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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武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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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东西,给他些脸面,他还喘上了,若是圣上要和扶桑开战,我老程定然要第一个请战。”程老魔王冷然骂道,脸色黑的难看。

秦琼摇了摇头,示意他平复一下胸中的怒气。“知节,这比试可不是那扶桑人说得算的,结果已经很明显了,这里是大唐,圣上想要谁胜,那就是谁胜了,大唐的脸面,谁也夺不走。”

果然如同秦琼所说,李二有些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哦?看来扶桑文化朕果然无法理解,使节你的意见恕朕无法接受,第二场我大唐盛秋园秦枫都知胜利,想来大家都没有什么疑意吧?”

“没有意见!”“圣上慧眼!”。。。。。。百官不约而同的赞叹着李二的决定。

不等蠢人佳彦出口反驳。张公公颇有眼神道,“第二场,舞乐比试,大唐胜!”

“下面开始第三场厨艺比试。”

听得张公公总结性的话语。蠢人佳彦的面色变得十分难看。

两场!已经连续输了两场了!

虽然蠢人佳彦心中知道,自己输了的确是因为实力不如秦枫,但他却没有想到。大唐的国主,会那么理直气壮的宣布己方获胜,简直就是不留一丝颜面给他们扶桑。

既然无法用文化征服你们,那么就让食物彻底侵袭你们的味蕾吧。

蠢人佳彦大手一挥,各种做饭用的器具,被人逐一搬上了众艺台,圣德太子对于吃异常的挑剔,为了让大唐国主见识他的诚意,特地将伺候自己的厨师,都给派了出来。

扶桑的御用厨师都来了,蠢人佳彦可不信自己还不赢。

大唐文化,强调君子远庖厨,秦枫再次上场了,他可不信写诗词,排歌舞的文人雅士,会有那么一手好厨艺,最后要丢的还是秦枫的脸面罢了。

最关键的是,他掌握了一个最重要的制胜点,那就是在来这里的一段时间,他发现大唐这里,并没有盛夏适合吃的食物,菜色虽然美味,却因为炎热让人食而无味。

为了让自己这边,从一开始就夺得比试的先机,蠢人佳彦得意的让手下们搬上了一座冰山,这可是在比试之前,他花大价钱,特意在长安酒楼内弄到的。

不得不说,炎炎夏日,这么一座半米有余的冰上,的确有些吸引眼球,也让人食欲增长了不少。

扶桑这边准备的其他食材,则是新鲜的活鱼类、米饭和一些大唐不多见的调料。

见到这些东西,秦枫基本上已经猜到,那个家伙想要做些什么食物了。

名字是蠢人,脑子却还有几分灵活,想要因为天气的因素,而赢下这场比试,他可是小看了华夏千年饮食文化了。

与蠢人佳彦那边的高调亮相不同,秦枫则是平静的让人端上了一盆碎冰,至于其他的食材,则是分别装在了蒙着布的大桶中。

提前让人见到了食材,可不是厨师的风格,否则那厨房岂不是该设在大庭广众之下。

两边同时选择了以冰作为食材,让食欲不高的百官们,有了一些期待。

至于蠢人佳彦,看到了秦枫的那一盆碎冰,根本就未曾放在眼中,与自己的冰山比起来,那些碎冰可是碍眼的很。

食材将就的是色、香、味俱全。

如此简陋的碎冰,从色方面来说,就达不到完美食物的邀请,秦枫怎么可能有获胜的机会。

再者说,来了大唐这么些时日,别看蠢人佳彦只顾着吃喝玩乐,其实他每次叫的都是长安境内最知名酒楼的菜式。

他还未曾在那些吃过的菜式中,看到任何以冰为主题制作的食物,或许那秦枫,只是病急乱投医,想要临时创作出一道食物罢了,这样的法子,怎么与他们传承依旧的美食相提并论。

当然食为天的菜式,蠢人佳彦是没有尝过,否则还会不会这么想,可就不好说了。

这次秦枫是该好好感谢,那些嫉恨他的酒楼掌柜们,每次那些掌柜们让伙计给蠢人佳彦送菜的时候,都让手下的伙计自动忽略食为天,不要将它上升为与他们相同的长安“知名”酒楼,以免落了自己酒楼的面子。

至于秦枫今日要做的食材,绝对是之前未曾推出过的,否则那些官员吃的不开心,露了不耐的表情,不是平白给扶桑人涨了气焰。

第二百一十三章食材本无贵贱

第二百一十三章食材本无贵贱(25/156)

“那是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像某种动物的爪子。”

见秦枫拿出了准备好的食材,有些官员瞬间傻眼了,似乎他们从未见过此等食材。

“叔宝,你可知道,那是何物?”李二有些不确定的向着秦琼问道。

听说那食为天,也是秦枫与他秦琼合开的,就算秦琼不曾入得厨房,也应该知道一些食材的讯息吧。

“额。。。这个。。。貌似。。。好想是猪的爪子。”秦琼有些为难的开口道,他知道这个结果,一但说出来,定然会引起不小的风波。

前些日子,他是有看过,秦枫给一帮,用了“宫刑”的猪,生生剁了爪子,放在了冰库里面储存。

本来以为这家伙,会将那些猪肘子用在别的什么地方,却没成想居然用在了这次大比上。

猪?!

听到这个词语,原本还因为前面两场大比,而对秦枫稍有好感的百官,顿时变得面色厌恶起来。

猪是多么“下贱”的物种,只有下等的劣民才会食用,让他们食用猪身上的部位,听起来就异常的恶心,简直是侮辱了他们高贵的身份。

即便是平淡如李二,此时也不由得面色大变。

他听太子承乾说过,食为天的菜式,是御厨都无法做出来的菜式,难不成御厨无法做出来的,就是如此低劣的食材吗?

李二作为一国之主,还未曾有机会去食为天吃过一顿饭,所以对于那边的了解,也仅仅是风闻而已。

这猪肉的亮相,反倒是给了他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秦枫的食为天也不过如此。终于这第三场无法延续前面的胜利了。

想至此处,李二觉得有必要将秦枫将心思放在其他方面,莫要因为一个小小的酒楼,而耽误了其他方面的能力,就算是多去几趟军营,也比去那劳什子酒楼要有用的多。

秦枫可不管台下的议论,食材无高低贵贱之分,有区分的只是人心而已。

猪肉在封建社会,之所以不受欢迎,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于食材处理的方法不对。千年以后的猪肉,可是华夏主流食材的一种,若是无法在这个时代普及,无疑是一大遗憾。

自从在程老魔王家做了两次猪肉之后,秦枫就发现这个时代的猪肉,因为猪没有被阉了,所以膻味比较大,也就成为了大家都不愿意触碰猪肉的原因。

久而久之,猪肉的难吃。也为它带来了下等食材的恶名。

为了改进猪肉的味道,秦枫特意进行了几次猪的“绝育”实验,经过数次努力,终于是有些艰难的成功了。

当然在实验的时候。那些厨师们看他的眼光,很是奇怪。

更有甚者一看到秦枫拿起到来,都会下意识的将双腿夹紧,谁都担心。接下来的那一刀,会不会落在自己身上。

坊间甚至是流传出一种奇怪的言论,其实秦枫是个阉人。又无法将怒火发到正常人的身上,才会拿那些低贱的猪去泻火。

只是对于这种子虚乌有的言论,秦枫也懒得去解释什么,等到食为天将来做大了猪肉产业,那些个为他宣传的人,可是要后悔喽。

拿出这些猪肘子来,秦枫自然是要做一道相对来说,比较大的菜式……水晶肘子。

毕竟今日也是体现大唐脸面的时刻,若是不拿出点像样的本事,可是有些说不过去了,水晶肘子比起之前的臭豆腐和冷面,的确是多了几分正式菜肴的档次。

比起秦枫从开始就受人厌恶,蠢人佳彦那边可是备受期待。

圣德太子的御厨们,将切好的新鲜鱼片,一片接着一片的放置在了冰山之上,中间未曾有鱼片脱落下来,细致鲜嫩的纹理,仅仅远观就让人有些垂涎欲滴。

生鱼片加寿司,就是蠢人佳彦心中的杀手锏。

自从他来了大唐之后,还未曾见过这两样扶桑美食,既然如此,那么他就更加有以新颖,而取胜的把握了。

由于这两样菜式的制作,并不是很复杂,在秦枫还在忙着煮肘子的时候,生鱼片冰山和寿司,陪着调料早已经装盘好了。

“大唐圣上,我方的菜式已经制作完成,还请您和各位大臣品尝一二。”蠢人佳彦颇为得意的摸了摸鼻下的一撮小胡子。

沾着蠢人佳彦准备好的酱汁,配合上寿司和生鱼片的风味,很多尝过的人,眼睛都不禁亮了起来,虽然对于生食的接受度并不是太高,但至少有半数左右的人,很喜欢这种口味。

比起前两场比试的浮夸,这一次蠢人佳彦倒也算是拿出了真正的本事,即使没有尝过秦枫所制作的食材,在大多数官员心中,都觉得第三场应该是扶桑获胜。

李二眉头微皱,就算是他也不得不承认,那生鱼片的吃法,很是鲜嫩,寿司也别有一番风味。

但若不是赶上了季节的巧,这两样食物还是比不上大唐传承无数岁月的美食,而且占着先发制人的优势,还有众人对于猪肉的厌恶感,秦枫想要赢,难啊!

因为带来的肘子,早已煮熟了,秦枫所要制作的就是卤水而已,这也是水晶肘子入味的关键。

等待李二他们品尝完了蠢人佳彦那边的吃食,秦枫那边的水晶肘子也放在了碎冰中,准备做最后的凝冻步骤。

约莫一柱香左右的时间,就在大家要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秦枫的水晶肘子,终于是大功告成,卤冻介于冰和水之间的特殊固体,包含了味道的精华,色泽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水晶肘子,按照个头来看,应该可以作为午膳了。”秦枫微笑着让人将几大盆水晶肘子端到了百官们的面前。

只是这一次,他却遇到了切实的阻碍。

因为猪肉的低贱地位,百官众人更是冷脸相向,没人愿意碰他制作出来的水晶肘子。

哼哼!看你还拿什么和我斗,愚昧的中原人,连你们自己人都排斥你做的东西,这一场定然是我扶桑美食获得胜利。

蠢人佳彦心中,结果早已注定,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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