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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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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杞叔姬来归”是也。○注“为下胁杞归其丧”。解云:即下九年春,“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传曰“胁而归之”是也。
 
  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娄人伐郯。 
  卫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据逆女不书媵也。言来媵者,礼,君不求媵,诸侯自媵夫人。○来媵,以证反,又绳证反。 
  '疏'注“据逆女不书媵也”。○解云:盖通内外言之,何者?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桓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不书媵故也。
 
  录伯姬也。伯姬以贤闻诸侯,诸侯争欲媵之,故善而详录之。媵例时。解云:即下九年夏,“晋人来媵”,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之属是也。然则此经文承日月之下,不蒙日月明矣。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据巳弃也。内辞也,胁而归之也。言以归者,与忿怒执人同辞,而不得专其本意,知其为胁也。已弃而胁归其丧,悖义耻深恶重,故使若杞伯自来逆之。○悖,布内反。 
  '疏'注“言以归”至“为胁”。○解云:言忿怒执人同辞者,即襄十六年春,“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昭十三年秋,“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之属是也。○注“而不得专其本意”。○解云:正以以者,行其意之辞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何氏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今叔姬之丧言以归,不得专其本意,明知杞伯有忿怒,是以知其被胁耳。言知其为胁者,为读如“子为卫君乎”之为也。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不日者,巳得郑盟,当以备楚,而不以罪执之,旋使离叛,楚缘隙溃莒,不能救,祸由中国无信,故讳为信辞。使若莒溃非盟失信,所以甚中国,因与下溃日相起。 
  '疏'注“不日者已”至“信辞”。○解云:正以《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以不日为信辞矣。言巳得郑盟者,有郑伯也。当以备楚者,正以楚人数为诸夏之患故也。○注“而不以罪执之”。○解云:即下文秋“晋人执郑伯”是也。正以僖四年传曰“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经称人,故曰不以罪执矣。○注“旋使离叛者”。○解云:即其下文云“晋栾书帅帅伐郑”是也。○注“楚缘隙溃莒”。○解云:即下文冬“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是也。言楚人缘其有不和之隙来伐莒而溃之,故曰缘隙溃莒矣。知不能救者,正见以下遂无救文故也。○注“所以甚中国”。○解云:谓其作信辞也,所以甚恶中国之无信矣。○注“因与下溃日相起”者。○解云:其言因非正为之辞矣。言此盟不日,非直甚中国之无信,亦因欲起其下溃书日者,乃是中国无信,同盟不相救,至为夷狄所溃矣。言相者,两事相共之辞,则下溃书日,亦起此盟之不信矣。
 
  公至自会。 
  二月,伯姬归于宋。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录伯姬也。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称妇,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所以彰其絜,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於女氏之党。○庙见,贤遍反,下同。操,七刀反。别,彼列反。且为,于伪反。 
  '疏'“未有言致女者”。○解云:谓《春秋》无此经也。○注“古者妇人”至“之义也”。○解云:此皆《曾子问》文也。其文云:“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注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是也。○注“书者与上纳币同义”。○解云:即上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云“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於众女”是也。今此书其致女者,义亦然,故云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注“所以彰其絜”至“敢自成”。○解云:重得父母之命,乃行妇道,故曰所以彰其絜也。其女当夫,非礼不动,光照九族,父母得安,故曰荣之。○注“礼妇人未”至“氏之党”。○解云:《曾子问》文也。其文云:“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於庙,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氏云“迁,朝庙也。婿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是也。
 
  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义与上同。复发传者,乐道人之善。○复,扶又反。 
  '疏'注“义与同上也”。○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溃,户内反。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楚人入运。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 
  城中城。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据上不郊不言乃,僖公不从言免牲也。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注“僖公不从言免牲”。○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不免牲,当坐盗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讳使若重难不得郊。○难,乃旦反。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於乃字。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数,所角反。怼,直类反。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侈,大也。朝廷侈於妒上,妇人侈於妒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娶十二女。○侈,昌氏反,大也。妒,子故反。取十,七住反,本或作“娶”。 
  '疏'注“朝廷侈於妒上”。○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於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注“妇人侈於妒下”。○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注“唯天子娶十二女”。○解云:《保乾图》文。孔子为后王立制,非古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獳,乃侯反。 
  '疏'注“不书葬”至“同等”。○解云:《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
 
  秋,七月。○公如晋。如晋者,冬也。去冬者,恶成公,前既怨怼不免牲,今复如晋,过郊乃反,遂怨怼无事天之意,当绝之。○去,起吕反。恶,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过郊乃反”至“天之意”。○解云:谓明年“三月,公至自晋”,是过郊乃反,是其无事天之意。○注“当绝之”者。解云:当合绝之,不可为鲁侯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晋侯使郤州来聘。已丑,及郤州盟。○郤州,本亦作“犨”,尺由反。 
  '疏'“晋侯”至“州盟”。○解云:上三年冬,“晋侯使荀庚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注云“以不举重,连聘而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二国既脩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今此亦然,而无传注者,从彼可知,故省文。案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注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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