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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2-百年老课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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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了了,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少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碟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七岁。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1990年9月1日    
    【点评】    
    汪曾祺(1920—1997),现、当代作家。江苏高邮人。1939年考入昆明西南联合大学中文系,深受教写作课的沈从文的影响。1940年开始发表小说。1943年大学毕业后在昆明、上海任中学国文教员和历史博物馆职员。1946年起在《文学杂志》、《文艺复兴》和《文艺春秋》上发表《戴车匠》、《复仇》、《绿猫》、《鸡鸭名家》等短篇小说,引起文坛注目。1950年后在北京文联、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工作,编辑《北京文艺》和《民间文学》等刊物。1962年调北京京剧团(后改北京京剧院)任编剧。著有小说集《邂逅集》、《羊舍的夜晚》、《汪曾祺短篇小说选》、《晚饭花集》、《寂寞与温暖》、《茱萸集》,散文集《蒲桥集》、《塔上随笔》,文学评论集《晚翠文谈》,以及《汪曾祺自选集》等。另有一些京剧剧本。短篇《受戒》和《大淖记事》是他的获奖小说。    
    《多年父子成兄弟》:作者的父亲是一个多才多艺、情感丰富的人,父亲的好脾气使孩子们很喜欢和他亲近,这样父子之间沟通起来就十分方便和畅通。父亲也注重儿子的学业却从不强求,而是让儿子任性发展,甚至是有些“放纵”儿子,即使是朋友也很难做到。现实社会中那种试图用自己的模式来塑造孩子的父母,他们的想法和做法是不可行的甚至是愚蠢的。


第一部分 生活的脉络蹇先艾:我与文学

    这几年来,和自己的本行“经济学”背道而驰,一天比一天远了,与“文学”的关系却倍加亲密起来,像忘形的朋友似的。严格而论,我并没有超人一等的天赋,偏要不避艰险地走上这条路去,而且觉得醰然有味,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是不是缘法?拉杂读书,兴到为文,几乎成了生活的习惯了。但是一旦遇到天才作家,正牌文士,终不免面红耳赤,显着十分忸怩。因为我是左道旁门,未可以语于大方之家。    
    先学写诗,继写小说,前后有七八年,这便是我的简单的履历。诗,统计起来,写过不下数十首,大多数发表于《晨报副刊》和《诗刊》,有一小部分则登在《小说月报》。曾经几次有野心想编订一本诗集,最后还是放弃了原来的计划;缘故是初期的试作,如今新诗成熟时代,印行出来,怕不会笑破了读者的肚子。最难忘是徐志摩先生,如果缺少他的鼓励和敦促,也许连这点微薄的成绩都没有。我的写诗是他寄寓松坡图书馆旧址的时候开始的。庭院里的那棵参天拿云的古槐永远在我的记忆之中。志摩在《石虎胡同七号》中描写过它,我还特别用它做题材作了一首《老槐吟》,登在前期的《诗刊》上。这首诗当时很受他的赞美。还记得有一首名《百年后》的短诗,我曾依照志摩的推敲,修改过三次才发表,足证他对我做诗的热心。那时我因读了几本莫泊桑和柴霍甫的英译选集,也学写一些短篇小说,得陈西滢、王统照两先生的指正不少。但在现在看来,都是些不成形的东西。一九三○年以后因为生活的转变,家庭的重担挑到肩头上,过着非常单调机械的日子,烟士披里纯早已逃走无踪;写诗不成,只好以全力来学写小说了。    
    因为自己的创作力十分薄弱,不能大量地生产;一方面又鉴于卖文为生的危险,于是不得不找一点职业的工作。这职业便是教书,也就等于“拉散车”一样,把时间零碎贱价地卖给了别人;每到日落黄昏,才气喘吁吁地回到家里,全身已经筋疲力竭了,哪里还有提笔的勇气!何况理智的粉笔生活与热情的创作生活又是绝对冲突的。但因为朋友们的催逼,却也不能完全停止写作。这两年来寥如晨星似的在各杂志中出现的几篇便是在这种窘迫和狼狈的情形之下产生的。意识的不正确,技巧的不完美,事实上也就无法避免了。    
    常常研究自己的作品产量稀少的原因:一半固然应归咎于生活的忙碌;一半也由于我的想像力太贫薄和生活的体验还不够透彻。今后的努力,我是完全辨清路径的方向了。从根本上说,还得多读名家的杰作。    
    说到写小说,个人有一种偏嗜,总爱着眼小处,尽力在字句上修饰,因此便忽略了全篇的结构,遂不免往往有雷同的布局。还有,我因为感觉着以都市的生活来做材料的创作是太普遍了(虽然其中不乏佳作),便妄想换一个新的方面来写,——这新的方面即是一些边远省份乡镇中的人物和风景。并且自己又最爱读BretHane的富有地方色彩的小说。所以我的短篇,有好些便喜选取故乡(贵州)的题材。就我以往的创作说,其中比较惬意的几篇,如《在贵州道上》、《到镇溪去》、《盐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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