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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神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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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斯家族,你会成为迦南的传奇,整个大陆的传奇,所有吟游诗人歌颂的英雄。

对于这些话李曼嗤之以鼻,就因为独臂凯奇那虚无缥缈,近乎妄想的梦想,李曼每天不得不训练十多个小时,更要和凶狠的野兽生死相搏。

唯一令李曼感到温暖的是独臂凯奇那近乎虐待的父爱,这是一种父亲对儿子的希望。不得不说,除了在训练的时候,独臂凯奇的表现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会满足李曼任何无礼的要求,看向李曼的眼神充满了浓浓的爱护。

李曼,这个在十岁时失去父爱的现代人,在异界重新找回了幼时才有的那种熟悉感觉。

这一切在李曼来到异世的第五个年头结束。

那天凯奇下山将近期收获的魔核与毛皮换成药品和食物,却再也没有回来。正在练习盾技的李曼突然觉得心口一疼,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死了!独臂凯奇,李曼在这个世界的父亲,一个动辄鞭打他,却又给他细心调理伤口的凶恶的男人,他死了!

【血灵咒】,杜菲斯家族传承千年的咒术,以血脉为祭,能够感受到远方身处危险的亲人。按照刚才李曼的反应,凯奇,这个便宜父亲,的确是死了,死得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李曼没来由的感到一阵酸楚,眼睛发胀,心头像有一样东西不见了。这种感觉,他在另一个世界也曾感受到,那是在他父母亲因抢救无效离世时。

李曼头脑里一片空白,双腿却按照凯奇早已准备好的“遗言”,飞快地朝家的反方向逃跑。直到半个月后,李曼才敢偷偷地潜回来。那个他住了五年的“家”――一栋深山里的木质小屋,早已被人一把火烧尽。

李曼顺着山路赶往数十里外的小镇,离小镇不远的地方,终于寻见凯奇的尸体。那尸体从腰部一分为二,已经开始腐烂,尸体上布满了涌动的蛆虫。

凯奇悬挂在脖子上的史诗级紫色吊坠不见踪影,很可能已经成了敌人的战利品,而他的其他装备则放在一枚普通储物戒指中,那戒指也不见了。

尸体的右手前,无数蛆虫从食指爬出,在地面上排成两个单词:“叛军,王后”。

这是凯奇临死时用【腐尸液】写下的遗言,“叛军”是指杀死他的凶手是数年前的叛军,也就是现在的迦南王军,而“王后”则是要李曼去寻找迦南前王后的下落,完成他的梦想。

珈蓝现任国王桑德兰,自加冕那日起便养了无数爪牙,专门搜寻斩除前任国王的余孽。那天,由于李曼几年来的消耗,药品早已告急的凯奇,不得不卖掉自己身上的一件精良级蓝色装备,却被人认了出来。受伤后属性大降的他连逃跑都来不及,就被四个与他同级的高手拦腰斩断。

李曼默默地剔掉两截尸体上的蛆虫,捡拾柴火将其焚烧,然后无言的将骨灰装入木匣中。凯奇说过,他想葬在西索平原,他的出生地,杜菲斯家族1500年的封地与兴起之地。

李曼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捧着骨灰匣,远处山峦起伏,一时不知该往何处。

“阿曼,你是伟大神圣守护骑士杜菲斯的后代,你将是整个家族的荣耀,你要找到王后和她所生的王子,助他们夺回王位,你要复兴有1500年历史的杜菲斯家族,你会成为迦南的传奇,整个大陆的传奇,所有吟游诗人歌颂的英雄。”

蓦然间,独臂凯奇的话又响彻在李曼的耳边。李曼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突然咧嘴笑了。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世界,那怎么可以庸庸碌碌地过一生呢?“传奇任务触发:寻找王后。任务完成条件,找到迦南王国前王后苍井空或其后代。任务奖励:体质+5,魅力+5。”

…………………………

【注:本书所有职业技能分为基础技、特殊技、必杀技三种。

基础技能使用时不消耗斗气值或魔法值,要消耗体力或精力。体力与精力为隐藏属性。

特殊技能的学习、领悟或创造须以相关基础技能为前提,使用时须消耗斗气值或魔法值,并同时消耗体力或精力。

必杀技能的学习、领悟或创造须以相关特殊技能为前提,使用时须大量消耗斗气值、魔法值或生命值。

今后的属性描述中,基础技能将不再列出】

001【猎魔】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是冒险家的乐园,这里是杀戮者的天堂,这里是怯弱者的地狱。

――选自《希比亚史诗》

李曼来到异世界已经五年了,这五年中他一直呆在那座小山里,每天练习基础武技12个小时,实力暴增的同时,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那单调的训练生涯他也抱怨过,甚至试图逃走,但每次都被独臂凯奇抓回来一阵毒打,然后第二天加大训练量,累得他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此时独臂凯奇一死,李曼却没有半点为自己重获自由高兴。

因为他不知道何去何从。

上辈子,父母早亡,李曼与祖母相依为命。但他生活的每一天贫穷而充实,因为李曼心中有追求与梦想,那就是好好学习,大学毕业了找个好工作,让祖母安享晚年。

但现在他的目标在哪里?

这个世界他唯一认识的人也死了,至于那什么传奇任务,他连一点头绪都没有。

李曼怕那些人追杀,不敢回到生活了六年的山林,专拣偏僻的小路行走。

独臂凯奇为了让李曼能心无旁骛地训练,所以李曼从没有操心过其他事情,虚拟包裹内连食物和饮水都没有。除了几瓶初级的体力恢复药剂外,包裹里空空如也,没有半个铜币。

足足在荒野中走了五天,李曼终于看见了一个成规模的镇子。

这镇子真大,比独臂凯奇下山进货的小镇足足大了两倍。它就那样突兀的矗立在群山脚下,进镇的道路不时有来来往往的冒险者与货物商人。

“老板,你这里收购毛皮吗?”李曼找到一个皮革作坊,拿出他这一路上的收获。

“普通花狸皮一张,可惜剥皮技能太差,破坏了形质,10个铜币。”掌柜掀开李曼给出的那堆皮子看了一眼,有气无力地说。

10个铜板能买什么?用来降低饥饿度的包子都要5个铜币,难道这几天的辛苦就值两个包子?

李曼实在不想吃烤肉了,这五天里,没半点咸味的烤兔肉、烤鱼肉、烤狸肉把他吃得想吐。

“老板,你看我这里还有6张野兔皮……”

掌柜伸手一阻,不屑道:“我这里收的毛皮是专供皮甲制作的,野兔皮无用,要卖也可以,6张兔皮合计1个铜币。”

李曼气愤离开,在镇上转了一圈,又问了几家店,终于把价格提升到15个铜币出手。

得,还是继续吃烤肉吧!

李曼用15个铜币换成了一小包盐,路过一家宝石店的时候,却见一个穿着精致皮甲,浑身散发着血腥味的汉子走进店中,“哗啦”一声倒出一小袋五颜六色的晶体。

“五个金币,要么我去别处。”汉子直接报价说。

那个原本一脸傲慢表情的老板连忙赔笑道:“别,勇士,您的魔晶小店收下了。”

“当当当当当”!五声脆响,金灿灿的五个金币被汉子收起来放进虚拟包裹里,他潇洒地走进宝石店对面的酒吧,大吼道:“伙计,来一扎啤酒!”

目睹这一幕的李曼被刺激到了,凭什么老子得吃那呛人的烤肉?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日子他早过够了。以前因为要照顾祖母不得不如此,如今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管那些做什么?

花了好一阵功夫打听,李曼才知道那汉子是一个魔兽猎人,刚才出售的是一袋子魔晶。魔晶是制作魔力装备的必需品,也是贵族喜好的装饰物,它的获取过程充满了血腥。

因为魔晶是一切魔兽的魔力源泉,魔兽猎人在获取魔晶的时候,与魔兽往往是你死我活的局面。魔晶也是分等级的,越高级魔兽的魔晶价值越高,因此而死的魔兽猎人不在少数。

这个被称为卡尔斯小镇的镇子之所以规模如此巨大,就是因为它是卡尔斯峰唯一的补给点。

卡尔斯峰作为安第斯山脉中排进前十的高峰,山中的魔兽不计其数。除了获得魔晶外,说不定运气好的还能爆出一两件高级装备,因此卡尔斯峰也成了众多冒险者的偏爱之所。

“我要去卡尔斯峰!”打听清楚的李曼立即下了决定,除了赚钱外,获得装备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他现在已经9级了,用的武器竟然还是1级的木剑,而商店里面的装备动辄就是数个银币,他根本买不起。

李曼已经不再是上辈子那个谦让、青涩的少年了,五年来的艰苦训练与独臂凯奇的死,已经让他明白:在这个充满杀戮的世界,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保命的最好方法。

上山的道路很好找,因为早被众多的冒险者走成了熟道。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李曼终于踏入了魔兽的地盘。

虽然每天被众多的冒险者肆虐,但这里的魔兽却永远不会灭绝。经过常年的观察,冒险者们发现,大陆上有些地方明显与其他地方不同,这些地方的魔兽数量一直都在一个恒定值上。没人去杀它们,魔兽的数量不会大规模增长,同样,当其数量降低到一个值的时候,又会刷新出等量的魔兽。

这种能自动调节魔兽数量的地方,被人们称之为试炼之地,是贵族子弟与魔武学院的学员们最佳的试炼场所。卡尔斯峰就是其中之一。

异世界硕大的月亮挂在天空,山林中不时传来一两声魔兽的吼叫。

篝火发着噼里啪啦的声音,李曼将盐粒均匀地涂抹在一只被扒了皮的兔子身上,渐渐的,空气中散发出烤肉的香味。

这是李曼刚才顺手解决掉的一只1级魔法兔子,可惜它身上的1级魔晶白惨惨的,值不了几个钱。

“呱~”怪叫声从李曼头顶响起,紧随而来的是一阵破空之声。

这袭击突如其来,没有半点征兆。

眼见空气中一道成型的风刃划向李曼的后颈,五年来的不懈训练终于发挥了作用。只见他就地一滚,轻松地躲过那道风刃,同时背上的双手木剑飞快拔出。

一道黑影在风刃后闪过,目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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