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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走边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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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侠客行》我只看过一遍,大约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吧,很多情节现在都早已模糊不堪。    
    白首太玄经,居然会被一个大字不识的“狗杂种”机缘巧合地看懂,惟独这一幕,我至今记忆犹新。    
    能够激起人共鸣的作品,大多是因为拥有了相似的经历。    
    不禁想起春节前我们初中同学的一次聚会。许多昔日在校极不得意且成绩糟糕的同学,如今几乎都寻了份不错的工作。比如大厨,比如司机,比如导游,比如平面广告设计,比如……    
    即使是他们中最低的月薪,也足以令我们这些过去出类拔萃而现在前途未卜的大学生们艳羡不已。    
    更不消说那些高收入一族,只需那么看似不经心的一句话,便顿时使得满座咋舌。    
    而我们呢?毕业后路在何方?    
    又开始消极了。我拿出指南针,面朝东北方,闭上眼睛。    
    “请相信,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付出和收获,也会是成正比的。”钰儿的声音悠远地飘来,驱散了尚处于初级阶段萌芽程度的消极情绪。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舞台。”    
    美特斯邦威的广告语极富哲理,和钰儿的话异曲同工。    
    毅然决定明天去学校对街的邦威专卖店买件外套。    
    别认为我会单纯到被一句广告词所打动,只是今天路过那家店门口时,不经意间,隐约瞄到了几个摆放得还算醒目的“3折起”。    
    打折才是硬道理!估计就算是邓爷爷站在这里,对这句话也应该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感觉正慢慢良好,寝室的灯却不识时务地一下子熄了,哎,可怜的保险丝。    
    忙打开应急灯,重现光明的那一刻,真的很美好。    
    但回忆的电流,纵然我尝试着连接了好几次,却仍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    
    还是阿S说得好:“当一扇门对你关闭时,一定会有另一扇门在另一个地方为你打开。”    
    记不起他说这话时的背景了。但即使没有背景,也丝毫不影响它放之四海皆准的正确性。    
    趁着这断电的间隙,竟无端地想念起阿S来。    
    阿S是我高中里的第一个纯粹的朋友,也是最要好的一个朋友。    
    冒着废话连篇的危险,我还是要注明两点。    
    第一,阿S的“S”的念法和“死”同音,并非念作英文字母里的“爱司”。这与鲁迅笔下的“阿Q”是一个道理。    
    有时候,我故意把“S”发成翘舌音,阿S便会很认真地纠正:“是阿死,不是阿屎。”这话听起来怪怪的,像是句绕口令。用他的话说,这叫“士可杀不可辱”。    
    第二,所谓“纯粹”的朋友,就是意味着我们的关系只能是朋友,不太可能进化或者退化到别的什么关系上去。    
    之所以我可以说得这样肯定,因为阿S,是一个男孩。    
    想了又想,就算别人会误会,我还是忍不住要说:“我爱阿S!”    
    网上经常有朋友对我说:“你真是一个博爱的人。”虽然在网上看不到对方的神情,但这话听起来总感觉不像是褒奖的语气,所以每次,我总是以一长串“呵呵”来敷衍地回应。    
    “博爱”是中山先生的座右铭,去年夏天去南京时,我还特地和中山先生留了个影。近朱者赤,这么说来,我也可以算是个博爱的人吧。    
    论坛上也有人说我:“在你的诗词和文章中,几乎都充满了悲情色彩,却看不到你在爱与被爱中获得的快乐。也许,你并不是真正的懂得爱。”    
    我对这样的评价常常只能无奈,毕竟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无力去反驳这样的说法。    
    我懂得爱么?幸好高考中未曾出现这样的问题,否则的话,我只好选择重修。    
    因为我实在无法给出一个答案,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答案。因为在我的大脑里,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简单并且高深的问题。    
    不觉已经绕了半天了,先从方钰讲到《侠客行》,再从《侠客行》说到同学会,又从同学会想到阿S,最后从阿S谈到爱,我终于发现了一个从前一直都忽视和误解了的真理:    
    原来在应急灯下用笔写作,也可以像在电脑屏幕前用键盘码字一样——扯得很远。    
    反正一时半会也引不回来了,干脆,就让这篇随想扯得更远一些吧。    
    室友的床上斜放着一本刚从图书馆里借来的很破烂的书,像是六七十年代的版本了。我好奇地走过去翻了翻,是本缺了页的《普希金爱情诗选集》。猛然记起上午打开雅虎的邮箱时,收到的一封匿名的信:    
    “很久没有看到你写的诗了。现在找到能带给你灵感的人了吗?”    
    差点忘了还有写诗这样愉快的消遣方式,感谢普希金,也感谢那封无厘头的匿名的信。    
    晚上的确是写诗的好时光,我抽了支水笔,随手便在英语作文纸的背面涂鸦开来。    
    “我爱幽冥/我爱精灵/我爱太阳/我爱星星/    
    我爱幽冥像昭君的素裙/我爱精灵像燕姿的声音/我爱太阳像尼采的思想/我爱星星像顾城的眼睛/    
    我爱重庆/我爱昆明/我爱上海/我爱北京/    
    我爱重庆的山群/我爱昆明的水影/我爱上海的世博/我爱北京的奥运/    
    我爱你的我/我爱我的你/    
    我爱我像幽冥/我爱我像精灵/我爱我像太阳/我爱我像星星/    
    我爱你的素裙/我爱你的声音/我爱你的思想/我爱你的眼睛/    
    我爱你没有道理/我爱你没有原因/我爱你的意思就是/    
    我爱你/    
    我爱野百合/我爱满天星/我爱长城八达岭/我爱工农商学兵/”    
    我从来没有尝试写过这种风格的东西,姑且把它称作“诗”吧。    
    虽然写完后,连自己都读不懂到底是写了点什么或是想要表达点什么,也看不出我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人,但这种无拘无束的涂鸦的感觉,真爽!    
    诗也写了,瘾也过了,题也跑了,现在把话题再转回去,应该不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了。    
    ………………    
    天道酬勤。几经努力,回忆的电流终于被我接通了。    
    只是连接的片段,已经跳到了国庆前后。在此之前的点滴欢笑点滴感动,都像是一张张历史悠久的老相片,班驳得难以辨认。    
    就让那些难以记起的、已不再属于我的回忆,安静地睡在属于它们的地方。这样也很好。


第二章第11节 后悔没让你知道

    就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我一定会呵护着你也逗你笑,你对我有多重要,我后悔没让你知道,安静地听你撒娇看你睡着一直到老。    
    ——周杰伦《开不了口》    
    “十•;一”黄金周,各种形形色色的优惠酬宾活动犹如雨后春笋般开展得如火如荼。    
    浔浔对这些消息是很敏感的。早在国庆前的一个礼拜,她就已经全身心地投入了紧张激烈的“备战”阶段。    
    “李宁全场四折起”、“利星购物广场返现加抽奖”、“欧莱雅秋妆名师现场演示”、“黛安芬满三百送一百二”……那段时间,我和钰儿除了上课,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了。    
    时间是种很神奇的东西。开学二十多天后,我们已经不再像刚认识时那样拘谨了。我像安浔那样称方钰为“钰儿”,也像方钰那样称安浔为“浔浔”。我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感觉。    
    不过话又说回来,从一开始,我们之间就没有多么拘谨过。    
    我们甚至很有默契地约定,国庆节的假期一起出去玩。    
    至于玩的方式与地点,便理所当然地全权委托给浔浔了。    
    个人认为,还是钰儿的话比较经典:“我们都太懒了。只有浔浔最好了。”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大概不会有人能忍心拒绝这样合理且委婉的请求吧。    
    更何况,浔浔本身就是那种站在时尚的风口浪尖上的女孩,说到“玩”,用“两眼放光”这个词来形容她也毫不为过。    
    浔浔果然不负众望,在九月的最后一天,一条堪称绝妙的徒步旅行路线终于被她设计了出来:先从灵隐寺旁的小道登上北高峰,然后转道至灵峰,再走小路下山,到达植物园。    
    还能回想起浔浔说出她的计划时那兴奋的神情,以及她捍卫这个计划的三条理由:    
    第一,国庆期间人流量大,所以去闹市区显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第二,爬山能呼吸新鲜空气,能锻炼身体,能陶冶身心,总之益处多多。    
    第三,可以节省下进植物园的门票。    
    “你呀,胡说八道,”钰儿撇撇嘴,开始反驳她,“你平时都是很不安分的,总是哪里热闹就往哪里钻,所以第一条理由并不成立;再说那么热的天,气温居高不下,山还没爬,人先被烤干了,所以第二条理由也没有说服力……”    
    “不过第三条理由言简意赅,简直就是字字珠玑啊!”虽然我也并不觉得爬山是什么太好的主意,但终究不忍扫了浔浔的兴。我回头看了看钰儿,略带商量的口吻说:“那……明天就去爬山吧?”    
    “哎,看来我这一票投与不投,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压倒性多数,你们赢了。”钰儿笑着摇摇头,“好吧好吧,明天我们爬山去!”    
    吃过晚饭,看了会书,居然萌生出一种想出去走走的欲望。    
    如果这也能算是欲望的话,那应该是最最容易得到满足的欲望了吧。    
    于是我逛进了离家不远的超市。    
    出超市的时候,我只拿着两样东西:一大筒品客薯片和两斤喜之郎果肉果冻。    
    我隐约记得,浔浔曾告诉我她最喜欢吃品客薯片,而喜之郎果肉果冻又恰是钰儿的最爱。    
    不禁哑然。到超市里去转悠了一大圈,竟然没有为自己买一样东西。    
    回到家,泡了杯即溶咖啡,抿了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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