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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6合订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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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父母早年决定各奔东西,我是跟祖父母一起长大的。从我能记事开始,我已经活在老人家的记忆里。回忆不只是他们的表达方式,也是生活态度。因为两岸相隔,他们的成长环境被剥除了,他们见不到亲人、见不到家乡,除了记忆,他们还能怎么对抗这种隔离呢?
  想法是感人的,但当我脑子再度浮出举抗议布条的画面,心肠就变硬了。我决定不用问她了。原则一,我心里想着,凡是以后还买得到的,就丢。原则二,生活中毫无用处的,也丢。我打电话给收二手书的茉莉书房,说我有些老书要捐给他们。回答是如果要他们来收,需要超过一百本。我说,应该有三千本以上。他们来人看了一眼,结果是动用了八个工人,搬了两卡车。
  除了书,还有各式各样的家具。那些家具都是我在拍二三十年代背景的戏里才会看到的。我打电话给一个做戏用道具的朋友,请他来收。他两手空空来了,进来看了不到五分钟,说要回去开卡车。我不知道他一共搬了几车走,我在忙着丢别的东西,但耳里倒是一直听到他的话外音,“天啊!还有啊!”
  家电在我们家出现算是晚的。小学时,我曾羡慕同学家有洗衣机,回来问婆婆,为何我们家没有?她的回答是,因为我们家有人洗衣服,而且衣服用机器洗容易坏。从小家里也没有看电视的习惯,公公的理论是“客人来家里是交流,不是来看电视的”。因为这样,家里晚上是无声的,婆婆画画,公公看书、写毛笔字,而我,我忘了我在干嘛,应该在发呆吧。但是曾几何时,我家成了有四台电视、四台录影机、三台、两个微波炉、三台冰箱、两个洗碗机。这就是时代的洪流吗?还是因为我进了演艺圈?
  人家要是问你,你家里东西有多少,你能怎么回答?你的计量单位应该是什么?从某个角度说,每一个人家里的东西都很多,那是生活长年的累积。但有些东西是可以计量的,譬如说,我问你,你家的酒有多少?
  让我打开我家的酒窖瞧瞧。所谓“酒窖”,其实是公公房间里的一个小储藏室。我从来没有看过里面是什么,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的门口就堵着一个挂大衣的架子,意思是那里面没有什么,就算有什么,也跟我们的生活无关。要不是搬家,所有人都根本忘记那边有一个门。终于打开后,灰尘扑面而出,门后是满满一柜子的酒,每个瓶子上都覆盖着一层尘封的土。我随手拿下一瓶瞧着,空的,全空的,但瓶口的包装原封未动。这瓶酒没有开过,只是,蒸发掉了。我一瓶一瓶的取出来,大致算了一下,两百多瓶。
  长年在家里帮忙张罗的张叔悄悄来到我身后,“另一个储藏室里还有。”
  “我床头柜子里也有,统统可以当你的嫁妆。”婆婆凑过来说。这话听起来窝心,每个家庭不是都有传家宝吗?但陪嫁几百瓶酒,这是传达了什么讯息呢?悲喜剧成了闹剧了。公公是不喝酒的,但他觉得别人送酒是心意,不应该转送,更不应该转卖,八十几岁的老先生,就这么攒了四百三十瓶酒。多吗?酒之外,类似的礼品类还有茶叶六百多罐、人参两百多盒。。。。。。
  就这么日复一日的战斗,书要丢、家具家电要丢、衣服要丢、剪报要丢——公公四十多年的剪报,及家中老小帮我从娱乐版搜集来的剪报。我的中小学作业、知名不知名的情书,也在以身作则、大义灭亲的心情下,一并收进垃圾袋。
  就这么不断地与往事干杯,有天爸爸说话了,“你简直是秦始皇,焚书坑儒。”我听了脸上是笑的,心里是酸的。也眼看着已经丢掉的东西,有人晚上拿着手电筒到垃圾堆又偷偷捡回来。就这样谍对谍来回数日,爸爸终于又站在院子里指着我,“红卫兵抄家也不过如此!”
  好笑吗?其实惨绝人寰。婆婆声音颤抖地问我说:“我的红木柜你为何不帮我搬到新家?”我跟她说,我量过了,新家的电梯太小,进不去,就算走楼梯搬进了新家,也放不下。然后我就见她独自坐在餐厅看着红木柜哭,她说这次真的不想活了,连这个红木柜她都带不走。我站在那里,完全不知从何说起。
  压抑和坚强终于瓦解
  七天这样血淋淋地过去,我坚持了我冷面屠夫的角色。搬进新家的黄道吉日终于来临。当天中午我因为有工作,要姐姐早点到老家,把公公的牌位请出。结束工作我一进老家门,姐气急败坏把一对签塞到我的手里,她说她对着公公牌位磕头磕了一个多小时,签掷了无数次,出不了一个“正签”,意思就是——公公就是不肯走。她觉得公公在耍她。我收下签,请姐先把婆婆带去新家,不要让她最后一个走,以免触景生情。我跟如婷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拿起胶布把一个个老柜子封上,写着“清空”,把房门一个个关上,再次贴起胶布,写上“清空”。
  最后回到大厅,我看着公公的牌位,手里拿着签,四周一片安静,心也是静的。我跪下来磕了三个头,心里说着:“我知道您舍不得离开,我也舍不得离开,但‘家人家人’,家就要跟着人,爸爸还在,姐姐还在,婆婆还在,他们在哪里,您的家就在哪里。”我掷了签,“一正一反”,那是他说好的意思。我继续念着:“婆婆已经在新家等您,她从来没有一个人住过,她可寂寞了。”第二个“正反”;应该了。这时如婷一旁屏着气说了声:“还要再一次。”
  还要再一次,我吸了口气,闭上眼,“亲爱的公公,我知道您最疼我,我们走吧!”我将签高高举起,睁开眼睛看着照片上的公公,手一松——连续第三次的“一正一反”。我用力地把头往地上一磕,突然间,这些天的压抑和坚强彻底瓦解,我伏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再次转身,觉得故事还没有完
  每个人都搬过家,但每个家在人心里有不同的分量。有时候你离开的不只是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也是舍弃你生命的一部分。你离开那个空间,等于把你自己的一部分也永远遗留在那里了。某个程度上来讲,你每搬一次家,你的生活也必须重新开始,生命的长度要重新计算。你舍弃的不只是身边的物品和邻居,你也切断时间的延续性。老房子清空了以后,我不得不忍着伤痛远离公公的味道,远离那些让我记得生活曾是多长多远的味道。但“远离”毕竟不是消失,我是人,我有记忆。味道是淡去了,但我会努力让它保存下来,用我的方法,让我的后代也嗅得到老房子的味道。公公婆婆半个世纪前被迫离开他们的老家,彷徨伤痛何止我的千百倍。但他们是这样走过来的,是这样用记忆和盼望走过来的。我自然也应该这样走下去。
  二○○五年四月十号下午五点十分,我终于看了最后一眼门前的那棵桂花树,转过身去,拉上大门。喀嚓一声,这世界上能有一种声音是这般熟悉又如此惊心动魄吗?走出小小的巷道,我禁不住再次转身,觉得故事还没完。可不是,一片夕阳的殷红中,那个甩着两条辫子的小丫头,左手牵着公公,右手牵着婆婆,正步履轻盈地唱着歌。看着她得意洋洋的样子,你会以为全天下的小孩都不用长大。歌声若有似无地传来,听不真切,但我知道她在唱什么。我家门前有小河,后面有山坡,山坡上面野花多,野花红似火。。。。。。。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1期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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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的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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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露,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炼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炼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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