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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动,把宁静的月色搅得四处飞扬,把我的心情搅得像一块破布。我放下手中的笔,连续抽了几根烟,一些幽幽的往事在心头跳动,但我写不出它们,我失去了准确表达它们的语言。我的笔像一根干枯了的阳具,已丧失语言的射精欲望。
我看了周小雨一眼。她抱着一个布娃娃,用一个6式的姿势睡得非常沉稳。月光射进屋子,浸透了她的皮肤。她的欲望在皮肤里跳动。我走过去,抚摩着她细润的脖颈。她一动不动。我拿掉她抱着的布娃娃,用手指给她以关怀……
我想起周小雨说过的一句“名言”:男人亮出了把柄,女人亮出了漏洞,我还怕什么?这完全是王朔的口气。王朔说的“我是流氓,我怕谁?”已成为痞子文化的经典。周小雨没什么文化,但比很多女知识分子都经典。
我去找刘小毛,敲了半天的门,也无人应答。在楼道口我遇见了他的妈。
我说小毛到哪儿去了?
他妈的眼睛不好,吃力地把我瞅了瞅,说,你找小毛?我也正在到处找他呢,你知道他去哪儿了?
我说,一个星期前,他还来找过我,没听说他要到哪儿去嘛,会不会是到外地打工去了?
刘小毛的妈说,他会去哪儿呢?他出门一般都会跟我说的。
我说,他其他的朋友知道他去了哪儿吗?
我怎么知道他交的那些哥们。他妈说。然后晃动着满头的白发进了屋。
我有点失望,站在楼下愣了几分钟,阳光把我的眼睛刺得直淌眼泪水。中午时分,我喝了一杯水,就什么也不想吃了。突然来到阳光下,我有种虚脱感,感到浑身僵硬,除了软塌塌的下半身。
我不知道这一天怎么打发掉。周小雨留下的热被窝让我突然有某种失落感,她肮脏的内衣随意地堆放在我的手稿上,我不知怎么处理。我只好走出“碉堡”,但又不知选择哪个方向。
在我前方是比我熟悉自己身上的器官还要熟悉的美丽的新城,我熟悉那儿的每条马路和每个酒馆,熟悉马路上游荡的狗和一些半疯不傻的文化人,熟悉新城女人、男人身上发出的时尚气味和厕所里新鲜的“文化”,熟悉一个在地上倒着写字要饭的孤儿从市政府一直写到了福利院,熟悉那儿的下水道常常堵得一塌糊涂,熟悉那儿的电线杆上千篇一律地帖着“主治尖锐湿疣”的野广告,甚至还熟悉东街的一个地下造假厂和西街的一个屠宰点。
在我的后方却是美丽的新郊区,有头脑的农民竖立着两层以上的红砖楼房。一楼大多开的是酒店和洗头美容房,那里既是吃饱喝足的地方,也是舒畅排泄的地方,是某些群众偷偷向往的地方。那里有着“鸡飞狗叫”的世俗的热闹,是一幅现代的“清明上河图”。
在后方的后方,显然就是安静的农村了。拥有三亩地的农民,在田坎上想着今年的收成,想着村干部今天会不会来“提留”,想着外出打工的儿子或姑娘寄点钱回家买化肥,想着他大姨他大舅他大嫂他大哥他大娘……总之一个老农想的农村永远不同于我们文化人脑袋里的农村。可我喜欢去更远的农村。我去过更偏远的农村,那儿的夜晚给人以虚无的想像,几顿农民自酿的酒就可以使我飞得更高了。
正当我在犹豫不决是往前还是往后的时候,我突然看见刘小毛从废墟的土坎里钻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比他高大一点的家伙。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容,但刘小毛走路的姿势我是太熟悉不过了,有点像电影里旧时的军人在检阅,尤其是在他喝多了的时候。
刘小毛老远就向我“哎”了一声,脸上冒着灰铁般的微笑。我说,这些天,你跑到哪儿去了?他说,我在找事干。然后把身边的同伙介绍给我说,这是我的朋友,在西城做生意。那家伙伸出一双大手,把我的手捏得有些生痛。我对刘小毛说,我正要找你呢。他说,有事吗?我说,也没什么事。我以为你失踪了。平时我一般不会主动去找他,他虽然下了岗,却比上班还要忙。过去在毛巾厂,他每天背着工具包,叼着支烟,在场区里混时间,整日想着发明的事,比看大门的老头还清闲。
我说,找到事干了吗?
他说他跟朋友搞了个项目,具体是什么项目,我没多打听。后来他又说了一句,闲着也是闲着。
我为自己感到奇怪,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有点像一条丧魂失魄的狗,偷偷呦呦自哀。究竟找刘小毛有什么事,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我想来想去,只有这样的解释,我的时间要和别人一起打发,或者我根本就不在时间之内,我漂浮在某个梦中。
我沿着那条正在铺设的环城路毫无目的地往前走。一个脸色模糊的中年人莫名其妙地对我笑了笑。我也笑了笑。我不认识他,但认识他身上的服装。我估计这是个爱厂如家的人,他到现在还穿着毛巾厂淡蓝色的厂服,手上还拿着一卷铁丝,估计是要做什么家政建设了,准备围个猪圈或者鸡圈什么的也说不定。我想,这块广袤的废地,需要几个春天的努力或许才能长出点什么,要不,这地早就被下岗工人七零八落地圈成菜地了。
推土机还在土里拱来拱去,像一只巨大的屎克虫。整个旧城区将在它的拱动下,完成艰巨的改造任务。据说市政府将把这里建成一个新区。旧城区的居民们对此抱着极大的反感心理和报复心理。他们把马路挖沟,阻止卡车的进入;他们不愿失去自己的地和祖辈留下的古老的房子,不愿失去昔日的宁静。他们多次在市政府门前申诉、静坐。他们敌得过饥饿,却敌不过上级的决定。据说,有几个静坐闹事的积极分子已被“请”到了派出所。谈判未果,一切照常进行。最安静的还算这栋“碉堡楼”,尽管推土机在一天天地临近,但住在“碉堡楼”里的下岗工人们对这里的一切视而不见。他们曾是国家的主人,现在等待国家为他们作主了。在没解决好新的住房之前,难道让他们露宿街头?这显然不可能。所以,他们具有大敌当前的冷静心态和无为而治的达观态度。对我这个外来的寄宿者来说,对这一切就更加冷眼旁观了。我还怀着阴暗的心理,希望突然来一次地震,在一瞬间把一切都化为平地呢,让你们丫的都瞎忙乎一场。
我沿着城市的外环路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南山。这是我第二次来到这里。山上的右边是烈士纪念塔,左面是一片公墓。叶雯的骨灰就安葬在这片公墓里。我坐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抽着烟。五月的阳光像一匹发烫的丝绸,摩擦着我的皮肤。我想着叶雯,内心一阵颤栗,过去的一切转瞬即逝,叶雯是我生命中一闪而过的流星。一瞬间的光芒,把我留在了一瞬间的黑暗里。只有这一瞬间的黑暗,才能把我的灵魂激活。
我走进公墓,在叶雯的墓前抽了一支烟。我的手中没有鲜花,也没有电影里描写的那种凄冷的复杂心情。我来这里纯粹是为了陪陪她,纯粹是为了平息我内心躁动的不安。这儿才是真正的安宁纯净的地方,我喜欢这样的地方。
生命真是一本复杂的帐单啊,是我看不懂、也写不好的流水帐簿。而死亡是如此安宁、空寂。
叶雯真的在我的生命中存在过吗?那个衣裙翩翩的长发女孩,我想用文字留住的那个女孩,我歌我吻,我吻我痛的那个女孩,成了我灵魂里永久的痛。
第26节:不泡妞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我去找吴迪。蓝蓝小姐一开门居然叫了我一声潘总。我尴尬地笑了笑说,如果你下次再这么叫,我就不理你了。吴迪说,你是她过去的老板嘛,怎么能随便改口呢。我说,我开旅行社时,还没顾得上跟导游小姐们谈心,却很快就被你挖走了一个,你下手真快。蓝蓝笑了起来说,你没想到挖我嘛。我说,我是领导,对窝边草还是要重点保护的。蓝蓝说,你保护过我吗?我说,是你没经受住考验嘛,我可是个清白人。
我和吴迪坐下来假装说事儿。蓝蓝拎着个篮篮出门了,那样子还真像个幼儿园的小阿姨。她现在成了吴迪的“上级领导”,经过努力,一个小女人居然把现在的吴迪摆弄得百依百顺了,一点轻举妄动都不会逃过她的眼睛。我用眼神暗示吴迪,想不到啊,难怪有人说,小女人才有制服大男人的功夫。
吴迪追蓝蓝,也并不是那么顺溜的。蓝蓝比吴迪小七、八岁,到旅行社的时候,还不到20岁。那时她刚从一所职业学校毕业,虽稚气未脱,但已有些小女人的小精明了。吴迪有事没事地往旅行社跑,去旅行社比我还勤快。他坐在我的位置上,常常给一帮小姑娘讲人生,讲理想,偷偷给蓝蓝讲爱情,俨然一个人生导师的姿态。开始我并没有把吴迪的导师行为当回事,还以为他是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没想到他另有所图。后来,蓝蓝很有组织观念,把吴迪的不轨想法向我作了汇报。我没怎么“保护”她,也没说吴迪的行为有什么不合适。我对她说,你自己要把握好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前面的一句话,蓝蓝愿意听,关键是后面的那句话,什么失足不失足的,让她很迷惑。她说,我可没打算失足呀。为了显示年长者丰富的经验,我还自以为是地向她灌输了“要走好人生第一步”的理论。我模棱两可的说教对蓝蓝小姐没起到丝毫的作用。她最后笑了起来,说,你的口气怎么像我老爸。我当时一惊:如果我追这丫头,肯定没戏。
那段时间,我喝了吴迪的不少酒,他辛辛苦苦用文字换来的银子都被我们喝掉了。我们喝着喝着,吴迪就向我提出了要求,要我把蓝蓝约出来。我知道,蓝蓝的父母知道有个比他们的女儿大许多的男人在追蓝蓝,反对的立场非常坚定,决不许蓝蓝和吴迪接近。所以吴迪那时常常喝得大醉。我竟莫名其妙地陪他醉过好几回。喝醉后,我对他说,你真柔弱,对女孩下手要重点,不信她不跟你。可酒一醒,吴迪就丧失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