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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狂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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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金,人长的虽然没我帅,但那一身堪比超模的肌肉绝对秒杀一大堆腐女。更是百科全书,连什么狗屁哥特式风格、猝死这么冷门的知识都知道,现在既然特么的还会做菜。这尼玛真的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新时代三好男人啊,这尼玛简直是不折不扣的夭寿啊!这尼玛还让不让我这种什么都不会都不懂的废柴青年在世上生存下去了啊……”

但其实莫天歌不知道的是,林枭最精通以及最牛逼的专业知识其实是杀人!

至于他表面看到的一切,都只是林枭故意显露出来给人们看的,仅此而已!

第129章 MC

大约二十多分钟。

“贱人莫,别挺尸了!过来吃饭了……”

在关火刷锅清理灶台完毕后,林枭便对此时还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莫天歌喊道。

“青椒炒肉丝,西红柿炒鸡蛋,家常豆腐,可乐鸡翅,芥菜皮蛋汤……”看到桌子上那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肴,莫天歌真心伸出大拇指对林枭称赞道:“手艺可以啊,林哥!不愧是夭寿级别的男人!”

“妖兽?什么鬼?”

刚刚盛了一碗米饭坐在椅子上的林枭不解的问道。

“呃……吃饭吃饭,我现在可是迫不及待想品尝林哥你的手艺了……”

莫天歌知道自己差点说漏嘴了,顿时赶紧低头扒起了米饭来。

“德行!”

笑着摇了摇头,林枭夹起了一筷子菜便慢慢吃了起来。

对于军人而言,做饭菜对于他们来说真心不要太简单!

因为但凡在基层部队,基本上每个士兵都会轮到去炊事班帮厨的日子。

所以一来二去,耳濡目染,随随便便炒几个小菜或者整几个大菜在至少两年部队的漫长生涯里,哪怕你是头猪,炊事班长也能逼着你学会炒菜来。

林枭就是在两年义务兵帮厨的日子里练就了一手刀工和学会炒菜来得,所以说部队是个大熔炉其实一点都没错!

因为就算你在当兵之前如何的桀骜不驯,如何的烂泥扶不上墙,在部队那严谨的纪律管控下,在班长们轻则思想教育给你洗脑,重则拳打脚踢让你长记性的轮番组合拳下,就是是块朽木班长们也能让你焕发第二春来。

吃完饭后,林枭理所当然的将收拾碗筷和洗碗的任务分配给了吃白食的莫天歌。

莫天歌在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当然是不服从的!

因为林枭貌似才是真正吃白食的啊?!

但是在林枭挥出他那砂钵大的拳头在他眼前晃悠了好几下之后,莫天歌瞬间便不敢再吱声了,因为他知道林枭那砂钵大的拳头威力到底如何……

吃完中饭,林枭便冲了个凉,然后去房间睡觉去

至于莫天歌此时那笨手笨脚如临大敌的洗碗模式,他连看都懒得去看,毕竟只有让莫天歌尝试各种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他才能更好的在这个你不艹它,它就艹你的社会生存下来。

社会其实也是一个大熔炼,锻炼的好,注定前途无量,锻炼的次,注定碌碌无为。

从来都只有人去适应社会的尔虞我诈,从来没有社会反过来迁就人的说法,从来没有!

午睡是林枭多年前养成的习惯,目的就是尽量多的保存体力,让体力始终保持在最巅峰。

当然,如果是在出任务或者情况不允许,林枭也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直到击杀敌人或者被敌人反杀之后,他才会拖着疲倦的身体睡他个几天几夜或者直接人死鸟朝天。

没错,雇佣军的生涯就是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因为只要活着一天,那么他们便赚了一天,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下一刻会不会死亡,也从来没有人会说老子是被幸运女神眷顾的人,因为他们心里从来不相信任何神祗,他们只相信自己怀里的第二老婆——枪炮玫瑰。

虽然每天中午必须午睡,但是林枭从来都只睡两个小时左右,便会自动醒来,因为睡多了没有任何意义,并且会让身体的新陈代谢加快。

而加快身体的新陈代谢,在战场上是一个及其危险的决定,因为在战场上拼的就是谁的体力最好,那么谁获救的机会便越大!

晚饭林枭没有继续下厨,因为莫天歌说请他出去吃饭,而这厮之所以这么慷慨,可能只是因为不想继续被林枭留到最后洗碗罢

俩人晚饭吃的是煲仔饭,而且是最廉价的煲仔饭,十多块钱一份的那种,在小区前面一间不超过十平米的小店里面吃的。

林枭倒是没有觉得在这种小地方吃饭是莫天歌小气,反而他觉得这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店,口味还是搞得蛮好的。

因为在中东地区生活三年的缘故,林枭从原本的豪门纨绔转变为了顶级宴会去得,蹲在路边摊也吃得的那种人,他很随意,并且从不挑食!

莫天歌晚上是有工作的,他在一家酒吧担任dj,负责掌控整个酒吧的音乐走向,以及嗨翻全场的全能mc。

莫天歌虽然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但是他有一个可以说是很牛逼的专长,那就是dj打碟以及mc喊麦,这小子可是在国外进修过的专业人才,并且在海城这个地界也算得上的数一数二的高手。

这份工作莫天歌总共才做了不到一个星期,所以他在陪着林枭吃完晚饭后,便迫不及待的出了饭店,准备步行前往工作的酒吧。

这份工作是莫天歌二十多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拿工资的处女作,所以他现在只想做的更好,因为以他现在的情况和大学毕业证都没有的现实状况来看,这份明显专业对口的工作他不能因为上班迟到便被自己轻易砸了,他还得靠在这里上班的工资来供妹妹莫离上大学

“你小子怎么毛毛躁躁的?老子不是有车么,老子送你去上班不就行了!还为了几十块钱步行上班?亏你小子说的出来……”

林枭一把拽住了为了剩下十块钱车钱,便准备步行前往公司的莫天歌,摇晃了一下手中的车钥匙。

“林哥,我这不是第一次上班,想表现的勤快点么……”

莫天歌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作了,顿时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你小子要真的勤快,那晚上这顿饭就不用出来吃了,你也能拿这二十块钱的饭钱打车上班”有些好笑的白了莫天歌一眼,林枭一脚便踢在了他的屁股上:“你小子还愣着干嘛?不是赶着上班么,现在赶紧拿钥匙去停车场取车啊!”

“哦……”

莫天歌后知后觉的接过了林枭的钥匙,随后赶紧往小区停车场奔去。

“刚刚脱离温室护养的花朵啊,呵呵……”

从烟盒掏出一根香烟叼在嘴上点燃,林枭忽然想起了自己多年前刚从家里前往部队时愣头青的场景,会心笑道。

莫天歌是在酒吧一条街一家名为“夜色”酒吧的地方上班,这家酒吧的客人大多以学生和社会青年乃至一些专门泡学生美眉的富二代为主,酒吧每天晚上都有大型歌舞秀,而歌舞秀妹子都是来自各国,因此这家酒吧在酒吧一条街的人气相当火爆,每天晚上都是爆满状态。

将莫天歌送到这里后,林枭并没有急着返回,相反他让莫天歌帮自己开了一个台子,他准备叫上周阳和小五以及陈昭秦风儿出来聚一聚,喝点小酒,放松放松。

可是他电话打过去的时候,除了小五这个整天无所事事的职业混子在考虑了好一会才说有空以外,周阳不在海城,陈昭晚上值班,秦风儿因为脸上的伤痕还未痊愈,不肯出来。

因此到得最后,林枭发现他打电话根本给以上几人就是根本多余的!

不过好歹还有个小五陪着,不然今天林枭就得一个人在酒吧玩耍

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林枭并没有马上进去酒吧,而是趁着现在无聊他在车上给家里的爸妈打了个电话,报了声平安。

而在打电话给老爷子的时候,林枭被对方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在对方表示任务不完成别想进家门的恐吓下,林枭一头黑线的等待对方挂了电话。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小五开着他那辆保时捷卡宴颇为拉风的出现在了林枭的车旁。

看的出小五现在还是有点担心疯狗泉的小弟会在这条街上弄死他,因为这厮既然带了一面包车的小弟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如同真正的黑涩会大佬出行似的。

“小五,你特么就这么怕死?喝个小酒也带这么多人过来保护你?”

看到小五这颇为有些牛逼的排场,林枭顿时无语的说道。

“林少,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条街可是疯狗泉的英雄冢啊……”

闻言,小五却丝毫不以为然的道。

“好了,别说了!怕死就是怕死,别整这些虚头巴脑的。”

下了汽车,林枭便招呼小五一行人朝酒吧门口行去。

见林枭率先朝酒吧行去了,小五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将车钥匙扔给一个小弟让他将自己的汽车停好,然后带着其余七八个特意从财务公司挑选出来的精壮小弟随自己走了进去。

今天是林枭请小五过来喝酒,那么他那些小弟便不能跟小五一样坐在林枭身边喝酒了,因此小五在拍给了五千块钱给了他们让他们拿去喝酒之后,便不管

因为林枭这次是单纯的过来喝酒的缘故,所以他没有叫陪酒小姐,只是单一的点了两瓶酒水便和小五一杯杯的喝了起来。

在喝酒的期间,林枭自然注意了一下酒吧最高处dj台上打扮新潮时尚的莫天歌。

不得不说,莫天歌打碟的实力和现场喊卖的功力还是挺强的,反正林枭看到小五这厮在跟自己连喝了几杯醇的威士忌后,他那肥硕矮小的身体是跟着现场劲爆的音乐扭动了起来。

但是好久不长,就在林枭和小五在酒吧待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段,忽然间现场的音乐嘎然而至,打碟机也没再发出电音来,至于原本嗨翻全场引起众多男女尖叫的喊麦声此刻也消失的一干二净。

“嗯?莫天歌那小子不是说要好好表现么?怎么才个把小时便开始偷懒了?”

皱着眉头和小五碰了一杯后,不明所以的林枭将目光转向了酒吧的dj台上。

“不在台上?怎么可能?”

看着dj台上此时空无一人的情景,林枭顿时更为疑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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