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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是,仇也没报,刘天来也惹毛了,跑路是肯定的,可这跑的太憋屈啊,传出去不成了笑柄?就是到了关山,也抬不起头走路啊!
“先不管这些了,棍子,你马上回去通知你嫂子,把东西准备准备,今晚马上就走。”
先前说话的小弟,也就是叫棍子的,答应一声掉头就走。刚拉开门,一个声音响起在耳边:“发嫂在不在?”
棍子下意识的回头叫道:“老大,有人找……”
“你”字还没出口,砰!一只穿着军用皮靴的大脚重重踢在他的胸口,棍子应声倒飞数米,砸在另一个混混身上,口中鲜血直流,脑袋一歪,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痛的昏厥了过去。
被压在下面的小混混登时大叫起来,他被喷了满脸的血,双手在空中乱舞,场面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发嫂到底机灵,一把推开医生,随手抄起床头的一根钢管——这是刚才从面包车上拿下来的,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呼啦一下围在发嫂的身边,有家伙的抄家伙,没家伙的就地取材,一时间凳子,椅子,输液瓶,针头都成了武器。
先是刚才作恶的脚迈了进来,脚上穿着一只墨绿色的军用皮靴,嵌有钢板的鞋头和脚跟,鞋底有双层鞋线绷紧灌蜡,落地就是咚的一声响,力大气沉,震起一层淡淡的灰。
跟着一个人影出现在众人面前,深棕绿色的大翻领双排六粒扣大衣将来人那挺拔的身姿衬托的趋向完美,头上戴着一件充满时尚感的黑色贝雷帽,胳臂上绣有一把利剑和闪电的臂章。
发嫂的嘴巴张开,眼中满是惊慌和不可置信。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这两年跟关山那边的大老板没少做生意。大老板在关山军区关系很硬,无论什么车出手都很方便,常听他吹嘘关山军区有一支特种大队,外号“夜鹰”,在国内一等一的牛逼,而黑色贝雷帽和利剑闪电臂章,就是他们的标志!
发嫂从没想过,他这样的小人物,也会有一天惹到夜鹰的人来寻仇。
这不是开玩笑吗?搞错了,一定搞错了!
发嫂赶紧扔了手中的钢管,分开众小弟走了过去。刚一近前,似乎能感觉到那股扑面而来的凌厉气势,腰身不由自主的弯了下去。
“大哥您找我?消消气,消消气,一定是搞错了,我再大的狗胆,也不敢得罪您呐,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搞错了?”
来人抬起头,贝雷帽下露出一张飞扬俊秀的脸,斜眉入鬓,目若朗星,鼻梁又挺又直,薄薄的唇抿成一线,仿若刀刻斧凿般的棱角分明。
阳刚中夹杂隽秀,飞扬中暗含坚毅,竟是一个如此出众的男人!
发嫂恐惧的双腿一阵打颤,可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在大脑疯狂的叫喊:
这是我的菜啊,这是我的菜啊!
来人微微一笑,洁白的牙齿几乎能晃花了发嫂的双眼:“错不了!刚才那只手摸的人,左手还是右手?”
“摸……摸……什么人?”
一边是恐惧,一边是快感,发嫂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声音颤的可以颠死一只猫。
来人想了想,道:“嗯,解释起来确实很麻烦!这样吧,大家都挺忙,两只手一起费了!”
话音刚落,从他身后闪进来五个大汉,一色的大衣,帽子,臂章,阴沉的目光在发嫂身上打量。终于知道这人不是说笑,发嫂也顾不得色心澎湃,往后面一退,色厉内荏的叫道:“夜鹰的了不起啊,给我上,捶死他们!”
一帮小弟都是靠老大吃饭的土包子,哪里知道夜鹰是什么东东,叫喊着齐齐冲了上来。
夜鹰里的一个黑脸大汉对最早进来那人笑道:“许队,五秒钟,七个!”也不得回应,脚下一滑,闪进了人群中。先是左脚踹中一个混混的腿骨,接着一个轮肘撞在另一人的下颌,不等这两个混混惨叫着倒地,脚尖用力点地,身子腾空而起,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连出三拳,拳拳到肉,又是三人。
站在许队旁边是一个尖脸猴腮的人,配上他那身高很有几分巨人版时迁的味道,说不出的滑稽,叫道:“四秒了!”
黑脸大汉身子刚落地,回道:“明白!”双手往前探出,抓住两个混混的胸口,往一起狠狠一撞。
砰!
七个人几乎同时倒地,惨叫声融合在一起,仿佛一个人一样。黑脸大汉拍了拍手,笑道:“五秒,刚刚好!”
还站着的五六个混混,包括发嫂全都被震住了,互相看了看,转身就往屋后跑去。尖脸冷笑道:“想跑?”捡起三根被混混丢掉的钢管,手腕用力一扔,正中三个人的腿弯。两三个人有样学样,扑通扑通声响成一片。
发嫂被黑脸大汉亲自出手抓了回来,看着一地惨叫的小弟,连反抗的心都没有,腾的跪了下来,大叫道:“大哥,我错了,我错了,瞎了狗眼得罪了您,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放我一马……您开个价,开个价,我绝不二话!”
许队双手负后,慢慢弯下腰:“你不是得罪了我,而是得罪了她。开价?你那点家产能顶上她一根头发?”
发嫂终于想明白怎么回事,那个开保时捷的女人在眼前一闪而过,知道今晚这事不可能善了,能少赔点是一点,叫道:“我想起来了,我左手摸的,左手!”
天可怜见,他连车都摸到,更别提摸宁夕了,可为了保住一只手,只能这样招了!
许队的眼神彻底冰冷下来:“哦,还真摸了啊?你胆子很大,很大……”
然后直起腰,看也不看他一眼,在屋里略微一扫,众混混如同被利剑划过,吓得再不敢吱声,眼睁睁看着老大被拉到屋外,接着就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出了门,许队一眼就看到不远处的保时捷,独自一个人走了过去。车窗摇下,他那张极有魅力的脸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小夕,解决了,在青州还让你受到惊吓,都是我的不对!”
温谅方才在车里已经远远的看到这位猛男的壮举,此时一看竟是这般的英挺,他面色如常,没有说话。
宁夕展颜一笑,道:“多谢你了!哦,介绍朋友给你认识,这位是温谅,我的好朋友,这位呢”
她扭头看着温谅,唇边浮现古怪的笑意,道:“许庭,许书记的儿子,也是许瑶的哥哥!”
温谅愕然抬头,正碰上一道利如闪电的双眼!
第二百六十四章往事若云烟
许庭,温谅听过这个名字!
前世和许瑶在京城重逢后,曾不只一次听她提起自己的哥哥。虽然许瑶古灵精怪,言必称许庭那家伙怎样怎样,极尽埋汰和污蔑之能事,但温谅还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那在骨子里的崇拜和孺慕。
这完全可以理解,任谁有一个不到四十岁就挂了两杠四星的哥哥,也得从灵魂深处偷偷的仰视着他。
温谅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许多朦胧的记忆在脑海里慢慢的浮现。
那个时候,许瑶偶尔会露出几分烦恼,好像许庭的婚姻并不是很幸福,跟妻子的关系常年处在冷战之中。至于是哪一方出了问题,温谅从不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许瑶没有细说,他也绝不会多问,所以无从得知谁是谁非。况且那时许瑶正对他发动猛烈的进攻,温谅避之不及,哪里会有兴趣打听她哥哥的底细?
却没想到,隔了两个时空,会在95年的青州街头,第一次见到许庭。让温谅惊讶的是,这个许瑶口中几乎一无是处的家伙,原来是这一副模样!
英气逼人,目光如电,身形挺拔修长,却如山般厚重,比起顾文远那种妖异的俊秀,另有一番让女人勃然心动的魅力。
“好朋友……”
在温谅打量他的同时,许庭凌厉的眼神已经里里外外把温谅扫射了数遍,然后移到宁夕脸上,立刻变得柔和下来,道:“你什么时候在青州交了朋友,我怎么没听你提过?”
宁夕轻笑道:“庭哥,我在国外这五年,认识了很多人,也交了很多的朋友,要是一一都向你汇报的话,我怕阑姐会嫌烦……呵,说起这个,我现在是叫你庭哥呢,还是叫姐夫?”
许庭眼色一黯,直起了身子,双手垂在腿侧,不知怎的显出几分落寞,道:“宁阑之前还抱怨说你从国外回来就忘了她这个姐姐了,有时间去关山看看她。”
宁夕笑着点了点头,道:“我最近在青州有事要做,怕是一段时间会走不开。”她顿了顿,转头看了温谅一眼,神情姿态像极了情侣才有的小动作,“等过年吧,我去给阑姐拜年,顺便恭祝她新婚之喜。”
许庭沉默一会,突然发觉曾经很熟悉的两个人,竟然找不到可以聊的话题。隔着一层薄薄的窗户,却仿佛隔了天涯。
“嗯,那个小痞子我教训过了,今后不会在青州出现,你放心吧。以后夜里出门要当心,青州不比京城,青皮满地都是……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青州的,还有我的联络方式?”
夜鹰是军区直属特战大队,驻地自然在关山。许庭是接到任务昨夜才赶到青州,却没想到今天会接到多年不见的宁夕电话,并且她人在青州,还受了欺负。
“姐夫,你现在的智商很让我担忧啊。”宁夕调皮的一笑,道:“我当然是从我哥那拿到的第一手情报……”
许庭诧异道:“宁大队?昨天出发的时候,没听他提过啊?”
宁夕伸出手指捅了捅他的肚子,叹了口气,道:“果然是肚子越肥,脑袋越空,当官都快当傻了你!我今天上午才跟他通的电话,昨天怎么跟你提?”
许庭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多年以前,那个骄傲的像个公主一般的小姑娘,站在庭院当中的槐树下,用小小的手指捅着自己的肚子,仰着头笑兮兮的道:
庭哥哥,如果十年后你的肚子没有像爸爸那样翘起来,小夕就嫁给你做妻子!
言犹在耳,却已物是人非!
他了解宁夕,正因今晚她笑语嫣然,举止亲昵,表面看上去全无一点的隔阂,才明白两人之间,确实真正的疏远了。
弹指之间,当年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正如她所说的那样,五年来,她见过了多少世面,认识了多少俊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