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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女之袍,实用肯定大于美观,试想于胡地胡天胡风雪的东北,能诞生旗袍之服,也一定与满人的生活有着打折骨头连着筋的纠缠。
而所谓的现代旗袍肯定不是清朝时的旗袍,清初旗袍的基本样式是圆领、窄袖、掩襟(大襟)、下摆左右开襟、长至脚腕,质料皮、棉、单、夹因季节而异。满族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服装作为普遍穿着和礼仪服饰,与他们的生活习俗和东北地区的气候环境有着直接关系。众所周知,满族是以骑射著称的狞猎民族。在白山黑水间的林海雪原策马驰骋,必须有足以挡风御寒的服装,而上下身连成一体的掩襟长袍,上可遮挡胸前背后,下可盖住两腿,左右开衩又便于上下马匹,窄袍袖在射箭时灵活利落,又可以套上软坎肩、马褂,接上护手的毛皮“袖头”(清代演变成宫服上的箭袖,俗称“马蹄袖”),无一不是适当时环境和生活特点的结果。
这种长袍随着清军入关传入北京和关内各省。至于到底是如何流传开来,据说当时的清政府是施加了高压政策的,就是男子必须仿效满人而着旗袍,以证明从形式上归顺大清之意愿。另一方面被接受的实际原因还是因为它确实比明朝服式简便实用,所以很快就被汉人男子所接受,直至民国年间仍是男人最普遍的中式便装。官员外商、文人墨客穿着体面大方。农村的车老板等常出门在外的人冬天穿棉袍仍是为了御寒。
各取所需,各求其便,这是很多能够流传的事物的根本原因。而旗袍在汉族女子当中流行,遇是民国以后的事。
清朝满族妇女的袍子有一个从简朴向华丽变化的过程。乾隆以后,皇帝后妃和八旗贵族女眷的袍子,不仅面料讲究,而且身前背后都装饰着彩绣、平金的花卉、蝴蝶、彩凤、福寿等图案,襟口、袖口、下摆、开衩等边缘的“绦子”有织有绣,越镶越多,至清末甚至有镶至十几道者。在式样上也有所改变,最明显的是袖子由窄变宽,靠袖口的里最绷上一尺多宽的绣花缎片,空的时候翻卷过来露在外面,称为“大挽袖”,颇显华丽富贵之气。这样漂亮的服装,不能不引起汉族女子的羡慕,但不“在旗”人家的妇女,无论家里有多少钱,也不能穿这种“高档”服饰上街。其原因不仅是制度、风俗方面的限制,还在于她们的“三寸金莲”比不得旗人妇女穿高底儿鞋的大脚,穿上袍子也美不起来。因此,那时的旗袍确是“名副其实”的属于旗人。
民国以后,特别是1925年末代皇帝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后,旗袍才真正在中国广大妇女中普及。普及的首要前提是妇女们扯掉了脚上的裹脚布,三寸金莲立刻膨胀成真正的人脚。随着脚被解放,先进的着装思想也如雨后春笋般在新女性的心里疯长。
先是一些照相馆有了旗装照相的业务,很多非旗籍妇女也去试个新鲜。19世纪20年代后,从上海等地的女学生、女记者等“摩登女性”开始,把旗袍作为时装穿上街。经她们领导潮流,追随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到三四十年代进入极盛时期,旗袍成为了中国妇女的最普遍服装。
当然,如果按部就班地照搬旗女的旗袍,爱美的汉族女子肯定是不干,所以,民国以后的旗袍,已被汉族女子进行了颠覆性的大胆改良。
由于爱美的汉族女子多在江南,江南自古又炎热,而旗女们的筒子式旗袍太热不说,也无法体现江南女子的纤腰肥臀。于是,腰身变瘦,紧贴肌肤,腰臀均于行走中摇曳隐现。再就是坚决取缔了清代旗袍内穿长裤的麻烦,光腿贴之,肌肤与绸缎浑然一体,往往令人分不清哪是肌肤,哪是绸缎。还有就是把长长的袖子变短再短,甚至于无袖,极大地把数百年来男人垂涎张望的玉臂,甚至胳肢窝也裸露出来,任你看个端详。此外,领子的样式、制作的方法和用的面料等,也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电影《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数套旗袍,可谓争奇斗“眼”。章子怡、巩俐、杨紫琼等国际华人巨星,每到盛典,更是以穿旗袍而示美。
在旗袍的故乡东北,妇女旗袍的改变过程却自有特色。这里无论城乡,满族人都随处可见。他们祖祖辈辈都穿这种衣裳。尤其是中下层妇女,平时喂猪、做饭、带孩子、做针钱活都是穿着普通布料的旗袍,即便有一两件绸缎绣花的平日也是“压箱底儿”,只是逢年过节才偶尔拿出来穿穿,而且也舍不得毁掉再去做打捞的。因此,那些在关内城市里流行的时兴样式,和她们司空见惯的比起来倒像是“奇装异服”,就连当地的汉族妇女也是仿照身边满族人的老样子做,所以穿“改良旗袍”的风气不仅比关内晚,而且改良的程度也不那么大。
对于旗袍为何会以如此惊人的速度蔓延世界又为何以如此顽强的生命力流行至今,我觉得还是旗袍的最根本的灵魂使然。
旗袍为何开衩,前文已有简单介绍,一是走路之必须,二是方便劳作。男人骑马自不必说,女人的用处就更大了。外到山野田地里劳作,捡了五谷杂粮后可做活,可解撅腰凹腚之苦。这是指过去旗袍开衩的功能。
现代旗袍的开衩可不是为了方便与走路,完完全全就是为了极尽可能地暴露其羊脂玉腿。款步轻移,玉腿摇动,于两片风摆裙裾间忽闪粉色,见光无限。此一命也。
旗袍之功,收腰紧臀,把女子笔杆似的纤腰收拢于光滑的锦缎之中,即使是上下左右移动,或是前后内外抻扯,纤腰把握于手中。其袍后之肥臀,被玉帛紧团于一隅,丰满耀目,圆润揪心。此为二命。
旗袍为袍,上下一体,或笼罩全身而强人闪局部ak一丝轻佻,寸布不留。这等传统与开放的协调,这样繁复与方便的统一,让人只想一层的简单恰恰迎合了人们审美的神秘与隐秘。此属三命。
旗袍三条命,并非我杜撰,不信你看一眼身着旗袍的女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5期P60
我的父亲母亲
刘若英
我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个,有种时光倒错之感。
无意间,在老家发现了几本相簿。翻开来,里头整齐存放着的不是照片,而是我父母亲年轻时来往的书信。我也想称它们为情书,但是那个年代的人表达含蓄,你情我爱是不提的,更像是家书。一张张泛黄的纸张,大部分是母亲写的。内容不离生活琐事,偶有岔题的,就是盼着那当海军的舰长丈夫早日归来。这些信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在我两岁时,父母便离异,他们的相处方式我从来没有记忆。这些信自然成了当时点点滴滴的存证。
相互依靠的情义
母亲是韩国华侨,中文程度自然及不上父亲。于是我看到,每封母亲写的信上,都会有一个一个的红笔圈着错别字,那是父亲帮她挑出来的,然后又把信寄回给我母亲。我母亲收到后都会在被订正的字旁写上一整行对的字,就像小学生被罚写生字。因此每封母亲的信,都要这样两度易手,家书除了讲讲家中事,也是国文教材。父母俩如此不厌其烦,大约也是相互依靠的情意。及至想到他们的离异,让我不禁鼻酸。
据说他们从未吵架。我也好奇,每个人都好奇,他们从没吵过架,为何离婚?到了我自己谈恋爱,才有体会,不吵架的伴侣才是要命。父亲是一个过分幽默浪漫的人,天塌下来的事,他都可以一笑置之,以为有比他高的人先顶着。错了一个字会自行补写一行的母亲非常不一样。母亲不能说杞人忧天,但却事事要求尽善尽美。她的每一个今天,可以说都是为了明天做准备。她又要求自己面面俱到,有时到了难以理解的地步。据说我姐出水痘的那一天,她跑去照顾亲戚家发烧的女儿,认为这样才是周到。这样的两个人,一个死皮赖脸时,另一个可能在怀疑“他是怎么回事?”自然不能说水乳交融。
据大阿姨形容,我妈私底下对我爸,还是那一丝不茍的周到。当时爸爸的办公室离家只需要走路五分钟,他中午都会回家稍事休息。如果我妈下午需要帮我们洗澡,她会把毛巾先垫在浴缸里,再用毛巾把水龙头包起来,这样,放水的声音就不会吵到睡午觉的爸爸。但午间无聊的小孩终究会吵,我妈就只好带姐妹俩去台湾疗养院旁的公园玩一个小时,这样爸爸才能完全清静。但这种周到发挥到极致,就是两人的压力了。我爸回家进门不愿意脱鞋,对有洁癖的妈妈是很大的威胁,但是她又不忍心改变丈夫的习惯,于是下班时间一到,她会沿着爸爸从门口到房间的路线铺上毛巾,以防地板弄脏。
考验两人不同的价值观
爸爸的不羁性格,让他在还很年轻时,就放下一片大好前程的海军不做,拿了十万元退役金,开了间“作家咖啡屋”。“作家咖啡屋”,顾名思义,来的不是作家就是文学爱好者,爸爸遇见了,都转身跟妈说“不能收钱”。这样的生意自然是不得善终的。但可能赔了家咖啡厅还不够快意,他接着开了家电影公司。我妈怀着我的时候,就顶着大肚子在电影街穿梭,大概自动化身为“制片”之类的。爸爸自己写了剧本,投资了几部据说很前卫的电影,叫《不敢跟你讲》,女主角是归亚蕾。一九七○年的金马奖,片中的小孩(俞健生)还因此片得了最佳童星奖。但片子上演前,因为内容涉及师生恋而被禁演,可见当时的电影检查对良善风俗的标准定得很严格。拍了部不能上映的电影,自然就不是投资,而是相当于把钱丢进水里。
这些点滴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