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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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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放香料比较腥,但胜在肉味纯正。

不过他没敢动那些乱糟糟的汤菜和色彩过于艳丽的生吃蔬菜,饭后他发现自己有先见之明——一大半人吃完后都出现轻微腹泻,他看到阿芙拉想方便却又不能随意离开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而阿芙拉也觉察到罗岚的目光,脸上一片通红,以至于女管家多次问她是不是发烧。

晚宴结束,罗岚叫出大个子雷蒙德。

有月亮和漫天星光,山区的夜晚并不太暗,两个人慢慢地远离城堡。

他并没有指导雷蒙德练剑,而是问:“现在就剩咱们两个人,说出你拜我为师的其它原因,我觉得这件事有内情。”罗岚自信剑术强于雷蒙德,但决不认为自己这么快就能折服费伦山区最杰出的年轻人。

雷蒙德苦笑说:“从记事起,我就被长辈教育,要好好照顾那个女孩,哪怕牺牲生命。时间一天天过去,那个女孩越长越漂亮,而我对她的感情也由单纯的保护变成了爱慕。但是,我和她的差距太大,而且她只把我当成一个可靠的侍卫,我只能把对她的爱埋藏在心里。”

罗岚没想到雷蒙德竟然爱着阿芙拉。

“我和她一起长大,和她一起认识很多人,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她红着脸偷看,甚至连吃最喜欢的牛舌的时候都心不在焉。你明白,自己心爱的人不停地、甚至明明害羞却忍不住去看另外一个男人,会是什么感觉。”

“于是,我借着酒劲向那个男人挑战。你猜怎么着?以前无论我和谁比剑,她都会焦急地看着我,为我加油,但是这次不同。我提出比剑,她却忧虑地看着我的对手!我看得出来,她还没有爱上那个男人,只是对他特别有好感,但是,这是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好感。”

“最后我输了,我也因此明白,我永远没机会和她在一起,因为她并不会爱上我这样的男人。我已经决定,明天向对门那个喜欢我的女孩求婚,那才是我应该娶的妻子。而她,只是我需要用生命守护的女主人,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

罗岚看着他,轻叹一声,说不出话来,他感觉好像抢了别人的妻子。

“老师,请好好照顾那个睡美人,如果可能,不要让她伤心。”雷蒙德转过头,大步离开,晶莹的泪水顺着这个壮汉的面颊滑落。

罗岚这才明白。

“原来是这样。他拜我为师,主要是为向我表明不会跟我争阿芙拉,也有放弃非分之想专心练剑的意思。”

罗岚转头向城堡看去,看到阿芙拉在门口正看向这里,随后她慌忙地跑进城堡。

罗岚看着夜色下的城堡,露出微笑。

他回到城堡,拿出一套七件魔导器,名字很朴素,就叫“七件套”,是有钱贵族外出时用的魔导器,总价值超过三十万金克拉。虽然这是城堡内,但毕竟不是自己的领地,他同样需要小心。

他依次使用,先喷出魔药驱虫,然后使用大型清洁魔法把整个房间包括被褥全都清洁,接着又用了一个魔法抽干水元素,让湿润的一切干燥。

不过他还不放心,把被褥卷起来,放入次元袋——次元袋是完全真空的魔法环境,所有的生物都无法生存,是最有效的杀虫杀菌方法之一。魔法袋则没有这种效果。

他拿出被褥,重新铺床,然后使用一件魔导器形成蚊帐似的帐幔,是为了防备毒气和蚊虫。他又在门口放置一个警戒类魔导器,而警戒魔导器连通另外一件魔导器。一旦警戒魔导器被触发,另外一件魔导器会召唤出一个拥有剑士级实力的阴影侍卫。

最后,他进入帐幔魔导器中,戴上一枚戒指——一旦警戒魔导器被触发或者失效,这枚戒指会立刻为他提供一个五级魔法护甲。

一夜安然。他原本以为侍剑沉睡后剑天地也消失,但是到了午夜零点,他仍然自睡梦中准时进入剑天地。不过没有侍剑指挥,剑傀儡呆在原地不懂。罗岚试探着对剑傀儡发送指令,同样有效,然后照常训练。

不过没有侍剑,他不可能自动进入深睡眠,所以他只练两个小时便继续睡觉。

第二天醒来,他收起七件套,到城堡外的空地上练剑。

————

今天朋友来我家,所以更新迟了。他很悲剧,至于为什么悲剧,我就不说了……不过,今天这事太那啥,我都觉得两腿之间凉飕飕的,所以有必要给咱们男人提个醒。如果割包皮,正常割就行,别听医生忽悠顺便做什么自体增粗之类的,够用就行,别贪心。成功率再高的手术,不还有副作用甚至失败的可能吗?

嗯,还是两章合一。

第三卷强者之路第八十七章三宝书

阿芙拉的城堡在一座小山上,有一条两百米的长的斜坡连通山下,山下是领地平民居住的地方,名字就叫贝伦山镇。

他走下斜坡,在民兵的操场上练剑。

贝伦山区天气寒冷,这里的居民起得晚。他练了半个小时的剑,山镇的人才陆续起来。在袅袅的炊烟中,一个又一个人走到操场练剑。除了民兵,还有一些十多岁的孩子,这些孩子将来都会成为民兵。

教那些孩子练剑的是一个中级战士,罗岚只看了一会儿,就有一种“惨不忍睹”的感觉。

不过这些人全都羡慕地看着他手中的剑——他们都认出他手中是附加洗剑术的长剑,而整个贝伦山区也只有平可夫男爵拥有。洗剑术武器需要不断灌注斗气才能维持十多年,不是剑士没人会用洗剑术武器。

六点半左右,练剑的人才逐渐散去,罗岚看到大个子雷蒙德满脸通红地跑过来,低头认错:“老师,对不起,昨天我喝醉了。”

罗岚微笑着说:“你是私兵长,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以后一定要注意。对了,你的通用语很不错,跟谁学的?”

雷蒙德说:“通用语是我们柯鲁士的第二语言,我父亲是上一任私兵长,我从小就要学。在柯鲁士,有头有脸的人都要学通用语,大部分平民都能听懂通用语也会说几句,只是不会写字而已。”

“哦,原来如此。”罗岚点点头问,“你们的剑术是谁教的?”

“我们这一代都是我父亲教的,城堡里也有古老的剑术图谱。”雷蒙德说。

罗岚心想怪不得,柯鲁士的剑术传承竟然这么落后,要知道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剑术也一直在发展完善,所谓古老的剑术图谱有太多的缺陷。而且,每个人对剑术的理解不同,一个人的错误可能影响几代人,错误越积累越多。

罗岚想了想,说:“你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学习了错误的剑术,对一些剑术产生误解。你要想真正强大,必须要忘掉过去的错误,学习正确的剑术。这个过程对你来说,比较艰难,你还继续跟我学剑吗?”

雷蒙德连忙说:“请您放心,我会认真学习,改正过去的错误。”

罗岚说:“那好,我从最基本的开始教你,然后你花些时间传授给那些孩子。你们这代人被错误影响得太深,很难有大成就,但可以让下一代从小接受正确的剑术。你先使用你所知道的步法、起手式和基础剑术,我仔细观察,再挑毛病。”

雷蒙德老老实实地练剑,罗岚看了一阵,皱眉说:“怪不得。我明白了,你们的剑术不仅仅是传承问题,而且对剑术的理解还停留在几百年前。你的很多剑术招式,都是古代的错误东西,但现在已经被否定并改良。”

“比如你的握剑方式,竟然在战斗中变化,这是致命的缺点,早在三百年前被否定;你的步法迈步过大,不仅会产生较大的破绽,甚至会影响后面的招式。每一步的长度和身高比例应该在一个固定的范围,是剑圣肯定的理论。还有,你的三种劈击和两种刺击有致命的缺点,很容易被敌人反制,这种剑招已经被淘汰一百多年。”

罗岚叹息道:“雷蒙德,你停下吧,我有必要从头到尾教你。我现在真应该感谢我的老师,她教我的都是最新最有效的剑术。”佣兵和士兵总是站在剑术改革的最前沿。

于是,罗岚继承了凯瑟琳的角色,从最基本的起手式开始教雷蒙德,他要做的就是对雷蒙德进行洗脑,洗掉他在剑术方面的落后观念。

不过,在接下来的过程中,罗岚发现这个大个子对斜劈、正面突刺、游走、跳步和听剑等一些地方的把握非常到位。他甚至发现,自己在听剑和游走这两方面还不如雷蒙德,最后还要向雷蒙德请教。

雷蒙德耐心地解释听剑和游走的诀窍,他说的少数观点和细节罗岚闻所未闻,连《剑术之书》中都不曾记载,于是他拿笔记录下来。

《剑术之书》、《斗气之书》和《剑技之书》是荷曼帝国剑士工会官方出版的书籍,俗称剑士三宝书,每十年印刷一版,如果有重大变革则提前出版。三宝书每本售价一百金克拉,是荷曼帝国剑士必读的书籍。每一次出版,荷曼帝国的贵族都要买几十上百本,甚至外国人也会大批量购买。

罗岚听着雷蒙德的讲解,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心想毕竟柯鲁士曾经是一个帝国,总有一部分精华传承下来。只要给雷蒙德灌输正确的观念,再补足他的缺陷,到时候会有一个不错的徒弟,晋升剑士指日可待。

一番印证,双方各有收获,皆大欢喜。不过雷蒙德对罗岚更加尊敬,他得到的东西远远超过自己付出的。

早饭后,山镇的人务农的务农,打猎的打猎,放牧的放牧,只有罗岚仍然专心练剑。到了下午,民兵集合起来,开始加固城堡的防御建筑——应对平可夫可能的进攻。

为了增强民兵的实力,罗岚准备使用金之斗气给民兵的长剑附加“坚韧洗剑术”。

他找到阿芙拉,说明来意,阿芙拉笑逐颜开,连忙授权他为临时骑士长——现在她手头连一个家族骑士都没有,实在是养不起。

阿芙拉亲自带着他,在两个民兵的跟随下进入武器库。

“吱嘎……”武器库的大门打开,罗岚本以为会涌出发霉腐烂的味道,但武器库里竟然散发着浓浓的木香,所有武器都井然有序地摆放封存。

罗岚惊讶地问:“真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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