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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贼却能跟她们打成一片,混在一起。
这容易吗?
再者,大长老的丫鬟修为会有多高?总会比婉儿高吧?这样一来,小贼就远不是对方的对手了。
若非这样,她也不会倒霉的被那些守城士兵就给抓住。
即便这些都做完了,那……大长老会不认识自己的贴身丫鬟?起码,一般人的想法都应该是这样吧,人家老相识了,多少年朝夕相处了,你这样直接低着头就敢往前走,还拿着对方救命的药,肯定会被发现啊。
谁会有这个胆子来尝试一把?
小贼敢!
她非但敢这样做,还敢在那丹药中下毒!
那可是大长老吃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药,莫说是掺了毒药,便是上面落上一颗灰尘,她都能看出来吧?
会有傻子真的去这样做吗?
可小贼就真的这么做了。
并且,她还成功了。
天罪直直的盯着小贼,也不知道她是傻呵呵的‘艺高人胆大’,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一个喜欢豪赌的人,亦或者……
天罪突然想起一句话来。
心有猛虎,细嗅牡丹。
大勇之辈若能心细如发,则可称王!
天罪好奇的看了看小贼,突然笑了笑,摇了摇头,连他自己都在心中说了几声不可能。
在这世界上,有些人注定不凡,有些人注定平凡。
终其根本是什么?天赋?才情?
其实都不是。
是胆识。
每个人或许都会在心中幻象着,若我站在台上,我将用语言撼动四方。若我立于战场,我将用双手砍出登天之路。甚至会想到极为细节的点,这里如何做,那里又如何做。
可是真的那样做的又有几个?
“哎呀,还不如我呐。”
面对每一个走到台上的人,很多人都抱着如此想法,但……为何上去的不是你?
不过,有胆识的人就会成功吗?
战场之上,看前方百万大军,密如蜂**,很多人提枪前冲,奋勇杀敌,然后……死的老惨了!
成功者,怕也只有一个赵云,冲杀战阵,全身而退,又杀了个七进七出,成就千古美名。
这样一看,仿佛运气又更为重要。
但运气这种东西……
好比一个人一生求财神赐福,有一天财神终于被他感动,扔了块金子给他,结果……把他给绊倒了。
站起身还一边走一边破口大骂。
就这样与财富失之交臂,而原因……仅仅是因为那是夜晚,看不清路面的东西罢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什么行?都行!
只不过单单拥有一点却是不行,只有将它们融会贯通,全部集中在一起,才能成就大事。
但这样的人,凤毛麟角,堪称天赐奇才。
天罪真的不认为小贼是这样的人,如果没有自己,她已经死了两次了。
可转念一想……
自己这个‘贵人’的出现,是否也是小贼的运气?
一时间,天罪便陷入了沉思。
仿佛陷入了一个千古都辩不明的辩题之中,也是很多宗教人士经常会说的话。
‘我喊救命,你来救,我不谢你,我会谢神,因为我祈祷,所以神派了你来。’
初听让人气愤,狗屁不通。
但细想……却仿佛也有些道理,机缘,巧合?在你看来,你救了人,应是对方的‘神’,在对方看来,你却仅仅是一名过客,是偶尔遇到的贵人。
但若真有人将你当神,你却又不能拯救他们,那……你又是什么?
人?贵人?神?还是……什么都不是?
“呼……”
天罪想着想着,突然长长的呼出一口气来。
明明酷热,出气却见白雾。
化一条直线直冲天际,经久不散。
一旁的小贼吓了一大跳,整个人往后急退几步,看着天罪,却突然感觉自己有些不认识他了。
第一次见面,小贼觉得天罪是世间仅有的风韵人物,气度姿态天下无双。
再见面,又觉他高高在上,不可攀登。
可这一次自己将他扛出险地,却发现他淡然洒脱,平凡,却又透着点不凡,说不清道不明。
可如今,在天罪仅仅发呆了一盏茶功夫之后。
他全身所透露出来的气质,让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贼竟然心生惊惧之意,一瞬间高大起来,好似他头顶上便是天之极,脚下便是地之极,这天地之间除他之外,再无一物可以容纳。
一边恐惧,一边……却又心生迷醉,怎么都看不够,亲近的仿佛是自己的血亲。
似近似远,似人非人。
此为……大道!
天罪一口气出,突然莞尔一笑,竟在这重伤之下,密林之中,一息顿悟了。
第四百五十六章 心静自然凉
他脚下大地先是寸寸龟裂,仿佛干旱了数万年。
接着,又突然融合起来,像是泥潭。
随后,再次变成一片肥沃。
一株小草冒了出来,得意洋洋的忽闪着自己的手臂,不一会,又有小花冒出头来,突然怒放,在这平地中彰显着自己的不凡。
蝴蝶来了,飞舞在花丛之中。
尤其一只小兔子,撅着屁股离着老远跑了过来,来到天罪近前,好奇的直起身,用短短的前爪揉了揉自己的长耳朵,随后竟然直接跳到天罪的膝盖上,调整了一下身形,趴在那里舒服的睡着了。
小贼简直看呆了。
嘴巴长得老大,口水从嘴角流下来都不自觉,淌到地上看起来十分可笑。
“见……见鬼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贼突然一嗓子喊了出来,吓跑了兔子,惹乱了蝴蝶,摇曳的花枝,惊倒了小草。
一瞬间一切都恢复了曾经的样子,只有天罪,看起来还是那个要死不活的样子,却让人清晰的感受到,他身上绝对是有什么变化。
顿悟。
何为顿悟?
顿悟不是突然而至的,它需要极长时间的积累,当它积累到一个极限,才会从量变发生质变,让一个人不管是心里还是身体,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但它也真的就是突然之间的。
一瞬间,从一种状态直接进入到另一种状态。
所谓的‘顿’,便是顿时,顿然,突如其来的。
意料之中,却又是情理之外。
天罪一直在修炼自身的境界,即便修为不高,境界方面,却是大陆罕有比肩。
当初在东晋之时,那些高楼里面的老头子也总说,在境界修炼方面,天罪不是个天才,他是个混蛋,让上天都会妒忌的混蛋。
为什么让他很早的离开高楼?
因为那些老头子都发现,自己在境界上面已经被这个臭小子远远的落在后面,偶尔那臭小子不经意间说出的一句话一个词,就饱含天地至理,让他们有所感,却又无所觉。
说的直白点,就是听到了明明觉得只要去感悟就会有所收获的话,却……根本想不透彻,理解不了,就像是眼瞅着到嘴的鸭子飞了一样。
这种感觉还时有发生,怎能让他们不气恼?
莫说是把他赶走,就算是他们群起而攻之,趁着夜黑风高把天罪扔在一个麻袋中群殴,都是有情可原的。
他们没有这么做,已经算是……很有修为了。
而离开高楼之后,天罪又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每一件事都在从新组建他的心神,磨砺他的意志。
久而久之,终于在这场自己与自己的终极辩论中,顿悟到了某种东西,一种……连天罪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东西。
有些事,就是只能意会,却根本无法言传。
天罪抬起头,微笑着看着小贼,随后淡然问道:“难道姑娘你还有称王成侯的想法?”
小贼一愣,没想到他会有如此一问,想了想,还是把自己心中对于刚才所发生之事的震惊与好奇放下,仔细想了想后回答道:“那是自然啊,我就是个小贼,平日里虽然很鄙视那帮达官贵人啦,但我还是很羡慕他们的,整天高高在上的多好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才是生活嘛。”
天罪笑了笑,说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即便……让你成为王侯,那又能怎么样呐?人类啊,不管是身处何种境地,何种层次,其实都在经历着沉浮,经历着世界的变迁。你是其中一份子,面对天地的巨变,你总是微不足道的。终究要归于平静。
即便是一国之主,在权谋之中征战一生,终于得胜之后,还不是每天做着同样的事?按部就班的度过自己的每一天?
再好吃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吃腻,再好玩的东西也总有一天会无趣。
世界上真正的精彩,不是位置多高,身份多重,而是……是否多变。
在下就觉得即便是国主也比不上你这个小小的小贼,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每日都可看到新的风景,听到新的声音,感受新的世界,这……是财富。”
小贼撇了撇嘴道:“切,站着说话不腰疼,这话说的就是你!你贵为数国的侯爷,自然不认为王侯之位有什么好的了。哼,是的,我知道你的身份了,南明一户侯嘛,这边关大战便是你一人发起,弄得两个国家成天紧张兮兮的,好大的能耐,好大的气魄!
然后你又来说这种生活不好?
哼!
你对你的那些女人说去,如果没有你如今的位置,哪来那么多美女让你享用?
就像有一天我听到一个和尚对我说心静自然凉一样。”
天罪好奇道:“心静自然凉?这句话很有玄机,蕴含真理,不错啊。”
“我呸!”
小贼真的就吐了口口水,好不形象的指天骂了几句,然后道:“什么不错?哪不错了?那一天我在一片水田里面找自己掉了的宝物,那天的太阳那叫一个大,还没风,全身又粘又是火辣辣的,我感觉自己都要被晒化了!
结果那个和尚就来了,自己跑到一个阴凉的树下,戴着大大的斗笠,一边喝着冰凉的泉水,一边扇着小扇子,翘着二郎腿一边睡午觉一边这样跟我说。
心静自然凉……凉他个大光头啊!”
天罪忍不住笑了笑,说道:“那……你当时什么反应?”
“还能什么反应?当然是抡起石头就砸了!可惜那和尚油滑的很,不管我怎么扔都砸不到,他还冷嘲热讽,说‘施主这是何苦呐?莫说你砸不到贫僧,偏是砸到了,贫僧头破血流,施主也不会有一点凉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