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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潜规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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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卿可使也。”太子曰:“愿因先生得交于荆卿,可乎?”田光曰:“敬诺。”即起,趋出。太子送至门,戒曰:“丹所报,先生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也!”田光俯而笑曰:“诺。”偻行见荆卿,曰:“光与子相善,燕国莫不知。今太子闻光壮盛之时,不知吾形已不逮也,幸而教之曰:‘燕秦不两立,愿先生留意也。’光窃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也,愿足下过太子于宫。”荆轲曰:“谨奉教。”田光曰:“吾闻之,长者为行,不使人疑之。今太子告光曰‘所言者,国之大事也,愿先生勿泄’,是太子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也。”欲自杀以激荆卿,曰:“愿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因遂自刎而死。《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关于樊於期: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於期仰天太息流涕曰:“於期每念之,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荆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王,秦王必喜而见臣,臣左手把其袖,右手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见陵之愧除矣。将军岂有意?”樊於期偏袒扼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腐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刭。太秦代士兵使用的铜戈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不可奈何,乃遂盛樊於期首函封之。《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关于高渐离:    
    其明年,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秦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彷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坐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久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坐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秦始皇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朴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刺王的事情到荆轲戛然而止,后来再也见不到那样壮烈的场面了。这是因为一方面大一统皇权已经牢固得如同铁桶一般,刺王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另一方面皇帝也做了充分的防范,一切呈递均需转手当值太监。皇帝时时刻刻处于重点保护之中,要刺杀他,谈何容易。    
    


第八部分第七十四章 专制帮凶李斯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殿设宴招待群臣。淳于越劝秦始皇分封子弟。就在此时,李斯的一番话导致了焚书坑儒这一中国历史上最野蛮最令人羞辱的事件。我们不能断言,没有李斯的进谏,焚书坑儒事件就不会发生,但可以断言,李斯的进谏加速了秦始皇的决策。最恶劣的是,李斯是借驳斥淳于越的分封主张兜售其灭绝文化货色的。“焚书坑儒”与反对分封制并无必然因果关系,并不是说要实行郡县制就必须焚书坑儒。李斯所言基本属于诡辩,他是这样说的:    
    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辩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李斯先是担心百姓议论朝政,作为专制皇权的鹰犬,害怕树倒猴孙散,倒还可以理解。但是扫除《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就让人难以理解了,难道扫除了文化,人们就不议论了?天下哪有这个道理!禁锢思想,剿除文明,堵塞言路,只能造成高压,导致王朝在高压之下迅速地崩溃瓦解。若没有李斯的这个馊主意,或许秦朝尚能够多苟延残喘些日子,按照李斯的主意做了,注定要迅速灭亡。因为完全没有文化、没有思想、没有自由的社会是无法持久的。考察世界各国历史,可以发现一条规律:再专制的社会,也要留些出气的阀门,给人们些许发言权,否则就会形成“高压效应”。欧洲最专制的中世纪,学者还是可以偷偷摸摸地做自己的学问,统治者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什么也没看见。其中最根本的道理在于,无论多么强大的统治者,也没有力量实行彻头彻尾的专制,没有力量把被统治者的方方面面都监控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焚书坑儒绝对不是好办法,在任何场合都不是好办法,只会南辕北辙。以李斯之聪明,不可能不明此理,他是为自己计,苟且一日算一日。    
    李斯提出的“以吏为师”更是恶毒无比。那是对孔子民间办学并将“师”从官吏中分离出来的一种反动,纯粹是开历史倒车,李斯像是把从朝廷中溢出的些许权力悉数收回,其结果与焚书坑儒殊途同归,导致高压效应。中国帝王的内圣外王、金口玉言都是以李斯的“以吏为师”为依据的。话自帝王口中出即真理,毋庸置疑。中国排斥知识分子(师)的传统也是自李斯始。中国的专制统治者根本不允许作为“师”的知识分子独立存在,独立发挥社会功能,总是千方百计让其产生强烈的依附性。    
    通过李斯年轻时的关于“老鼠”的议论可知,他是一个眼中只有利益的小人,后来他的作为印证了他的“鼠论”。他实在是无功劳可言,为人褒奖的《谏逐客令》,写作动机也不过是为自己能在秦国安身立命而已,就算有些进步作用,与其罪孽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为李斯定位,只能说他是历史罪人。李斯之危害,在于直至20世纪还有人为他评功摆好。一个罪孽深重的人,能够蒙蔽世人两千多年,也算是个奇迹吧。    
    


第八部分第七十五章 大一统皇权专制潜伏的危机

    蒙恬家族三代效力秦国,祖父蒙骜、父亲蒙武皆秦国名将。蒙恬在外征战,蒙毅在朝廷位至上卿,为秦始皇出谋划策。可以说蒙家世代为秦之栋梁。    
    赵高犯罪当死,蒙毅依法承办,但最终赵高得到了秦始皇的宽宥,恢复了官职。侥幸得活的赵高不思改悔,反而嫉恨蒙毅,累及蒙恬,一心要报复蒙家,终于导演了一场残酷的杀戮。    
    秦始皇暴死于沙丘,死前蒙毅被派出,死时未归。秦始皇身边只剩下胡亥、赵高与李斯三个重要人物。这三个人(主要是赵高与李斯二人)钩心斗角,最终赵高取胜,左右住了局势。    
    赵高何以取胜,《史记》没有记载,只是描述了李斯态度由强而弱的变化,读解不出个中缘由。我读李斯与赵高的问答,感到赵高像李斯完全是在扭捏作态,一方面增加些讨价还价的政治资本,另一方面给自己留了一手,万一赵高失势、扶苏得势,也有一条退路。赵高与李斯不同,他是铁了心的,要除掉扶苏与蒙恬。一切都在按照赵高的计划进行。赵高凭借掌握胡亥,掌握印玺,掌握秦始皇的尸体(密不发丧)的有利条件,给戍守边陲的扶苏与蒙恬发去一封假诏书,赐死二人。扶苏其人老实忠厚,不听蒙恬的规劝,坚决按照诏书行事,刎颈身亡;蒙恬拒不接受赐死,被捉,最终还是被杀。蒙恬所带的数十万士兵,全部由赵高的心腹掌控。一个吞并了六国、强大无比的秦帝国,在赵高、李斯的策划下,瞬间便权力旁落,秦二世反成太监的傀儡;蒙恬,这个令任何敌手胆战心惊的大将,瞬间便成为太监赵高的俎上肉。    
    大一统皇权帝国所隐伏的危机,如此迅疾地爆发了,可以说这是任何人都预料不及的。这种大一统专制皇权体制从建立的那一日起,就潜伏着无法消除的危机,那就是来自于朝廷内部的防不胜防的颠覆。这种颠覆具有突发性与不可预测性。    
    赵高的篡权形同儿戏,全凭灵感,而他与李斯的一问一答,又酷似做买卖,谈生意。这一切与战场上的刀林剑雨毫无共同之处。赵高怎么由一个险些被问斩的罪臣一下子成为了呼风唤雨的权力中枢人物?是秦始皇宠的。那么,秦始皇又为什么要宠爱一个太监?是因为秦始皇对朝臣并不真正放心。他真正放心的是近侍。为什么皇帝相信近侍?因为近侍与皇帝在一起的时间最久。皇帝对离开自己的人———哪怕仅仅离开一日———都是不相信的。于是,近侍与朝臣便成为互相掣肘的两大势力。矛盾由此而生。这同样是一种难于克服的矛盾。一种体制,自诞生之日起就存在不可克服甚至不可预知的危机,能说这种体制是进步的,是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吗?!那些盲目吹捧秦始皇功业的人,是把“统一”视为判定帝王功业的惟一标准了。秦始皇式的统一,实际上是假统一。后来的王朝也都是假统一,地方的离心力永远是帝王做梦都想消除却永远消除不了的心腹之患。    
    当然,作为反面教员,秦之速亡(赵高篡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可以说秦开始亡了)给予了后世很多启示。但后世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秦朝所潜伏的危机,更找不到防患于未然的途径。“祸起萧墙”成为一条带有普遍性的规律。这雄辩地证明:愈是高压愈是速亡。为避免速亡所花费的成本非常之大,达到一定程度,极易激起民变,此乃历代帝王最感头痛的问题。    
    


第八部分第七十六章 协商精神,先天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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