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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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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河套,只怕短时间内难以回转,征东府内事,拜托诸君了。”高远看着蒋家权等人,笑道。

“都督尽管放心。”蒋家权微笑点头,“辽西郑均,河间吴慈安,积石吴凯三位郡守都是能力超卓,叶真叶重两位司令官亦是身经百战之将,将军经外,我等攘内,同心戮力,共灭东胡。”

“叶重已经找到了荀修,正在劝说他来我征东府效力,但此老仍有心结,我与菁儿已分别去信,往事已矣,现在是需要我们向前看的时候,他如来来征东府,当就礼部尚书之位,此老性子执拗,各位大人与其相处,当容让之。”

蒋家权呵呵一笑,“都督不计前嫌,我等自然不敢怠慢,此老学识渊博,交游广阔,如果能为都督所用,在外奔走,为将军在外交之上打开一方局面,倒是值得期待。”

“吾往攻东胡,事权单一,这内治之事,反而更加繁复,有劳诸位了。”高远抱拳为礼。

“份内之事,不敢当都督之礼。”蒋严诸人躬身,“祝都督马到功成,一帆丰顺。”

高远哈哈大笑,“共勉!”提马向前便行,走得几步,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叫道:“吴郡守!”

吴凯赶紧奔到高远身前,“都督还有什么吩咐?”

“菁儿已有数月身孕,只怕她临产之时,我却无暇分身,倒是要请吴夫人多多跑一跑都督府,翠儿毕竟年轻,我怕她有时照应不过来,另外我已请裘医官坐镇都督府,我不在的时候,你多多照应。”

“都督放心吧!”吴凯笑道:“等大胖小子生下来的时候,我一定千里急报,让都督在第一时间,但能得知讯息。”

高远微微一笑,拱手作别,身边贺兰燕,上官宏等人立即跟了上去。

策马奔到红衣卫跟前,高远凝视着这些身经百战的厮杀汉,呛的一声抽刀佩刀,高高举起,随着高远的动作,一千余柄陌刀同时举起,刀光闪亮,将城头之上的火把也映得黯淡无光。

“征东军!”高远沉声低喝。

“万胜!”一千余红衣卫齐声怒吼。

另一侧,贺兰燕也高举弯刀,厉声大呼:“征东军!”

“万胜!”五百黑衣骑士高举手中长枪,亦是怒吼回应。

“出发!”还刀入鞘,高远策马向前,身后,一队队的红衣卫紧紧跟上。

半天之后,高远率领着他的骑兵,追上了提前一天出发的大队运送辎重的民夫队伍。浩浩荡汇的队伍向着河套平原开始出发。

就在河套平原剑拔弩张,准备大战之际,在扶风城外百余城的牛栏山大营,东方野战集团军司令官贺兰雄亦是升帐点兵。

贺兰雄高居正中虎皮大椅之上,一左一右,是孟冲与颜海波两名军长,在往后,则是贺兰锐,贺兰捷,丁渭等统兵师长。

“诸位,河套大战即将打响,东胡狗子聚重兵于河套,此战将定我征东府万年基业,我东方野战集团军,虽然远隔河套千里之遥,却也不能坐视不动,所以,我们也要动一动了。”

随着贺兰雄低沉的声音在房间之中回响,下头诸将一下子都兴奋了起来,原本征东府将主攻方向定在河套平原让他们心中失望得紧,但看司令官的架式,却是不甘寂寞,他们自然是大喜过望,这就代表着他们能够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看着众人的神色,贺兰雄笑道:“不要想歪了,本官亦是奉了都督的命令,河套虽为主战场,但我们这里,却也不是摆设,进攻东胡,牵制敌军军力,而且我们这里地形复杂,不比河套平原,所以,东胡骑兵无法尽展所长,我们却是占了便宜。”说到这里,他呵呵地笑了起来,“至于是我们还是北方集团军先打到和林城下,又有谁能说得准呢?要是我们先到和林城下,想来孙晓那家伙定然会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大家有没有这个心气?”

“有!”下头众将都是齐声高喝,便连颜海波亦是如此。

“好!”贺兰雄握拳重重挥下,“在我们对面驻防的是阿固怀恩,我们的目标,就是在今年年内,消灭阿固怀恩,进军威迫辽宁卫。诸将听令!”

随着贺兰雄的声音,屋中下诸将肃然起立,只余下贺兰雄的声音回响。

就在贺兰雄开始全军动员的时候,叶枫正趴在密密的灌木丛中,仰望着不远处山顶上那座军寨,那是阿固部设在这里的一座堡塞,内里驻扎着两百东胡兵,是阿固怀恩监视东方野战集团军动向的前哨,叶枫的任务,就是将其拔掉。

到东方野战集团军已经有近一年了,孟冲本想将他安排在司令部或者自己身边担任亲卫军官,但叶枫却只想到一线野战部队,僵持不下之际,贺兰雄到任,却是一口就答应了叶枫的要求,叶枫便成为了第一军的一名连长。

第五百九十四章:蜕变

叶枫今年十六岁,属于征东军征兵的最低年龄限制,但一入军队,便成为一连之长,统带着四个排一百六十人外讲连部直属共计两百条好汉,自然是让人不服的。更何况,贺兰雄虽然允许叶枫下了基层,但也深知真要让他出了什么事,只怕自己要倒大霉,所以配备给叶枫的这一个连,就没有一个新兵,整个连队的每一个人,就连伙夫,都是从全军抽调的一等一的老兵。配发的装备,亦是全军最新最好的,是以这个连队的战斗力,远超一般连队。孟冲甚至断言,这个连队如果碰上本军的一个普通的营,只怕也能战而胜之。

更何况,到得战前,这支连队已经超过了二百人的规模,原因无他,当叶枫成为这样一支连队的连长传到叶重的耳朵里之后,他沉默片刻,先是写信将贺兰雄与孟冲两人一顿臭骂之后,又从自己身边选出了十名亲卫,派了过来,不管贺兰雄想什么办法,要让这十个人进入这支连队成为叶枫的亲卫。这些人都来自叶氏,是当年随着叶重千里护着叶枫逃亡的死士,他们进入这支连队,自然是随时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叶枫的生命。

看了叶重的信,贺兰雄也知道自己有些失策了,派叶枫去一线担任基层军官,叶重并没有意见,这亦是煅炼的一条路子,想要成才,自然要有经历,但贺兰雄配备这样一支队伍给叶枫,叶重就认为完全就是好心办坏事。以前的贺兰雄只率领骑兵。大多数时候,都是直来直去,他并没有统领大部步卒的经验。叶重甚至认为,东方野战集团军,孟冲更适合担当司令官,而由贺兰雄担任,只不过是因为高远要平衡军中燕人与匈奴人之间的平衡。

贺兰雄的这种安排,搞得不好便是要陷叶枫于死地的。

这样一支由全军一翘楚集中起来的连队,哪里是甘于平凡的。必然凡事争先,无论是平时演训,还是战时。肯定事事争先,训练时要拿第一,战斗时想当先锋攻城拔寨,而叶枫身为他们的连长。就必须要承担起为他们争夺这个荣誉的任务。否则,必然要被这些军人所唾弃,别说让他们服气,只怕在连队之中站稳脚跟都难。

而将叶枫调出这支部队,不谛是在叶枫的军旅生涯之中添上一个污点,这样一支部队,以后必然要在其中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军官,将领。如果叶枫知难而走,以后在他们面前。就会抬不起头来,这不是叶重所想要的。

事以至此,退缩自然是不能的,叶重所能做的,便只能是派出自己麾下的死士去帮衬叶枫,最大程度地减少叶枫在战场之上的危险,其它的,就指望着叶氏的估秀基因能让叶枫爆出非同一般的能量吧。

事实也正如叶重所预料的一般无二,这个连队组建起来后,最普通的士兵也是在其它连队担任哨长的人物,四个排长,以前都是自带一连的校尉,大家互相不是认识也是彼此有所耳闻,当大家聚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惊愕,更多的却是惊喜,看来军里这是要组建一个战力超群的突击队,专门担当最危险的任务了。

一般人听到最危险的任务,都当是退避三舍,但在这个连的这些狂人眼中,却是甘之如饴,最危险的任务,便意味着最大的战功,意味着更大的收获,更多的晋升机会。

特别是他们拿到全新的装备之后,更是深信不疑。

全新的钢制盔甲,包钢的佩刀,数百套臂张弩,甚至连骑兵才配备的骑弩也是一人一支。不夸张的说,这支连队的装备,都已经赶上了高远的红衣卫。

这让连队中的所有人,都战意高昂。

接着,他们等来了他的连长。

一个十六岁的小娃娃。

众人的眼睛立时就瞪圆了,嘴巴也合不上了。

这些老兵的眼睛都毒辣得很,只是扫一眼,便能确认他们的这位连长娃娃没有上过战场,手上根本没有见过血。而叶枫初到连队时,表现出来的稚嫩和腼腆,更是让这群汉子的心都凉了。

连里立刻便翻了天,虽然因为征东军严苛的军纪而没有造叶枫的反,但叶枫的日子可就难过得很了。五花八门的刁难,各式各样的难题在第一时间便摆到了他的面前,而叶枫虽然经历过苦难,但那是相对而言,即便是在最苦难的时候,叶氏与叶菁儿也像两只老母鸡一般,将叶枫紧紧地保护在羽翼之下,他根本就没有见过什么风浪。后来回到相府,接受了数年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但如何与这样一群浑身都沾满着血腥的大兵相处,他却是一点经验也没有。

他看得出来,这些人是想将他逼走。叶枫却坚定的不想走,有姐夫这根标杆立在之里,叶枫那怕是晚上躲在被窝里哭,第二天早上起来双眼红肿,却仍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这个岗位之上不挪窝。同时也想尽办法,想要缓解自己在连队的处境,真正掌握这支部队。

这些老兵虽然不知道叶枫是谁,这在东方野战集团军中是绝密,除了最上层的不超过十个人知道之外,谁都不知道叶枫的身份,但他们却能猜测到这肯定是高层的某个大人物的公了哥来渡金的。这些老兵很愤怒,他们是战士,不是保镖,如果大战一起,战士要向前,保镖却多半要向后,战士以杀敌为己任,他们却要以保护这位公子哥为己任,他们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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