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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都长大了,越来越漂亮了。”毓秀给春妮扎着发辫,由衷地赞叹。
春妮没有像以前那样辩驳,只觉得脸突突直跳。
是啊,春妮真是长大了呢,而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天一个变化。再加上她天性活泼好动,又具备天然的艺术细腻,热衷文化宣传,使得她言语行为更加出色。
“来,站起来比比。”毓秀拉起她,并排着站在一起,还别说,两人个头差不到哪里去。“我还一直把你当小孩子呢,看,都快比我高了。”
“毓秀姐也不能再长高了呀,再高反倒难看了呢。”
“是说你自己吧?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哪个男人娶到你啊,美死了。”
“姐姐又说孬话了,看我饶了你才怪。”
二人逗着,在小床上翻来滚去。
日子在欢乐中一天天过去,春妮的心也更多地留在了村里。特别是村里有了文艺宣传队,她的心理也起了微妙的变化。说不出为什么,那个带着忧郁眼神的林瑶像一块磁石紧紧地吸引着她。在她心里,那个男人是一团谜,似有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越是这样,她的好奇心就越重。没有任何理由,只是喜欢那么远远的看着他,那神态,那动作,都让自己心荡神摇。
“我这是怎么了?”那个夜晚,静静地,连一声虫鸣也不闻,更不用说鸟儿的啁啾了。整个夜色就像一张大幕,不光遮蔽了大地屋宇,连内心也一片混沌。听着毓秀均匀的鼾睡,她的思绪穿越时空随意游走。她不断地问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自己解释不清,更不能向人述说。这难道就是那个叫爱情的东西?想到此,她的心跳得更剧烈,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了。她觉得脸有些烧,如果是白天,她会照照镜子仔细瞧一下,一定布满了好看的红晕;而现在,她什么也不敢做。不知过了好久,再也无心躺下去,蹑手蹑脚地起来,却又不知该去哪里。点灯?那一定会把毓秀弄醒,她要问起来,该怎么说呢?
她又躺下来,心里说了句“荒唐”,自己也闹不清这个时候这个词的真正含义。甚至,更令她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中学里那么多同学,暗送秋波的也不少,可就是感觉不到一拍别样的心跳。她知道自己是活跃分子,有男孩子喜欢也属正常,她嘴上不说,心里还蛮高兴呢。可就是这个林瑶,自己并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啊,怎么就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呢?或许,这还不能叫爱情,是私下里看的那本书上说的“青春萌动”。没错,是这样。可又有些不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子没让自己动过心,偏偏这个一脸阴云的家伙让自己神不守舍?想想,人家也并没有什么勾魂秘笈,可自己就是控制不了,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好想否定,不是这么回事,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影子,所有的感觉都是虚幻的。但越强迫自己不去想,林瑶的音容笑貌就越法在眼前晃动。她躁动不安地数着绵羊,她听人说这招术蛮管用的,可这个夜晚,已经数了整个一个草原的羊群了,可就是一点睡意也没有。
非但如此,分明还听到了悠扬的笛韵,是林瑶最常吹的曲子,或许村里人听不出,但春妮能感受到,那是一首关于爱情的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定是林瑶在用这种声音表达自己秘而不宣的感情,是的,一定。她不断地问自己:只是在表达感情吗?应该是,如果是求爱信号,除了自己,谁还能听得懂?
她近乎陶醉了,随着优美的音乐不觉欢快地唱起来。对,是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也只有那首歌才与爱情沾一点点边。怎么,林瑶也喜欢这个吗?她唱着,犹嫌不过瘾,不自觉地随着节拍翩翩起舞。
哦,不仅仅是自己,台下还有那么多观念,正聚精会神地欣赏自己的舞姿,或者也跟自己一样陶醉于缠绵的笛声里。长这么大,登过许多次台,从来没有哪一次让她这样迷醉过。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这么强大吗?又是谁在自己心田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她不愿想太多,她怕飞扬的思绪冲淡了此时此刻的恬静和美好。
突然,舞台的灯熄灭了,台上台下一片漆黑。尖叫声,嘘声,口哨声响成一片。她惊恐地睁开眼睛,但一道强光逼得她双手捂住,只留下一缕缝隙。
“妹妹春天做春梦了呢。”毓秀笑嘻嘻的声音就在耳边回荡,她猛地翻身坐起来。
一缕阳光照射在床铺的一角,屋子里弥漫着淡淡的温馨。
她似乎明白了些什么,脸涮地红了。
“还真看不出,春妮像个睡美人呢,我都想吻一下了。”毓秀穷追不舍。“公主遇到王子,一定很幸福的吧?”
春妮意识到自己一定说了什么梦话,羞涩地歪过身子,装出没好气的样子。
“你可越来越不像姐姐了,净来戏弄我。”
“哪有啊,是你亲口说的呢,不会告诉我只是梦话吧?!”毓秀还是半开玩笑地。
春妮更是头也不敢回,她知道这一刻,自己的脸一定灿若桃花。
第五十一章 爱情的种子
人的智慧有没有极限?什么才是改变人生最大的动力?人的一生到底应该追求什么?没有谁说得清,但事实会不断地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毓秀,一个城市来的女孩子,见识的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庄,接触的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村民。在她几年的印象中,除了种地吃饭,把古老的传统保留的原汁原味外,其它也就没什么了。但是,从那个春节过后,她开始对农民刮目相看了。这些看似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民,蕴藏着她意想不到的能量。就是那些笨手笨脚的村民,却踩出了她所见过的最优美的高跷。那些干着繁重的活儿,粗吼咙大嗓子高声大气说话的妇女,打起腰鼓来居然有板有眼。特别是成立了村宣传队后,姑娘、小伙子甚至很少出门的小媳妇也都欢欢喜喜地聚拢在一起,谈起演戏还头头是道。而且更令毓秀惊讶的是,那个一脸王者之气的楚爷,竟吹得一手好笛子,足以与林瑶平分秋色。她不明白,在秀水村几年,没见过楚爷动过笛子。所以,当她确知那些粗糙而灵巧跳跃的手指,拨弄出那么清越的音乐的时候,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但她的眼睛告诉她,除了楚爷,又会是谁?
还有那个经常被扭到台上挨批的李茂山,在这特殊的年月里,也发挥出了他的一项专长。他把二胡拉得婉转悠扬,或激越,或舒缓,时而如空谷梵音,时而似高山流水,仿佛把人带到神秘幽邃的洞天府地。但也只是偶尔,更多时候,他只能拉出纯正的“革命现代京剧样板戏”。
当然让她吃惊的还有春妮,在毓秀眼里还一直是个孩子呢,学上得并不怎么好,可把演出服一穿,俨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毛女或李铁梅。有次她还听到旁边的人议论,“这个春妮,就是二姐当年的翻版呢。”
二姐却并不热衷这些,但毓秀还是从人们的议论中,从春妮初绽的才华中,依稀看到二姐当年的风采。现在的二姐老了,无情的岁月和苦难的经历剥蚀了她的美貌和才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了。她想起了一个词:后继有人。是啊,有春妮,便是二姐最大的慰藉。她看得出,人,特别是农村人,没有哪一个是为自己而活的。他们省吃俭用,勉强糊口而已,为得是什么?没有哪个人能解答出来,却祖祖辈辈又是这么过来的。他们知道自己挖不到金山银山,就勤俭持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不管金山还是银山,是这样攒出来吗?
毓秀当然也解答不出,她沉醉在她所拥有的现实之中。她现在最熟悉的小学校,白天,是学生们的课堂,五个年级聚在三间教室里,一节课,先给左边的小同学上语文,再给右边的大孩子上数学。不光是她,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如此。那些棺材板子制作的课桌让他们记住了葱或蒜的写法,也背过了九九乘法表。
孩子们的说笑打闹带走了枯寂的白天,大人们的锣鼓喧天又迎来了奇妙的夜晚。开始,她还有些不适应,后来,每当吃过晚饭,她就从教室里拿条长凳出来,坐在校院里赏晚霞,等待着三三两两聚拢起来的村民。做完了孩子王,这一刻,便像一个戏班班主。
还有一个人和她一样兴奋,那就是春妮。她的兴奋是因为这种环境可以冲淡心理的压抑;而另一个,则只是为一个人,一个在别人眼里只是普通的那一个,春妮却为之神魂颠倒。从那天春妮说睡语开始,她就感到了什么,这最初的朦胧滋味自己何尝没有过?然而,几年下来,她的心反而淡了,不再是那个易于动情的青春少女,自己都觉得心有些冷漠了。她把感情冰封起来,不知是为了等待某一刻的喷发还是日趋消亡。反正,除了上中学时那个一样散发着浓浓青春气息的男孩使得自己情窦初开外,来到秀水村,类似的情感完全闭合了。她的情感世界变得浑浊。爱情是什么?是菊花式的还是嫣红式的?她找不出理想的解释,但每一种方式都让她每当想起就心惊肉跳。有时她也会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逃离了人人都该有的情感世界?环境还是人?
这些问题有些深奥又非常现实。毕竟已经二十岁了,到了该谈恋爱甚至谈婚论嫁了。但另一个又在哪里?将来的出路会在何方?她不是没有迷茫过,但人前人后,她又会跟没事人似的。
那天她到公社开会,主任的小秘书一直在暗示着什么,但她一直装聋作哑。那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当她碰到他的渴望的眼神的时候,心跳荡的不知所措,但她还是竭力回避。她知道感情的闸门一旦打开,就找不到渲泻的出口。莫说恋爱,命运都尚前途未卜呢。
她回首的瞬间,正好和那双失落的眼神相对,那失落中又满含着期待与信心。她要迎合他吗?或许将来会,但现在还不够成熟。
春妮比自己还小三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