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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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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区,显得这里相当的阴森。不过等眼睛适应了里面的光线以后,刘鼎发觉,里面的确放满了各色各样的武器,不过每样武器都只有一种。而且,所有的兵器,都已经有些破旧,好些刀类甚至已经没有刀鞘,用铁丝挂在墙壁上。

除了武器之外,还有不少吐蕃人的甲胄、头盔、军服、皮靴、军旗、用具等。吐蕃军队和唐军有太多的不同。他们地装备也是别有特色的,刘鼎初次看到,不免觉得十分的好奇,顺手拿起一个尖尖的头盔,发现头盔上面被箭镞射穿了一个洞,刚好在脑门以上一点的位置。可能头盔的主人,就是死在了这枚箭镞地下面。

“这些,都是我爹爹从鄯州带回来地,爹爹可珍惜了。除了我和我哥哥还有几个叔叔之外,别人都不给动,”龙京京欢快的说着,指着刘鼎手上的头盔,“这个,据说是一个吐蕃代本的,那时候我爹爹和龙腾叔叔都还年轻。参军还不久。在一连串的战斗中,爹爹累计杀了敌人一个代本。两个千总。吐蕃代本被爹爹杀死以后,爹爹好奇的摘下他的头盔,戴在了自己的头上,结果龙腾叔叔回头就是一箭,将爹爹射成了重伤……”

刘鼎愕然说道:“啊?”

那龙腾应该是挺稳重的人,但是在战场上居然射错了对象,可见当时战场地紧张和混乱。经历了太多的战斗之后,人很容易出现幻觉,加上身体的麻木,搞错目标的确很常见,龙孟尧看来那时候还年轻,以致犯下如此致命的错误。有过这次教训以后,大概永远都不会做这样的蠢事了。可见,这个雷池水寇大头领,也有冲动不羁的岁月啊!

刘鼎隐约知道,那代本是吐蕃军队中地特有官职名称,指挥地部队人数在千人左右,相当于唐军中的校尉,千总就更加地厉害了,名称上虽然是千总,但是事实上指挥的军队,有可能达到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刚参军不久的龙孟尧,能够杀死对方相对高级的军官,不能说没有勇气和胆识。龙孟尧杀了吐蕃人的一个代本,两个千总,的确是令人钦佩,但是最后依然是个昭武校尉,实在令人愤慨,如果自己是军队的主帅,这样的勇士,最起码要封个正四品的宣威将军。如果以龙孟尧为主帅,说不定可以抢在归义军之前,将庞右道彻底的收回来。

吐蕃人的实力,在安史之乱的前后达到巅峰状态,连续两次洗掠长安,给他们累积了丰盛的财富,但是也因为累积的财富过于丰厚,吐蕃人的高层开始贪图享受,勾心斗角,之后就一直走下坡路。大历年间以后,吐蕃王国内部纷争不断,赞普(即国王)连续被公伦(相当于丞相)或囊伦(次一级的丞相)暗杀,甚至中间还一度分裂为南北两个部分,实力是远远不如之前了。如果唐军那时候有合适的统帅,将吐蕃军队完全撵出河西走廊,并不是难事。

当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吐蕃军队的战斗力,还是非常的强盛的,尤其是处于前线的军队,乃是吐蕃人的精锐,也是守候着吐蕃王朝最后的脊梁。直到后来归义军的崛起,吐蕃人才不得不彻底的退出了河西走廊。十年前,张义潮领导的归义军,足足用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最后还借助了回鹘人的力量,才最终将吐蕃人撵出了庞右道,但是唐军始终没有有效的控制河西走廊,丝绸之路也没有彻底打通。原来肆虐的吐蕃人换成了现在地回鹘人,这不能不说是巨大的遗憾。

刘鼎放下头盔,转头仔细的看着墙壁上的武器,发现上面有一把黑色的弓,在角落中静静的挂着,并不显眼。然而,刘鼎的目光。一眼就被它吸引了。这把弓很沉,很重,表面有一层薄薄地类似于龙鳞之类的装饰,可以有效的防止汗水打滑,弓弦非常细,不知道是用什么做成的,有可能是西域极为罕见的细金丝。

龙京京眼神一亮,欢快的说道:“这把黑雕弓,传说是当年高仙芝用过的,势大力沉。能射杀敌酋于千军万马之中,乃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利器。他故意将它挂在这个角落里,就是要考考进来者的眼力,如果谁忽略了他它,那肯定不是真正的勇士。嗯,你果然第一眼就注意到了它。看来你地水平还不坏。这把弓可沉了。我爹爹拉不开,龙腾叔叔也拉不开,龙歌和马跃勉强能够拉开一点点,你要不要试试看?”

刘鼎举手拿下黑雕弓,发觉果然是沉甸甸的,至少也有四十斤左右,黑雕弓旁边还有个小小的扳指,用羊皮袋仔细的装着,拿出来一看。扳指已经发黄,但是上面的图案还是清晰可辨的,那是一只展翅欲飞地雏鹰。黑雕弓地弓弦非常细,如果没有扳指的话,拉开弓弦的时候,手指肯定会被割破的。他戴上扳指,用力拉开弓弦。发觉它的力量至少在一百五十斤以上。比铁臂弓还要更沉一些。微微吸了一口气,刘鼎用力一拉。弦至满月,然后敏捷的一松手。

嗡嗡嗡。

弓弦弹射出去,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洞壁上的灰尘都被震动的纷纷往下掉,好像天崩地裂一样。

龙京京急忙用手遮着自己地头发,连声说道:“哎呀,你做什么?我的头发都被你弄脏了!”

刘鼎毫不留情的说道:“弄脏你的头发,总好过被别人一刀砍掉好!”

龙京京跺跺脚,急忙走出去,将头发上的灰尘拍打干净,身边的小妖精也过来帮忙。她虽然恼怒刘鼎常常蔑视自己,但是也知道没有机会反驳,自从那晚以后,她们就知道自己的三脚猫功夫,地确是上不了桌面地。于是,八个小妖精就成了她迁怒的对象,非要她们将头发上地每一点灰尘都弄掉不可。

刘鼎随意的垂下黑雕弓,将它在手中掂了掂,毫不客气的据为己有了。这把弓说是高仙芝用过的未必,但是这的确是一把好弓,而且从这弓的制造工工艺来看,不像是中原出产的,更不是唐军的制式装备,极有可能是回鹘人的精品。虽然中原地区地大物博,军事工业发达,弓箭都是流水线的生产出来的,但是说到这制弓的技术,始终不及胡人,尤其是那些善于骑射的民族。

无论是突厥人还是回鹘人,无论是契丹人还是党项人,他们都是善于骑射的民族,在制弓方面于有十分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只有吐蕃人在这方面不太擅长。对于骑射民族来说,马术和弓箭都是必修课,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把好弓当然是少不了的。中原人制弓,依靠的是技术,胡人制弓,依靠的却是专注。骑射民族往往拥有很多技术高超的弓匠,他们制作一把弓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用的都是能够找到的最好材料,做出来的弓当然每一把都是精品。

墙壁上还挂着一把刀,刘鼎一看它的弧度,就知道这是阿拉伯弯刀。

果然,龙京京在门口探着脑袋说道:“据说这把刀是从一个吐蕃茹本那里缴获的,是他贴身用的,但是应该是大食人生产的,和我们中原生产的不同样,我爹爹耍了几次,发现耍不好,就放在这里了。”刘鼎点点头,将弯刀摘下来,慢慢的抽出刀刃,果然是寒光湛湛,锋利无比。

吐蕃茹本是吐蕃的特有官名,意思是一个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相当于中原地区的刺史,管辖的地方,相当于唐朝的一个州或者数个州,当然。也有不及一个州地区域,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吐蕃人占领了河西走廊以后,设置了很多茹本,后来吐蕃逐渐崩溃,这些茹本有不少人都投靠了唐军或者是回鹘人。

阿拉伯弯刀,也就是著名的“圆月弯刀”,是一种曲线形的刀。刀身狭窄,弯度较大,长1米至1。2米,刀身上有一道较深的凹痕。其特点是韧性和硬度好,刀刃极为锋利,据说可以将一片薄纱半空掠为两半,并且能将一个钢铁的头盔猛劈为两半。它的锻造技术,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解密。

在遥远的大食地大马士革和托莱多的军械工匠因制作优质的阿拉伯弯刀而闻名于世。步骑两用的阿拉伯弯刀在中国也享有盛名,尤其是恒罗斯战役之后。在恒罗斯战役中,帮助唐军作战的葛逻禄骑兵。就是在这种弯刀面前遭受了巨大的伤亡,然后又被波斯人收买,最终背叛了唐军,导致了恒罗斯大败,使得大唐从此失去了对西域的控制。诗人杜甫在《荆南兵马使太常卿赵公大食刀歌》里面称赞阿拉伯刀:“吁嗟光禄英雄弭,大食宝刀聊可比。”

最初的阿拉伯刀并不太弯。仅比日本倭刀弯、宽、薄、短一点。使用相对比较简单。但随着军队装甲加强,直刀的破甲能力不足成了问题。直刀与弯刀对士兵铠甲的杀伤作用相差很大,首先是刀刃接触铠甲时,弯刀接触面小,容易砍入,尤其是侵入铠甲后,弯刀刃与铠甲近于垂直,能够继续破入,而直刀与铠甲交角小。阻力更大。于是军队开始装备重铁矛、大斧、狼牙棒等破甲武器,但其重量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地,尤其是长时间、大强度的战斗中。

在重装骑兵广泛采用后,骑兵迫切须要一种能砍、能刺、不太重的武器,尤其是以仓促游牧民组建的轻骑兵对抗欧洲重骑兵的时代,阿拉伯人以其智慧研发了这种“圆月弯刀”,它前端弧度很大。后端是直的。作战时以前部弧形破甲。威力几乎和大斧接近,但比斧容易命中。因为它宽。宿营时用前部弧形地后端反曲砍柴或砍树,胜过直刀,因为它重。

在这把刀地旁边,还有一把古老的阿拉伯弯刀,只是刀刃已经开裂,不能继续使用了。

龙京京神色凝重的说道:“这一把,则是一个吐蕃秋仓战死后留下的,也是我爹爹最敬重的一把刀。他说使用这把刀的人,虽然是侵略者,但他的确是个英雄。”

在吐蕃军队编制中,有一支专门用于扩张的军队,那就是戍边勇武军,戍边勇武军又有上中下之分,其中下戎边勇武军的指挥官,就叫做秋仓,这支部队出征前,都会集体折断剑鞘,给亲人留下遗嘱,将孩子托付给亲人,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战场,他们曾经征服了吐谷浑等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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