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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这个东西很有意思,少的时候不过是填饱肚子的糊口之物,一旦上了规模就成了战略物资。
猛虎会想要继续扩大影响力和实力,必然要和更上层次的阶级打交道。这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贵族们只看眼前的利益,根本不谈未来。想要打动他们,就必须要有合适的敲门砖,而大量的粮食储备,就是最好的选择。
大约接近两个小队的喽啰从莱姆城赶到格林镇,格林兰行省中产粮区都有猛虎会的人,一同到来的还有十几辆马车和五匹战马。
这伙人的到来,宣示了教会和雅各布之间的矛盾,终将爆发。
基米尔看着脸色铁青的雅各布笑的乐不可支,在莱姆城的时候,雅各布一直都以不要命著称,所有战斗都冲在第一线。很多人不喜欢他嚣张的为人处世,却又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如今能看到他吃瘪,即使是他的好朋友,基米尔也差点笑出声来。
雅各布啃着大块的肘子,不时灌上一口从莱姆城带来的朗姆酒,脸色很难看,“这次我当了缩头乌龟,肯定要被人嘲笑。那小子有一点邪门,人少了我还真不太敢和他们斗,特别是他们最近又来了三个骑士。”,雅各布把肉骨头丢到地上,赌场里养的狗立刻扑了过来,叼着骨头一溜烟跑的没影。“你要帮我,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基米尔三十几岁,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体型偏瘦,眉毛很淡,眼角朝下,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他慢条斯理的吃着一种类似蓝莓一样的水果,点点头,“没问题,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老大交代了,今年最少要吃下二十车的粮食,只能多不能少。”
雅各布眉头一拧,一辆车可以装五百公斤的粮食,二十车就是一万公斤,比去年的数目翻了一倍。他最终还是认了这个数字,猛虎会老大的手段外人可能不清楚,但是雅各布非常的明白。交代的任务办不好,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办事的人定然会生不如死。
“明天早上,咱们就动手。”
一夜无话。
第二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十几个穿着劲装扎着腰带,提着短刀的喽啰和雅各布就从赌场后门离开。基米尔坐镇赌场,筹备收粮的事情,没有跟着。
这么多人一起去,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就算对方有三名骑士也翻不了天,而且他还给了雅各布一把手枪。
这个世界的武器发展和另外一个世界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此时的手枪更像是锯短了的长枪,采用了后装类似米涅弹的子弹,一次只能装入一颗子弹,射击后需要退掉弹壳重新填装,比较麻烦。
但是在近战之中,这种手枪的作用也是极大,可以起到决胜性的作用。
雅各布也是信心满满,这次的报复行动他决定将教会里的人杀的一干二净,然后把教堂给烧了,以报上次受伤之仇。
离教堂还有两百多米的时候,一行人速度慢了下来,昨天晚上已经安排和每个人的分工,三人从队伍里离开,他们要去堵着教堂的后门,其他人从正门强攻,一路杀进去。
此时大家都在做最后的准备,帮派常年厮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法则。就比如说雅各布,他左手的虎牙护腕看上去好像是皮的,其实里面有夹层,穿透了十几根钢丝。加上刷了几层桐油的棉布,一般的刀剑根本砍不透。其他人也有类似的小道具,或是护腕,或是小圆盾。
就在离教堂还有一百米左右的时候,雅各布和他身边的人突然听见了教堂里发出了一声振奋人心的呐喊。
“力量誓言!”
雅各布脸色猛地一变,右手拿着刀,第一个冲了出去,“快跟上,不能让骑士跑起来!”
说话间三匹白色的战马载着三名骑士,从教堂一旁的马厩里冲出来。这些骑士套着锁子甲,带着T字的骑士盔,手中三米多长的骑士长枪端平,身体微微前倾,已经做好了冲击的准备。一百多米的距离对于已经开始加速的战马而言,不过是七八秒的时间。雅各布还没有来得及驱散手下喽啰,三匹战马就像是烧热了的刀,切入了黄油之中。
雅各布就地一滚,耳边响起了骨折的声音和惨叫,三名手下被枪尖抵着撞飞出去,人在半空中张嘴就是一口鲜血喷出来。落地后翻滚两下,再也爬不起来。
骑士们穿透了十几人的阵型之后直接丢掉了手中的骑士长枪,将马鞍上挂着的骑士长剑举了起来。这种骑士长剑有一米三四,或是一米五,四五十斤重。配合马匹的速度,不是重装步兵根本挡不住!
骑士,一直以来都是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之王!
雅各布咬碎了牙齿,还没有见到罗西的面,自己这边就折损了三人,他连滚带爬的避开马匹冲锋的路线,大声的咆哮道:“都不要和战马一条线,绕开!绕开!砍马腿!”
亚历山大听到雅各布的怒吼脸色微微一变,他压低了声音说到:“再冲锋一次就下马,不能让他们这些废物伤了战马。”
马本身就是战略资源,战马更是难得的战略资源。一匹普通的马想要培养成能上战场的马,需要两三年的水磨工夫,才能让战马不畏惧声响,不害怕眼前的敌人,用勇气贯穿敌人的阵型。
教会已经很拮据了,每一匹战马都是十分宝贵的。
马匹一转弯再一次冲锋起来,雅各布压低了身子,握着刀的手心里都是汗水,滑腻腻的让他有一种抓不住的错觉。面对飞驰而来的战马时候每个人的心理压力都是很大的,因为这时候不能出错,一次错误就会丢掉性命。他犹豫着要不要拿枪出来干掉一个骑士,可迟疑着还是放弃了这个决定。他要把子弹留给罗西,那个让他丢了大脸的小子。
第二次冲锋不像第一次冲锋那样顺利,对方有了防备之后完全可以闪躲的开,仅仅是亚历山大击中了一个敌人。他手中的长剑毫无阻碍的将一个喽啰切成了两半,鲜血和新鲜的器官铺了一地。
一穿过阵型,三人纷纷从马匹上跳下来,丢了骑士长剑之后换上了单手剑。没有马匹的协助,四五十斤的骑士长剑就是累赘。
雅各布招呼着人围上去,突然眼角一跳,该死,罗西什么时候出来的?
第十四章 手枪
如果不是雅各布突如其来的灵光一闪,往周围看了看,说不准真的要被罗西暗中下手给害了。
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个牧师,而是一个无耻的小贼。
罗西伏在路边的草丛里,穿着灰色的袍子,一动不动,如果不是他眼力高明,还真的发现不了这里藏一个人。
“你们缠住几个骑士,我去对付那个混蛋。”,雅各布同样拎着单手剑,咬牙切齿,这次他一定要报上次的一剑之仇。
罗西见雅各布朝着他扑过来,二话不说转身就跑。雅各布拥有丰富的格斗经验,这一点是他远远比不上的。就算双方身体素质相差无几,想要能赢雅各布,也要有一些运气的成分。
他离开这里,是为了避免被其他人围攻。本来胜算就不大,如果还被人围攻了,必然是死定了。
雅各布也明白罗西的想法,不过在他看来,上次受伤是一个意外,因为没有顺手的武器加上脚下多出一个石头,让他失去了重心,不然要对付罗西这样十几岁的毛头小子,真的是随手就打发了。
一个跑,一个追,约莫两三分钟时间已经跑到了教堂的侧面靠近矮墙的地方。此处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两个。
气喘吁吁的雅各布看着不再逃窜的罗西,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脸上也挂起了狞笑。从小被帮派收养之后,他就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世道之下,想要被人尊敬,想要生活的足够优渥,就得让别人害怕自己。如何让别人害怕自己?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屠戮同类。
他这些年着实杀了不少人,有普通的平民,有身价不菲的商人,更多的则是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疯狗雅各布的这个雅号可不是随便说说,只要被他盯上了,怎么也得撕下一块肉来。
在莱姆城的时候,很多人看见他腿都会哆嗦。他杀了这么多人,却没有被抓起来,关键还是在于猛虎会的实力很强,莱姆城的治安官不愿意得罪猛虎会,只要有人出来扛包,得过且过。而真正能决定猛虎会命运的人,早就被猛虎会喂的足足的,也不愿意失去了这个金主。
“不跑了?”,雅各布挥了挥手中的单手剑,剑刃破开风阻发出呜呜的声音,就像是催命的音符,格外的动听。
罗西微微喘着气,将单手剑横在身前,他和武士团的家伙们学过几手剑法,加上穿越前看过的那些武侠小说,多少也明白剑是如何使用的。他瞥了一眼雅各布,微微摇着头,“为什么要跑?我只是为你选择一处墓地。”,他耸了耸肩膀,“请你就在此处安息吧!”
雅各布警惕的望着周围的环境,一尺多高的草丛隐藏不下一个成年人的身体,周围也没有什么大树,也没有能遮挡住成年人身体的障碍。他嘴角一挑,三步并作两步,抡起单手剑猛地由上而下的劈了过去。
罗西横剑抬手一挡,铛的一声,两剑相交,迸射出几点火花。他手腕一沉,退了一步。雅各布的力量不弱,比自己要稍微强上一些,他此时心思电转,正在考虑如何诱杀这个家伙。
穿越前他只是一个苦逼白领,从小到大没有打过架,即使是争吵也只有寥寥数次。沉重的社会压力让他学会了逆来顺受,因为反抗的成本实在是高到了他无法承受的地步。唯一的刀光剑影可能就是影视作品中的场面,古惑仔或者是武侠类的作品中,主角们拿着长剑长刀,过着鲜血淋漓的日子。
平凡的人向往不平凡的生活,他幻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仗剑江湖,鲜衣怒马,目光所到之处万物臣服。
而现在,这就是他所要面对的生活,他感觉得到,自己的血液似乎都开始燃烧起来!因为兴奋,全身的机能都在这一刻到达了巅峰状态!
和罗西隐隐的兴奋不同,雅各布只剩下震惊。
他的力量不算是猛虎会中最大的,力量比他大的人有,但是不多。他这一剑带着愤怒和必杀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