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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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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说,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

“别生气,我知道没有人愿意做别人,唔,虽然我想说你是我,但是我们都知道,轮回是最玄妙的,我已然消散,再也不复存在,不能说你是我的部分元神所化,你就是我,要是那么说,世上的我也未免太多了些,我的元神可远远不止化作了一个你,我当年浪得厉害,它大约无处不在,就连你那块儿玉珏,里面也留有元神神念,不过也无所谓了,我现在仅剩下这么点儿完整的意识,而且也要消散了去,能在消散之前看到这样一个你,我很高兴。”

青鸾轻声笑起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就很满意,哦,你今天能见到我,肯定是得了天珠,不知道现在关于天珠都有些什么传言?它其实就是个捣蛋鬼,是我家神君从天帝那儿偷来给我玩的,定气运的东西,能让人的运气变得超乎想象的好,要不是它,估计我的神念也残留不下来,不过,这小东西当年也淘气,经常恶作剧吓唬人,不知道它有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仿佛有些发愁,青鸾按了按眉心,声音放得低了些,“这孩子放在哪儿都麻烦,等我消失,就会送它去轮回。”

此时天外仿佛有一抹霞光,天就要亮了。

青鸾轻笑一声,脸上的表情轻松了好些:“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他,我想,你连天珠都能遇见,说不定也遇见了他,我的神君,他是天帝的幼子,出身却最高贵,天生便自带太阳真火,是天帝心目中的继承人,作为神君,却鲜少有架子,和我这等出身来历不算好的仙人也能玩得开,半点儿不把我当侍女看待,我和他玩玩闹闹,朝夕相处,却半点儿也不知他的心思,直到他为了追寻我的踪迹,舍弃天帝之子的地位,寻了我而来,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们之间也会有爱情,可惜,太晚了,我注定要消散于世间……他说,他知道我怕孤独怕寂寞,所以会随我轮回,倾尽一切找到我,让我永远有人相伴。”

她一挥手,半空中出现一个人影,那张脸有点儿眼熟。

红尘猛地坐起身,伸手挡住阳光,半晌才吐出口气:“梦醒了。”

良久,身上一暖,被被子裹住,红尘侧头就看到了林旭,却忽然不高兴起来,扭头趴在床上。

林旭哭笑不得,万分无奈地拢了拢妻子的头发,也趴下看着她:“怎么了?做梦了?”

“梦见你追寻一个仙女千世万世。”

“那那个仙女也只能是你!”

“哼!”红尘更恼怒。

林旭:“……”好吧,他不怎么会说情话,不过,媳妇平时大气,这会儿吃醋的小模样,很可爱。

红尘趴了半天,也笑,罢了,轮回转世之后,哪里还能算是当初那个人。

可不知怎么的,想到这一点儿,她又有些微微的酸涩。

第477章 新生命

红尘难得幼稚一次,趴在床上叽叽歪歪半天,他家相公也难得丢下正事不去做,一整天奉承娘子,虽然他奉承人的手段,在自家媳妇这儿略有退化,不过,红尘还是满高兴的。

那枚所谓的天珠,在梦中那女子口中就和调皮的孩子一般,但红尘拿着它,却没听它说出一句话,不过,也很可爱就是了,喜欢腻在红尘身上,触手温润,有时候跳来跳去,还真有点儿跳脱。

红尘最近无事,闲来就读读书,写写字,不去管外面的风风雨雨,诸多杂事。

不过,偷懒也不好太久,很快就到了小严出嫁的日子。没办法,再要好好操办,也终究要嫁的。

红尘给亲自算出来的吉日,心里一琢磨,到底没拖延太长时间,按照平常的规矩,女子出嫁要准备个一年半载,甚至更长,以示重视,红尘一开始也是这样想。

但小严的年纪毕竟不小了,乔稚也一样,两个人既然认定彼此,定了终身,红尘就没故意拖延,利利索索把婚事给办完。

至于那些准备工作,早就开始,郡主府的人全帮着上心,林旭成亲的时候林家的那边也做过一回,这一次算是熟练工种,鬼谷一众弟子帮忙,很快就妥妥当当,就是小严没自己做喜服,全是定制,她的手艺差了点儿,这方面做不好也做不快。

嫁妆是红尘带着罗娘给弄的,压箱三万两白银,店铺四间,庄子三个,地三百亩,不算多,却是上好的水田,其余绫罗绸缎,珠宝首饰,还有一众早就准备妥当的家具用品,夹夹杂杂七十二抬。

反正按照规矩,女子不用夫家一针一线,小严也算是做得到了。

乔稚给的聘礼,也一并带走,不过乔稚有点儿粗心,而且跟在林旭身边,居然不怎么富裕,一共拿出一千八百两,连两千两都不到,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交给林旭帮忙置办的。

之所以置办的聘礼不算难看,纯粹是林旭托关系想办法,要不然就那份聘礼,五千两也办不下来。

罗娘一看就发了愁:“没见姑爷小气啊,小严嫁过去,这家财可不能不上手。”

小严到不在意:“钱多钱少的,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还能让我自己饿着?”

红尘却有些郑重:“得弄清楚他这些年攒的银子去哪儿了。”林旭向来大方,就是缺钱,也都是苦着自己,从没让手下人跟着吃亏,不说别人,曲名那小子一年能分的红利,加起来就有一千多两,而且他们吃喝用度都不费钱,全是林旭供养,这些年夹夹杂杂,如果弄不到几万两银子,想想都不可能。

这个大周朝,穷人一辈子见不到多少银钱,有能耐的,却是金山银海,用之不尽,乔稚怎么看,也不能算是个没能耐的。

如果林旭不特意说一声,那一千八百两是乔稚所有的家产,恐怕还没那么多事儿,大不了红尘这边以为那小子有点儿抠门,会过日子不是大缺点,他这么一说,这边到犯起嘀咕来。

等到把乔稚身边的事儿一调查,弄清楚银钱去向,红尘登时就起了心思,很想说她家小严不嫁了。

乔稚本身人品出挑,绝对挑不出错来,为人老实,长得那么好,但从不沾花惹草,洁身自好,也不爱花钱,一身衣服穿到不能穿才会换,对吃喝方面,也是能吃饱喝足就行,不怎么挑剔,有点儿沉默寡言,可这不是缺点,父母也是老实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只有林旭一个儿子,不是什么复杂人家,唯独一点儿,他家里养着他姑妈一家子。

红尘翻来覆去地看资料:“简直比话本上的人物还精彩!”

乔稚这位姑妈可真不是一般人,农门小户人家的闺女,本来已经被家里人定给了同村一个木匠,成亲头一天,说什么都不嫁,非要悔婚,更厉害的是,口口声声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

就算大周对女子的束缚不是特别严重,但是这种事儿闹出来,简直是给整个家族抹黑,在讲究些的大家族里,女子是要浸猪笼,或者要沉河的,也就是亏得他们是小门小户,虽然把爹娘气个半死,弄得村民们指指点点,到底是自家的闺女,她爹娘也没舍得把她给掐死了事,就连孩子,因为她闹得厉害,不让留下孩子就自己去死,家里人也无奈妥协了。

可惜从此乔家在家乡就待不下去,整日被人嘲弄,谁能受得了,乔稚的祖父有一儿一女,一个乔稚的爹,一个就是这个倒霉催的闺女,总不能为了闺女,让儿子儿媳妇都受人白眼儿,干脆一狠心,变卖家业,迁到外地去,所谓人离乡贱,要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土地?

乔家过得很是艰难,却谁也没想到,乔稚那位姑妈不以为耻,不因为这个愧疚,反而还口口声声说不要走,说她肚子里怀的乃是贵族人家的子嗣,将来能嫁入世家豪门,是要去享福的。

那时候她爹才想起来,早些日子村里来了几个所谓落难的书生,说是在外游历,结果遇上匪徒受了伤,不得已想在村子里暂住几日,村民淳朴,到是没赶人走。

当时乔稚的祖父就恨不得锤死自家的傻闺女,就那几个书生,瞧着还算白白净净,可目光猥琐,人也小气,一身气息都不像好人,也就一张嘴能言善道,村里有见识的老人家,谁猜不出这就是一帮坑蒙拐骗的蠢物,偏偏他家闺女上了当。

问题是这些话,乔稚他姑妈统统不信,都快疯魔了,幸好乔稚的祖父不傻,平时纵容闺女,这种事儿上可不能由着傻闺女乱来,也不管她怎么闹,趁着半夜直接捆了走人。

乔家也是走运,后来遇见鬼谷先生,乔稚得了先生的青眼,从此跟着林旭,也算安定下来。

整个家里哪儿都好,唯独乔稚这个姑妈,生了个女儿,一心守着女儿做白日梦,盼着有朝一日女儿认祖归宗,自己成了什么富贵人家的太太,一心一意娇养闺女,哭着闹着要给闺女请七八个丫头,请教养嬷嬷,请女先生来教女儿琴棋书画,生怕将来闺女入了豪门大宅,再露怯,比不上人家家里养的姑娘。

她闹得实在厉害,乔稚的祖父年纪大,很快就不在了,乔稚的亲爹当家,是个老实人,没什么大本事,耳根子也有点儿软,对这个妹妹还是很心疼,虽然没有事事都依着她,却也勉强满足她那些不着调的要求。

乔稚拿回去的银钱,大半都让他姑妈给祸祸了,不过乔稚性子也有些粗疏,并不怎么在意银钱,他跟在林旭身边,吃喝用度全不发愁,读书的书本笔墨纸砚,鬼谷月月给他,就是没钱也过得好。

一直到今天,等他要娶妻,才知道原来娶妻是要用钱的,鬼谷能给的很少,也不能全靠公子爷,好歹凑了凑,卖了点儿身边的东西,又有朋友帮衬,咳咳,拿出了不到两千两银子。

红尘:“……”

林旭坐在一边笑个不停。

“笑什么笑,你还好意思笑!”红尘几乎都要不顾形象地翻白眼了。

林旭笑眯眯地道:“人无完人,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儿,放心,乔稚只是不计较,对他那姑妈没什么感情,咱们红尘身边那都是什么人?个顶个能文能武,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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