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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犹太人的社会结构他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
高。(《路加福音》—52)
犹太人在长期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各种政治势力不断分化、组合,到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形成了以下几个主要集团:撒都该派(Sadducees ):是罗马
统治下的既得利益者的代表,其成员全是祭司和贵族。他们把持着大祭司的职位,
控制着犹太人议会的决定权,享用全体犹太人民奉献给圣殿的什一税和各种献仪。
其代表人物是当时的大祭司该亚法(盖法)和他的岳父前任大祭司亚那(亚纳斯)。
撒都该派在政治上与罗马统治者妥协,不积极参加民族解放斗争。但他们与罗马
统治者也有矛盾,例如,大祭司主持宗教礼仪时穿的法衣平时锁在法衣柜里,但
法衣柜的钥匙却掌握在罗马官员手中,大祭司要穿法衣必须到罗马官员那里去领
取钥匙,这种情况往往使他们感到十分尴尬。撒都该派为了维持其垄断圣殿崇拜
的特权,也强调《摩西律法》的权威,但不相信复活、灵界和天使。法利赛派蔑
视撒都该派这种自封的宗教特权,认为圣殿崇拜是法利赛派的职责。
艾赛尼派则拒绝参加撒都该派所垄断的圣殿崇拜礼仪,并指责那是“败坏了
的”礼仪。
希律党人(Herodians ):其成员为坚决拥护希律王朝的犹太人,积极配合
罗马人对犹太的统治。人数不多。
法利赛派(Pharisees ):“法利赛人”一词来源于希伯来文Peruschim ,
意为“隔离者”,因为他们强调与异己者完全隔离。法利赛派的成员大部分是平
民,也有少数犹太经师、富商及中产知识分子。他们在文化与宗教方面严格维护
犹太教的传统与生活习惯,极力反对希腊化,兢兢业业地以身作则保持着本民族
的特色,是严格的犹太正统派,但却过于追求表面形式。他们强调遵守《摩西律
法》,为了有效地抵制希腊文化的侵袭,使《律法》适应环境的变迁,将《律法
》重新解释,称这些解释为“口传律法”,全是些琐碎的生活守则。这些守则后
来被编辑成了《米示拿》(Mishna),成为犹太教经典之一。法利赛派在政治生
活方面原是犹太民族复兴运动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在武装斗争中屡遭挫败,遂转
而采取消极抵抗的方式,对罗马统治者抱不合作态度,尽量采取合法斗争。在经
济生活方面,法利赛派强调自食其力,所以他们大都掌握一门技艺,如织帐篷、
木工、陶工等,生活属中产阶级,虽不算富有,但很受人尊敬。公元1 世纪20年
代末期,耶路撒冷共有约6000名法利赛人,约占全城人口的1/10,但在为数70人
的犹太人议会中却拥有多数席位。法利赛人在耶路撒冷有自己的社团组织,经常
在安息日前的晚上定期聚会。社团的首领多数是犹太教经师。加入法利赛派社团
的手续相当严格,要经过一个月至一年的考验期,证明能够严格遵守《律法》,
通过考验后,还要在经师面前宣誓。社团规则主要有两条:一是什一献仪,即经
常捐献自己收入的1/10,为了严格执行什一献仪,他们甚至在市场购物时主动按
所购物品价值的1/10直接捐献给祭司,以防止商人逃避什一税;二是取洁规则,
如进餐前必须洗手,接触过不洁之物后(如猪、兔、骆驼或血液、尸体、粪便等)
必须举行特定的取洁礼,否则便属于不洁者,不能参加共同活动。虔诚的法利赛
人还要头戴经匣,表示严守《律法》。经匣内有一小块
羊皮纸,纸上抄写着《申命记》第6 章第4 ~5 节经文:“耶和华我们的上
帝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总之,法利赛派是
严格的犹太正统派,但因过于追求表面形式而流于教条主义与繁琐主义,变得骄
傲自义,失掉了敬虔精神,有人甚至成为哗众取宠的伪善者,被耶稣指责为“假
冒为善的人”。
奋锐党(Zealotes,亦译“热诚者”或“吉拉德人”):是激进的犹太民族
主义者,其成员主要是游民、乞丐、贫苦的手工业者及小商贩。他们在宗教和政
治方面都是极端派,除耶和华上帝以外不承认任何权威,不服从罗马政府的任何
法令,不向罗马政府纳税,认为这不仅是爱国行动,而且是神圣的护教行动。他
们激烈地反对撒都该派的妥协投降,也不满意法利赛派的消极抵抗,而是狂热地
相信用暴力来推翻罗马人的统治才是犹太民族复兴的惟一道路。公元8 年,犹太
人在加利利举行的武装暴动就是奋锐党领导的。
起义失败后,一部分极端派以旷野或山洞为基地,不时进入城市暗杀罗马官
吏,因而被称为“匕首党”(Sicarii ,亦译“短刀党”或“西卡里”)。到公
元1 世纪20年代末,奋锐党又积极地酝酿一次全国性的大起义。
艾赛尼派(Essenes ):起源于公元前2 世纪前半叶反希腊化的哈西典人。
他们由于逃避叙利亚人的迫害而遁入旷野或山洞,组织独立的社团,与外界
不相往来。到公元1 世纪20年代末期,该派人数共约4000人。他们在政治上反对
异族压迫和撒都该派的妥协投降,但又认为时机不到,不宜用暴力争取民族解放。
在宗教上,他们强烈地反对撒都该派祭司贵族把持耶路撒冷圣殿,拒绝到圣殿去
献祭。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是真正完全洁净的以色列人,拒绝与他们认为不洁的、
腐化的或迂阔地死守陈腐教条的人来往。他们在社团内部实行财物公有,主张人
人平等,反对畜奴,强调自食其力,社团成员都必须参加生产劳动,过严格的禁
欲生活。
艾赛尼派内部又有艾赛尼社团和库姆兰社团(亦译“昆兰社团”)之分。
两者的指导思想、社团规章等大同小异,如“要脱离邪恶之人的居所,到旷
野之地去。照着经上说的,在旷野为上主预备道路,在沙漠修直上主的路”
(第一库姆兰洞,社团规章,第8 章第12~14节),“疯子、狂人、愚者、
盲人、伤残者、跛者、聋者、小孩不准进入这团体,因为神圣的天神寓居在此团
体内”(第一库姆兰洞,《撒慕尔》第2 章第3 ~9 节)等;非正式成员不得参
加社团的“共食”;要成为社团的正式成员须经过一年的试验期,通过考验后,
可参加社团的取洁礼,再过两年,正式宣誓把全部财产献给社团、遵守社规、服
从领导、严守秘密,才能成为社团的正式成员,参加社团的“共食”。“如果任
何会员不据实申报其财产,则禁止其参加取洁礼一年,并只能接受分配给1/4 食
物。”(第一库姆兰洞,社团规章,第6 章第25节)社团成员把大部分时间与精
力用于灵修(包括祈祷、默想、读经、抄经等),其余时间都从事生产劳动;安
息日严禁做工;要按时守斋等。所不同的是,两派虽然都不向耶路撒冷圣殿献祭,
但艾赛尼社团允许其成员到圣殿去进香,而库姆兰社团则完全否认耶路撒冷圣殿
的祭司制度;艾赛尼社团禁止其成员结婚,社团中无女性成员,用收养男孩的方
法来保持社团的延续,而库姆兰社团则为了保持社团的延续允许其成员结婚,男
女混居,因此,有人称库姆兰社团为允许结婚的艾赛尼派。艾赛尼派成员还在耶
路撒冷城内成立了小社团,不过,他们严格地不与外人来往。
此外,还有一个社团名叫“撒督人”(Zadokites )。1896年在开罗发
现了一批文献,1910年以《撒督文献残篇》为名发表。学者们根据这一文献
推论说,约在大希律统治时期(公元前39~前4 年)有一批祭司不满意撒都该派
的主张,在一位名叫“星”的人(参见《民数记》二十四17)的带领下被迫迁往
大马士革,在那里组成了一个带有修道院特色的社团。这些祭司自称是所罗门王
时代大祭司撒督的后裔,强调自己具有合法的祭司资格以对抗在耶路撒冷圣殿中
当权的撒都该派祭司集团(当然,撒都该派也自称是所罗门王时代大祭司撒督的
后裔以标榜其正统性)。学者们认为这个大马士革社团与库姆兰社团有关(见《
死海古卷与圣经》第35~36页)。
总之,犹太人内部虽然由于政治利益、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等不同而分成一
些不同的社会集团或党派,但这些社会集团或党派却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就是对
弥赛亚的期望。
4 “弥赛亚”的期望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
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
帝悦纳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18~19;《以赛亚书》六十一1 ~2 )
以色列人虽然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但是他们却骄傲地认为自己的民族保
护神耶和华上帝是统治世上万国万民的惟一真神,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是上
帝特别宠爱的民族;这种亲密关系是由《西奈盟约》规定并保证的;以色列人的
民族灾难是上帝因他们背离《西奈盟约》给予的惩罚;上帝绝不会背约,也绝不
会抛弃他们。他们坚信只要悔改向上帝呼救,上帝一定会向他们伸出拯救的手,
派遣一位大卫式的民族英雄来严惩敌人、重建繁荣富强的“大卫的王国”。这位
拯救者被称为“弥赛亚”。
“弥赛亚”(Messiah )亦译“默西亚”,希伯来文原意为“受傅者”、
“受膏者”或“经上帝祝福的人”。以色列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民族,其政治领袖
(国王)要经过宗教领袖(祭司或先知)代表上帝给他行过“傅油礼”
才能得到人民的承认。傅油礼是主礼人把经过祝圣的“圣油”(用橄榄油加
香料调制而成,亦称“圣膏”或简称“膏”)涂(或浇)在受傅者的头(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