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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间咖啡馆,他可以坐柜台里,只要有个地方让他呆着,他就很满足了。
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行,他没想到完全不懂咖啡的自己竟然把咖啡馆开得有声有色,就连阿桦都佩服他,说他是经商的料。
其实他哪里是什么经商的料,不过是误打误撞。他虽然是学理科,中学的时侯也算是个文艺男,爱看书,爱唱歌,也懂一点乐器。
他把咖啡馆当作自己玩乐的地方,家里的书全搬来,又新买了许多,弄得满墙都是书,氛围就出来了,乐器也搬来,闲着无聊自娱自乐,一来二去,引来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朋友带着朋友来,口口相传,他这间咖啡馆渐渐在圈子里出了名,慕名而来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有时侯里面满座,还有人情愿站在门口等,许夏便在门口摆了几张桌子,弄了个小型的露天场所,渐渐的还是人满为患。
陈桦给他出主意,要他开连锁,把产业做大,许夏拒绝了,开咖啡馆本来是让自己消磨时间的,他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原来以为这样的生活已经是最好,可是没想到遇见孟子何。
陈桦说,凡事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许夏觉得他是对的。因为遇到孟子何以后,他觉得生活更美好了。
因为生意不错,咖啡馆里请了两个帮手,一个是十九岁的任丹丹,她高中毕业就在这里做事,已经一年了,还有一个是二十二岁的蒋恺成,还是陈桦当老板的时侯,他就在这里兼职了,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便一直留在这里。他性格外向,和内敛的许夏刚好互补,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只是再好的朋友,许夏也不会分享自己暗恋的事情。他性格温良,喜欢细水长流,相信总有一天,孟子何会发现他的好。
既然要让她发现,就要有所表现。
看到孟子何进了店,许夏拿起吉它,坐在柜台里,自弹自唱。他的声音很好听,纯净空灵,很象曾经红时一极的某位民谣大咖。第一次当众开嗓的时侯,简直就是惊艳四座。陈桦和蒋恺成极力怂恿他去参加唱歌比赛,说只要他去,绝对拿奖,绝对一炮而红,绝对光芒万丈,绝对成为众人膜拜的偶像。
蒋恺成很会说话,可是巧舌如簧也没能说动他。
许夏知道自己的天份,从小老师就说他唱歌好听,有节奏感,也正儿巴经的到少年宫去学过,可是后来父母都认为,一个男孩子去唱歌不是什么正经事,所以最后还是让他象普通孩子一样考大学,学了计算机专业。
许夏喜欢唱歌,却不喜欢太高调的生活,因为觉得太累。
他唱的是许巍的《温暖》,
我坐在我的房间
翻看着你的相片
又让我想到了大理
阳光总那么灿烂
天空是如此湛蓝
永远翠绿的苍山
我爱蓝色的洱海
散落着点点白帆
心随风缓慢的跳动
在金色夕阳下面
绿色的仙草丛里
你的笑容多温暖
我爱丽江夜晚熊熊的篝火
我们歌唱跳舞快乐简单
我爱蓝色夜晚漫天的星光
天使掠过头顶飞向远方
在我怀里你轻声低语在耳边
那一些温暖在我心间
伴随我想你的今天
你让我长久沉重的心
感到从没有的轻盈
……
一开嗓,掌声响起来,连孟子何也抬起头,目光淡淡的掠过去。
隔着几排桌子,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相遇,也许只是刹那,也许停了两秒,许夏只觉得心脏用力一撞,撞在胸腔上有些发疼,然后便狂跳起来,密如鼓擂。他象被开水烫了一下,只差没跳起来,慌忙避开去,他唱歌向来很从容,只有孟子何让他心慌。
浅浅吟唱,纯净的声音仿佛将大家带到了那些优美的画面当中:湛蓝天空,灿烂阳光,点点白帆,翠山苍山,蓝色沧耳……夜晚篝火熊熊燃烧,欢歌笑语,翩翩起舞,流星在头顶飞过……恋人的微笑,温暖的怀抱,低低的耳语……带给人无尽的瑕想。
没有喧哗,甚至连翻书的声音都没有,所有的人都安静的聍听,对他们来说,能在下午听到许夏唱歌是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正因为如此,所以弥足珍贵。
一曲毕,掌声如雷,有人叫起来:“许夏,再来一首。”
往来的都是熟客,没有人叫他老板,都直呼其名,仿佛这样才显得随意而亲密。
许夏抱拳作揖表示感谢,调了调弦,又唱了一首《蓝莲花》。
这是首传唱极广的歌曲,所以到了副歌部分,就有人跟着轻哼起来:
穿过幽暗地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地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穿过幽暗地岁月
也曾感到彷徨
当你低头地瞬间
才发觉脚下的路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
如此的清澈高远
盛开着永不凋零
蓝莲花
啦啦啦啦 啦啦啦啦
啦~~~~~~
孟子何微微有些诧异,她来过几次,却是第一次听许夏唱歌,看到周围的人都跟着合唱,她突然有些感动,众人合唱,却并不喧闹,低低的声音在室内回荡,仿佛山间潺潺的清泉,让人觉得宁静致远。
她远远的打量着坐在柜台里弹琴的男人,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衣,头发有些长,零乱的垂在额上,身后的灯斜斜的照过来,给他周身镀上一层虚虚的白光,他就坐在光影里,低头吟唱,象一个虔诚的教徒,专注在自己的歌声里。
孟子何知道他是这里的老板,也知道他的名字叫许夏,仅此而已,她不喜欢关注陌生人,这世上唯一让她关注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可是今天,这个许夏让她有了一些印象,原来他会唱歌,而且唱得这么好。
第550章 番外之孟子何(二)
陈桦在门外就听到许夏的歌声,他有些诧异,许夏从来只在晚上才唱歌,因为有些朋友会在晚上过来表演,他就混在队伍里唱上一曲,但他下午从来不唱。店里的小姑娘任丹丹曾经问过许夏为什么下午不唱歌?他开玩笑说怕把客人们唱得昏昏欲睡。
陈桦带着疑惑走进了店里,刚走了两步,余光里似有一道光芒闪过,扭头一看,角落里坐着一个女人,大波浪的卷发遮住了她的脸,却掩盖不住那种惊艳的光芒。他放慢了脚步,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回头,女人低头看书,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将他的目光挡在外面。
陈桦生得高大威猛,家境又好,在男女的游戏上,根本不用他花心思,自有大把女人贴上来,可是这个低头看书的女人让他有些动心,单是侧影,便叫人黯然**。
走路分心的结果,便是与人撞了一下,“陈哥,你看什么呢?”任丹丹揉了揉被他撞到的肩,目光探过去,忍不住笑了:“原来在看美女,怪不得失魂落魄。”
“胡说八道,”陈桦作势要弹她的额头,被任丹丹躲了过去。
陈桦看了一眼在唱歌的许夏:“你老板怎么在这个时侯开腔?不怕把客人们唱得昏昏欲睡了?”
任丹丹笑嘻嘻的说:“你看看,哪里是昏昏欲睡嘛,明明就是如痴如醉!今天的客人有耳福,许夏这是唱第二首了。”
“是吗?”陈桦颇为惊讶:“这家伙今天发了唱歌的瘾啊?”
任丹丹笑着说:“那我可不知道,陈哥还是老规矩吗?”
“老规矩。”陈桦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从这个角度望过去,正好可以看到那个女人。他希望女人能偶尔抬起头来,让他瞧一瞧庐山真面目,是不是和他想像中一样漂亮。
陈桦的老规矩是黑咖啡,他喜欢那种苦涩的味道,能让他保持头脑清醒。
他平时也喜欢听许夏唱歌,但是现在,他的注意力全在那个女人身上。女人除了看书,便是吃东西,桌上摆着两个盘子,一个已经空了,一个盘子里还剩下半块蛋糕。看来她一个人点了两块蛋糕,这倒有点奇怪,不符合美女的形象。
不过她看起来有点瘦,多吃一点也是好的。陈桦不喜欢太瘦的女人,摸起来有些硌手。他喜欢吃快餐,看对眼了,分分钟就能滚床单。眼下,他摸着下巴,琢磨着要怎么去搭讪。
他是个富二代,从小一帆风顺,没遇到过什么挫折,就算咖啡馆经营不善亏本转手,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何况是搭讪一个女人。
等待良久,仍未见女人抬头,他只好端着咖啡走过去:“你好,这里有人吗?”
孟子何抬起头来,不觉愣了一下,视线刹那间有些模糊,身形高大,一袭白衣,眉目深深,这样的衣冠楚楚,仿佛象他。
她没说话,只摇了摇头,又看起书来。
陈桦无声微笑,她竟然比自己想像中还要漂亮。同时又有点淡淡的失落,原本以为凭着自己不俗的外表,女人至少有个笑脸,可是没有,她面无表情,似乎还有一种被打搅了的不悦。
他只好保持沉默,喝着咖啡听着歌,余光却不时瞟向她。
大概是他的目光太灼热,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陈桦微笑:“他唱得真好听。”
女人没有答话,只是礼貌的笑了笑,又低下头去,笑容浅浅却让人魅惑。
陈桦实在忍不住那种想说话的欲、望:“你经常来吗?”
女人摇头:“偶尔。”
她的声音很清淡,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意,陈桦知道自己不应该再问下去,可他害怕这样的遇见只是惊鸿一瞥,所以硬着头皮问:“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女人愣了一下,眼皮轻轻一抬,似乎在笑,“你经常这样搭讪女孩?”
“不不不,你不要误会,我其实很少搭讪,”陈桦很诚实的说:“我只觉得觉得你很特别,所以……”
女人把书签夹在书页里,端过蛋糕慢慢的吃起来,“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女人,所以觉得特别?”
陈桦笑了:“不,你美得很特别。”
奉承的话,没有人不爱听,女人笑了,伸出手来:“我叫孟子何。”
“陈桦。”陈桦轻轻握了握女人的手:“名字也特别,有什么典故吗?”
“爸爸姓孟,妈妈姓何,孟与何的子,所以叫孟子何。”
“有趣的父母,”陈桦笑道:“跟许夏一样,他也是父母的姓合在一起,只是中间少了一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