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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非正常生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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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雪是I Look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 Look写文章。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如果说是美国咨询公司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员我也会信。她的打扮非常雅致,一身深咖啡色的呢子改良中式服装,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没有任何错误,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这顿饭我坐在她旁边,使劲和她套词,想搞明白她的来龙去脉。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倒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一个小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有一次小雪走后我们母女俩开始议论,都觉得小雪真是独一无二的,我妈妈想了想说,但是她命苦,要靠自己,靠不上别人。其实我妈妈根本不会算命,只不过酷爱看相,偶尔也装一回算命先生。但是小雪还是让她说中了,这姑娘是个靠自己的勤奋奔出来的孩子。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那年的春节我们是一起在我妈妈家过的,一共有十几个人,其中郭方我们已经非常熟了,廖文是那天被朋友拽来的,我们都见过,但是不熟。那天晚上胡闹到半夜,我妈妈过了年就去睡了,我们就开始喝酒、跳舞,玩得非常开心。第二天所有人又凑在一起说没有玩够,还要出去再玩,就决定初五、初六的时候去北京郊区的九华山庄。    
    我们到了九华山庄的第一个晚上,我、廖文和郭方都喝醉了,我记得跟郭方跳舞,记得廖文抱着我说:“洪姐,你的鸟语怎么说得这么好啊!”还记得我坐在冰箱顶上自言自语地说:“这边风景独好。”可能那天晚上只有小雪没有喝醉,笑呵呵地看着我们胡闹,还帮我们收拾残局。她是我们四个人里头脑最清醒的。第二天大家在冬天的阳光里晒着,聊点心里话,在这以后我们都互相帮过忙,廖文帮我写文章,我帮她找钱作画展,郭方帮我们组织活动,她的餐厅阿仙蒂刚开张的时候我们轮班去做托。而小雪和我干脆成了同事。    
    2000年春天,我把小雪拉到I Look作时尚编辑。那时候我已经一点闲情都没有了,反而跟上了弦差不多,由于我在标国的三个合伙人非常痛快地把我们集体的钱拿出来支持我,我的压力就更大了。开始一起工作以后,我们马上发现,我和她在很多地方意见不一致:她是主流,我是另类。这种冲突在我们对图片的选择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她喜欢唯美的,非常黛安娜•;弗里兰的照片,我喜欢前卫的,非要把弗里兰彻底毙了的I…D类的照片。我们之间的关系朋友的分量逐渐少了,工作的分量越来越多了。我们天天都是在讨论内容,我变成了一个会骂人的、独断的恶女老板,她成了一个少不了受委屈但是非常倔的时尚编辑。在我终于认输,把编辑大权全部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已经有两年没有当年九华山庄那样的聚会了。在此其间,我只有一次非常偶然地去她家“蹭饭”,但是坐下说的话题全是工作。我惟一的安慰是小雪前几个月得意地说:“我挺得意跟别人说,你当我的出版人。”我知道小雪和我在一起工作和我们当年的友谊有着根深蒂固的关系,但是我还是想找回原来天天和我一起鬼混的那个朋友。


工作第9节 小雪说洪晃(1)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型再或者顶多是棱型,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 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呈列如下。    
    丁字皮鞋    
    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 LOOK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 LOOK世界都市》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有点莫名其妙地去吃那顿互相认识的晚饭时,最重要的媒人之一就是这本杂志,而当时我们两个人和这个杂志都没什么关系。    
    奇怪的是,在我熟识洪晃的六年中,她再也没穿过那双丁字皮鞋,我几次上赶着问她:“你怎么不穿那双丁字皮鞋了?”她总是一脸的恍惚:“我穿过丁字皮鞋吗——小时候吧?”有一次被我问急了,自己使劲想终于想起来说那大概是个西班牙牌子的皮鞋,确实是丁字的。    
    不管怎么说,这双无意的丁字皮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而且是良好的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也有分歧和争吵,在我气得不行的时候经常想,唉,一个脾气不够好的但是在30岁以后还会穿丁字皮鞋的女人,总是还可以一起共事的。    
    不做作的爱情    
    写一个女人的故事,你即使不说她的事业,她的家庭,怎么也要说说她的爱情。    
    在我从小受到的教育中,对于一个“好女人”的爱情观的定义很简单:你要从一而终无怨无悔地去爱一个男人,最好让一生如一日;要是你恰好不那么幸运地结过不止一次婚, 你也最好将自己收拾得在外人面前像一个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女孩。我不知道晃的爱情教育是怎样的,在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她就从不忌讳的她的离婚,她的旧恋情和新恋情,并且总是可以以一种大方自在的甚至有点儿自嘲的口气提及自己的婚姻。    
    你可以从晃的口气中听得出来,她对自己的选择从不后悔,爱过就是爱过,吵过就是吵过,分开也就是分开了。婚姻在她身上是个越来越模糊的概念,也许是因为她对婚姻越来越不刻意了。    
    我听到过不止一个我们共同认识的男性朋友,都说,洪晃是他们一生中认识的女人里最聪明的一个,她的智慧和幽默感足以和一个男人抗衡,所以和晃谈话是一种享受,交流起来也很容易。事实上在我们交往和共同工作的几年中,我已经深深领略了晃作为一个女人的出色。    
    我私下里曾经很困惑,这样一个聪明的女人,究竟什么样的男人能配得上她呢?后来发现,对男人来说,晃在生活中是个很容易“打发”的女人。因为她经济上的足够独立,对所有的奢侈品已经可以轻松地自给自足,她的男朋友不必为女朋友今天要月亮明天要太阳而头痛;因为她头脑的独立,她可以明明白白地为自己在事业上做任何一种决定,而不劳神男朋友每天听女友絮叨在办公室里的挫折;因为她个性的率真和简单,她几乎没有女人的“小肚鸡肠”,她的男友因此省心很多,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恋爱中的洪晃和大部分女孩也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概脾气烈的人看上的都是表面温和,实际上脾气也是一点火就着的人,所以也会看到两个人很认真地吵架,在两个城市用长途电话“吵”上几个小时。我赶上过一次,晃一直在用电话和男友“理论”,手机电池用光了,接着用座机,从我们出去吃午饭到我们回到酒店,晃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表情丰富地对着电话大呼小叫,当然,依晃的语速和反应,男友也基本上只有听的份儿。还有一次,往她的昌平小院打电话,拨通电话先是一片嘈杂声,然后听见晃说“对不起,这个电话坏了”,于是听到小跑的脚步声,又换了一个电话,晃又说“好像这个电话也坏了,我再换一个……”第三个电话也还是听不清楚,后来晃说真是不好意思,两人吵架总是互相摔电话,所以家里的电话都不太灵光了,然后自己哈哈地大笑,说家里的一个小花瓶、小水杯都是俩人费心思挑的,只有电话是随便在商场里买的,最不心疼。    
    这样的小故事都是两三年前的事了,这一阵子倒是听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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