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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衣食住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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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ū,夫。脚背),连绚。”繶是鞋牙(即今鞋帮)与鞋底相接处的缝里装饰的绦子。沿着鞋口的装饰与衣边的镶饰是同类的东西,因此也叫纯。《仪礼·士冠礼》:“屦,夏用葛,玄端(一种黑色的礼服),黑屦,青絇、繶、纯。”《汉书·外戚传》:“俯视兮丹墀,思君兮履綦。”颜注:“綦,履下饰也。言视殿上之地,则想君履綦之迹也。” 
  古代也有靴子,字原作鞾。《说文新附》:“鞾,鞮属。”据《释名》(《太平御览》引)说鞾本是胡(北方少数民族)名,赵武灵王始服之。《说文》:“鞮,革履也。胡人履连胫,谓之络鞮。”(依段玉裁本) 

  2.袜 

  古代的袜子,是用布帛、熟皮做的。字作韤、韈。《说文》:“韤,足衣也。”《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卫侯……与诸大夫饮酒焉,褚师声子韤而登席。公怒,[褚师]辞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嗀(huò,获。呕吐)之,是以不敢。”’按照古代礼节,臣见君,需解袜然后登席,褚师穿着袜子登席,卫侯以为对自己不敬,所以“怒”。穿袜子时要用带子系上。《史记·张释之列传》:“王生者,善为黄老言,处士也。尝召居廷中,三公九卿尽会立,王生老人,曰:‘吾韤解’,顾谓张廷尉:‘为我结韤!”释之跪而结之。”富贵人家可以穿丝绸袜。张衡《南都赋》:“修袖缭绕而满庭,罗袜蹑蹀而容与。”(蹑蹀nièdié,聂蝶,小步的样子。容与:缓慢的样子。)贫者则无法着袜。杜甫《北征》:“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见爷(父亲)背面啼,垢膩脚不袜。” 

  附:寝衣 

  《说文》:“被,寝衣,长一身有半。”又:“衾,大被。”段玉裁说:“寝衣是小被,则衾是大被。”《论语·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安国注:“今之被也。”这是《说文》之所本。郑玄注:“今小卧被是也。”这是段玉裁之所本。对于什么是“寢衣”,前人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相当于今天的睡衣,但多数人认为就是被子。 
  在古代并不是人人都能有被子。富者可以盖锦绣的被子。《晋书·羊耽妻辛氏传》载,辛氏字宪英,有才鉴。耽从子(侄儿)“祜尝送锦被,宪英嫌其华,反而覆之(翻过来盖)”。《后汉书·李忠传》:“世祖(汉光武帝刘秀)会诸将问所得财务,惟忠无所掠。世祖曰:‘我欲特赐李忠,诸卿得无望乎?’即以所乘大骊马(黑青色的马)及绣被衣物赐之。”李煜《浪淘沙》:“罗衾不耐五更寒。”而贫困人则无被。《汉书·王章传》:“初,章为诸生学长安,独与妻居。章疾病,无被,卧牛衣中(为御寒而给牛披的麻布)。”一般人则盖布被,所以常以“布被”表示清寒的生活。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辛弃疾《清平乐》:“布被秋宵梦觉,眼前万里江山。” 

  四、佩饰 

  古人十分重视身上的佩饰,不仅用以美化自身外形,而且借以标志身份等级。佩饰都系在革带上然后连于大带。常见的佩饰有玉、珠、刀、帨等。(释名》:“佩……有珠、有玉、有容刀、有帨巾之属也。” 

  1.玉 

  玉是最重要的佩饰。《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又说“君子无故玉不去身”,“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车上的铃)之声,行则鸣佩玉”。一走动佩玉即发出叮咚的响声,是因为所佩不只一玉。《大戴礼·保傅》:“下车以佩玉为度,上有葱衡(即青色的珩玉),下有双璜冲牙,玭珠(又称蠙珠,即蚌珠)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周礼·玉府),郑注略同。)因为所佩非一,所以又称杂佩。《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与己和顺),杂佩以问(赠)之;知子之好之(与己同好),杂佩以报之。”毛传:“杂佩者,珩、璜、琚、瑀、冲牙之类。”朱熹的《诗集传》说得比较清楚:“杂佩者,左右佩玉也。上横曰珩,下系三组(丝绳)贯以蠙珠,中组(中间一根组)之半(半截处)贯以大珠曰瑀(其实不是珠而是石之次玉者,朱误),末悬一玉,两端皆锐,曰冲牙,两旁组半各悬一玉,长博而方曰琚,其末各悬一玉如半璧(半圆形)而内向曰璜,又以两组贯珠,上系珩两端,下交贯于瑀而下系于两璜,行则冲牙触璜而有声也。” 
  玉本是一种贵重的装饰品,为贵族豪富所专有,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却把佩带玉石附会上一种神秘的道德色彩。《礼记·聘义》有这样一段记载: 

  子贡问于孔子曰:“敢问君子贵玉而贱碈(mín,民,又写作玫。美石)者,何也?为玉之寡而婚之多与?”孔子曰:“非为婚之多故贱之也、玉之寡故贵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于玉焉:温润而泽,仁也;缜密似栗(栗有坚实的样子),知也;廉而不刿(guì,贵。刺伤),义也;垂之如队(坠),礼也;叩P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绌然,乐也;瑕(玉上的疵点)不掩瑜(玉之美处),瑜不掩瑕,忠也;孚尹(yǘn,匀。孚尹,指美色)旁达,信也;气如白虹,天也;精神见于三川,地也;圭璋特达(等于说无所不达,指用于朝聘之礼),德也;天下莫不贵者,道也。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故君子贵之也。” 

  在古代的文学作品中,玉的这种人为色彩并没有被着重表现,每凡说到佩玉,都在借以烘托人物的高贵或环境的华美。 
  古人的佩玉中除上面所引《内则》列出的以外,还有环、玦。环是环形玉,《说文》:“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即当中空心(好)的直径与四周玉(肉)的宽度相等。《礼记·经解》:“行步则有环佩之声。”《汉书·隽不疑传》:“不疑冠进贤冠,带櫑具剑,佩环玦,褒衣博带,盛服至门,上谒。”但后代诗文中的环佩则多指妇女的佩饰。如阮籍《咏怀》:“交甫怀环佩,婉娈有芬芳。”杜甫《咏怀古迹》:“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 
  玦的样子跟环一样,中空,肉好若一,只是它在“肉”上缺了一截。因为玦的名称来源于“决”,而且形制又是“缺”,断开的两边不相接,所以古人常以玦寓以“决”义。《孔丛子·杂训》:“子产死,丈夫舍玦佩,妇女舍珠瑱,巷哭三月,竽瑟不作。”这是以玦示诀别。《史记·项羽本纪》:“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这是以玦暗示项羽,让他“决”断,杀掉刘邦。《白虎通》:“君子能决断则佩玦。”《荀子·大略》:“绝人以玦,反绝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绝,皆所以见意也。反绝,谓反(返)其将绝者。”一直到宋代,还有人利用赋予佩玉的这种含意传达信息。 

  2.其他 

  与佩环、玦而赋以某种寓意相近的,是有人佩弦、佩韦。《韩非子·观行》:“西门豹之性急,常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心缓,常佩弦以自急。”《论衡·率性》略同,并云:“能纳韦、弦之教,补接不足,则豹、安于之名可得而参也。”这是因为皮革经过鞣制加工后性质柔软,而弦在弓上总是绷得很紧,所以佩带在身可以起到“座右铭”的作用。后人提到弦韦也都指佩弦佩韦以自警。例如《后汉书·第五伦传》:“昔人以弦韦为佩,盖犹此矣。”《旧唐书·李德裕传》:“德裕献《凡扆箴》六首,帝手答之曰:‘置之坐隅,用比韦弦之益;铭诸心腑,何啻药石之功。’” 
  容刀也是一种佩饰。《诗经·大雅·公刘》:“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但《释名》不以为是加了装饰的刀:“佩刀,在佩旁之刀也。或曰容刀,有刀形而无刃,备仪容而已。”大概刘熙是据汉代礼仪解释的。在上古,人们佩带刀剑,既是装饰,也用以自卫。《史记·秦本纪》:“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说苑·反质》:“经侯往适魏太子,左带羽玉具剑,右带环佩,左光照右,右光照左。”可见平时也佩带剑,而且当作“服”饰。《史记·萧相国世家》:“于是乃令萧何[第一],赐带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萧何因为功列第一,特准带剑上殿,可见汉代是禁止臣子携带武器见君的。汉代盖承秦制。《史记·刺客列传》:“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诸郎中(警卫人员)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召不得上。”因此荆轲要刺秦王只能把匕首藏在地图中,而秦王侍臣夏无且只能以药囊打荆轲,其他人员看着荆轲追秦王都毫无办法。朝廷既有此禁令,要佩刀剑以为饰便只好做刘熙所说的容刀。 
  帨巾是佩巾。字又作帅。《说文》:“帅,佩巾也。帨,或从兑。”《诗经·召南·野有死麕》:“舒而脱脱(舒缓的样子)兮,无感(撼)我帨兮,无使尨(páng,旁。狗)也吠。”又称纷帨(同*[上“分”下“巾”帨)。《礼记·内则》:“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縱、笄、緫……左右佩用(佩带上备用的东西):左佩纷帨、刀、砺、小觽、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觽、木燧。”可见帨既是装饰又是平时使用的物件。 
  帨的用途是拭手、去污垢。《礼记·内则》:“进盥,少者奉槃,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郑注:“巾以帨手。”又:“子生,男子(男孩子)设弧(弓)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这是因为帨是干家务所必需,而在封建社会是“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玉篇》说佩巾“本以拭物,后人著之于头”,即佩巾与头巾是上古一物的分化。其实佩巾与蔽膝也属同源,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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