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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血至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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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安静之后,就有一个羽扇纶巾的书生走上高台,摇头晃脑地吟诗一首,飞快地写下了他的诗句,立即就有婢女将他的诗文送往后台。

书生昂首挺胸地站在台上,轻摇手中羽扇,此刻虽然是阳春三月天气却也不热,也不知道这货骚包地摇着羽扇是驱赶暑热呢,还是他心里的那份躁动呢。

片刻之后,一个小丫头脆生生的声音响了起来,“高文举,小姐说你的诗写得不错,记得回去还要努力哦。”

骚包书生闻言一愣,脸上露出一丝羞涩,忙不迭地走下高台,没料到他走得有些慌乱,一脚踩空,从梯子上一路滚落下来,顿时惹来全场一片笑声。

紧接着又有几个书生上台去写诗,不过,这几个人比高文举的待遇要好得多,筱荷居然还每一首诗作了点评,结果当然是无一例外地没有人打动筱荷的芳心。

这时候,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挤到二楼,在一个婢女身边低声说了几句,片刻之后,林妈妈的目光往大堂里扫了一眼,慢慢地扬了扬手,“各位,感谢诸位青年俊彦的捧场,鉴于数实在太多了,我决定加快速度,一次性上去十个人。”

人群顿时轰然叫好。

“请各位珍惜机会哦。”

说罢,她摆了摆手,顿时就有小厮忙活起来,很快高台上就加了几张桌子和笔墨纸砚。

“兄弟,要不然你也去试一试吧?”

连重山呵呵一笑,抬手摸了摸下巴,目光在二楼的几个女人身上扫过,迅速锁定了一个俏丽的身影,“我相信你不会让哥哥失望的,对了,你就在最后一批人上去吧,我先去找个老朋友聊一聊。”

说罢,不容阿牛反对扭身就走。

看着连重山的身影,阿牛不由得一愣,这会儿大哥正在被刑部一路追拿,他的大江帮已经成了朝廷的叛逆团伙,他居然还有心思去玩女人,还真的是风流成性啊。

转头看着络绎不绝往台上去的书生们,阿牛的心里一动,连重山虽然长相粗犷,表现得大大咧咧,事实上他并不是一个傻瓜,而且,他似乎对于醉花楼的林妈妈颇为了解,莫非他此举是去打听大江帮弟子的消息去了?

打听消息,还有什么地方比青楼更合适的,这里有贩夫走卒,也有达官显贵,是消息最为灵通的地方。

阿牛看了一眼排着队往高台上走的书生们,也许自己应该帮一帮大哥,不知道为何自打怒苍山功法略有小成之后,记忆力越来越强,前世的事情都记忆犹新,从记忆力搜罗几首千古名句倒也不是什么问题。

前几天不就是在金陵城郊剽窃了一首了么,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之后,自然而然地就会有第二次。

思虑及此,阿牛拔腿走了过去。

“咦,怎么有个少年?”

“就是呀,看起来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嘛,这么个小娃儿能硬得起来嘛?”

“你懂个屁,那是你不行,老子当年十二岁就把我家那婢女给睡了。”

“问题是,这么小的娃儿读了几本书,居然跟咱们杭州的青年俊彦去抢女人,想多了吧?”

“小兄弟,你还是回去读懂了四书五经再来吧。”

看到阿牛起身走过去,人群顿时轰然大笑起来。

阿牛呵呵一笑,抬手摸了摸下巴,心道,小爷长得有那么着急吗,明明才十四岁好不好,哪里有十五岁了?

此刻,三楼走廊上的一个角落里,几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正招呼着下人搬桌子看戏呢,不过其中有两个俊俏公子胸脯微微有些隆起,其中一个皮肤细腻,吹弹可破一看就是女扮男装来看热闹的,胸部明显是用布条紧紧地捆住的,而且,她甚至都忘记了将耳朵上的一个精致小耳钉摘下来。

“小英,英公子,来,这边的视野好呢。”另外一个俊俏公子探头往下看了一眼,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招呼着那个忘记摘耳钉的假公子,“自古杭州出人才,说不定今晚上你可以从这些青年俊彦里面挑一个意中人哟。”

“胡说八道什么呢,信不信我打你。”

英公子哼了一声,一把抓向坐在她对面女扮男装的俊俏公子,两人闹做一团。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看看吧,又有几首诗词退出来啦,我就说了,筱荷的眼光那么高,哪有那么容易被这帮人打动的。”

俊俏公子举手求饶,迅速将手指往下一指,那英公子闻言往下看去,目光在人群中一扫,愕然地张大了嘴巴,“这,这,那,那小色狼居然也闻香而来了?”

117章 咏美人

“咦,英公子,你看到认识的人了?”

那俊俏公子见英公子定定地看着排队而上的书生,不由得大感兴趣,“莫非,莫非是你的意中人也想要做了筱荷姑娘的裙下之臣?”

“死丫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英公子俏脸一红,迅速地收回目光,转头望向天空,虽然醉花楼灯火通明,却驱散不了天空的黑暗,只不过,却足以照亮她那漂亮的脸颊上的那一抹羞涩之意。

俊俏公子见状顿时大喜,兴趣越发地浓厚起来,迅速地探头往下看去,目光在那一群书生中来回扫视,企图找出那个让英公子心动的男人。

只不过,无论她怎么看,都觉得这个也想,那个似乎也是,等到她的目光锁定了走在最后的阿牛,不由得一愣,“不是吧,这小子才十五六岁吧,居然也想来做筱荷的裙下之臣?”

“英公子,看到没有,筱荷的魅力真大很大吧。”

俊俏公子骄傲地挺了挺胸膛,虽然胸前绑缚着布条,不过,那酥胸挺起还是有些可观,当然,也有可能负责给她绑缚布条的婢女偷工减料也有可能。

“那又怎么了,那家伙本来就是个小色胚。”

英公子哼了一声,脑海里想起阿牛那色色的笑容,还有整日里搂着他那个小妾,好像全天下就他一个人有个漂亮婢女一样。

不过,那家伙是真的有才呢,那天在金陵城郊七步成诗着实把那些自诩为风流才子的家伙们狠狠地震慑了一把,让他们空留下风流,而没有了才子。

思虑及此,嘴里下意识地就把阿牛作的那首诗吟诵了出来,“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俊俏公子跟着吟诵了一遍,顿时兴奋地拍了拍手,“哇,好诗,好诗,英姐,这首诗是你做的么?”

兴奋激动之下,俊俏公子甚至都忘记了她的英姐现在是女扮男装的了。

“我,我哪里能做出这种诗来。”英公子摇摇头,雪白的牙齿紧咬着嘴唇,目光居高临下地往下一扫,定格在阿牛的身上,“这首诗还是一个小色胚走了七步吟出来的,而且,这小色胚还写得一手的好字呢。”

“当时,自诩为风流才子的何庆志当场就傻眼了,嘴巴张得老大了,都能往里面塞进去几个拳头啦。”

“啊,七步成诗,英姐,你确定是七步成诗,居然有这种人才?”俊俏公子也傻眼了,虽然杭州府号称汇聚了楚国的强大灵气,人杰地灵,不过真要找出一个七步成诗的人来,只怕也没那么容易。

“那当然了,我当时还在现场听着他一边吟诗,一边写下来的,而且,当时何庆志他们也在场的。”英公子骄傲地点点头,俏脸上露出一丝自豪之色,似乎那七步成诗的人就是她。

这个女扮男装而且忘记摘了耳钉的俊俏公子自然就是刑部尚书褚国平的女儿褚秀英了。

“小姐,小姐,筱荷姑娘的婢女过来问,刚刚你吟的那首诗是谁所做的?”

这时候,俊俏公子的婢女过来在她的耳边低声说道。

“谁让你们多嘴的?”

俊俏公子俏脸一沉,婢女吓了一跳,慌忙跪下,“小姐,不是我说的,是醉花楼的丫环听到了你们的谈话,说什么七步成诗,她还把那首诗记下来了。”

“行了,下去吧,就说我不知道。”

俊俏公子冷哼一声,“怎么的,一个**还敢跟本小姐叫板?”

她的声音一顿,目光转向褚秀英,“英姐,我让人去把那小色胚叫上来吧,他怎么可以去做那**的裙下之臣?”

褚秀英俏脸一红,忙不迭地摆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欣赏他的才华而已,并不是喜欢他,你不要多想。”

“英姐,我没有说你喜欢他呀?”

俊俏公子露齿一笑,招招手,又有一个婢女走过来,她伸手一指即将走到台上的阿牛,“去,把那小子给我叫上来。”

“是,小姐。”

婢女微微躬身,疾步往楼下走去。

阿牛并不知道褚秀英那头胭脂虎就在楼上,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近筱荷的裙下,此刻,他的心里在搜索着最为应景的诗,既然决定出手,那就一定要做到最好,小爷或许写不好诗词,可小爷脑子里的存货足够秒杀这个世界所谓的一切人才。

怎么取应景的诗呢,阿牛抬起头打量了一眼醉花楼,作为杭州城里的头牌清倌人,筱荷姑娘肯定是不愿意呆在这青楼里,只不过,醉花楼将她养大,培养成才,如今逼不得已要将她卖出去,她的心里必然是矛盾而且紧张着的。

毕竟,一个女人的青春年华有限,如果不趁着这最美好的年华找一个意中人,也许这一辈子就会成为某个富翁养在深闺的玩物,一边听着琴声,一边做那延续人类生存繁衍的运动,大抵有修养的富翁就是这样。

所谓的才子佳人的故事,大抵最后的结局都不怎么好的,阿牛前世的记忆里,这方面的东西很多,比如明朝的秦淮八艳等等。

想必此刻筱荷的心里更多的感慨是年华易老,青春易逝吧?

思虑及此,阿牛的心里隐约有了盘算,恰在这时候,有一张桌子空了出来,他立即拔腿走了过去,提起毛笔龙飞凤舞地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写下了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咏美人。

随后,阿牛重新蘸了墨汁,一气呵成地挥毫而就,“逝水韶华去莫留,醉花楼下显风流。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阿牛写罢,就将毛笔一扔,转过身就见一个俏丽的小丫头挺着鼓鼓的胸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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