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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温热经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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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者,犹且论及,而谓疫病之为流行大毒者,反不之及耶!然则《伤寒论》中之必有疫证,是非臆说,坤学识浅陋,不 
敢妄自搜罗,扰乱经旨,但将《伤寒》《金匮》中证治,与风寒等法不合,寓有毒意者,均归之疫! 
雄按∶守真论温,风 
逵论暑,又可论疫,立言虽似创辟,皆在仲景范围内也。 
杨按∶此篇搜辑甚佳,俱古人所未及,然原论不可解处甚多,其用方与病不相登对处亦有之,读者师其意,而于其 
不可解者,勿强事穿凿则善矣。汪按∶此评大妙,如此方不为昔人所愚,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 

卷三
叶香岩外感温热篇
属性:章虚谷曰∶仲景论六经外感,止有风、寒、暑、湿之邪。论温病由伏气所发,而不及外感。或因书有残缺,皆未可 
知,后人因而穿凿附会,以大青龙、越脾等汤证治为温病,而不知其实治风寒化热之证也。其所云∶太阳病,发热而渴 
为温病。是少阴伏邪出于太阳,以其热从内发,故渴而不恶寒。若外感温病,初起却有微恶寒者,以风邪在表也。亦不 
渴,以内无热也。似伤寒而实非伤寒,如辨别不清,多致误治,因不悟仲景理法故也。盖风为百病之长,而无定体,如 
天时寒冷,则风从寒化而成伤寒。温暖则风从热化而为温病。以其同为外感,故证状相似,而邪之寒热不同,治法迥异, 
岂可混哉?二千年来,纷纷议论,不能剖析明白,我朝叶天士始辩其源流,明其变化,不独为后学指南,而实补仲景之 
残缺,厥功大矣。爰释其义,以便览焉! 
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辨营卫气血,虽与伤寒同,若论治法,则与伤寒 
大异也。 
华岫云曰∶邪从口鼻而入,故曰上受。但春温冬时伏寒藏于少阴,遇春时温气而发,非必上受之邪也。则此所论温 
邪,乃是风温、湿温之由于外感者也。 
吴鞠通曰∶温病由口鼻而入,自上而下,鼻通于肺。肺者,皮毛之合也。经云∶皮应天,为万物之大表。天属金, 
人之肺亦属金。温者火之气,风者火之母,火未有不克金者,故病始于此。 
诸邪伤人,风为领袖,故称百病之长。即随寒、热、温、凉、之气,变化为病,故经言其“善行而数变”也。身半 
以上,天气主之,为阳。身半以下,地气主之,为阴。风从寒化属阴,故先受于足经;风从热化属阳,故先受于手经。 
所以言温邪上受,首先犯肺者,由卫分而入肺经也。以卫气通肺,营气通心,而邪自卫入营,故逆传心包也。《内经》言∶ 
“心为一身之大主”而不受邪,受邪则神去而死。凡言邪之在心者,皆心之包络受之,盖包络为心之衣也。心属火,肺 
属金,火本克金,而肺邪反传于心,故曰逆传也。风寒先受于足经,当用辛温发汗。风温先受于手经,宜用辛凉解表。 
上下部异,寒温不同,故治法大异。此伤寒与温病,其初感与传变皆不同也。不标姓氏者,皆章氏原释。 
雄按∶《难经》从所胜来者为微邪,章氏引为逆传心包解,误矣!盖温邪始从上受,病在卫分,得从外解,则不传矣。 
第四章云∶不从外解,必致里结,是由上焦气分以及中、下二焦者为顺传。惟包络上居膻中,邪不外解,又不下行,易 
于袭入,是以内陷营分者为逆传也。然则温病之顺传,天士虽未点出,杨云∶肺与心相通,故肺热最易入心,天士有见 
于此,故未言顺传,而先言逆传也。而细绎其议论,则以邪从气分下行为顺,邪入营分内陷为逆也。杨云∶二语最精确。 
汪按∶既从气分下行为顺,是必非升提所宜矣。俗医辄云∶防其内陷,妄用升提,不知此内陷,乃邪入营分,非真气下 
陷可比。苟无其顺,何以为逆?章氏不能深究,而以生克为解,既乖本旨,又悖经文,岂越人之书竟未读耶!? 
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 
雄按∶唐本作化热。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唐本作“肺合皮毛而主气”)。故云在表。在 
表(唐本无此二字),初用辛凉(何以首节章释改“辛平”,今 
订正之)轻剂,挟风,则加入(唐本无“则”’“入”二字)。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风于 
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 
伤寒邪在太阳,必恶寒甚,其身热者,阳郁不伸之故,而邪未化热也。传至阳明,其邪化热,则不恶寒,始可用凉 
解之法。若有一分恶寒,仍当温散。盖以寒邪阴凝,故须麻桂猛剂。若温邪为阳,则宜轻散。倘重剂大汗而伤津液,反 
化燥火,则难治矣。始初解表用辛凉,须避寒凝之品,恐遏其邪,反不易解也。或遇阴雨连绵,湿气感于皮毛,须解其 
表湿,使热外透易解。否则,湿闭其热而内侵,病必重矣。其挟内湿者,清热必兼渗化之法,不使湿热相搏,则易解也。 
略参拙意。 
不尔,风挟温热而燥生,清窍必干,谓水主之气,不能上荣,两阳相劫也。湿与温合,蒸郁而蒙蔽于上,清窍为之 
壅塞,浊邪害清也。其病有类伤寒,其(唐本无此字)验之之法,伤寒多有变证;温热虽久,在一经不移。以此为辨。 
(唐本作“总在一经为辨”;章本作“而少传变为辨”较妥)。 
胃中水谷,由阳气化生津液。故阳虚而寒者,无津液上升,停饮于胃,遏其阳气,亦无津液上升。而皆燥渴。仲景 
已备论之。此言风热两阳邪劫其津液而成燥渴,其因各不同,则治法迥异也。至风雨雾露之邪,受于上焦,与温邪蒸郁, 
上蒙清窍,如仲景所云“头中寒湿”,头痛鼻塞,纳药鼻中一条,虽与温邪蒙蔽相同,又有寒热不同也。伤寒先受于足经, 
足经脉长而多传变;温邪先受于手经,手经脉短,故少传变。是温病、伤寒之不同,皆有可辨也。 
雄按∶上第一章,统言风温、湿温与伤寒证治之不同,而章氏分三节以释之也。 
前言辛凉散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也。营分受热,则血液受(章本作“被”)劫,心神不安,夜甚 
无寐,成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如从风热陷入者,用犀角、竹叶之属;如从湿热陷入者(唐本者下有“用”字),犀角、 
花露之品,参入凉血清热方中。若加烦躁,大便不通,金汁亦可加入。老年或平素有寒者,以人中黄代之,急急(唐本 
作“速”)透斑为要。 
热入于营,舌色必绛。风热无湿者,舌无苔,或有苔亦薄也。热兼湿者,必有浊苔而多痰也。然湿在表分者,亦无 
苔。 
雄按∶亦有薄苔。其脉浮部必细涩也。此论先生口授及门,以吴人气质薄弱,故用药多轻淡,是因地制宜之法,与 
仲景之理法同,而方药不同。或不明其理法,而但仿用轻淡之药,是效颦也。或又以吴又可为宗者,又谓叶法轻淡如儿 
戏不可用,是皆坐井论天者也。 
雄按∶又可亦是吴人。 
雄按∶仲景论伤寒,又可论疫证,麻桂、达原不嫌峻猛。此论温病,仅宜轻解。况本条所列,乃上焦之治,药重则 
过病所。吴茭山云∶凡气中有热者,当行清凉薄剂。吴鞠通亦云∶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也。观后章论中、下焦之治, 
何尝不用白虎承气等法乎?章氏未深探讨,曲为盖护,毋乃视河海为不足,而欲以泪益之耶?华岫云尝云∶或疑此法仅 
可治南方柔弱之躯,不能治北方刚劲之质。余谓不然,其用药有极轻清、极平淡者,取效更捷。苟能悟其理则药味分量, 
或可权衡轻重,至于治法则不可移易。盖先生立法之所在,即理之所在,不遵其法,则治不循理矣。南北之人,强弱虽 
殊,感病之由则一也。其补泻温凉,岂可废绳墨而出范围之外乎?况姑苏商旅云集,所治岂皆吴地之人哉!不必因其轻 
淡而疑之也。又叶氏《景岳发挥》云∶西北人亦有弱者,东南人亦有强者,不可执一而论。故医者,必先议病而后议药。 
上焦温证,治必轻清,此一定不易之理法,天士独得之心传,不必章氏曲为遮饰也。 
汪按∶急急透斑,不过凉血清热解毒。俗医必以胡荽、浮萍、樱桃核西河柳为透法,大谬。 
若斑出热不解者,胃津亡也。主以甘寒,重则如玉女煎(唐本无“如”字),轻则如梨皮、蔗浆之类。或其人肾水素 
亏,虽未及下焦(唐本虽上有“病”字),先自彷徨矣(唐本作“每多先事彷徨”),必验之于舌(唐本必上有“此”字), 
如甘寒之中,加入咸寒,务在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易易(唐本无此二字)耳。 
尤拙吾曰∶芦根、梨汁、蔗浆之属,味甘凉而性濡润,能使肌热除而风自息,即《内经》“风淫于内,治以甘寒”之 
旨也。斑出则邪已透发,理当退热,其热仍不解,故知其胃津亡,水不济火,当以甘寒生津。若肾水亏者,热尤难退, 
故必加咸寒,如元参、知母、阿胶、龟版之类,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也。如仲景之治少阴伤寒,邪本在经,必用附 
子温脏,即是先安未受邪之地,恐其陷入也。热邪用咸寒滋水,寒邪用咸热助火,药不同而理法一也。验舌之法详后。 
雄按∶此虽先生口授及门之论,然言简义赅,不可轻移一字,本条主以甘寒,重则如玉女煎者,言如玉女煎之石膏、地黄同用,以清未尽之热,而救已亡之液,以上文曾言邪已入营,故变白虎加人参法,而为白虎加地黄法。杨云∶慧心 
明眼,绝世聪明。不曰白虎加地黄,而曰如玉女煎者,以简捷为言耳!唐本删一“如”字,径作重则玉女煎,是印定为 
玉女煎之原方矣。鞠通、虚谷因而袭误,岂知胃液虽亡,身热未退,熟地、牛膝安可投乎?余治此证,立案必先正名, 
曰“白虎加地黄汤”,斯为清气血两燔之正法。至必验之于舌,乃治温热之要旨,故先发之于此,而后文乃详言之,唐氏 
于必上加一“此”字,则验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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