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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生命档案中的灵肉之裸
我不属于以上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因而我活着——尽管我活得十分沉重。在我的印 象中,在茶淀农场最难熬的还是火热的夏季。由于大盐碱滩的土质,盐碱含量极高,所有的 树木,都不易成活。站在田野上举目四望,一马平川的大地上几乎找不到一棵遮荫的绿树。 即便是有一两棵侥幸的柳树,从盐碱滩地里钻了出来,也是弓背弯腰,像是畸形的怪胎,无 法起到为劳改成员遮挡烈日炎阳的作用。这是西荒地的自然赋予的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的苦 夏。
另外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劳改队的监舍里,不知从哪儿滋生出来那么多的臭虫。它们无 孔不入,白天在炎阳下干了一大的活儿,夜里几乎难以成眠,这是我最大的苦恼。被褥上都 是小小的黑点,那是臭虫拉在上面的屎。夜里躺在炕上,炕洞里的臭虫便开始三路进攻,屋 顶上的臭虫如同软性炸弹一般,可以十分准确地降落在你的身上。有一段时间,这种专门以 吸吮人血为生的小东西,成了劳改队的大患,令劳改成员们叫苦不迭。
有一天,我无意之间打开我装书的纸箱,不同型号的大小臭虫,纷争着向箱外逃去,那 可怕的场景让人心麻。其实,这个问题狱医早就向队长反映过,但是干部家属区,在壕沟铁 丝网之外。可能是他们那儿没有臭虫之故,一直对此充耳不闻。直到后来不长眼的臭虫,蔓 延到了他们的家时,消灭臭虫的战役才打响。全队抽出一天的时间,用喷农药的喷枪,把被 褥以及一切杂什,喷了个如同淋水——曝晒两天之后,淋湿了的东西才晒干了。
臭虫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大自然的酷热,在无树的西荒地,是永远的一种无法挣脱的 灾难。记得在那年的盛夏8月,由于稻田要用水洗碱,我们奉命去加深加宽一条排水沟。早 上大喇叭广播说,那天是39℃的高温,经过了半天的日晒,到了下午真可谓天下火,地冒 焰;不要说挥动铁锹,就是往那儿一站,立刻汗流如雨。何况挖沟要下到沟底,那儿一点儿 也不通风,若同站在蒸锅里一般。
我一开始,头上顶着一个破草帽,身上只穿着一条短短的裤衩,没过几分钟,那条裤衩 已经湿淋淋地贴在了我的胯上,裆上的阳具,被裤缝磨得红肿生疼,加上汗水一胳,就像受 了宫刑一般。
“喂!穷酸,脱下那块遮羞布吧!”姓刘的组长对我喊着,“不然该把龟头磨烂了!”
我抬头一看沟底的“同窗”,不知何时都脱得一丝不挂,赤裸着全身在挥舞铁锹。尽管 这儿是男儿国,我也属于男儿国中的一个;但是我还是迅速地低下了头,躲开了视线中男人 都有的那件东西。始自1957年到1969年的12年劳动记录中,劳改部门里的千奇百怪的事 儿,我看到了不少;但是像那天的裸体大战,我还是第一次经历。
“喂!臭老九,别摆你的清高了!”
“不脱就叫他自作自受吧!”
“秀才,光着屁股干活是小事,要是磨损了那个玩艺,可是一辈子传宗接代的大事!”
“脱吧!”
“不脱,给他开瓜(扒光)!”
“是你自己动手?还是让我们帮忙?”
嘻笑声与拍击牛忙(一种喝人血的飞虫,大如苍蝇)的声响,一块儿传入耳朵。与其说 是受同类们的启示,还不如说是我自己要解脱磨裆之苦更为确切——又历经了片刻的犹豫, 我终于拿出“跳河一闭眼”的勇气,脱下了裆间那块湿淋淋的布片。我算什么?我在这个混 沌年代不过是个“吃屎分子”之一,日日夜夜与小偷。流氓同吃一个大锅里的饭,同睡在一 条大炕上——人家刑事犯,还属于“内部矛盾”;我虽然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仍然是“敌我 矛盾”。在劳改队的位置,我比那些光着身子挖沟的“内矛”还要低下,还有什么必要让那 裤缝磨裆?达尔文早有名言喻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出污泥而不染”,在这块被 炎热烧焦了的大盐碱滩上,还有什么实际价值?!
脱去了那块磨裆的布片,我当真感到免去宫刑之苦了。虽然这一切并非我的自愿,但是 生存下来就是胜利——生活正在驱使我这么表演。
“怎么样?痛快点儿了吧!”姓刘的头人对我说,“记住,上什么山,唱什么歌。在囚 笼里多一份清高,就多受一份罪。”
“瞧!秀才的屁股比咱们的白,像白粉团!”
“白和黑卖一个价。”
“要是个妞儿的屁股就好了,可惜他也是带棒儿的!”
……
同组的成员,嬉笑了一阵,便不再闹了。因为拿我开心,也只能有片刻的精神转移。当 他们浑身上下成了汗人以后,便骂起天上那轮火球来了。
由于气候反常,“头人”规定轮流跳上沟渠,喘几口气以防中暑。轮到我上沟休息时, 我索性赤裸到底——这儿没有女人,没有可以忌讳的目光。大家轮流休息的地方,是世人难 以想象的地方。几十年前,这片只长茂密芦苇的荒芜土地,因为靠近大海,原本是海盗出没 和藏身的地方。有一个同类,在离我们挖沟不远的斜坡上,发现一口昔日埋过死人的空棺 材,死人早已被野狗或野狸子叼走,那口空空的棺木,又埋在不见阳光的阴坡,于是我们便 分头到里边去躲避炎阳。好在里边已经打扫干净,我用滴水的短裤擦了擦全身的汗,毫不犹 豫地钻了进去。
我是人?
我是鬼?
还是非人非鬼?
当时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活下去。灵肉之裸,也是源于这个生活理 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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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生命档案中的“马拉松”之役
在与牛为伍的日子里买下的那辆破飞鸽牌自行车,在1969年对我起了磨练意志的非凡 作用。下地劳动时骑着它,节约路耗只是它微不足道的作用之一;之二,我把积存起来的公 休日,一次性地用作回京探家。我舍弃坐火车而用自行车进行长途远征。当时,文革的血腥 气氛,已经稍稍淡化了一些。家居北京的“二劳改”,经过批准可以回家探视了。本来坐火 车回京的车票,我还买得起,但是生活昭示我,未来的驿路还看不见尽头——为了正视现 实,我觉得需要强化自己的意志,因而决定以自行车轮子代替火车轮子。
从茶淀到北京的路程,大约有二百多华里。夏日炎阳似火,坐在树荫下还要冒汗,何况 是这么遥远的行程,其苦累是可想而知的。昔日与我在桃园一起劳动过的赵鹏飞,与我在北 京的住家离得不算大远。因此,他在那年的夏秋两季,成了与我一起进行“马拉松”长征的 伙伴。我们穿过西区荒芜的大芦苇荡,越过波涛滚滚的金钟河小桥,就算是进入了自由世 界。
那是一番别有滋味的长征。自行车先是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在田间穿来穿去。要骑上 几十里土路,才能从杨村拐上洋灰马路。由于汗流不止,我们索性把上衣脱下来,夹在自行 车的后座上。反正在公路上骑车,谁也不认识谁,身份已然是等外公民了,知识分子的面子 便也不复存在。在地图上,茶淀与北京的距离,不过有小虫子那么长;可是自行车一圈一圈 地转起来时,不知要转上几十万圈,才能到达北京。
为了止渴,还要一路买西瓜吃。好在沿着公路摆瓜摊的不少,借着吃西瓜的时候,在树 荫下喘喘气。记得第一次我骑车回北京时,早上5点天刚微亮,就骑车上路了,直到晚上9 点——北京街头已然一片灯火时,才骑到了吉祥胡同口。由于腿部的超常运动,膝关节神经 失灵,我到了家门口下车时,一下子摔倒在院子门口。好在门口没有人,我独自拍了拍裤子 上的土,在门口喘了好一会儿,才搬着自行车走进大杂院。
为了这件事,我母亲曾经流过眼泪。她听我说是骑着车回来的,已然在感情上承受不 了,因为她坐着火车去茶淀探视过我,那火车轮子还要转上半天呢,我拿一辆破自行车与火 车竞赛,不是找死吗?!特别是她见到我的膝盖摔得血迹斑斑后,眼泪立刻顺着面颊淌了下 来:“你可再不能骑车回来了?你答应我!”
“行,我听妈的话。”
她看出我在应付她,便加重了语气对我说道:“再穷,咱们可以卖桌子椅子,你也给我 坐火车回来。”
儿子蹲在地上,给我往膝盖上涂抹着红药水,也对我说:“爸,奶奶的话说得对,看您 这膝盖摔成了这个样儿,要是摔坏了骨头,可是一辈子的事。”
儿子当年12岁,已懂得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了。我与他母亲划右时,他还不足1岁—— 12个年头过去了,他的父亲依然是个劳改队里的虫儿。他在给我涂药时,两只眼睛凝望着 我,我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因为他的目光中多了忧郁,少了幼年时的童真。我的膝盖当真 跌得不轻,但是当我在院子里走路的时候,我仍然装出正常人的架式。我不愿意让同院的人 (这个院子里的人与原来的院子的邻居,有着很多不同),觉察出来我有腿伤;我更不愿意 我母亲和儿子,觉得我必须坐火车回去。
应该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