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石毒∶用大豆汁、白鹅膏并解之。
芫花毒∶用防风、防己、甘草、桂汁并解之。
乌头、天雄、附子毒∶用大豆汁、远志、防风、枣肌(肥)、饴糖并解之。
大戟毒∶用菖蒲汁解之。
桔梗毒∶用粥解之。
杏仁毒∶用蓝子汁解之。
诸菌毒∶堀地作坎,以水沃中,搅令浊,俄顷饮之,名地浆。
防葵毒∶用葵根汁解之。(苏敬云∶防葵,按《本经》∶无毒。试用亦无毒。今用葵根汁
解
莨菪毒∶用荠 、甘草、升麻、犀角、蟹并解之。
马刀毒∶用清水解之。
野芋毒∶用土浆及粪汁并解之。
鸡子毒∶用淳酢解之。
铁毒∶用磁石解之。
金毒∶服水银数两即出。又鸭血及鸡子汁;又水淋鸡矢汁并解。(今按∶《葛氏方》云∶
取
石药中毒∶白鸡矢解之。人参汁亦佳。
卷第一
合药料理法第六
内容:《千金方》云∶凡捣药法,烧香,洒扫,洁净,勿得杂语,当使童子捣之。务令细熟,
杵数
菩
相日造。所求皆得。攘灾减恶,病者得瘥,死者更生。
凡合肾气,署预及诸大五虫,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时勿令妇女、小儿、
产妇
在禁
等诸难捣之药,费人功力作者,悉盗弃之。又为尘埃秽气,皆入药中罗筛,粗恶随风飘扬,
众口
反加
凡百药皆不欲数数晒曝,多见风日,气力即薄歇无用,宜熟知之。诸药未即用者,候天
晴时
中风。虽经年亦如新也。其丸散以瓷器贮,蜡封之勿泄,则三十年不坏。诸杏仁及子等药瓦
器贮则
凡贮药法,皆去地四尺,则土湿之气不中之。
凡药冶择熬炮讫,然后称之,以依方。不得生称。
凡药治,凡诸果子仁皆去尖头赤皮,双仁仍切之。
凡茯苓、夕药须白者,泻药唯赤者。
凡石斛皆以硬推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可熟。牛膝、石斛等入汤,擘碎用之。
凡
渍
凡枳壳、浓朴、甘草、桂、黄柏诸木皮及诸毛、羽、贝、齿、牙、蹄、甲、龟、鳖、鲭、
鲤
凡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茸、羊角、牛黄、蒲黄、丹沙者,
汤熟
凡生麦门冬、生姜,入汤皆切,三捣三绞,取汁,汤成去滓,纳煮五六沸,依如升数,
不可
凡银屑,皆以水银和成泥。
凡用乳等诸石,以玉锤水研三日三夜,漂练,务令极细。凡用麦 、曲米、大豆、黄卷
、泽兰、芜荑、僵(纪良反)蚕、干漆、蜂房,皆微炒。
《本草》云∶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咀者,谓称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
事殊
义
《葛氏方》∶ 咀者,皆应细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瘥,得无末而粒片调于
药
丸
辈
之
日干三分一分耗。)其汤酒中不须如此。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密丸,易熟;若筛散,
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如丸者。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
,以杵研冶之数百过,视色理和同为佳。(今按∶《范汪方》云∶乃□着蜜熟捣之。)凡汤酒
膏中用诸石药,皆细捣如粟米。亦以葛布筛令调,并新绵别裹纳中。其雄黄、朱砂细末如粉
。凡煮汤欲熟,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升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
。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所得,宁令水少,多用新布
。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 器中有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
服汤,宁令小热易下,冷则呕涌,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势足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
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依方说也。(今按∶《新注》云∶但看病之轻重,形之羸疲
,除加乃至四五服亦好,故曰不依方。)凡渍药酒,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
必待至酒尽也。(今按∶《新注》云∶凡渍药酒,冬日七宿,春秋五宿,夏日三宿。辛贞日、
冬日者必须七宿一时,药酒皆盛瓷瓶以纸盖口,勿令气泄。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五四宿,
四月、五月三宿,六月、七月若二十两药酒一斗五升。渍者先五升酒,渍药二日宿。初
合,日再服,但视酒尽,更增一升酒日别,日别添着一升。如此法者,不必酒回酢,春秋
日如常法用。)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
用,皆应先曝令燥。凡合膏,初以苦酒渍取,令淹溲浸,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今按∶
注》云∶淹溲者,酢药得相和,不用多汁。)云 时者,周时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
(今按∶《新注》云∶有言半日者,从旦至暮也。又一宿意同半日。)三上三下以泻其
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币(祖合反),币沸仍下,下之取沸,静良久乃上,宁欲小生。其中有
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今按∶《新注》云∶膏
得焦微生,若过焦者气力小也。)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弥佳。绞膏亦以新布。若是
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则宜以薄病上。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碎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干凝强,勿使沉
聚在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粗卧反),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溲(疏柳反),覆一宿。明旦
煮汤,
今
凡汤中用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断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纳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
则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栝萎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
子、
子之类
薄切。芒
凡用麦门冬皆微润汤,抽去心。(今按∶《新注》云∶于 微熬,抽去心,今时不润抽心
也
毛
取
有
犀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鸟喙、侧子,皆 灰中炮之,令微坼,削去黑皮乃称之。
唯
凡
不尔
洗便毕
云∶
方》炮之如建法,削去焦皮。)凡丸散用胶皆先炙,便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浃处更
炙之。(今按《千金方》云∶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也。又云∶既细碎,不炙,于 子熬亦
得
筛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断去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克之多少,随蜜精粗。(今按∶
《
用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桃仁、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先熬令黄黑,别捣。令如膏
脂,
尽。(
数百
凡用桂、浓朴、杜仲、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皮,取里有味者称之。茯苓、
猪苓
白、
根毛
凡野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其余唯须精新。(《范汪方》
云
《录验方》云∶蜜腊膏髓类者皆成汤,纳烊令和调也。又,合汤用血及酒者,临熟纳之。
然
《葛氏方》云∶凡直云末者,皆是捣筛。
卷第一
药斤两升合法第七
内容:《本草经》云∶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
十
又云∶凡方有云分等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
又云∶凡散药有云刀圭、十分、方寸匕∶(必履反,匙也)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
者,作
此为方
又云∶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今按∶《葛氏方》云∶五铢钱重五铢也。)
又云∶一撮(粗活反)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夕(之药反),十夕为一合,(今按∶《千
金方
为一
又云∶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
又云∶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又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者,即大麻子
准三
以
如梧子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今按∶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
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以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也。)
又云∶巴豆如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称之,以一分准十六枚。又云∶附子
乌头
重
又云∶枳实如干枚者,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有大小,以三枚准
一两。干姜一累者以一两为正。(今按∶《千金方》∶干姜一累以半两为正。《录验方》云∶干
姜、生姜一累数者,其一支为累,取肥大者。《范汪方》云∶凡无生姜,可用干姜一两当二
两。)
又云∶桂一尺者,削去皮竟,重半两为正。(今按∶《范汪方》云∶桂一尺若五寸者,以
广六分,浓三分为正。《录验方》∶桂一尺若数寸是,以浓二分、广六分为准。)
又云∶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今按∶《范汪方》∶甘草一尺若五寸者大小,以径一
寸为正。《录验方》∶甘草一尺若数寸者,以径半寸为准,去赤皮炙之,令不吐。《短剧方》
云∶以径头一寸为准。)
又方∶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称五两为正。(今按∶苏敬云∶半夏一升以八两为正。)
又云∶凡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地肤子一升,
四两;菟丝子一升,重有九两; (于炎反) (力鱼反)子一升四两。(今按∶苏敬云∶
三
又云∶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今按∶《范汪方》∶
麻黄若他草一者,以重三两为正。《录验方》∶麻黄一把一握者,并以重三两为准。)
又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范汪方》云∶胶一廷如三指大,
长三
一KT ,长一尺,径三寸是也。《经心方》云∶胡粉十二棋。(博棋者,大小方寸是也。按∶
棋者,牙棋子。)《短剧方》云∶凡黄柏一斤者,以重二两为准。人参一枚者以重二分为准。
又云∶凡浓朴一尺及数寸者,以浓三分、广一寸半为准。又云∶服汤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
子
卷第一
药不入汤酒法第八
内容:《本草经》云∶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
者,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