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很多”我对跟上来的弟妹说。
弟妹把小侄女往电线杆边一放,也上来帮忙淘。大弟气极了,追过来喊∶“这么脏的东西,别想用我的车子装回去。”
我们这些女人哪里管他,一个 又一个 的淘,数了一下,一共十一个,大大小小的。
这时候,街上的年轻人也围上来了,我一急,就喊∶“都是我们的,不许动!”
就有一个青色的小 ,被一个陌生女子一把抢去了。我把它抢回来,说∶“这个那么脏,你要它来做什么?”她说∶“插花呀!”我说∶“可是那是我先看到的。”
这时候,真恨我的家人只在一边观望,只有个小弟妹,伶牙利爪的,护著我。大弟神经兮兮的说∶“骨灰坛子叀酴ォズ门隆⒑门隆!蔽野琢怂谎邸?
就这么一来,连水果店的老板也跑出来看热闹。我问这个拾破烂的妇人∶“这些 一起买,多少钱?”
那妇人一时里也开不出价来。我怕旁边的人又来竞争,按住妇人的肩膀,推她,迫她∶“快想啦!不会还价,一定给你。”
她笑得好羞涩,说∶“一百块不知多不多?也有人向我买过,十块钱一个。”大弟掏出一百二十块塞给这好心的妇人,我觉得占了她便宜,心里很歉疚,连忙跑到水果店里买了好大一袋桔子补上去。
妇人和我,彼此千恩万谢的,我替她再把那些破烂给堆上车,帮她推一把,她才走了。
“好!你现在是不是拿了这些烂坛子去挤海鲜店?”大弟板著脸。我不敢顶他,陪著笑脸,把这些 给寄到水果行去,保证吃了饭出来,一定再去买水果。
那个晚上,全家人走向停车位子去时,每个大人手里都举著一个好脏的 和一袋水果。
那十一个 ,被家中女人们瓜分了。我们家,一向女人比男人胆子大得太多。男人硬说那可能是装骨灰的,女人坚持不过是泡菜。
这一回,写文章时,楼上楼下数了一回,我的收藏不多,不过二十三个普普通通的泡菜坛子,可是看来看去,怎么那样的古朴又大方呢?
图片中的这个中号 ,是淡水那个“停”字之下,得来的。
拿它出来做代表。
细看它左方的侧面,一块无意中的窑变,使得这个 子凹进去了一小块,这份残缺,不但无损,反面使它更美。
如果要说迅关 的欣赏,只这家中二十三只不同的 ,可能三天三夜也看不够,说不完呢。
一九八二年冬天,经过北极,转飞温哥华,经过温哥华,抵达了大约生存著一千两百万人口的墨西哥城。
初抵墨西哥的大都会,又可以讲西班牙语,心情上欢喜得发狂,因为不须再用英语了。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墨西哥风味的衣饰可能完全不能适合于她们。可是在台湾,就齐豫和我来说,这对民族风味的东西,好似是为我们定做的一样。
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著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著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著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著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著,那个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著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衣服全都丢掉。
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
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著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
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二十年前出国的时候,一个女友交在我手中三只扎成一团的牛铃。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什么人看重乡土的东西。还记得,当年的台北也没有成衣卖。要衣服穿,就得去洋裁店。拿著剪好的料子,坐在小板凳上翻那一本本美国杂志,看中了的款式,就请裁缝给做,而钮扣,也得自己去城里配。那是一个相当崇洋的时代,也因为,那时台湾有的东西不多。
当我接过照片左方的那一串牛铃时,问女友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乡下拿来的东西,要我带著它走。摇摇那串铃,它们响得并不清脆,好似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似的,一碰它们,就咯咯的响上那么一会儿。
将这串东西当成了一把故乡的泥土,它也许不够芳香也不够肥沃,可是有,总比没有好。就把它带了许多年,搁在箱子里,没怎么特别理会它。
等我到了沙漠的时候,丈夫发觉了这串铃,拿在手中把玩了很久,我看他好似很喜欢这串东西的造形,将这三个铃,穿在钥匙圈上,从此一直跟住了他。
以后我们家中有过风铃和竹条铃,都只挂了一阵就取下来了。居住的地区一向风大,那些铃啊,不停的乱响,听著只觉吵闹。不如没风的地方,偶尔有风吹来,细细碎碎的洒下一些音符,那种偶尔才得的喜悦,是不同凡响的。
以后又买过成串成串的西班牙铃铛它们发出的声音更不好,比咳嗽还要难听,就只有挂著当装饰,并不去听它们。
一次我们住在西非奈及利亚,在那物质上吃苦,精神上亦极苦的日子里,简直找不到任何使人快乐的力量。当时,丈夫日也做、夜也做,公司偏偏赖帐不给,我看在眼里心疼极了,心疼丈夫,反面歇斯底里的找他吵架。那一阵,两个人吵了又好,好了又吵,最后常常抱头痛哭,不知前途在哪里,而经济情况一日坏似一日,那个该下地狱去的公司,就是硬吃人薪水还扣了护照。
这个故事,写在一篇叫做《五月花》的中篇小说中去,好像集在《温柔的夜》这本书里,在此不再重复了。
就在那样沮丧的心情下,有一天丈夫回来,给了我照片右方那两只好似长著爪子一样的铃。我坐在帐子里,接过这双铃,也不想去摇它们,只是漠漠然。
丈夫对我说∶“听听它们有多好,你听。”接著他把铃铛轻轻一摇。那一声微小的铃声,好似一阵微风细雨吹拂过干裂的大地,一丝又一丝余音,绕著心房打转。方要没了,丈夫又轻轻一晃,那是今生没有听过的一种清脆入谷的神音,听著、听著,心里积压了很久的郁闷这才变做一片湖水,将胸口那堵住的墙给化了。这两只铃铛,是丈夫在工地里向一个奈及利亚工人换来的,用一把牛骨柄的刀。
丈夫没有什么东西,除了那把不离身的刀子。唯一心爱的宝贝,为了使妻子快乐,换取了那副铃。那是一把好刀,那是两只天下最神秘的铜铃。
有一年,我回台湾来教书,一个学生拿了一大把铜铃来叫我挑。我微笑著一个一个试,最后挑了一只相当不错的。之后,把那两只奈及利亚的铜铃和这一只中国铃,用红线穿在一起。
每当深夜回家的时候,门一开就会轻轻碰到它们。我的家,虽然归去时没有灯火迎接,却有了声音,而那声音里,唱的是∶“我爱著你。”
至于左边那一串被女友当成乡愁给我的三个铜铃,而今的土产、礼品店,正有大批新新的在卖。而我的乡愁,经过了万水千山之后,却觉得,它们来自四面八方,那份沧桑,能不能只用这片脚踏的泥土就可以弥补,倒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好啦!千等万等,这副血色象牙手镯总算出现了。它在我的饰物中占著极珍爱的一环,有一阵为了怕小偷来偷它,睡觉时都给戴在手上不肯脱下来。
照片,在一般来说,往往比实物来得美丽。这一回照片说了谎,那份光泽、触感、细腻的纹路、甚而银镶的那个接头,在真实的物件里,胜于照片传达的美太多太多。
我有一个朋友,是加纳利群岛上最大的古董商,他不是西班牙人,倒是个印度人。
这个人,与其称他商人,不如叫他是个艺术品的狂人。在他的店中,陈列著的一些古董并不起眼,或说,他根本不把极品拿出来给人看。这位胖胖的中年朋友,只听见欧洲哪儿要举行拍卖会,他就飞去。回来时,如果问收获,他总是笑笑,说没收到什么。
可贵的是,这个朋友,对于我那么那么贫穷的收藏,也不存轻慢之心。只要得了一个破烂货,拿去他店里分享,他总是戴起眼镜来,用手摸摸,拿到鼻尖的距离去看看,然后告诉我又得了一样不错的东西。
我之喜欢他,也是这份分享秘密的喜悦。
终有一回,朋友关了店,将我带到他的家里去。家,在古老、古老区域的一幢三层楼房里,那幢房子的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房间的屋顶全是玻璃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著一座座文艺复兴时代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