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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用指甲刀剪它的时候,指甲刀嘣的一下坏掉了。林烟又用剪刀,居然也剪不动!
那时林烟就发现这指甲原来变得这般坚韧,就跟利刃似的。虽然强行剪的话肯定剪得下来,但林烟又有些舍不得。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买副手套遮遮眼,以免节外生枝。因此林烟来到附近一家皮质专卖店,买了一副精致的皮手套戴上,别说,还真贵!质量却是很好,比上次林烟作案的那副手套强多了。
幸好烟指甲虽利,但却不是很长,自变黑以后,就一直没有长。如果它有刘易尸体指甲那么长,那手套都戴不进去了。
十几天后,林烟身高猛蹿,已然达到了一米七!这让他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好,大冬天的,即使只穿夏天的衣服,也都不感觉冷!
算算时间,今天就是钟晴的生日了。倒也巧,今天也是情人节,阳历二月十四号!
当林烟赶到钟晴电话里说的那酒楼门口的时候,出来迎他的钟晴就第一时间伸出她白皙纤细的小手:“我的礼物呢?不给不准进哦!”
“早准备好了!”林烟笑着从兜里掏出一红色盒子。
钟晴望着盒子,不敢接,只面露惊恐之色地问道:“不会是戒指吧?”
“你想得美,我可是给你过生日,而不是过情人节啊,你可别打我主意!”林烟也鼓着眼睛,一脸夸张的恐惧之色,然后打开盒子。
钟晴一看,原来是水晶色的吊坠。
“咦,这不便宜吧?”钟晴颠了颠了吊坠,凭着手感,猜测道。
林烟笑了笑,道:“十块钱而已!”
实际上却是两百块左右。
两百多,对于刘易那样的人来说简直看都懒得看,比如苏晨临走前送林烟的佛珠可是上好的美玉,老贵老贵的,她出手的时候却连眼都不眨,顺手就从手腕上取下。
两百块,对林烟这种贫困学生来说,可是很珍贵的!
田清荷辛辛苦苦,星期六双倍工资加加班费一起,都挣不到两百块。
要不是林烟上次在那伙绑匪面前收刮了三千块,他还真有可能只买一件十块钱的礼物。
钟晴却不是傻子,见林烟眼神闪烁,便问:“到底多少?”
“反正是我从小到大送人礼物最贵的一次!”林烟笑呵呵道,“算是对得起你了吧?”
“以后不要买贵的东西了,你还是学生呢!”钟晴笑嘻嘻地将盒子收入囊中,却又板着脸道。
林烟心里一暖,点头道:“好,等我以后有钱了,再买贵一点点的!但也别想超过一千块哦!过一千块的,只有我老婆才有那个殊荣!”
钟晴瞪了林烟一眼,作呕吐状,然后说道:“你先进去吧,在二楼,我订了包间!我还要等人呢!等会儿如果万一有人问你有没有准备礼物,你就说没有,免得他们误会我,知道吗?”
“误会?”林烟眨眨眼。
“哎呀进去啦!”钟晴推着他。
“有多少人来!”林烟一边走一边打量酒楼环境,又看了看时间,十二点过几分,“你怎么选中午吃饭啊?”
“晚上我要回家和我爸妈一起庆祝,朋友们就只好中午咯!”钟晴笑道,“我弟弟和他女朋友在楼上呢,你快去吧!除了他们,还有几个朋友和同事要来!”
“我记得你上次好像说你那读高三的神童弟弟才十五岁吧,就有女朋友了?”林烟忽然觉得自己好失败。
“那是,不过我爸妈还不知道!我这弟妹啊,比我弟大两岁呢!不过长得可漂亮了!也是你们学校的。我弟弟也长得很帅哦,比你帅多了!”钟晴笑道。
“帅有屁用,打架厉害才好呢!再说我不帅吗?”林烟不以为然地想道。
一到二楼,林烟目光一扫,就发现一包间门开着,里面有人,有说笑声。
换成以前,林烟还有些怯场,现在的林烟觉得自己打架很凶,胆子也壮,也就大步走过去,在门上敲了敲,然后走进去目光一扫,对一个少年说道:“你是钟朗吧?”
少年站起来,点点头,道:“你是小晴的朋友?请坐,请坐!”
“小晴?”林烟明显愣了一下。
少年呵呵一笑,道:“我们家,都这样叫的!”
林烟一阵好笑,这弟弟,倒是当得有趣。
林烟找了个位置坐下,见桌前除了钟朗以外,还有两男三女,正好配对。
钟朗身边坐着一美女,头发老长老长,双眼炯炯有神。出于对美女的尊重,林烟在将他们打量一番后,将目光锁定在她脸上,忽然觉得有点眼熟,于是问道:“其实我跟你们是一个学校的,我读高一。这位学姐,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呢!”
对于林烟主动说话,美女愣了一下,然后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可能是我在元旦晚会唱歌的时候,你见过我吧!”
林烟回忆了一下,顿时恍然:“喔,我知道了,你是唱那个歌星杨初那首‘青春是无以名之的烦恼’的美女吧!”
“美女不敢当。”美女低头一笑,道:“我叫徐清溪。”
“我叫林烟!”林烟笑道。
“我知道你!”徐清溪笑道。
“我也知道你!”钟朗道。
“你们怎么知道?”林烟下意识问道。
“我们学校,消息略有些灵通的,都知道你啊!你难道忘了,处分的事?”钟朗笑嘻嘻地说道。
林烟讪讪一笑,暗道:“原来如此!”同时也暗暗对钟朗有些反感起来。
其实也正常,钟朗是典型的优等生,成绩很好。一般来说,优生都有一种优越感,有些看不起差生。
同时,差生也基本上不屑于与优生打交道,觉得他们虚伪,不真实。
林烟一直都是那种自尊心比较强的人,也十分敏感,见钟朗露出这种怪异笑容,也就不想理他,徐清溪虽然是美女,但也“爱屋及乌”,不去甩她。
于是,林烟转向另外两男两女,说道:“你们也是学生吗?”
这四人有三个都是摇头,然后分别介绍起自己。其中一个娃娃脸,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子,居然是一个医生!
另外一个女的,是大学生!
还有一男一女,却是没说自己是干什么的,只说是钟晴的初中同学。
这四个人,都是钟晴以前读书时的同学。
聊了一会儿,林烟就看到钟晴又带着两个女的进来,不由暗松了口气,心想:“要是再来一男一女,可不尴尬么?”
第二十四章不如我们较量一下!
一桌十个人,钟晴坐林烟旁边,开始点菜。
林烟总算是看明白了,这一桌人,就自己是钟晴的新朋友,其他除钟朗和徐清溪以外,都是熟人!
最后进来的两女的,都是护士,和钟晴一家医院上班。
对此林烟还有一点受宠若惊。
因为林烟是“新”人,钟晴怕他拘谨,也就故意坐他旁边,这让钟朗惊异了一把,转了转眼珠,他站起来,将酒杯举起,就邀林烟干杯。
林烟对于应酬陪酒之类的,可是一点不在行,这钟朗虽然年纪小,却是气场十足,一番话说下来,林烟想拒绝都不行。
不过出于对钟朗的反感,林烟并没有起身,大咧咧地坐着喝了一口,这让钟朗有些不满,看了徐清溪一眼。
徐清溪见状,也举杯要和林烟碰杯!
林烟恍然:“整我”。但看在钟晴面子上,也就不拒绝,干脆地碰杯就喝。
接下来就是其他几个了。林烟喝了一圈,肚子涨得难受。
这时候,钟晴也笑嘻嘻地举起杯子,对林烟说道:“大家都干了,就剩我这寿星了,我们也干!”
“这看起来怎么好像是我过生日啊?”林烟心里郁闷,瞪了钟晴一眼,只好一句“生日快乐”喝了。
喝了这么多杯,换成以前,早倒了。现在林烟却只是脸色发红,一点事都没有。
比普通人强大许多的身体,镇压着林烟翻滚的酒精,不让他醉。
酒后的胆气,却是没有镇压,反而越发壮大。因此,林烟哈哈一笑,掰过钟晴肩膀,贴着她耳朵轻声道:“是不是你让他们灌我啊?”
钟晴浑身一僵,然后挣脱林烟手臂,推开他,白了他一眼:“你喝多了吧?”
林烟又是一笑,正想说些足以让钟朗产生误会的瞎话,门口就传来客气的敲门声音。
所有人回头一看,就见酒楼老板娘——一个成熟性感的美妇笑吟吟地走进来,对林烟笑道:“林小兄弟,我家老板知道你来,想见你呢!跟我走吧!”
“你谁呀,我认识你吗?”林烟一阵迷糊,“你老板又是谁啊?我在这里陪美女喝酒,没空!”
“我家老板姓黄,你们见过的!”
“黄?”林烟念头一转,登时想起,忙道:“哦,那带路吧!小晴,你们先吃,我去去就回来!”
这黄天华,林烟还是不想得罪的,甚至还想着套上交情。
当然,林烟不是想混黑社会,而是想利用黄天华,于自己方便。
在老板娘的带路下,林烟来到旁边的包间。林烟正望着老板娘窈窕的背影暗想她什么身份,是他手下还是情人,黄天华的声音就传进林烟耳朵里:“林烟,过来坐!”
林烟打了个酒嗝,走进去坐下,说道:“华哥,你找我有事吗?”然后扫了一眼黄天华身后的两个男人,不由一愣。
这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上次在黄天华车里见过,四十岁左右,眼神锋利,是个角色。
让林烟发愣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这人,林烟在送病发的苏晨去医院那次的时候见过!
且印象非常深刻!
上次苏烨赶到医院之后,林烟亲眼所见这家伙忽然出现,拿刀杀向苏烨然后和保镖李成德大战一场又狼狈逃走。现在,刺杀苏烨的人,就在林烟面前站着。
“他好像叫郑均?”林烟回忆了一下,依稀记得李成德与苏烨说起过。
郑均带着一鸭舌帽,低着头,看了林烟一眼,似乎没有认出林烟,只当陌生人对待。
黄天华先示意美妇出去,顺便把门带上,然后一勾手,那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就掏出手机,按了几下,递给林烟。
林烟一看,登时一惊:“华哥,你这是什么意思?”手机上赫然呈现着那八个绑架林烟的人照片,全是惨烈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