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一棵橡树。要是没有它,共产党游击队的死亡人数将不是一人而是二人,而我的这部小说也将无从写起,因为在这个故事中,覃家相是个关键性的人物。覃家相因为受我姑爹的牵连,被从部队打发回家之后,开始每年都来拜谢这棵树。他搬了几块大石头到树底下来,简单地围了一个圈,以免猪或是狗来啃树皮,另外他每次来的时候,也有个坐处。开初的几年,他在大树下,还依稀记起那一次战斗,还有其他的战斗,后来渐渐地,他的记忆中就只剩下他同这一棵树相依为命的友谊了。
我们跟着覃家相,大约走了十五分钟,来到一片庄稼地,地中间孤零零地站立着一棵大橡树。我们向大橡树走去。它繁茂的枝叶像一把巨大的伞,在地上所形成的绿荫宛若一潭半亩大小的深水。我们走到树下,我和陶正发在石头上坐下来。覃家相没有坐,他从怀里掏出香烟,点了一支放在树前面的石头上,恭恭敬敬地向大树鞠了三个躬,然后又点了一支烟,沉默着站在大树面前吸着。
陶正发小声对我说,他每次都是这样,放一支烟在树前,鞠三个躬,站着把一支烟吸完,然后离开。又指给我看当年那三颗子弹的痕迹,他指着树身高处的一个地方说:“大概在那里,不知情的人看不出来了。”我果然看不出这棵树曾经受过枪伤,他指的那一段树皮,在我看来和树身上其他地方的树皮没有什么两样。岁月会让痛苦淡化,连树也是如此吗?
这是覃家相第一次同我讲他十多年前所经历的这次战斗和这一棵树的故事,他是在讲陶正发故事的过程中,断断续续地讲给我听的。
我们离开那一棵橡树,向森林走去。
4
沿着森林边的山路往东走,离老熊寨也是二十里路的地方,有一个汉族和苗族杂居的寨子,寨子中间有一棵很大的核桃树,于是寨子也取名叫核桃树村。核桃树村离森林有三四里路,项金秀是太阳出山才离开核桃树,去森林的。
“在老林里遇到第一个男人,嫁给他。”大姨妈说。大姨妈是核桃树村的巫婆,为人跳神禳灾,有时也为人做媒。她说:“这样你就可以免除灾难了。”一年多来,项金秀三天两头生病,平白无故心咚咚跳,连自己都听得见声音。记性一点都没有了,有几次她去背水,把桶放在水边上,人空着手回家。还有一回妈上山地去劳动,让金秀在家里磨豆腐,到了太阳落山回来时,见金秀一个人坐在大门口发呆,问她磨的豆腐呢?她说:“什么豆腐啊?”妈说:“这个姑娘魂掉了。快去请大姨妈来喊魂。”大姨妈说:“嫁了人就好了。但是这个人不能明媒正娶,得顺天意。”寨子里过去不止一个女人这样找到过丈夫,有的还过得不错,这给了金秀的母亲信心。金秀也只得听母亲的话,到森林里去。
穿着百褶裙、手里摇着纺车的项金秀在森林里行走着。她不是第一次到森林里来,在夏天里,她经常同小伙伴们到林子里拾菌子,讨野菜。她们偶然会遇到一些认识的或是陌生的青年男人,他们或者也是来拾菌子,或者是来打猎、挑柴路过,还有的是赶马做小生意的。这些人会同她们打声招呼,开句玩笑,或是远远地站着,唱那些让人心里痒痒的山歌。他们给了情窦初开的金秀以美好的、青春的幻想。
她是父母的第二个女儿,生得皮肤白润,身材丰满,两只眼睛虽然细小,但放在她圆圆的、红红的脸上,却妩媚动人。她从寨子里走过或是去山下背水的时候,一面熟练地摇着小纺车纺着麻线,一面迈着优雅的步子,百褶裙随着她的臀部左右摆动,常牵动着小伙子们爱慕的目光。她有一个姐姐,远嫁到了火烧地;两个哥哥已经成家,按照当地的习惯,大哥和父母一起过日子,负责赡养和照料老人,而二哥分出去住了。项金秀不是寨子里最漂亮的姑娘,但是最逗人喜欢的姑娘,母亲把她调教成了最能干的苗家女人。她才十七岁,说媒的人把他们家的门坎儿都踏破了。在滇南一带活动的国民党军队的团长沈希堂,有一天拎着马鞭在核桃树的街头闲逛,看见在门口刺绣的项金秀,就站着不会走路了,后来让他的副官郭经来告诉项金秀家,要娶金秀去做沈的姨太太。项家吓坏了,赶快请人去说情,托言金秀已经有了婆家,又把她暗中送到火烧地她姐姐那里藏起来。好在沈希堂的部队在某一天晚上悄悄地离开了,这事才算过去。寨子里的汉族人杨家品也打过金秀的主意,曾拎了一只鸡去孝敬金秀的父母,但他们嫌杨家品穷,他们担心一个两只肩头扛着一张嘴到处打短工的人,养不活老婆也养不活家。没有料到接下来金秀就得了这个病。现在金秀的病还只有父母和少数几个亲戚知道,但是亲戚们跟金秀的父母说,金秀的病再耽误下去将会变成一种严重的精神病,这种病就是人们所说的桃花疯,这样好好一个人儿就废了。俗话说,病急乱投医,何况乎大姨妈还是周围四乡八里的名医呢!于是金秀的父母就顺从了大姨妈的办法,让金秀进大森林去了。
项金秀沿着平时她同小伙伴们一起去拾菌子、讨野菜的路径,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但是早晨在森林里时起时散的雾气和浓密的枝叶,很快就使她迷了路。她心里想着往回走,殊不知却越走越深。她遇见过一只兔子,一条绕在树枝上的蛇,和一个同羊一样大的野兽,好像是麂子,也可能是狼——它跑得太快了,她没有看清。除了鸟叫,什么声音都没有。她不知道遇不遇得上人。
“要是遇不上人怎么办?”项金秀的母亲问大姨妈。
“遇不上人,隔一天再去!”大姨妈说。
项金秀希望今天就遇上一个人,一个好人。
前面有沙沙的声音,像是有人在走路。那个沙沙的声音向她这边走来。
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项金秀想。
雾气和繁密的枝叶,使她无法看清远处来的那个人。但她模糊看见,他穿着黑布衣裳,很高大。是个男人!项金秀这样想着,她的心就像擂鼓一样咚咚咚地响起来,就像犯病时候的感觉。她一面又想着:但愿不要是一个会打老婆的丑八怪。
她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往前走,脸上烧乎乎的。直到她离那人很近,闻见一股骚臭味时抬起头来一看,原来是一头尖嘴筒、小眼睛的黑不溜秋的老熊。她几乎吓得晕了过去,掉头就跑。跑了几步,忽然撞在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上,原来老熊又挡在了她的面前。她又掉头跑,老熊四脚落地一蹿,马上又拦在了她的前面——两只脚怎么跑得过四只脚啊!
老熊就像跟她玩耍一样,让她转过来转过去地跑了几个来回,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张开大嘴。摇头晃脑地啊呜啊呜地大笑起来。它笑得那样厉害,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项金秀吓得大喊救命,可是她根本没有发出声音来,太紧张了。
这时她听见了狗叫。那只狗跑到她和老熊的旁边,对着老熊叫。这只狗就是陶正发的老黄。老熊不笑了,一只手抓着项金秀,另一只手挥动着威胁老黄。
猎狗一面叫着,一面东一下西一下地跳跃着,好像要进攻老熊,但事实上并不真正地靠近,这个有经验的狩猎者很显然是在等待着它的主人,等待着猎枪的支援。
老熊不理会狗了。“说到底你能把我怎么样?”它想。它抓住项金秀的衣服,使劲往下一拉,衣服烂了。露出了白乎乎的肌肤。老熊把嘴凑上去,项金秀吓得晕了过去,倒在了老熊怀里。
老黄向老熊扑过去,咬了老熊的手一口。
老熊大概疼了,丢下它的俘虏,愤怒地张开双手,向老黄扑过来。就在这时,老黄的叫声变成了激烈的狂吠……
5
陶正发赶到的时候,狗正在远远地站着大叫,不逃走,也不敢靠近。老熊俯下身去,把毛乎乎的、口水涟涟的嘴筒伸向项金秀裸露的肌肤。
狗见主人来,勇气倍增,又向老熊扑过去。这次老熊有准备了,举起巴掌,狠狠地拍了狗一下,正打在狗的腰杆上,狗立刻就应了那句俗话——铜头铁尾巴,腰杆豆腐渣——疼得在地下打滚。
老熊的眼睛不好使,它在中国北方有一个绰号叫熊瞎子,它这会儿没有看见人。人躲在一棵树背后,瞄准老熊,“砰”的一枪,从白马镇的犁铧匠家买
来的铁砂,镶在了老熊毛茸茸的脸上。
一只眼睛受了伤的老熊嗷嗷叫着,向它判定的敌人的方向扑过去。
老陶重新装好火药。他本来有充分的时间,再打老熊几枪的,但是他在这时想起了“老熊寨人,不可猎熊”的祖训,就没有再开枪向老熊射击。他喘着粗气,向号叫着的老熊跑过去,突然举起枪托,朝老熊的头顶砸去,訇的一声,老熊像一棵树一样,仰面朝天地倒在了地上。猎人知道老熊并没有死,像受了伤的狗一样,它沾着地气,过一阵就会站起来,逃向老林深处,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陶正发想趁着老熊倒地的瞬间。背起那若说是受伤不如说是被老熊吓瘫了的女人,逃离危险。可是他刚跑到项金秀身边,那老熊却蠕动着要翻起身来抓他们。陶正发不假思索,猛扑上去,狠狠地掐住老熊的脖子。老熊拼命地喘着粗气,脚无力地伸缩着。最后它把一只手高高地举起来,五根胖胖的手指往陶正发的胸部伸去,像要轻轻地抚摸它的敌人似的。陶正发向后躲避着,但手不敢放开。老熊摸着了他,突然手往下看似无力地一滑,随着刷的一声,陶正发的衣服撕开了,从胸口到肚子上出现了五条血的小溪。陶正发一阵剧痛,丢下老熊,背起女人,拼命就跑。
老熊站起来蹒蹒跚跚地追他们,但它的视力太低,加上受了伤,再也找不到它的猎物了。
陶正发把项金秀背到家里,放在自己的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