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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的大顺农民军和它的领导人物,和历史上多次发生过的农民起义一样,必然会带有他们的历史局限性,他们会作出这样那样的错事,也毫不奇怪。按照历史的真实进行艺术的反映,是会带来应有的良好效果的。比起人为的、离开了真实的画像效果要好得多。沫若同志的论文写于一九四四年。他看到了并大声提醒革命者警惕存在于李自成、刘宗敏身上的局限性和弱点,大胆地摸了他们的屁股,这样做对人民有好处,理所当然地得到了人民的喝采。当然也有人不舒服,在当时就曾引起过一场“轩然大波”。这些往事我们还记得的。在这个问题上沫若同志是看得远、说得对的。今天我们重读此文,依旧感到它有力、有益,也就是说,还不曾过时。
《甲申三百年祭》问世迄今,已经过去了三十六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一直在起劲地反对并企图消灭“资本主义”。待得背上吃了狠狠的一枪,这才回过头来,发现那里站着一个“封建主义”。怎么办呢?也还只能一刀一枪地作战,没有别的办法。
过去读古人的“史论”,在结尾处常常看见类似“不禁掷笔三叹”之类的话头,觉得很可笑。现在,我可是多少理解了古人的这种心情了。
还有一些小问题,如谈迁在吴梅村处见到《绥寇纪略》,是顺治而非崇祯十一年中事;《宛署杂记》是万历中临湘沈榜撰,不是孙承泽的作品。这里不一一细说了。
《黄裳卷》 第二部分陈圆圆(6)
1980年8月4日
附记
明兴化李清,崇祯辛未进士。历官刑吏兵科给事中,撰《三垣笔记》。“附识”下记,“李自成陷京师,……传吴帅三桂已上表请降,止因闯党权将军刘宗敏闻三桂所娶妓陈沅色艾,……至是刘宗敏系三桂父襄,索沅不得,拷掠甚酷。三桂闻之,忿而中改。……”(嘉业堂本)
卢生甫《东湖乘》卷一,“先辈钱穉枳(应作穉农)尝至京师,为吴梅村所重,遍为延誉。值甲申之变,杂记其事,作十种。尚记其四。其一曰‘赤眉兵变’,言闯贼之乱;一曰‘大行骖乘’,言怀宗死节诸臣;一曰‘槐国衣冠’,言弘光时马阮奸邪;一曰‘女戎召祸’,言李贼破京师时,吴襄为经营督,子三桂从其舅祖大受于辽东,有爱妾圆圆者,国色也,为贼权将军所得。三桂闻之怒,遂东入本朝乞兵讨贼。钱牧斋、吴梅村皆有《圆圆曲》,为道其事。”(《戊寅丛编》)
以上两条所记是同时人的见闻、纪录。说明陈吴事件在当时家喻户晓,广泛传说的状况。在展转流传中,有种种不同异说,有明显的误说,但基本事实是一致的。
《众香词》六集,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吴绮序刻本。其第五“书集”收陈元词三首,前有小传:
陈元,字圆圆。初为女优,名擅吴中,与某公子有生死盟。田皇亲购得之,公子遣盗劫之江中,误载他姬以还。盗再往,已有备矣。力战易归。已而事露,祸且不测。公子度不能争,遂以献。既至,无宠,杂配梨园中。三桂以父荫入觐,皇亲出家伎侑觞,一见陈元,问乡里,遂属意焉。酒半,则供奉者已易人矣。盖家伎有上次两班,初出供客,犹其次也。三桂频问陈元,皇亲知其意,辇送旅中。时边报益急,三桂一宿驰去。既而流贼陷京师,陈元已为贼部权将军某所得。三桂入关,首遣亲骑四出,悬重赏购归,宠之并嫡,宫中呼陈娘娘。壬子以前时,达官解饷至滇。官本吴人,娘娘召见便殿,问吴中某某无恙乎,皆平昔所交厚者。盖犹未忘情也。太仓吴梅村祭酒有《圆圆曲》纪其事。有《舞馀词》。
《众香词》,玉峰徐树敏、金阊钱岳同选辑,每集前有阅、定者八人的姓氏,都是当时著名的文士。选者在“凡例”中评论一些通行的女性作者选集“不免沿袭谬误”,标出此书的选录标准,在清初诗馀总集中算是较为严肃的一个选本,采录也比较丰富。陈元的小传所提供的史实细节,与通常的记载又自不同,可供研索。但基本事实则是大体一致的。关于圆圆入滇以后的记事,更不见于他书。圆圆还曾有词集名《舞馀词》,也是仅见的著录。所选入的三词,有《送人南还》的“转应曲”、“丑奴儿令”,后者下片说:“声声羌笛吹杨柳,月映官衙,懒赋梅花,帘里人儿学唤茶。”题为《有所思》的“荷叶杯”词是:
自笑愁多欢少,痴了。底事倩传杯,酒一巡时觞九回。推不开,推不开。
这些都是颇有个性的作品,与通常的“闺词”不同。
钱唐汪景祺的《读书堂西征随笔》,作为罪证被雍正罗织为年羹尧大逆五罪之一。原稿后来在懋勤殿奉旨封锢的箱子里发现,印入“掌故丛编”中。原书有作者雍正二年序,其中有“女子之祸”一条,文略云:“吴三桂饮田皇亲嘉遇家。嘉遇出歌伎侑酒,其中有陈沅者色艺冠伦。三桂醉,长跪向嘉遇乞沅。嘉遇曰,‘吾老矣,谢世后当以持赠。’李自成陷京师,三桂方镇山海关。自成遣人招之,三桂已纳款矣。时嘉遇已死,遗命家人送陈沅至三桂所,以兵戈载道,未遑也。三桂侦知陈沅为刘宗敏所得,闻之自成。自成谕宗敏以陈沅还三桂,宗敏不可。三桂遂不降,自成竟灭。女子之能祸人家国如此。五月二十八日。”
汪景祺出身于杭州世族,在雍正初发生的年羹尧案中受到牵连被杀。他所提供的李自成曾下令退还陈沅,为刘宗敏拒绝的细节,也不见于他书。
以上,是陈吴事件发生以后不久的当代人记事,可以看出这件哄传一时的新闻在社会上展转传播的一些情况。
临桂况周颐《阮庵笔记》据《武阳志摭遗》记陈玉汝与圆圆事,亦在入滇以后。又记四印斋藏圆圆画像三帧,“一明珰翠羽,一六珈象服,一缁衣练裙。名人题咏甚伙”。
1980年11月22日重校记
《黄裳卷》 第二部分不是抬杠(1)
不是抬杠
去年读了姚雪垠同志论《圆圆曲》的文章,曾写过一篇小文,记下了自己的一些读后感。不久,又读到姚雪垠同志的新作《评〈甲申三百年祭〉》,在最后三节里,顺便回答了我所提出的一些问题。除了声明他的“论点难免有不周密和不完善之处”以外,从所列举的有关“陈圆圆传说”的九条“矛盾”看,是依旧坚持着前说的,同时也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论据。我想,这大约是不能勉强的。许多意见既然过去都已说过,也用不着再重复了。最近看到经过作者校订、补充,重新发表在《新华文摘》(1981年第五期)上的《评〈甲申三百年祭〉》,果然有了新的发展。例如,他说:
黄裳同志在反驳我的文章中,不同意我说吴三桂在崇祯末年不可能到北京,所说的都是抬杠的话,看来很俏皮,但是他并不能就历史科学说出一句有价值的话。历史是科学,靠证据说话,不是抬杠。
这里所指责的真是义正辞严,使我不能不惊醒,检查自己。我尤其同感的是他的结论。是的,历史是科学,要靠证据说话,不应该是也不能容忍抬杠的情况出现。
当然我也想说明,在我的文字中,虽然时有“俏皮话”出现,但这并不等同于开玩笑。不只在上述那个具体问题上,在《陈圆圆》全文中,也没有任何不经过慎重思考、不负责任的话。我非常希望读者不因此而发生误解,使严肃的讨论化为一场打诨与趣谈。
我是不会做考证文章的。平常看书,也很少作笔记。遇到一个问题,只能临时求助于头脑中存留的印象。近来记忆力又大大衰退,看过的书几乎立即成了朦胧的影子。讨论历史问题时也只能采取“有啥吃啥”的方法。那就是说,手头有什么书就利用什么书。这实在是很不可取的不认真的态度。例如,讨论陈圆圆的问题,谈迁的《国榷》应该是重要的参考文献。不幸旧有的一部已被抄没,又懒于跑图书馆,因此就没有能利用此书。如果我当时设法找到了《国榷》,那么在吴三桂是否曾在崇祯末年到过北京的问题上,就用不着说什么“俏皮话”,立即有了姚雪垠同志所要求的“史料证据”。
皓首学术随笔卷不是抬杠给了我这知识的是北京大学同学朱则杰,他的文章发表在半年前出版的《文史知识》上。他指出,《国榷》卷九十九,崇祯十六年五月,就有“丁未,宴入援总兵吴三桂、刘泽清、马科等于武英殿”的记载,与《崇祯实录》的记载全同。这真是一句顶得上若干句的“史料证据”,无论“俏皮话”或别的什么话在它面前都将不起作用了。
朱则杰同志说:“《国榷》一书,也是姚先生十分熟悉的,不知为什么偏偏没有注意到这条材料。”是的,对我说来,这也是不好理解的疑团。尤其不可解的是,时间过了半年,姚雪垠同志在修订、补充,重新发表他的论文时,依旧坚持说“这是不可能的”,“也同样不可能”,并再度郑重要求提出“史料证据”来。
为了改正过去的不认真,昨天总算设法借来了一本《国榷》,亲眼看到了上面引用的那条材料,这才放了心。不料,却又发现了另外的怪事。姚雪垠同志说:“我认为下面的史料所云陈圆圆到了宁远,比较合乎情理。”下面引用的是《国榷》卷一百中的一节话:“先是,十六年春……襄具言遣送宁远,已死。宗敏坚疑不信,拷之酷。”这一节话在《国榷》卷一百的结尾处,从“又外戚左都督田宏遇前岁游南京”开始到“拷之酷”为止,一起不过九十余字,并无姚引的二百余字之多,也不曾说什么陈圆圆遣送宁远“已死”的话。
这实在是奇怪的事。我们现在可以利用的《国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