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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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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一瞧,哎呦,虞仲翔说得没错,朝廷果然把东海水师给派过来了——“得无是宏辅之谋耶?彼见势竟如此之速,则我无机会矣。”

于是只得听从虞翻之教,即命虞仲翔前赴洛阳,通过王朗上奏,请求赴洛谒见天子。王朗受了虞翻所托,感念昔日不离不弃的主从之谊,就大大地为孙权说了一番好话:“此前权受其兄托付,守护江东,因其年轻识浅。致受周瑜所惑。西联刘表。以拒先帝。今既降顺,已痛悔前日之过也。关东乱起,蒋钦、陈武等孙氏旧臣亦叛,权因惶惑,欲请罪阙下。伏唯圣裁。”

曹髦询问是勋的意见,是勋笑道:“孙仲谋一世枭雄,因力不侔,而为先帝所并。吾未见其有痛悔之意也。然大势既定,彼非愚昧,因请入觐,是恐朝廷疑而伐之也。若迫之反,以应历阳,于中国大不利;盍即召之来,善抚慰之,授之显爵,以彰朝廷宽仁、陛下智慧?使权离会,东南可安矣。”

其实请求入觐的非止孙权一个。还有驻军琅邪的臧霸臧宣高。孙权是因虞翻之劝,看清楚了形势。知道造反没有好果子吃,为了保全身家性命,也为了保证孙氏家族不彻底覆灭,这才捏着鼻子走出了最后一步;臧霸则不同,他压根儿就没有造反之意。

臧宣高这人没有什么野心,只是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舍不得放弃而已。关东乱起,曹冲派人来联络,孙康、孙观兄弟和尹礼等劝说臧霸不听,竟私自率部西去,以合曹植等。臧霸这下子可真吓着了,整天跟衙署里转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朝廷派扶风太守王雄族侄、琅邪人王祥前往莒城,游说臧霸,原意王氏乃琅邪郡内数一数二的地头蛇,设或臧霸不从,便利用宗族势力尝试驱逐之。谁料王祥才见臧霸,堂堂臧宣高便放声大哭,说:“霸实无二心也。孙康等叛,本欲自缚阙下请罪,又虑霸去而卒伍乱,若使海、徐动荡,则百死莫赎此罪矣!霸当何如?休徵教我。”

王祥说:“将军功高,先帝命之以镇海、徐,合当悬图云台矣。若不即入都请罪,诚恐晚节不保,为万世所笑。今当从祥归——卒伍果无人可托付耶?”

臧霸说我想不到什么合适的人——我手下兵马,跟孙康他们带走的本为一体,就怕我这一走,别人未必镇得住,他们全都会受孙康等人的蛊惑而从贼啊。王祥筹思少顷,试探道:“若将军不以祥驽钝,请为镇军。”

臧霸大喜——其实他才不在乎海、徐是不是动乱呢,在乎的是海、徐之乱会不会加重自己的罪愆,如今既然有人愿意顶锅,那还是赶紧溜走为妙啊——便即将兵权交于王祥,自己携带家眷北上,从青州绕个圈儿,直奔洛阳而去。

王祥得获兵权后第一件事,便是把王氏族人勇健者安插为校,随即将各部分离,散布于东安、东莞、阳都、海曲等县。其中自然难免有人作乱,好在规模都不甚大,王休徵领着王氏族人逐一征讨,很快就把局势给稳定了下来——不过王氏之霸于琅邪,进而为关东第一显姓,亦由此为发端。

臧霸、孙权先后入京,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关东乱事的进一步扩大。是勋即请圣旨,赦免二人之罪,并加臧霸前将军衔,加孙权太中大夫衔,同拜为乡侯——属于曹魏异姓爵位的第二级——至于实权,当然不能再给他们留下啦。

臧霸途近,而且一见着王祥就立刻启程了,孙权路远,还先让虞翻去打了一回前站,来去耽搁,等进入洛阳城,已经是仲夏五月间事了。这时候关东乱事也临近了彻底镇定之时。

乐进攻鄄城,曹植等挥师来救,旋被团团围困于城中。曹子建困坐愁城,整日饮酒大醉,然后戟指痛骂:“子桓杀我!”最终为其门客、彛鹑送豕鬯保⒏坎芸且阅赏跏Α

至于南线,于禁、夏侯尚先后摧破蒋钦、陈武、朱据等,并王昶所率安丰藩兵,合围曹冲于历阳。其实仗打得不甚漂亮,夏侯尚甚至一度遭到蒋钦的突袭,差点儿连小命都搭进去了。好在反乱各部兵力都极薄弱,多不过数千人而已,又为诸葛亮设谋,使分割包围,遂被逐一剿灭——蒋钦、陈武奋战而死,朱据被俘,押赴洛阳斩首。

曹冲见事不协,一度想要突出历阳城,从牛渚渡江逃往丹扬,然而鲁子敬受命还师,先使丁奉率快舟二十条直下芜湖,正好拦住了曹冲。曹冲渡江不利,被迫退返历阳,眼瞧着被剿灭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再说曹植既死,鄄城克复,曹植二子——曹苗、曹志——尚在冲龄,即为王观所缚,与曹楷一起送到乐进军中。乐进早就得着了曹洪的关照,说:“彼皆天家骨血,死生唯天子可断,慎勿折辱,使先帝于地下亦不得安寝也。”所以乐文谦好生接待——反正就三个孩子嘛,只要彻底隔离,也不怕他们闹出什么事儿来——也不戴枷,也不上桎,直接推上安车,就派人押送去了洛阳。

曹髦以问群臣,该当如何处置?群臣皆以为谋逆大罪,本当车裂,且夷三族,因为天家骨血,乃可降一等裁断:曹楷就应大辟,曹苗、曹志应当瘐死——横死狱中,其实是赐其自尽——二王妻妾等,并当入官为奴。

曹髦颔首,便待下旨,突然间是勋在班列中长叹一声,凄然道:“哀哉,人之为人,难矣哉!”曹髦不禁皱眉,就问:“令公何所思而叹耶?”是勋起身拱手,沉着应答:“臣因思人生在世,抉择实多,未识当从圣人之教耶,当从律法所限耶?故此而叹。”

曹髦说这还用想吗?“圣人传天道于君,君乃制国法于时,法若不合圣人之言,乃当权也。若法刻细,不通情理,则与秦政何异?”

是勋说那就是喽——“三族之诛,周礼所无,肇始于秦,为商鞅设连坐之法,一人触律,家族亲戚不告者,同罪。是以苗、志之罪,在未能发其亲过,并出告也。然且不论彼尚年幼,未识善恶,即成年矣,子云:‘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若即刑之,是违圣人之言,且示天下,孝乃当死,不孝或可全身也,不亦谬欤?”

《论语》中有记载,叶公曾经对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我的家乡有个人很正直,他老爹偷了羊,他出面指证了老爹。然而孔子却回答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我家乡的所谓正直,与你们不同,要父亲帮助儿子遮掩过错,儿子帮助父亲遮掩过错,这才叫做正直哪。

所以是勋说了,如今曹苗、曹志之罪,是因为没有告发老爹曹植,所以按照夷三族之罪,他们也都逃不了。可是先不说这俩孩子年纪都小,压根儿不懂得好赖,就算他们已经成年了,若从圣人之言,就该为父亲隐瞒罪过啊。那么人生在世,究竟应该听从圣人的教诲呢?还是应该遵从法律的约束?当法律和孝道产生冲突的时候,应当何去何从?

其实是勋挺不赞成孔子那番话的,中国古代几千年来一直缺乏法制传统、法律精神,都是由儒家这种“情大于法”的思想泛滥所造成的。当然不能否认,孔子有其时代局限性,他那会儿一心恢复周代贵族社会,用礼来约束贵族,用法来制约“小人”,当然不愿意法制渗透入社会各阶层,进而判断所有案件。法家就当这种话是放屁,可是冷冰冰的秦法完全不考虑案件实情,只知道机械执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同样令人齿冷。

汉因秦法,只是删其繁琐罢了,基本上还是秦朝那一套。其后儒家上台,把更多的人情带入了司法过程,但并没有据此彻底修订法律法规,所以董仲舒才有“春秋断狱”——以儒家礼教为指导思想,在具体案例上乃可以推翻机械的法律条文。

是勋的灵魂来自后世,法律观念比这年月绝大多数儒生都要鲜明,本不愿以情坏法——即便那是恶法,也应当先尝试修改,而不是直接加以破坏——但他更受不了一人犯罪、亲戚连坐那一套。活生生的人命就摆在面前,几个孩子有多大罪过,竟要受连累而死?

正因如此,他才捏着鼻子白扯一段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话,刻意要为曹苗等人脱罪……(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延年按剑

是勋既受曹洪所托,以是在朝堂上侃侃而谈,主要想说明两个问题。

其一,族诛之法乃秦代遗毒,大违儒家“亲亲相隐”的孝道原则,应该将之从刑律中剔除出去。他不便彻底否定封建时代的“连坐”原则,但请求一人犯罪,只坐一家,并且其亲人应该罪减一等,不当诛杀。

其二,曹楷年纪还小,曹苗、曹志亦然,还不具备完善的心志,不能跟成年人等同处理,起码你应该留他们一条活命,这才能彰显天子和朝廷的仁德——“汉以孝治天下,故天子之谥,每加‘孝’字也。然孝本为仁之体,以仁心待亲,是谓孝矣;仁为孝之延,斯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我朝当以仁治天下,推爱心,广恕道,自然黎庶安乐,社稷永固。”

曹髦天性淳厚,闻言不禁点头,于是乃以君命法外施恩,免三曹之死罪,皆贬为庶民,暂圈禁之,至于二王妻妾,有子者从子而居,无子者没为官奴,罚为掖庭苦役,但令有司不得无故折辱之。

鄄城王曹植谋逆,其人虽死,亦自宗牒中削名,并除封国。任城王曹楷年纪尚幼,因念其父曹彰有功于国家,乃使榆中王曹昂庶子曹虞——也就是曹髦的同父异母大哥——出继为彰子,仍守任城国。

是勋随即请奏:“此皆陛下之恩德也。然法自秦设,汉因陈之,本不合乎当世,先帝在时,即每欲删改之,以成《魏律》……”曹髦点点头:“此中书之事也。令公可自为之,奏朕颁行。”那你就组织人手去编写新的法律法规吧。

是勋闻言,略略一愣,赶紧说我中书台属员不足,事烦人少,请求陛下允准。扩大办事机构,增添办事人员。

他本是个不究细务之人,跟诸葛孔明完全走两个极端。名为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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