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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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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就和哥哥相依为命。”

“哎呀哎呀!别难过,我老头子这张臭嘴,又说了不该说的屁话!到了我们这儿就跟到了家一样,平时过年很寂寞吧?今儿个就在我这过好了,我们乡下来的别的没有,就是人多啊!一到过年过节都赶着回来,可热闹了,你若是不放心哥哥就喊他一起来吧,我也好跟你们家做主的谈谈。”周父轻抽了一下脸颊说道。

林玲心中一阵感动,其实刑警这口饭并不像想的那么好,平时工作又苦又累不说,还容易得罪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看着就会畏惧,远远的就走开来,很少有周父这样热情而真诚的招待,尤其是林玲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这时候突然有了种家人的宽慰。

周父又和林玲闲聊了两句,林玲早就将周瑾瑜下飞机时的嘱托望了一干二净了,完全投入到一个客人的角色中,听着周父说起小镇上的趣事儿掩嘴失笑,觉得周瑾瑜总将他父亲形容的既严厉又顽固实在是带入了太多的个人情绪,在林玲看来,周父是个很有趣的人,有许多朴素的优良传统都是林玲很欣赏的。

没多一会儿,面包车载着许多东西开了过来,周瑾瑜一招手让他们上车,自己刚要坐回副驾驶的位子上,周父一把拉住他小声道:“怎么带朋友回来却这么冷落她?将她一个人扔在这可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坐后面去好好陪陪她,别让她觉得这趟来的很不应该……哎!你们年轻人这点事,怎么总要我来操心啊?”

周父三十余岁才生了周瑾瑜这么个宝贝儿子,父亲两个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就没有再继续生,在周瑾瑜不到十岁那年,周母因患重病而去世,在周瑾瑜童年的记忆里,充满了父亲懊悔和悲伤的面孔,对着周瑾瑜也向来都是严厉之极,否则,周瑾瑜小小年纪又怎么可能弹的了一手好琴?周瑾瑜时常会想,自己出色的音乐天赋多半不是天生的,而是周父打出来的,有着这样的记忆,加上很多年没有见父亲了,不免心里会将周父妖魔化,周瑾瑜个人是对父亲又爱又怕,有点言听计从的本能反应,被周父一扯,乖乖的就上了后座,坐到了林玲的身边。

朱振开着车打开了音乐,老旧的音箱里传来了古老的歌声,居然是一首《北京的金山上》,林玲听得愣了愣道:“你父亲喜欢听红歌啊?”

“是不是很怀旧啊?实际上这张唱片是父亲年轻时在县歌舞团当钢琴手时录制的,他宝贝的不得了,不知复制了多少张,见人就送,原版的胶片还存放在家里呢,为了这张胶片,家里省吃俭用的买了部留声机,小时候没少因为碰那部留声机而挨揍啊!”周瑾瑜想起童年往事,除了父亲的拳头就是充满泪水的记忆。

万良一回头道:“林玲,要不要听一听周瑾瑜小时候弹的曲子?周父在来的路上听了好几十遍,我们耳朵都生茧了!”

周瑾瑜一听,顿时慌道:“不是吧?爸!你什么时候留下的证据?我不记得你有做这份音乐录制啊!”

“这可是你小时候的荣誉,我怎么能不做保留?还记得你那时候才七岁半吧,参加少年宫的钢琴比赛,这一首《东方红》可是技惊四座啊,还获得了一等奖!不知多少人羡慕你有个会弹琴的好爹!那时候跟你母亲一起坐在观众席上听的时候,你母亲陶醉的都要晕过去了,每当我听到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那时候你母亲满是爱慕的眼神看着我……”周父轻拍着大腿道,音乐已经被朱振切换成了周瑾瑜年幼时弹奏的《东方红》

周瑾瑜脸上豆大的汗水滴落,满脸羞得通红,尤其是音响中响起稚嫩的童音道:“东方红,太阳升……”时,他就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林玲已经用力的憋着笑了,想不到周瑾瑜也会有那么有趣的童年,这会儿忽然觉得跟周瑾瑜更加熟悉起来,不再像雾里看花那样总是捉摸不清了。

朱振和万良还捣蛋的跟着哼唱起来,前者的声音瓮声瓮气的,如同猪圈里在抢食,后者的声音有木然木然的,如同机器人在念对白,配上周瑾瑜在唱机里热情洋溢,激动的声线都在颤抖的童音,整个儿就是一出恶劣的闹剧,周瑾瑜痛苦的抱着头道:“我都说过了,我父亲是个很残忍、很邪恶,一点也不会考虑你心情和建议的大混蛋!”

林玲终于失笑出声,调皮的勾着周瑾瑜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呵呵……我却觉得周叔叔有趣的紧!就是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呆,跟你是一模一样!”

感谢恰恰好六个字书友的捧场!

回答书友的问题,有可能是我写的不好,但我想表现一种纯真的爱慕,所谓陷入爱情中的男女都是傻子,就算多么成熟的男人都会做出幼稚的举动,尤其是这份爱看得到摸不到的时候。

回答书友问题,关于代入感,以前写的那部书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同居时代》这本书在编辑的建议下,我放弃了擅长的第一人称写作,而用了第三人称,而且感情上明显的分段了,所以代入感上可能会有问题,我也会尽量将细节描写的细致一些,如果和大家的生活有雷同,代入感就强烈了

第一百三十章不能让它有机会增值

从省城机场出来一路南行,车上嘻嘻闹闹的谈着趣事和近况,个把小时的车程一下子就过去了,面包车下了高速进入九江市地区,再经过市区大概半个小时的车程,高楼大厦渐渐稀少了,偶尔能望见远方的平房,终于到了目的地,周父经营半生的“周氏乐器行”。;

黑底金漆的招牌高高挂起,林玲向四周一看,已经是类似于城市之外的郊区地段,但是附近大概有很多居民,虽然装修不见得多么繁华,却也是商铺林立,看看时间已经接近六点了,不少商铺已经准备开门做着营业准备,“呼啦啦”的卷门开启声此起彼伏,周氏乐器行旁边是一家馄饨店,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妻,男人正在和着面,女人正捏着馄饨,估计也是刚刚开门不久,瞧见了周父这一车人,女人不由眼前一亮道:“哟!是周老板回来了吧?这一大清早儿去哪儿了呀?”

周父经营这个乐器行已经有二十几年了,街坊邻里的不知多么熟悉,闻言扯着周瑾瑜走过来道:“是我在外面读书的儿子回来了,我去省城机场接他呢!瑾瑜,怎么见着人也不叫?小时候,你的饭没着落,都是王婶顾着,不知吃了人家多少碗肉丝面呢!”

说起记忆中的肉丝面,周瑾瑜不由眼前一亮,记忆中那香喷喷的面条一下子就涌上来,在肚子饿得咕咕叫蹲在乐器行门口的时候,忽然有人端过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白花花的手擀面,柔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嚼在嘴里却特别有劲,面上撒着刚炒出来的芹菜肉丝,还有十数颗炸的金黄的花生米,翠绿的葱花点缀在整碗面上,闻起来直让胃部抽动,口水自然而然的就吞咽下去,记忆中的面孔已经不清楚了,可是那碗面条的味道即使经过了轮回也不曾忘记,犹记得吃面的时候,有人在耳边道:“多可怜的孩子,早早的就没了娘,父亲也因为生意老是不在家,总不能老是将孩子扔在学校吧?周家小娃娃,若是肚子饿了,就到婶子这边来,婶子没什么好的给你,面条、馄饨管饱!”……

经过周父一提醒,周瑾瑜对王婶的记忆都涌上来,不知为什么眼中有些酸涩,他掩饰着情绪低头道:“王婶好!王叔好!多少年没吃你们的手艺了,不介意收罗我们这第一批客人吧?”

“啧啧啧!周家小娃娃都长这么大了?让婶子好好看看……你离开的时候才十二岁,你那狠心的父亲说是让你去省城深造,这一去就没再见过了,让婶子看看!哎哟,真是受苦了,你怎么瘦的皮包骨头一样?在外面单独过日子一定很困难吧?听你父亲说已经考上研究生,可以自己挣钱了?好了好了,总算熬出头了!瞧瞧,老王,看人家学艺术的孩子多么有气质,白白嫩嫩的,说起话来斯斯文文,软绵绵的和个秀气的丫头一样,看着就让人喜欢!”王婶扯掉袖套,又在围裙上擦干净了手,这才拉过周瑾瑜的手道。

王叔也是笑的满脸皱纹道:“那是那是!这可是周老板辛苦栽培出来的宝贝儿子,跟我们这些乡下土包子是不一样的!不嫌弃的话就赶紧坐进来吧,外面站着多冷啊!这大清早的,娘们儿,你也别净站着说话了,给大伙儿先下点馄饨垫下肚子,王叔这面也揉的差不多了,回头让你们尝尝这新面的劲道儿。”

周瑾瑜一拉林玲往里面走,虽然是家不大的店铺,装修也很陈旧,却显得很温暖,橘黄色的塑料方桌整整齐齐的摆在墙边,折凳也搁在方桌上,林玲平时就出入惯了这样的地方,大大方方的拿过折凳坐了下来,周父这才跟过来往王叔的耳边说了几句,王叔立即看了看林玲,眼里满是笑意,他用胳膊肘捅了捅王婶的腰,又将周父的话转述一遍,惹得王婶也好奇的看过来,一边看,一边还小声的满口称赞着道:“周家真是有福气啊!有这么个出息的儿子,又有这么出息的儿媳妇,啧啧啧!真是看着便让人欢喜,你说,像不像观音菩萨座前的那对金童玉女?……”

林玲觉得四周注视的目光让她有些坐立不安,她巡视了一下自己又凑到周瑾瑜的耳边道:“我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他们为什么都那么看着我?看的让我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对中年夫妻是你亲戚呗?刚刚听你叫他们王叔、王婶的。”

周瑾瑜答道:“这些街坊邻里的在我小时候对我们周家很多帮衬,我可以说小时候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在我心里都跟亲人一样!……婶子这里的手擀面和馄饨都很好吃,你等会一定得多吃点!”

没一会儿王婶就捞出煮好的馄饨,分了几个碗端了过来道:“这可是早上老王新剁的肉馅,新鲜着呢!你们趁热吃!等会面条就做好了!”

林玲从碗里夹了个馄饨尝了尝,顿时眼前一亮,咀嚼的速度也快了起来,加上一夜都没怎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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