一会儿,才注意到她的话语,“…这就是陈世美的故事。”

“我将带来的这折戏,”慕君左手握话筒,说话的声音软萌甜,“就发生在公堂之上,包拯历数陈世美的罪状,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对戏曲稍微有些了解的朋友或许会知道,这一出《铡美案》与《花木兰》的不同之处在于,花木兰是旦角,这个角色通常是女声来表现,而我包青天呢,”说到这,她的声音顿时被一片哄笑声打断,“啊哈哈哈哈。”

“软软的慕君说自己是包青天的样子好好笑!”

“反差太大萌萌哒!”

慕君停了一下,在众人哄笑中淡定地说出后半句,“是净角,换句话说呢,通常是男声。”

她的话好像炸弹一样,无声无息地投入人海之中,引来更大的喧哗,“慕君要唱男声?”

“男声!”

“天惹我就知道她有杀手锏!”

“好期待!”

难怪她敢在压轴唱戏曲!原来她打算唱男声!慕君的粉丝们顿时来了劲,一个个瞪大双眼把音量放到最大,生怕漏掉她说的每一个字。她的黑子们唉声叹气,自认为失去了一个绝好的反攻机会。

但她却没有停住话头,在喧哗声中继续说,“但我不会反串男声。”

“啊。”

“你一定是在逗我!”

“别吊胃口了你说啊!”

“慕君太坏了!”

慕君在强烈灯光下模糊得有些失真的面孔露出一个调皮的微笑,好像卖关子卖得很高兴,“至于我会怎么唱,你们听——”

她右手往上一抬,舞台两边的音响顿时响起激昂的鼓点,听得人热血沸腾,她身子往旁边一侧,手势一摆,头一转,声音高亢有力,如一道雷鸣打在金石之上,“驸!马!爷!”

卧槽!杨乐的身子如弹簧般一弹而起,像个年轻人一样猴急地窜到投影面前,将声音调到最大,他的妻子怔怔地看着他,像个泥塑木雕,还没有反应过来。

不会吧?!杨放眼睛突然瞪得比铜铃还大,下巴咣当一下砸脚面上了。

天啦!春瞳孔猛地一缩,全身血液好像在一瞬间凝固住,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来。何家的长老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立在原地,半天没有言语。

此刻,帝都,唐凝似乎听到楼上杯子掉在地上碎掉的声音,还有一声高亢的“我了个去?”

“近前看端详。”慕君的歌声如滚滚长江轰隆隆碾压而过,直把现场观众们惊得木若呆鸡,动弹不得,而天网上的弹幕只停了一停,便飞快地如鱼群般覆盖住整块投影,围观群众们语无伦次地抒发自己的情绪。

“腿一软跪在投影前。”

“包青天再世!”

“吓得我膀胱一紧。”

“包大人我是无辜的'大哭'。”

“碉堡了!”

家中,观看天网投影的爱歌人浑身一颤,只觉慕君的歌声雄浑豪放、节节攀升,气势如虹,他跪坐在旁边,竖起一双耳朵,根本没心思分析技巧或唱功,此刻,他第一次抛弃乐评人的身份,变成一个单纯的听者。

“上写着!”

乐评人陈陈只听第一句便被当场镇住,完全不记得自己跟唱的习惯,同样是反串——哦不,慕君不能说是反串,她虽是女声,却比男声更加豪迈狂放——但反串女声的慕颜和慕君比起来,那就完全不是一个级数的了。男声唱女声固然很难,可一个男人捏着嗓子总会找到女声的声音,成打的翻唱《新贵妃醉酒》就是明证,但女声唱男声,如果没有先天嗓音优势,想用混声唱高亢的男声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慕君刚才说话、以前唱歌,都是正经的女声,特别是刚才说话的时候,可谓软萌甜,说着说着突然换了一个画风,那震撼简直无以言表。

“秦香莲她三十二岁!”

她怎么会唱成这样?

她怎么可能唱成这样?

无数歌手歌修们恨恨地咬着小手绢,能不能给条活路了!

能不能给翻唱一条活路了!

太可恶了!

“别想着翻唱她的歌了。”良久,全华区最大的翻唱群里,才刷出这么一句话。

“翻唱禁区。”

“唉,早就死心了。”

“翻唱谁的歌?”新入群的小新人还一脸不知所云。

群里的老人们沮丧之余,充满恶意地回复,“一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

“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

情绪太到位了,活脱脱一个正义凛然怒火滔天的包青天,实在难以想象她那娇小单薄的身板居然能爆发如此之强的气势,事实上,听到她的歌声,无论是谁都会忽略她的身材容貌、服饰妆容。

这就是顶级歌者的魅力吧?让人忽视一切影响他们的因素,而将注意力集中在歌曲本身。

“眼神有杀气!”

“别说膝盖了我头盖都给您!”

“以前从没听过慕君唱过这样的歌!大开眼界!”

“帅哭!已被掰弯!”

师父她,好厉害!

凌岚站在后台,呆呆地听着,心中又羞又惭,她不是不喜欢与观众互动,只是她知道,自己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又在慕君的舞台上,最好不要刷太多存在感。

可当她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慕君的现场,才明白,哪怕是众人陌生的戏曲,师父也能唱得让人震惊和喜爱。

“你会成长的,”水汐芷一身水色衣裙,温婉地站在她身边说,“你会变得更厉害的。”

凌岚猛地惊醒过来,使劲点了点头,“你说得对!”她好像鼓起了勇气一般,“我会让师父为我感到骄傲的!”

“将状纸压至在了某的大堂上!”

和普通观众只要放任自己沉浸在歌曲之中不同,乐评人们必须得赶在观众们听完演唱、到天网搜相关资料的时候,给出一个答案,告诉他们慕君为什么能这么唱,为什么唱得那么好,歌曲背后有什么故事,作为一名合格的乐评人,这些问题他们都得考虑周到。

爱歌人v:慕君能唱得豪迈不输于男儿,因为她全歌用了演唱技巧“喉音”。我查了很多文献才查到的呢!歌手们得尽可能地避免喉音过重,怎么说呢,它就像肉的附着品——皮,肉和皮紧紧相连,肉要去掉皮才好吃,声音要去掉喉音才好听,但皮本身也可以做得很好吃,只是大家都不会做罢了,慕君就是那个会做好吃的皮的人!

天蓝色:说得我都饿了。

煎熬:大概懂了。

饥饿中:所以会做皮的人也很少吧?

爱歌人v:'转发'不是很少,是根本没有,在慕君做出好吃的皮之前,根本没人发现皮还能吃'微笑'

耳皇v:奉劝大家不要去练这个喉音,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怎么去练,光听音频自己练很容易坏嗓子。

乐评人johnv:大家好,我是来自欧区的乐评人john,没想到华区会有辣么厉害的歌手,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对喉音了解不算太多,但我们都认为这不是一种正确的发声方法,但是君的演绎非常动听,我也同意其他乐评人的观点,没有专业人士指导,请不要自己练喉音。'微笑'

呆胶布:你说的专业人士,指的是你自己吗?'微笑'

乐评人johnv:no!no!no!我只会评论,我指的专业人士,是君·慕。

恶气l:突然觉得自己作为慕君的粉丝这个身份突然高大上起来了呢!

毒舌乐评人:别问我,我不想评论慕君,'再见',没有毒舌的乐评人怎么能叫毒舌乐评人,以后慕君的歌,一律不要叫我谢谢!

lily:哈哈哈!你可以开一个小号,叫不毒舌的乐评人。

“咬紧了牙关你为哪桩?”

慕君的演唱不过才半分钟,给整个乐坛的震动却不止半分钟,当她结束演唱深深鞠躬的时候,会场的观众全部起立鼓掌叫好,给她第一站的演出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而她的《铡美案》,不过是一个开始。

第99章 戏曲盛宴

《论铡美案的艺术魅力》

“据统计,慕君的中原城演唱会结束后,百分之三十七的观众表示有机会他们想学戏曲,百分之二十一的观众对戏曲很好奇,希望能听到更多的曲子,百分之一十九的观众……”

《铡美案为何能成为热门话题》

“……和慕君的演唱技巧分不开,她的徒弟凌岚演唱《花木兰》一段被讽刺老土过时,虽然接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在听完慕君的表演后,表明会重新听凌岚的演唱,但是,没有喉音的《花木兰》能否博得观众们的喜爱,还是未知数。”

《戏曲能否成为新的音乐类型?》

“希望渺渺,与观众们的迫切希望正相反,绝大多数歌修认为慕君《铡美案》只是一个例外,笔者在歌修群潜伏三天,获得以下聊天记录,隐私信息已经屏蔽:某a:戏曲太难学了。

某b:对啊,而且花木兰也没红,只有慕君火,人家慕君本来就火,她的成功怎么可能被轻而易举地复制。

某c:唉,别想了,过几天热度就降下来了,你们没在这时候发歌吧?

某b:没有,谁会那么傻啊,有慕君还往上撞。

某d:我'大哭''大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