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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6年第0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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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免受追债行为侵扰的保护。第七章到第十九章以破产法律制度为中心内容,在对破产法作出整体介绍后,逐一介绍了美国破产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问题,包括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追债行为的中止、破产财产、豁免财产、破产前的财产转移行为、破产前财产转移行为的无效、破产程序中的请求权以及有担保请求权的效力、破产财产的分配、租约或可执行合同的解除、撤销和确认、免责等,并对美国破产法中别具特色的重整制度(第11章企业重整和第13章自然人重整)中的各问题列专章介绍。第二十章是有关美国破产法的历史以及破产法院的管辖、审判等问题。本书采用原文影印的方式出版,读者可以充分领略作者的清朗文风。
  本书的作者大卫.C.爱泼斯坦是美国破产学界的资深学者,从事破产法的教学和实践已经有三十余年,曾有过两次破产法律师执业经历,职业范围主要为企业破产。由于他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学术界和实务界均负有盛名。2003年春,他被美国破产协会授予the Robert M.Zinman Resident Scholar of the American Bankruptcy Institute.称号。
  爱泼斯坦教授的著作在美国法学院和美国破产业界广受欢迎,除了这本关于破产法的精华本著作之外,他还是另外三本十分畅销的法律著作——《债务:破产及其相关问题》《商法基础》《破产法典下的商业重整》——的作者,同时还是三卷本《破产法》的第一作者,该三卷本著作专为破产法官、律师等破产从业者处理破产案件而作,已于2003年译成中文,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鉴于该本著作及其作者的重要性,我愿意把这本书推荐给读者。希望一般的读者能更多地接触和学习美国破产法,专业的读者能更多地研究和借鉴美国破产法。
  (Bankruptcy and Related Law in a Nutshell《破产及其他相关法精要》(第6版影印本),'美'大卫.G.爱泼斯坦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30.00元)


“主子”抑或“奴才”?
■ 李元来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研究以未能形成自己独立的学术理论为憾。在百余年来的中西文化碰撞中,整个西方学科的研究范式逐渐成为近代以来中国学者的研究视角。不可否认,这一进程在相当程度上给中国传统说教式的学术注入了新的元素,并促成中国学者的研究由应然向实然转化。但是,在日益程式化的研究中,学者们理解和解释出来的中国社会、文化、历史及人的心理和行为却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符合“常识”。西方学科研究范式对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解释力普遍遭到质疑,于是人文、社会及行为科学的本土化研究问题日益凸显。翟学伟教授在大陆学界中搞本土化研究颇具特色。他十六年来始终坚持从事中国人社会行为分析和中国微观社会研究。他以中国人脸面观为切入点,通过儒家社会的建构来探讨中国社会研究的视角与方法论。他在研究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目前许多所谓本土化研究,究其本质而言,并未真正摆脱西方学术霸权和思维压制的阴影,仍然游走在“套”(套用西方学术)和“化”(本土化,主要是指投机取巧地做简单二元对比研究)的边缘。于是,本土社会研究的本土视角孕育而生。这种研究视角的提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本土化视角的颠覆性改造。它是在现有学科框架下进行的学科自生性研究,于“套”与“化”之外走出了第三条道路。《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就是一本从本土现象和问题出发来寻求建立本土学术概念、理论和分析框架的著作。任何一种抛弃既有理论范式而进行新的尝试都是极具危险和挑战性的,对此他深有感触:“在现有理论范式中按部就班和四平八稳的学问,是最省心、最安全的一种方法,一旦放弃这种选择,就会面临危机、挑战、陷阱、批评和和失败。”(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版,第3页)然而,正是这些危机、挑战、陷阱、批评和和失败才铸就了学术原创和学术进步。
  
  一、从语言分析到“讲故事”
  
  首先我们得从研究方法谈起,因为其选择的适当与否关系到一项研究顺利开展。在确立了一种本土社会研究的本土视角进入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研究后,具体的方法论显得至关重要。如何才能保证所做的研究既不“套”也不“化”,这是本土研究或本土社会研究视角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在理论反思和具体研究实践中,作者于方法论上逐步由语言分析过渡到对“讲故事”方法的青睐。在其早期作品(《中国人的脸面观》)中,更多采用的是语言分析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在其关于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研究中创造性的应用,是基于他对社会学方法论体系中定量研究方法的批评和反省。在他看来,人的社会心理现象通过两种外在的方式表现出来,即行为系统和语言系统。定量研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因为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复杂性和他本身具有的主观介入性及对研究本身的参与性,使得其研究优势受到消解和扭曲;也不仅仅是因为社会、历史和文化脉络的不同,它在实际应用中受到一定限制,比如中国社会中的道德具有“体验——情境性”特征;更为重要的是,定量研究方法把研究人的心理限定在对人的行为研究上,且未能在心理和行为间作一个很好的连接。基于以上的考虑,他将语言分析作为一种与观察、实验、调查等方法并列的方法来研究中国人和中国社会。这是一种新的尝试,它不同于社会语言学、文化语言学、跨文化交际学、翻译研究等学科领域中的语言分析,其目的不在于研究语言现象本身,而是将语言作为一种研究社会心理的工具,通过对语言的分析研究来认识中国人和中国社会。
  伴随着对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理解和把握的逐步深入,作者在研究方法上又产生了新的想法和尝试,逐渐由语言分析迈向“讲故事”的研究方法。“讲故事”作为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提出,既具说服力,又颇有争议。言其具有说服力,是就其对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解释力和被民众的接受程度来说的。这不仅在于社会生活中两种事实取向(“人物——事件事实”和“符号——行为事实”(《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第57—59页,下面只注明页码))的界限划分不是很明确,在对历史进行叙述时经常可以感受到文学性特征,想象和虚构不是文史的分野;而且还在于中国社会的运作、文化特征或人生真谛等往往体现在故事中。中国人的思维和阅读的特征是历史主义的,属于一种“在叙述中的理解”,他们习惯于在可能真实可能编造可能夸张了的历史故事中去体悟社会和人生。虽然更有利于对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理解和阐释,并更易被普通民众了解和接受,但这种研究方法在学界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争论的焦点在于:“讲故事”的方法能否应用于社会学研究?其代表性如何?其实,争议本身并没有跳出僵化学术思维的限制。就本体论而言,代表性问题涉及到何为真实的问题。为此,作者提出了一个解决文学真实性问题的构想。他首先区分了上述两种事实取向,并认为故事研究的真实性应该包含文献资料中记录的社会生活逻辑和情理是否真实。在社会学意义上,叙述故事的真实性,主要是分析其在逻辑和情理上确证真实的社会运作规则、功能和潜在的重大意义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才对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而人类学家林耀华在其博士论文《金翼》中也借用了同样的研究手法,用小说来表达其对中国社会中家庭和人际关系的认识,取得意外轰动,成为不朽经典。不管这种解决文学真实性问题的构想是否真的解决了“讲故事”方法的代表性问题。我们可以说“讲故事”作为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提出,是同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叙事转向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二、“狐假虎威”: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
  
  在对作者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一番梳理后,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他是怎样展开其本土社会研究视角的。中国民间有句谚语:“大树底下好乘凉”。意思是说,一个自己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靠山。作者在对其进行语言分析后发现中国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往往不看重人与人之间的一般互动过程和原理,而是看重由互动者引起的脉络性关系。于是,他提出中国人关系研究的重点不是人际关系,而是个人关系;关注的是两个人发生关系的情境和理由,而非制度或规范。对此,他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以往的社会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研究好比是在研究象棋,棋子角色地位清楚、行走规范分明;而中国人关系的研究重点很像在研究围棋,棋子没有明确的角色分工和行走路线,棋子的作用根据各个棋子之间的具体关系来确定(第302~303页)。
  在语言分析的基础上,作者看到了中国人多重关系网络中日常权威的存在。所谓的日常权威就是用来指称“那些我们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认为他们不应该拥有权威,而他们却能支配他人的现象”(第290页)。他关于日常权威的研究具有双重特色:一方面,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研究权威,即从社会关系而不是地位和身份的角度来研究权威,这正是日常权威中“日常”两字所蕴含的更深层意义;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方法论上,即采用“讲故事”的研究方法来阐释这种全新的研究角度。也就是说,在分析和把握中国社会基本特征的基础上,通过对精心挑选的历史故事的叙述、解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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