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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制。婚姻只能在同一种姓内进行,严格禁止异种姓之间的通婚。在《乔达
摩法典》一书中就有这样的规定:“家长须娶同种姓之女为妻”。二、带有
氏族血缘关系的底色。由于最初的瓦尔那制是一种部落社会的组织方式,因
此它不可能完全摆脱作为部落社会纽带的氏族血缘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
在:各个瓦尔那的社会等级地位完全取决于其家庭出身,严格按照血缘关系
世代相传;各种姓的职业在原则上世袭不变,正是这种职业的血缘限制保证
了职业贵贱与其种姓地位高低的一致性。三、各种姓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各
种姓因等级差别而在法律面前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保护高级种姓的特权
和利益,高级种姓重罪轻罚,低级种姓则轻罪重罚。四、不同种姓在宗教活
动中的等级差别和限制。这一特点的形成直接受到宗教体系内部等级制的影
响。古代印度宗教活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使不同种姓对宗教活动的参
与权成为体现社会各等级差别的重要标准。后期吠陀时代后期,还准许首陀
罗参加某些宗教仪式,但后来在《百道梵书》中就出现了首陀罗不适于参加
祭祀活动的规定。这样首陀罗就被剥夺了宗教活动的权力。再往后的法经、
法典时代,随着种姓制的日趋严格,在法经与法论中,都普遍存在着一种更
加明显的压制首陀罗宗教权力的倾向。
⑤婆罗门教——政治统治的工具。婆罗门教是伴随着古印度阶级社会和
奴隶制国家的出现而形成的,它渊源于早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很不系统的原始
宗教——吠陀教。由此演变而来的婆罗门教,从其产生之日起,就成为维护
种姓制度,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的精神武器。作为一种政治统治的工具,
婆罗门教的出现与一个专职的、掌握宗教特权的婆罗门种姓集团的形成,是
不能截然分开的。事实上,婆罗门教正是瓦尔那制度的实现方式,二者是一
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印度·雅利安人的原始宗教信仰是对自然的崇拜。对自然现象的无知,
导致了人们对自然的幻想与神化,于是幻想出了各种自然神灵如:天神、火
神以及日神、雷电神等,并且每种神都被冠以一定的名称,如雷电神叫作因
陀罗等。对这些自然神的信仰与崇拜,成为吠陀教的渊源。最初,吠陀诸神
的职能和地位并不固定,只是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和国家的产生,其地位和
职能才开始有了一定程度的固定性。比如:地上有法庭,于是天上就出现了
司法之神;地上有国王,天上也出现了诸神的首领。这样,原始的宗教信仰
也就逐渐带上了阶级社会的色彩。吠陀教的这一变革过程,是由为统治阶级
服务的僧侣阶级完成的。他们为了统治人民大众又在吠陀教中加入了为现实
社会的多种不平等辩护的诸多内容,致使原始的宗教信仰开始与社会政治相
结合,并成为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工具。于是,在所有这些背景下,公元前
1000年前半期,吠陀教在逐渐抛弃其原始落后形式后,形成了古代印度的婆
罗门教。一句话,它是由古代印度的僧侣阶级综合过去雅利安人所信仰的多
种宗教学说,并按照统治阶级的需要而整理出来的一套成体系的文化产物。
按照婆罗门教的教义所言,人们现实的痛苦及不幸是非本质的,因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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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一切均是虚幻不存的,唯有梵天(世界精神)的存在才真实可信。同时,
婆罗门教义与轮回的理论又为其创造的各个等级所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提供
了一种合理性的解释。这就是婆罗门教所谓的“法”亦即“达摩”。依其教
旨,各个社会等级只有按照这种“法”行动,才能得到所谓的“善”报。它
告诫人们,必须遵循“达摩”行事,否则下世纪都摆不脱痛苦的命运。
综上所述,婆罗门教正是在施用种种麻醉手段的基础上,实现其作为阶
级统治工具的价值目标的,并成为套在古印度劳动人民头上的沉重精神枷
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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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古代前期中国政治史
1。夏朝——奴隶制国家的建立
同埃及、巴比伦以及印度等一样,中国也是世界史上最早出现的文明古
国之一。约在公元前21世纪,或者更早一些,随着世袭王朝的出现,中国历
史上的第一个国家——夏王朝建立了。夏的建立成为中国进入奴隶制社会的
开端与标志。夏从禹到桀,历经17王,前后跨越400多年,最后为新的奴隶
制国家——商汤王朝所取代。
从本质上讲,中国夏王朝的确立,正是奴隶制代替原始氏族公社制,以
及私有制战胜原始公社公有制的必然结果,这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使原始氏族制度的瓦解和国家机构
的产生成为大势所趋。生产力提高所引发的连锁反应表现为:剩余物品出现
——则产生私有制及贫富两极分化产生——部落与部落之间争夺财富战争的
迭起——乃至国家专政机构的最后形成。在这一长期的演进过程中,氏族,
部落和部落联盟等组织逐渐蜕化变质,“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
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
①
转变为压迫机关了。”这样,随着先前那种没有阶级,没有压迫,由氏族成
员共同生产与分配的氏族公社制度的逐渐瓦解,中国社会拥有了奴隶主专政
的国家机器,并开始进入奴隶制社会。
就中国的历史进程而言,可以这样说,世袭王朝的建立,就是国家政权
形成的标志。因此,谈夏的国家政治状况,自然就应该从“世袭制”取代“禅
让制”开始。
(1)夏国家的产生及其国家特征
①“禅让制”让位于“世袭制”。禅让制作为原始公社的民主选举制度,
同时作为一种原始形式的民主制度,维系了氏族组织乃至氏族部落联盟的存
在及延续,也伴随人类渡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这种禅让制赖以建立的深厚
土壤,正是原始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
原始社会恶劣的自然条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使得原始人只能以完全
公有化的集体群居方式求得生存。这种生活方式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原始先
民私有观念的先天不足。物质公有,权力公有,一切都成为公有,这样,原
始先民自然选定了禅让制这种确保权力公有化的制度。禅让制的核心是“传
贤”而非“传亲”,更不是“传子”。传说,陶唐氏族的尧做部落联盟酋长
还是由各氏族部落民主选举出来的。而且其后,陶唐氏尧,有虞氏舜及有夏
氏禹等部落联盟酋长的更替——最初是唐尧,接着是虞舜,后来是夏禹,也
是以禅让制的形式实现权力交接的。只是,这个阶段的禅让制已经不像唐尧
以前的禅让制那样稳固了,相反,却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比如:唐尧末年
就想把这个酋长职位传给他的儿子丹朱,有势力的有虞氏舜,借口尧破坏了
民主选举制,而起来反对,囚禁尧,放逐丹朱,将领导权夺到手中,可见,
从本质上讲,这种形式上实现的禅让制,已经开始变色,失去了民主选举的
要义。值得玩味的是,舜在临死前,也曾想将酋长的职位传给其子。结果,
夏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逼迫舜把酋长这一最高职位让给了自己。总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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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这个时期,不论是谁占据了酋长职位,都想破坏禅让传统而传亲;而另
外一些氏族贵族则利用氏族民主选举的制度,作为进行夺权的借口。一旦夺
权成功,又试图效法他的前任,想把职位传给自己的儿子。每经过这么一次
①
反复,传统的氏族民主选举制都进一步遭到削弱 。
风雨飘摇中,禅让制乘着历史的快车,驶入了原始社会的末期。物质资
财私人占有现象的出现,第一次萌发了先民私有观念的冲动;有形物质私有
化的既成事实,则必然导致无形权力私有化的强烈要求。新的历史条件,新
的社会条件,呼唤着新生事物的出台,历史的辩证法敲响了早已残缺不全的
禅让制的晚钟,“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从其底层颤动
了。物质的强烈诱惑力引发的只能是人类惊人的占有欲,而能满足这一占有
欲并使之有效实现的唯一方式,便是实行王权世袭制,亦即对权力实行绝对
垄断并且世代相传。世袭制这种王权继承制度正是通过传子或传亲来实现这
一目标的。夏禹死后,其子启夺取伯益之位,使世袭制首次成为现实。
这样,随着世袭制取代禅让制的成功,氏族、部落的管理机构逐渐变为
国家的统治机构,而氏族和部落的首领实质上已经成了国王。王权也正是在
这种反复的斗争中逐渐产生和加强的。传说,禹做首领时,有一次他召集部
①
落联盟大会,防风氏的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