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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佩琦回忆录 葛佩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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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西省第一监狱 
  1966年8月下旬,我到了山西省第一监狱,地址在太原,对外叫做太原联保工厂。内有塑料、制铝、印刷、制鞋等车间,我被分配在制鞋车间劳动。这个监狱有很多从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等沿海省市疏散来的犯人,所以管理很严。在“文化大革命”中,监狱属“军管”,红卫兵进不去。所以监狱里的犯人,除学习《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最高指示》联系思想,检查自己,过认罪关外,未受到外界的冲击,也末发生“武斗”。这真是“祸兮福所依”! 
  1968年秋,我的有眼患青光眼,眼压升高,疼痛难忍。一位针灸大夫误诊为偏头痛,用针灸给我治疗,耽误了正确的诊治时间。一位大夫确诊为青光眼,又借口“文化大革命”,外面太乱,不肯送我到外面有眼科的医院去治疗。监狱的医务所没有眼科大夫,他让一位外科大夫给我做眼科手术。青光眼有些好转,但出现了后遗症 白内障。 
  1969年春,山西省第一监狱由太原迁到祁县。这里新修了一个劳改监狱,面积很大,在祁县城外,四面高墙,便于看守,犯人难以越狱逃跑。工厂区与犯人居住区分开,窑洞式的监房有20多排,每排可以住100多人。监狱周围,圈以电网,戒备森严。关押在这里的被改造者,几年都难以出大门一次。印刷车间有个犯人,把“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排成“毛泽东思想的伟大‘黑’旗”,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枪毙了。 
  1971年春,我右眼的白内障发展到看不清人了,左眼也想了青光眼。监狱医务所的那位外科大夫,又用针拨法,给我治疗有眼的白内障,效果并不好,但是可以照明看道。1973年秋,我左眼的青光眼发展到了严重的程度,眼压高到7OmmHg。我写信给医务所张主任,要求送我到太原治疗,获得批准。 
  到了太原,住在公安医院(劳改医院)。该院没有眼科,转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该院眼科的主任医师宛大夫亲自给我检查。他说:要立即做手术;否则,有失明的危险。当时病床十分紧张,沈大夫和下大夫商量,设法给我安置了一张病床,要我住院。但是劳改医院的干部借口安全问题(怕我从附属医院跑了),不同意留下我住院。他们要求沈大夫在门诊给我做手术,手术后即用救护车拉回劳改医院。沈大夫说:做了抗青光眼手术,立即坐救护车,经过颠簇,效果不好。沈大夫不同意在门诊给我做手术。劳改医院的干部就用救护车把我拉回去了。 
  我左眼的青光眼在发展,心中十分焦急。我再次请求公安医院领导,送我到有眼科的医院做手术。1973年冬,劳改医院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一位年轻的大夫接受了劳改医院干部的要求,在门诊给我做了左眼的青光眼手术。手术后立即用救护车把我拉回劳改医院,影响了手术效果。不但青光眼没有治好,眼压仍在5OmmHg以上;还造成了后遗症 白内障。不得己,1974年秋天,又送我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治疗。劳改医院的干部仍然要求沈大夫在门诊给我做青光眼手术。沈大夫说:你们既然坚持不同意把葛佩琦留在我们医院做手术,为了挽救葛佩琦的视力,我到你们劳改医院去给他做手术。你们回去和你们医院的领导商量一下,确定一个做手术的时间,通知我,我一定准时前去。过了约3星期,沈大夫来到劳改医院手术室,给我重做了左眼的青光眼手术。我左眼的眼压很快由5OmmHg降到2OmmHg。我左眼的青光眼算是好了,但白内障还在发展。 
  青光眼是一种损伤视神经很厉害的眼病。由于太原劳改医院的干部,在1973年秋不准我住山西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病房做手术,一直拖延到1974年秋,沈大夫主动到劳改医院,才给我做了手术。经过这一年多的拖延折腾,我左眼的视神经受到重大损伤。所以经过沈大夫手术后,眼压虽然降下来了,不疼了,但视力却降低了很多。 
  1975年12月,我在太原得到宽大释放,在回北京之前,我专程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去拜谢沈大夫。不巧,他出差了,我甚感遗憾!1986年,沈大夫看到上海《文汇月刊》1985年第6期上,刊登的叶永烈同志写的《泪人恨 葛佩琦传》之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的家属(因他不知道我的通信处)。其中谈到当年他到太原劳改医院给我做手术的情况。现在摘抄两段如下,请读者看看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位医德高尚的大夫,要坚持医疗原则,给一个“劳改犯人”做手术,是多么困难啊! 
  沈大夫的名字是沈述约。他原是青岛医学院毕业生,1958年调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工作。1979年调回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下面是沈大夫在信中写的到太原劳改医院给我做手术时的情况: 
  “情况是这样:我原在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1973年秋,我接到劳改医院通知,叫我在二院门诊给‘犯人’葛佩琦作抗青光眼手术。我不同意。我说,在门诊作了抗青光眼手术后,用救护车拉回去,就可能影响手术效果。要作,就住二院眼科病房作。劳改医院的干部不同意。时隔一年多,劳改医院第二次通知我在二院门诊给葛佩琦作抗青光眼手术。我仍然不同意。我对劳改医院的干部说:你们既然不同意让葛佩琦住二院眼科病房作手术,我就到你们劳改医院给他作手术;你们回去订个时间,通知我,我一定去。过了一段时间,他们通知我去劳改医院。当时对病人未能做详细检查,也没有能作手术前的必要处理,即手术。这一作法,对于一个多年来作眼科工作者来说,是未遇到过的。可是当时的处境是没有办法的。” 
  “在我得到要到劳改医院给葛先生作手术的通知时,当时我的邻居是山西省中医研究院放射科主任蒋维祥大夫。我告诉他,我要去劳改医院给葛先生作手术。他还再三叮嘱,一定要作好手术。我说:一定争取作好手术。给葛先生作完抗青光眼手术,他下了手术台(正常情况下,应是用手推车送回病房,劳改医院是让葛先生走回病房的),向我鞠了一躬,并说:‘感谢毛主席!’我们两人连握一下手都不能,站在旁边有公安人员。手术以后怎样治疗,我一点也不清楚了;怎样观察病情,用药是否妥当?我全不知了。1976年初,我去大同给空军检查体格,得知葛先生由太原回北京了,而且回家前还去二院找我告别。这是同事转告我的,因为我不在,情况是否这样?我也说不准。这之后,我牵挂的是他的眼病。因为青光眼是最多或盲的病因之一,在正常环境下手术,也不敢说成功;更何况当时务件是那样差。手术前进检查一下都没有,即手术。” 
  现在我来谈谈沈大夫在信中提出来的手术后的治疗情况:手术是上午10点左右做完的,我走回病房,躺在床上,中午没有吃饭。下午一位外科大夫来看了看;间我:疼不疼?我说:现在还不太疼。他给了我几片止痛片,并说:疼了就吃。根据我过去做青光眼手术后的经验,我问那位大夫:青光眼手术后,不是要点消炎药和降眼压的药吗?不是还要打消炎针吗?大夫说:公安医院没有眼科,没有点眼的药品;我让护士给你打青霉素针消炎。过了一会儿,护士来给我打青霉素,带来一支治皮肤病用的四环素药膏。他说:大夫要你用这支药膏点眼,每4小时点一次。晚饭我吃了一个窝窝头。夜间,手术刀口疼得厉害,我要求打止痛针。值班的护士说:值班大夫睡觉了,你先吃止痛片,天亮再说吧!这个病房住了约有20名病号,患有不同的疾病。大夫每天来查病房时,也顺便问问我的刀口疼不疼了?没有专管我的大夫。因为劳改医院没有眼压计、裂隙灯、暗室等仪器设备,不能量眼压,也无法检查青光眼手术后的病情变化。 
  依照党的“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政策,“劳改犯人”有了病,是可以住到社会上的医院做手术的;只要劳改单位派一位管理人员陪住,就可解决安全(逃跑)问题。例如,我在北京市看守所患肋骨结核时,就是由一位管理人员陪同,住在社会上的医院做的手术。我不知道山西劳改医院根据党的哪条政策不准我住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眼科病房做青光眼手术?劳改医院的大夫既然知道该院没有点眼用的药品,手术后,为什么不请沈大夫开处方,派人到沈大夫所在的医院,把点眼所需用的消炎药、降压药(如绿霉素点眼水、毛果云香硷点眼水等)取来了而要用治皮肤病的四环素药膏作代用品?这是负责的救死扶伤的大夫应有的态度吗?沈大夫在信中说,“手术前连检查一下都没有,即手术”。为什么手术前没有检查一下?因为劳改医院没有眼压计、裂隙灯、暗室等设备,不具备做青光眼手术的条件,无法做手术前的检查。当时太原公安医院(劳改医院)的领导明知该院不具备做眼科手术的条件,而通知沈大夫来给我做青光眼手术。这究竟是认真落实党对“劳改犯”的医疗政策?还是敷衍塞责,应付差事?医院领导的差事倒应付过去了,我的眼晴却快瞎了(只有0。1的视力)。 
  时隔10多年,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叙述1973年秋至1975年春,我在太原劳改医院治疗青光眼的经过,是希望从中吸取教训,不再使今天的劳改犯人蒙受像我当年蒙受的这种不应有的视力损伤! 
 
  八 一唱雄鸡天下白

  1 减刑 
  1975年3月,我由太原公安医院,回到祁县山西省第一监狱。当天晚上队长给我送来一张减刑裁定书,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原判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15年。对于一个被关在监狱的人,这当然是一件很高兴的事。 
  在监狱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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