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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领导同志,未能适应这个新的特点,及时地加强领导,因此,部分村屯(按:黑龙江省的村是行政单位,等于关内各省的乡。黑龙江省的屯,不是行政单位,等于关内各省的村。)在群众自找对象中,已经开始产生‘强找强,排挤贫困农民' , ‘争骨干,争社员,相互闹不团结',‘骨干盲目集中',‘富农和资本主义思想较严重的富裕农民趁机组织低级组或富农社'等等不健康的现象。这些,都充分说明了在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情况下,光是从建立新社这个范围和角度出发,考虑贯彻执行党的政策,领导这个运动,已经不够了,必须从全村范围(按:即全乡范围)和全面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角度出发,既考虑到老社的扩大,也考虑到新社的建立,既考虑到合作社的发展,也考虑到互助组的提高,既考虑到今年,也考虑到明年,以至后年。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实现党的政策,使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地向前发展。”
这里所说的“某些县、区有的领导同志,未能适应这个新的特点,及时地加强领导”,只是黑龙江一个省是这样的吗?只是某些县、区吗?我看,这种领导落在运动后面的严重情况,很可能在全国许多领导机关中都找得出它的代表人物来。
黑龙江省委的报告又说:“双城县的希勤村,以村为单位,采取领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了全面规划。这是领导合作化大发展的一种创举。其重要作用,首先在于通过规划,全面地实行了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加强了贫农和中农的团结,有力地开展了对于富农倾向的斗争。从农业全面合作化的利益着眼,适当地配备了骨干力量,调整和密切了社和社、社和组的关系,从而有计划地全面地推进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其次,通过这样的规划,就把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工作,具体地布置到基层领导和广大群众中去,使党的村支部懂得了如何进行领导,使老社懂得了如何向前发展,使新社懂得了如何建社,使互助组懂得了提高的具体方向,更加发挥了党的村支部和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地体现了依靠党支部、依靠群众的经验和智慧的正确原则。最后,正由于通过这种规划,可以进一步地摸清农村的底,具体地全面地去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因此,既可以防止急躁冒进,又可以防止保守自流,从而正确地实现了中央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黑龙江省委报告中所说的某些“不健康的现象”,究竟怎样解决的呢?省委的报告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在省委报告的后面附载了双城县委的一个报告,这个报告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个报告说:“通过党支部领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进行全面规划的结果,排挤贫困户入社的偏向纠正了,骨干过分集中的问题解决了,互相争骨干、争社员的现象没有了,社组关系更加密切,富农和富裕中农组织富农社或低级组的企图失败了,基本上实现了党支部的计划。两个老社扩大了社员百分之四十,搭起了六个新社的架子,整顿起两个互助组。估计搞得好,明年(按:即一九五五年)全村就可以合作化。目前,全村群众,正在积极地实现今年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计划和搞好增产保收。村干部普遍认为:‘得亏这样一搞,要不就乱了,不但今年搞不好,还要影响明年。'”
我看就照这样办吧。
全面规划,加强领导,这就是我们的方针。
注释
'1'当时一般把办得比较好的、中等的和不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称作一类社、二类社和三类社。
'2'这里指河北省安平县南王庄的三户贫农王玉坤、王小其、王小庞。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168…191页)
农业合作化必须依靠党团员和贫农下中农
(一九五五年九月七日)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
关于“依靠贫农(包括全部原为贫农的新中农在内)巩固地团结中农”这个口号,在目前基本上依然是正确的,但是,(一)新中农中间出现了富裕中农(即上中农),这些人中间除了若干政治觉悟较高的人以外,其余的人暂时还不愿意加入合作社;(二)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由于他们的经济地位原来就不富裕,有些则因为在土地改革的时候不正当地受了一些侵犯,这些人在经济地位上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大体相似,他们对于加入合作社一般地感到兴趣。因为以上两个原因,故在一切合作化还没有达到高潮,富裕中农还缺乏觉悟的地方,以首先吸收(一)贫农,(二)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在毛泽东同志报告的修正本中,对于中农只分为上中农下中农两部分,未提中中农,以免分得过细,不易区别。现在所说的下中农实际上包括原来所说的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中中农两个部分),(三)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样三部分人加入合作社为适宜(并应依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吸收进来,首先吸收觉悟较高的分子)。对于凡在目前不愿入社的富裕中农,即新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则不要勉强拉入。目前许多地方发生强迫富裕中农入社,目的在打他们的耕畜、农具的主意(作价过低,还期过长),实际上侵犯他们的利益,违反了“巩固地团结中农”的原则。而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决不可以违反的。至于富裕中农中间资本主义思想浓厚的一些人,在目前一切合作社初办或者还不占优势的地方,不论是把他们拉进来,或者他们自己企图钻入合作社谋取领导地位(并非由于真正的政治觉悟),或者企图组织低级社如黑龙江双城县所发现的那样,对于树立贫农和下中农的领导地位都很不利(个别公道能干政治觉悟高的富裕中农,当然不在此例),而一切合作社是必须树立贫农和下中农的领导地位的。有人说,现在的提法似乎是放弃“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这个口号了,这是不对的,我们不是放弃这个口号,而是使这个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即将新中农中间已经上升为富裕中农的人们,不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而将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算作依靠对象的一部分,这是按照他们的经济地位和对于合作化运动是否采取积极态度来划分的。这即是说,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相当于老贫农,作为依靠对象,而两部分上中农,则相当于老中农,作为巩固地团结的对象,而目前团结他们的办法之一,就是不要强迫他们入社,侵犯他们的利益。
关于在农村中依靠什么人的问题,还要明了几点。我们首先应当依靠党团员。我们区委以上的领导机关或者派到农村指导工作的干部,不去首先依靠农村中的党团员,而把党团员混同于非党团员群众,这是不对的。第二,应当依靠非党群众中比较更积极一些的分子,这种人应当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五左右(例如一个二千五百左右人口的乡,应有这样的积极分子一百二十五人左右),我们应当努力训练出这样一批人,我们也不应当把他们混同于一般群众。第三才是依靠一般贫农和两部分下中农的广大群众。这个依靠什么人和如何依靠法的问题不弄清楚,合作化运动就会犯错误。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192…194页)
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
(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一日)
*这是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结论。
我们这次会议,是一场很大的辩论。这是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这场全党性的大辩论,是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引起的,同志们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这场辩论牵涉的面很广,牵涉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的工作,牵涉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涉到镇压反革命,还牵涉到军队,牵涉到外交,总之,牵涉到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应当有这么一次大辩论。因为从总路线发布以来,我们的党还没有这样一次辩论。这个辩论,要在农村中间展开,也要在城市中间展开,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质量,都能够和总路线规定的任务相适应,都要有全面规划。
现在我就下面几个问题讲一些意见。
一、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关系农业合作化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关系问题,即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在同一时期内基本上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问题,也就是农业合作化和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
我们认为,只有在农业彻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在新的基础上,就是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逐步地巩固起来,才能够彻底地割断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系,才能够彻底地把资产阶级孤立起来,才便于我们彻底地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我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要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
现在,我们还没有完成农业合作化,工人阶级还没有同农民在新的基础上结成巩固的联盟,工人阶级同农民的联盟还是动荡不定的。过去我们同农民在土地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那个联盟,现在农民不满足了。对那一次得到的利益,他们有些忘了。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现在,农民还没有共同富裕起来,粮食和工业原料还很不充足。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就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找我们的岔子,向我们进攻。几年之后,我们会看到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