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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武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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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程怀默的感慨万千不同,此时留下灯的姑娘,渐渐只剩下了那么一位。

或许吧,这个时代的女孩对于秦枫所说的那种嬉笑打闹的平淡生活,并没有什么向往,但虬髯客却恰恰就想要那种生活。

单恋红拂的往事,赠财李二的豁达,让他再也不愿站在那庙堂之上,只愿意做他那个留恋红尘的游侠儿。

不是他没有争强好胜的雄心,只是那些心思,早已都做过了,他的年少轻狂已然无悔,需要的就是一份安宁而已。

“张老哥,留下这个可是最漂亮的,至于能不能让人家最后答应,可就看你自己了。”秦枫拍了拍虬髯客的肩臂,便是退到了程怀默身边。

程怀默撇了撇嘴,有些艳羡的说道,“老师你可知道那女子是谁?”

“是谁?难道还有什么特殊不成?”秦枫有些讶异的问了一句。

“郑仁基的女儿,郑丽琬,她的姿色可是长安一绝,据说圣上也看上她了,准备等九皇子满月了,就让此女进宫。”

听得程怀默这么一说,秦枫的面色变得有些古怪起来,他举办一次相亲,居然让郑丽琬这位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时代美人也出来了。

最关键的是,虬髯客这个游侠儿,居然截了李二的胡,怎么想都是一件痛快的事情。

以郑丽琬此时的状态看来,秦枫估摸着她并不喜欢李二,也还没有成为历史上被评为女曹操的那个女中枭雄。

说来后宫是个让女人蜕变的地方,深不见底的勾心斗角,让住在其中的女人,很容易就变成了谋略出众的政治家。

从武照这小丫头,再到如今的郑丽琬,秦枫突然发现,他似乎破坏了许多本属于李二和李家的桃花劫。

武照与李二和李治,郑丽琬与李二和李恪,历史渐渐变得大不相同了,或许是个好的改变吧。

“下面进入最后的表白时间,若是张公子获得了那位姑娘的芳心,将由我们食为天代为筹办聘礼,大婚之日的酒宴,也将由我们筹办。”

程怀默的话语,如同深水炸弹一般,迅速点燃了现场的激情。

没想到相亲成功还有这样的好处,若是这样算来,之前的那一万开元通宝,还真是算不得什么。

“看时光飞逝,我祈祷明天每个小小梦想能够慢慢地实现,我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运,我要说声谢谢你。”

“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看时光飞逝,我回首从前,曾经是莽撞少年,曾经度日如年,我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运,我要说声谢谢你。”。。。。。。

虬髯客盯着郑丽琬那俏丽的面容,也是泛起了一丝别样的情愫,哪个英雄又不爱美人,更何况是如此出众的美人。

一首《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低沉着声线,缓缓凝视着郑丽琬微微泛红的小脸。

第二百二十一章万里征途欲扬帆

第二百二十一章万里征途欲扬帆(1/155)

郑丽琬听到如此动人质朴的话儿,心儿也不禁软了下来。

“我愿意!”

带着一丝糯糯的声音,轻轻的敲击在虬髯客紧张不已内心,给了他最明朗的一击。

漂泊游走几十年,即使当年那个红衣之影,依然在他心中有着挥之不去的烙印,但是在这一刻,那心底最深处的印记也渐渐淡了下来。

终究那人已经是兄弟的内室,他也等的累了、厌倦了,该是时候成个家,为张家一脉留下香火了,眼前的美人儿,完全的气质和样貌几乎第一时间走进了他的内心。

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虬髯客拉着郑丽琬走下了舞台。

秦枫也是特意为两人准备了车马,让他们自己定夺在这样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想要去哪处地方交流交流感情。

之所以在今日定下这场活动,其实秦枫也是有着自己的一些想法,马上就要入吐蕃了,跋涉和战斗,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跟着他回来。

留个后留个家,总是让人多些念想,在战斗的时候,也有更多的理由去拼命。

中秋佳节的团圆背后,是利剑小队与家人最后道别的时间,大家都不知道,这一次深入吐蕃的血腥试练,是否还能安然回来。

足足三千人在十几天后的夜晚,悄然离开了长安城,向着大唐边境的西北方向缓缓进发。

走在官道之外的小路上,得了李二一路的密令,倒也没有任何官员,敢于阻拦他们这支队伍的秘密行进,李二的手令中可是说了,若有延阻定斩不饶,当久了官。自然对于能做和不能做的事情,了解的很清楚,他们都很在乎自己的项上人头。

“怀默,你这一脸菜色的样子,可怎生能够打得了硬仗。”秦枫骑在马上,看着身边小腿还在打摆的程怀默,有些不悦道。

与他相似的人,还有很多,这样的军容军纪,又怎么能够打好仗。这可不应该是从地狱中走出来的铁血部队,反而像是从温柔乡中走出的一大队软脚虾。

听得秦枫的质问,程怀默苦笑一下,小心翼翼的扫了程咬金一眼,才是低声说道,“老师您是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的苦楚,临行前的那些日子,我们家老魔王可是逼着我多日纵欲房事,就算我有形意拳打底。也禁不起老魔王的监督啊。”

秦枫愣了一下,突然想到临行前,宁孜嫣有些羞涩的邀请和宁中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万里长征人未还,深入敌境的危险。让这句话变得更加发人深省起来,三千人的小队,贸然进入吐蕃腹地这是一个合适的决定吗?

除了秦枫自己以外,就算是经历了无数地狱训练摧残的利剑小队的成员们。都不相信自己有活着回去的机会,毕竟他们还未曾在任何战场上证明过自己。

与柴绍的比斗,也只是占据了地形优势和心理优势。真正的战斗可没有那么简单。

所以这些时日,他们也打算将传承留在长安,少有的将温存时刻留在了家中,程怀默正是其中最代表的人物。

在程老魔王的监督下,庄晓蝶这些日子可是都住在了程府之中,倒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吧。

当然原本秦枫也是有机会,在长安留下自己的传承,宁府已然将他当作了自己人,只是在最后时刻他还是拒绝了。

不是为了所谓的大婚之日,只是秦枫从未认为自己会回不来。

没有快到肉眼无法捕捉的子弹,只要为将者不做出错误的决断,那么吐蕃的军队,还拦不住他秦枫,他有足够的自信,将队伍重新带回大唐,三千骑兵的机动性,足以应对诸多的突发状况。

“张老哥,有些对不住你了。”秦枫有些无奈的对着身边的虬髯客说道。

前些日子还喝了对方大婚的喜酒,才没过几日,便是让人抛下家室,随着自己一起上战场,于情于理都有些不合适的紧。

虬髯客目光凝视远方,不在意的摆了摆手,“趁着我的心还没有安定下来,再和你们这些小子走上一遭又如何,再说没有了我,若是遇到了吐蕃人的伏击,你们可就要全军覆没了。秦小子,你能带着我回去见琬儿不是吗?”

秦枫楞了一下,肯定的道,“会的,我们会平安回去的,张老哥你会再见到你的琬儿。”

复行了数十里,坐镇中军的秦枫,突然发现队伍停了下来。

三千人的机动性很高,扬鞭策马不消几息时间,秦枫便是来到了队伍的最前端。

“这是怎么回事?”

看着拦在队伍前面的少年人,秦枫皱着眉头,有些不解的向着程咬金和秦琼两人看去。

程老魔王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秦小子,这个小家伙要参军,无论我们说什么,他都不肯离开。”

虎背熊腰,下盘扎实,背有长弓,眼神中有着那么一股子桀骜,是个当兵的好料子,秦枫赞许的打量了拦在队伍面前的小子一眼。

“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参军?”秦枫并没有急着拒绝,反而是很有耐心的问道,以他看人的眼光来说,这小子并不是任何势力派来的细作,怕是真有什么原因才会要参军的。

“我叫薛礼,我参军是为了立功扬名,为我薛家的祖先迁一处风水宝地,让他们隐于山田之中,是后辈人的不孝。”

听着对面这名为薛礼的小子,掷地有声的说着自己的理由,秦枫眼睛微微一亮。

“你是何方人士,身体不错,倒也符合我们招兵的标准。”

“秦教官,大为不可。”秦琼见秦枫有收了这小子的心思,立马出声提醒,在外行军过程中,实在不适合招收外来人员。

秦枫却是挥了挥手,制止了秦琼继续说下去,若是确认了这小子的身份,也不妨破例一次,总是会有些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时候。

“河东薛氏,你能够决定我的去留吗?”薛礼有些不信的打量着秦枫。

要说众人之中,最不像当兵的就是秦枫了,他的身上让人感觉不到丝毫的煞气,而比自己还要年轻的样貌,更让人不觉他在这支铁血的队伍中拥有不一般的话语权。

ps:两本书要写,这边暂定为一日一更吧,有空就多写点更新

第二百二十二章打过一场决定你的去留

第二百二十二章打过一场决定你的去留(2/155)

“我自然能够决定你的去留,不过要想留在我的队伍中,你还要表现出应有的实力才行。”

此薛礼正是大唐后贞观时期极其有名的将领………薛仁贵,其人贞观末年投军,征战数十年,曾大败九姓铁勒,降服高句丽,击破突厥,功勋卓著,实为不世之猛将。

如此良将,虽还未经过岁月的积淀,但也能看出一丝猛将的影子,秦枫的爱才之心,自然是想要早些收入帐下,将这员猛将塑造的更加勇猛。

这一次的吐蕃之战,正好对于薛礼是个试练,年轻人总是要多见见战争的残酷性,才会成长。

“看实力,我喜欢这样的比试,两百步之外的树上有一青色野果,你们可看好了。”

薛礼带着一丝傲气,从背上取下强弓,眼睛微微一眯,手中箭矢疾驰而出。

“嗖!”

疾风穿越过两百米左右的距离,牢牢地将箭矢定在了树枝上,只可惜目力不及,众人并不能看清楚,薛礼的那一箭是否有建功。

“张泰,你去前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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