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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飞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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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原本应该离开的却留了下来,而原本应该留下的,却不得不被迫离开。不,也不能算是是被迫,正如当今皇上对自己说的,“中原虽大。却也未必是容身之处……”   
    大雪纷飞,李天郎一行二十余人踏上了西去的漫漫归途。当站在骊山上最后一次回望喧闹繁华的长安城时,李天郎心里骤然有撕裂般的疼痛。这个连接着自己太多辛酸和重负的地方,原以为和自己已了无关系,没想到在离开地时候,才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脐带,依旧和它血脉相连。脐带可以割断。但却留下了戳印般的肚脐眼,平日没什么用,也不会注意到它。但娘胎里带来的这个不起眼的东西依旧会在某个时候提醒你它的存在……   
    漫天飞舞的雪花飘落在“风雷”“电策”浓密的长毛上,宽大额头前地鬃毛不时被寒风吹散,挡住四只炯炯有神的狗眼。抖落着满头雪花,“风雷”“电策”眼神里满是欢跃,鼻孔里喷出的热气都是喜洋洋地,看来寒冷的风雪不仅丝毫没有影响它们的情绪,反而让它们更加活蹦乱跳,兴奋不已,仿佛回到了它们历代祖先生活的雪域高原。当初。这两个还是嗷嗷待哺的小生灵是在一只战死的巨边找到的,它们的凶悍的母亲浑身都插着箭,死前它跟随它地吐蕃主人一起和唐军将士拼了个你死我活,生生咬死了3匹战马。李天郎早就耳闻过这种被吐蕃人称为“多启”的神犬。它们几乎就是半狗半兽的怪物,除了凶悍好斗外。吐蕃巨獒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主人地誓死忠诚,对吐蕃人而言,它们既是守护家园的朋友地助手,也是天神派来的使者。据说养育吐蕃人的青稞就是由狗衔来才开始播种的。因此藏族同胞对狗格外仁慈,格外宠爱,常常把它们视着自己家庭的一员。“多启”意思是“拴住的狗”,明明是野性十足可以和豹子对阵血拼的猛兽,却偏偏叫这个名字,确是意味深长。   
    骄奢安逸的中原一直令它们异常烦躁,只有踏上这冰天雪地的西归之途,两头巨獒才神气活现起来。在它们眼里,被世人视为苦寒的西域,才是它们理所当然的家,剽悍刚烈的寒风和冰雪,才是它们魂牵梦绕的故乡。它们不是人,却比人更重情义,没有什么能够蛊惑他们归乡的强烈愿望。   
    故乡才有自由,故乡才有朋友和亲,甚至故乡的敌人都是那么令人感到莫名的痛快!   
    阿米丽雅一路的话很少,这和她来时可不一样。那时即使忧心父亲的安危,她也没有这么郁郁寡欢。李天郎知道,那些留居长安的小勃律人深深伤害了公主的骄傲和自尊,他们的背叛不仅让公主切齿痛恨,也重新撕裂了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伤口。这道伤口,偏偏就是他一手造成的,因而两人间本已淡漠的仇恨又被激发出来……李天郎叹口气,这确实是一个死结,他没有办法将它解开,相信阿米丽雅也解不开,他和她都不知道该怎样确定自己在对方心中的角色,仇敌?情人?还是恩怨抵消的陌路……   
    “风雷”“电策”互相碰着鼻子,神态亲热。高仙芝和李天郎的春节都是在匆匆的行军途中度过的。   
    迫于条件,李天郎只是给飘落日本音训全无的母亲敬了一杯酒,慰劳自己和部下一人一碗饺子,这些还是路过交河时买办的。孤苦戍边人的春节,也就如此。   
    阿米丽雅明显地清瘦下来,跟李天郎生分了很多,经常长时间地发愣,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李天郎也从来不去打搅她,他知道,说什么都没用,心病还需心药医,而他自己都在害病,没有药给别人。   
    经过近两个月的辛劳跋涉,李天郎一行终于回到了安西都护府所在地——龟兹镇,比高仙芝提前六天。   
    在自己简陋的居所里,李天郎刚从死沉死沉的睡梦中醒过来。眼前是公主呆立的背影,从她梳洗整齐的头发来看,阿米丽雅起来很久了。对面的铜镜里映出公主美丽而憔悴的脸,绿色的大眼睛里滚动着迷茫的怪异……   
    “起来了?这么早?”李天郎哗哗地穿上衣服,今天要干的事情很多,先要去都督府里拜见封常清,听他有什么安排;还要到贺娄余润那里报到,并回营备战……离开那么久,也不知道赵陵、马大元以及西凉团的弟兄们怎么样了。   
    昨晚阿米丽雅就象疯狂的母兽,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燃烧,仿佛要将旅途中的亏欠一并偿还。在淫乱的激情中。公主用牙齿狠狠咬着他的胸膛,有冰凉的液体沁落在他地发烫的胸口,那不象是欲望的汗水,而更象是泪……   
    “好好休息吧,我要去府里了……”李天郎整整衣冠,将兵器和战袍一一束好,公主转头看了看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后拉了拉李天郎皱巴巴的袍角。“很累吧……中午我不回来了。你多去准备准备……”走到门边的李天郎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很低沉地说,“大军就要出征,可能要路过小勃律……你……”   
    一阵欢快的狗叫声打断了李天郎的话,赵陵和马大元一干人推开往他们身上兴致勃勃乱扑的“风雷”“电策”,七嘴八舌,兴高采烈地大叫:“李都尉!李都尉!你可回来了!想煞弟兄们了!”“大人到了长安。可还记得兄弟们不?”“长安花花世界,可有甚趣事?大人快与我等说说”“这马是中原地罢?不是皇帝爷赏的吧,真是匹好马”……   
    李天郎哈哈大笑,张开双臂快走两步。和这些满身汗渍,须发蓬乱的率直汉子们亲热地抱在一起。   
    阿米丽雅透过窗户看到男人们欢天喜地地搂在一起。互相捶胸拍肩,跟孩子似地嘻哈欢笑,一张张古铜色的沧桑面庞将寒冷的空气烘得热气腾腾。连“风雷”“电策”都摇着尾巴围着这群军汉上窜下跳,喜不自胜。人声渐远,众人簇拥着李天郎去了。“叮当”一声,一个小瓷瓶从公主汗津津的手里落下,随着李天郎的远去滚落在梳妆台上,在公主的叹息中,发出清脆的碰响。   
    自从嫁给吐蕃王子穹波,每次床第之欢后,阿米丽雅就要悄悄服食装在这个小瓷瓶里的神秘药丸。那是小勃律的僧人们用山中草药加上从遥远的拂林带来的名贵药石秘密炼制的“孔羚丹”,这种丹药只有一种功效:使妇人免受生孕之苦。波至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何无子嗣的秘密,李天郎就更不知道了。而就在三天前,药吃完了,依阿米丽雅精通炮制曼佗罗迷香地制药技艺,她要再制“孔羚丹”虽然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她却没有做,是因为没机会,还是自己不愿意?阿米丽雅也不知道,但她觉得,这一切也许就是佛祖的旨意,冥冥之中地定数。   
    闪亮的小瓷瓶在梳妆台上得得地转着圈,公主呆呆地凝视它一会,突然一扬手,将它扫到了地下……   
    看到如此精细的行军安排,李天郎打心眼里佩服不已。在那张行军图上,不仅标出了可以通达师的三条道路,甚至还一一标明了途中所有需要了解的所有东西: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地方山路崎岖,什么地方适于扎营,什么地方容易设伏……除此以外,自葱岭镇以西,每隔二十里就有囤积粮秣的军站,可以想象,接到高仙芝的书信后,封常清是怎样日夜筹备,精心谋划的。这需要的不仅是精力和才能,更是数年处心积虑的积累。看来,高仙芝和封常清之流,早在很多年前就开始思考这野心勃勃的庞大征服计划了,朝廷的诏令只是给他们一个机会而已。   
    “此去朅师,路途遥远,走洪扎河谷,穿乌召国故地达丽罗川是最近的道路,即使如此,大军日夜兼程,也要两个多月!粮秣之事最为关键,那个夫密木多笔等番王虽信誓旦旦,答应提供粮草,但兹体事大,不仅事关胜败更与士卒性命相连,某不敢稍有差池。”封常清翻了翻帐本,闭目喃喃有辞,“急信已送吐火罗、个失密、识匿、小勃律,现在应该到了。四镇之长行坊忙碌数月,损失颇重,总算没有白费心力,凑足了行军粮。葱岭镇以西囤粮军站,那些番王可得全力防备之,万一有个闪失,定当重罚!虎贲、凤翅、番兵三营人马皆以聚齐,所需衣器基本齐备,恩,只是牲畜马匹还有欠缺,得算上路途折损……”   
    看着封常清面容丑陋的脸,李天郎怎么也不能将这个瘸子和才子佳人之类的联系起来。听说,这个有着“安西小诸葛”之称的干瘦鬼才也是被流放到安西来的。四十多年前,由于封常清外祖父犯罪。流放安西,父母双亡的他也只得随外祖父一起流放,因此久居安西,通晓西域诸事。其外祖父守胡城南门当门卒,仍旧不改读书旧习,常常让外孙封常清坐在城门楼上,手把手教他读书识字。积年以来,封常清也博览群书。后来外祖父老病而死。封常清孤贫无依,一直到三十多岁还只是个普通军士。夫蒙灵察为四镇节度使时,高仙芝任都知兵马使。每次出门都有随行仆从三十多人跟随,衣甲鲜明,气宇轩昂。封常清“慨然发愤”,进帐报名要当高仙芝随从。高仙芝定睛瞧看,见来人身形瘦小,走路也一瘸一拐,相貌寝陋,当时就断然拒绝。转天,封常清又进帐报名。高仙芝很不耐烦,“我随行人数已够,何烦复来!”封常清也火了,说:“我倾慕您的英明高义。愿于左右伺候以听驱遣。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明公您怎能拒才于千里之外!”高仙芝仍然没有答应。封常清果然有毅力,天天“晨夕不离其门,凡数十日”,死缠烂打,高仙芝烦透了,只得应允。开元年间,达奚部落背叛唐廷,整个部落自黑山往北向碎叶方向逃奔。夫蒙灵察受命,派高仙芝率两千骑兵昼夜兼程,于岭半路邀击。达部落一路奔跑,人马疲极之时,忽遇身着黑甲、手持陌刀、跨下骏马的唐军,吓得魂飞魄散,纷纷为刀下之鬼,整个部落几乎被一锅端掉,只跑出几个人。破敌之后,封常清在军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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