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仍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下列
规定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一)该期权是价内或平价期权的,应当按照期权的行权价格扣除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余额,
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二)该期权是价外期权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
余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第二十条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期权行权价格之间的
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同时,按照该期权的行权价格与时间价值之和,确认继
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第二十一条企业因卖出一项看跌期权和购入一项看涨期权(即上下期权)使所转移金融资
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的,应当在转移日仍按照公允价值
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下列规定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一)该看涨期权是价内或平价期权的,应当按照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看跌期权的公允价
值之和,扣除看涨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金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二)该看涨期权是价外期权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和看跌期权的公
允价值之和,扣除看涨期权的时间价值后的金额,计量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因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形成的有关资产确认相关收入,对继
续涉入形成的有关负债确认相关费用。继续涉入所形成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不应当相互抵销,
其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十三条企业仅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一部分的,应当比照本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处
理。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金融资产转入方提供了非现金担保物(如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投资等)
的,企业和转入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入方按照合同或惯例有权出售该担保物或将其再作为担保物的,企业应当将该非现
金担保物在资产负债表中重新归类,并单独列示。
(二)转入方已将该担保物出售的,转入方应当就归还担保物义务,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一项
负债。
(三)企业违约,丧失了赎回担保物权利的,应当终止确认该担保物;转入方应当按照公允
价值将该担保物确认为一项资产。转入方已出售该担保物的,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归还担保
物的义务。
(四)除上述(三)所涉及的情况外,企业应当继续将担保物确认为一项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
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
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
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
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
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
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
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
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
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
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
定为套期工具;
(二)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
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一)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二)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三)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
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第八条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
具。
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或
将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
发行的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九条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
对象的下列项目:
(一)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二)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
境外经营净投资;
(三)分担同一被套期利率风险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仅适用于利率风险公
允价值组合套期)。
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协议。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诺但预期会发生的交易。
第十条被套期风险是信用风险或外汇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被套期风险是利率风险或提前还款风险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第十一条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形成的货币性项目的汇兑收益或损失,不能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全额抵销的,该货币性项目的外汇风险可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企业集团内部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按照进行此项交易的主体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标
价(即按外币标价),且相关的外汇风险将影响合并利润或损失的,该外汇风险可以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第十二条对于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或公允价值的一部分相关的风险,其套期
有效性可以计量的,企业可以就该风险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第十三条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中,可以将某货币金额(如
人民币、美元或欧元金额)的资产或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第十四条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全部指定为被套期项目。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的一部分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被指定部分的现金流量应当少于该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现金流量总额。
第十五条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被套期风险应当是该非金融资产
或非金融负债相关的全部风险或外汇风险。
第十六条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资产或负债组合进行套期时,该组合中的各单项资产或单
项负债应当同时承担被套期风险,且该组合内各单项资产或单项负债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应当预期与该组合由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整体变动基本成比例。

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第十七条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
运用本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一)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
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
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
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四)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
内高度有效。
第十八条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一)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
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二)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
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