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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曾国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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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曾国藩指出军队要内部团结,具有凝聚力。他总结道:“湘军之所以无敌者,全赖彼此相顾,彼此相救。虽平日积怨深仇,临阵仍彼此照顾。虽上午口角参商,下午仍彼此救援。”内讧分裂,危害尤甚。“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此古今之通病。败国、亡家、丧身,皆猜忌之所致。凡两军相处,统将有一分龌龊,则营哨必有三分,兵夫必有六七分。故欲求和衷共济,自统将先办一副平恕之心始。同打仗,不可讥人之退缩;同行路,不可疑人之骚扰,处处严于治己而薄于责人,则唇舌自省矣。敬以持躬,恕以待人,敬则小心翼翼,事无巨细,皆不敢忽;恕则凡事留余地以处人,功不独居,过不推诿,常常记此二字”。
  第六,曾国藩的“兵机”、“战守”思想。曾氏“兵机”思想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练兵须“简练慎出”,军队“不可不精选,不可不久练”。有一次,曾国藩因战事吃紧,需从湖北招兵东下,他便提出:“必须选百炼之卒,备精坚之械,舟师则船炮并富,陆路则将卒并愤,作三年不归之想,为百战艰难之行”。然湖北新募之军仓促起行,“人尽乌何,器多苦窳,船不满二百,炮不满五百,如大海簸豆,黑子着面”,这样的军队纵能速达,又何堪一战,无异于送死。因此曾国藩令其继续编练,直至打造成“战舰二百号,又补以民船载七八百,大小炮千余位,水军四千,陆军六千”的可战之师,次年再行前来,否则“名为大兴义旅,实等矮人观场,不直方家一哂”。其次是哀兵必胜,“兵事宜惨戚,不宜欢欣”。“兵者,阴事也。哀戚之意,如临亲丧;素敬之心,如承大祭,故军中不宜有欢欣之象。有欢欣之象者,无论或为和悦,或为骄盈,终归于败而已矣”。第三是要保全士气。曾国藩认为,战斗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勇气的较量,“大约用兵无他妙巧,长存有余不尽之气而已”。历史上不乏气盈则胜,气虚则败的战例。“孙仲谋之攻合肥,受创于张辽;诸葛武侯之攻陈仓,受创于郝昭,皆初气过锐,渐就衰竭之故。惟荀罃之拔偪阳,气竭而复振;陆抗之拔西陵,预料城下之不能遽下,而蓄养锐气,先备外援,以待内之自毙,此善于用气者也”。曾国藩的自身体验亦证明如此:“余治兵以来,每介疑胜疑败之际,战兢恐惧,上下悚惧者,其后常得大胜;当志得意满之候,各路云集,狃于屡胜,将卒矜慢,其后常有意外之失”。“用兵之道,最忌势穷力弱四字。力则指将士之精力言之;势则指大局大计,及粮饷之接续,人才之继否言之。能战虽失算亦胜,不能战虽胜算亦败”。总之,危急之际,尤以全军保全士气为主。诸如“孤单无助,粮饷不继,奔走疲惫”等,都是瓦解士气的因素,也是用兵大忌。
  曾国藩的“战守”之法则是其军事经验的总结。
  “凡出队有宜速者,有宜迟者。宜速者,我去寻敌先发制人者也。宜迟者,敌来寻我以主待客者也。主气常静,客气常动。客气先盛而后衰,主气先微而后杜。故善用兵者,每喜为主,不喜做客。休祁诸军,但知先发制人一层,不知以主待客一层。加之探报不实,地势不审,敌情不明,徒能先发而不能制人。应研究此两层,或我寻敌,先发制人;或敌寻我,以主待客,总须审定乃动,切不可于两层一无所见,贸然出队”。
  “师行所至之处,必须多问多思,思之于己,问之于人,皆好谋之实迹也。昔王璞山带兵,有名将风。每与敌遇,将接仗之前一夕,传各营官齐集,与之畅论敌情地势。袖中出地图十余张,每人分给一张,令诸将各抒所见:如何进兵,如何分支,某营埋伏,某营并不接仗,待事毕后专派追剿。诸将一一说毕,璞山乃将自己主意说出,每人发一传单,即议定之主意也。次日战罢,有与初议不合者,虽有功亦必加罚。其平日无事,每三日必传各营官熟论战守之法”。
  “一曰扎营宜深沟高垒。虽仅一宿,亦须为坚不可拔之计,但使能守我营垒,安如泰山,纵不能进攻,亦无损于大局。一曰哨探严明。离敌既近,时时作敌来扑营之想。敌来之路,应敌之路,埋伏之路,胜仗追击之路,一一探明,切勿孟浪。一曰痛除客气。未经战阵之兵,每好言战,带兵者亦然。若稍有阅历,但觉我军处处瑕隙,无一可恃,不轻言战矣”。
  “用兵以渡水为最难。不特渡长江大河为难,即偶渡渐车之水,丈二之沟,亦须再三审慎,恐其半渡而击。背水无归,败兵争舟,人马践溺,种种皆兵家所忌。隘路打胜仗,全在头敌。若头敌占脚不住,后面虽有好手,亦被挤退”。


  第四章为官

  “清正廉洁”为律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清季官场的真实写照。曾国藩身逢残败末世,位居一品,却能在腐败丑恶的官场中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殊为不易,可谓实现了“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之志。
  曾国藩的起居生活非常俭朴。穿衣方面,曾国藩平素穿着家人为其织的土布衣服,不着绸帛。一件天青缎马褂是曾国藩最好的衣服。这件衣服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旁人提及此事,曾国藩道:“古语云,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然吾观之,衣亦不如故也,试观今日衣料,有如当年之精者乎?”曾国藩升任总督后,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每晚总督府内,曾国藩夜阅公事,全家长幼女眷都在麻油灯下纺纱绩麻。这在当时的督抚大员中可说是绝无仅有。吃饭上,曾国藩亦不讲究,简单至极。通常他每顿饭只有一个菜,“决不多设,虽身为将相,而自奉之啬,无殊寒素”。时人以曾国藩吃饭简单,每食仅菜一品,谐称之为“一品宰相”。为提倡节俭,教育家人,曾国藩于大堂上亲书一联:“惜食惜衣,不惟惜时兼惜福;求名求利,但知求己不求人。”
  从居住方面看,曾国藩反对大兴土木,在家乡修建巨宅。曾氏湘乡旧宅已有百余年历史,曾门兄弟发达后人丁日渐兴旺,亦经常有客人登门拜访,旧屋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1865年,曾国荃出资七千串铜钱将旧宅改造一新。曾国藩得知后非常生气,认为九弟“奢靡若此”,新房入住则易,搬出却难,此种作法没有为子孙后代做出好的表率,贻害无穷。“生当乱世,居家之道,不可有余财,多财则终为患害。又不可以过于安逸偷惰。如由新宅至老宅,必宜常常走路,不可坐轿骑马。又常常登山,亦可练习筋骸。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一怒之下,他发誓绝不踏进新宅半步。曾国藩每次回乡都住旧宅,平生从未进过新屋。曾国藩还反对家中购置私田。他在日记中写道:“余生平以起屋买田为仕官恶习,誓不为之。”咸丰五年,欧阳夫人在衡阳娘家私自买田置地,曾国藩知晓后立即将土地转让出去,并在家信中表达了反对置田的态度。
  曾国藩生活简朴,源于他出自亦耕亦读的农民家庭,深受良好家风的熏陶。曾国藩父亲曾麟书有意效法林则徐之父,将林父家训中“粗衣淡饭好些茶,这个福老夫享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此等事由儿任之”的名联略作改动,变为曾氏家训:“有子孙有田园家风半耕半读,但以箕裘承祖泽;无官守无言责世事不闻不问,且将艰巨付儿曹。”曾国藩成名后,继承父亲的治家经验,亦将林则徐作为榜样。他在写给曾国荃的信中道:“昔年林文忠公有三个儿子,分家时各人仅得钱六千串。林公身膺督抚要职二十余年,其家底清寒如此,高风劲节,实不可及。我辈兄弟实在应向林公学习。”
  曾国藩为官的过人之处一方面来自个人品高清廉,另一方面来自勤于任事。曾国藩中进士后任职京官七年,从未回过家乡。他在“梦寐之中,时时想念堂上老人”,“如堂上有望我回家之意,则弟书信于我,我概将家眷留在京师,我立即回家。如堂上老人全无望我归省之意,则我亦不敢轻举妄动”。可见,曾国藩不回乡自有不得已的苦衷。曾国藩归结不能归省有“三难”:“现在京寓欠帐五百多金,欲归则无钱还帐,而来往途费亦须四百金,甚难措办,一难也;不带家眷而归,则恐我在家或有事留住,不能遽还京师,是两头牵扯,如带家眷,则途费更多,家中又无房屋,二难也;我一人回家,轻身快马,不过半年可以还京。第开缺之后,明年恐尚不能补缺,又须在京闲住一年,三难也。”
  从中不难看出,曾国藩所谓“三难”,均与其经济拮据有关。前两难犯愁的是盘缠无从筹措,后者则是若赋闲京师则失去经济来源。当时曾国藩已为翰林院侍讲学士,四个月后又升授礼部侍郎,可算居京官高位。然他连回家省亲的盘缠都难以筹措,清廉程度可见一斑。清代官员俸禄非常微薄,品级最高的正一品大学士年薪不过银一百八十两、米一百八十斛。如此低廉的俸禄显然不能维持官员的基本开销,贪污之风自然蔓延。雍正、乾隆两帝致力惩贪,推出地方官“养廉银”和京官“恩俸”、“双俸”制度。“养廉银”制即“耗羡归公”,此项数目巨大,可谓开高薪养廉之滥觞,一般来讲,督抚一级的地方最高长官养廉银超出正俸近一百倍,最低一级的知县亦超出正俸几十倍。相比之下,京官则要低许多。“恩俸”只发给“六部堂官”,即各部尚书和侍郎。“双俸”发给大学士、“六部堂官”双俸双米,其余京官双俸单米。“正俸”、“双俸”之外,京官的合法收入还有差事和科考、捐纳的“印结费”。然京官若想过富足生活,便得索收地方官的礼物银钱,如冬天的“炭敬”、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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