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初步结论是:关系网内的传递平均次数约为三次,从甲至丁为止。
现在我们来估算在自然传递状态下,关系社会的规模极限。
实际估算过程只需要考虑二种因素:
①效率的加速衰减;②关系网重叠部分的剔除。
因为第2人认识的熟人中,也有相当部分是第1人认识的,因此不能认为二人的关系网延展总人数,就是甲乙二人熟人数乘积,而应该扣除部分重叠因素。根据作者对福建南部城市一般的观察和估计,更新系数大约70%,亦即重叠系数大约30%。也就是说,平均七成朋友是独自的,三成是共有的,是要剔除的“交集”。
估算过程如下:
设定私人关系网平均人数200人;设定本人甲传递第2人乙的效率为100%。
甲(第1人)托乙:传递效率100%,可传递范围200×100%=200(人)。
乙托丙:效率50%,相对于甲的更新系数70%,可传递范围
200×50%×70%=70(人)。直观地说,丙本来认识200人,扣除乙也认识的,再扣除动力衰减因素,丙的新关系资源只有70人。而不是想象中的200人。
丙托丁:效率25%,更新系数70%,可传递范围200×25%×70%=35(人)。也直观地说,丁本来认识200人,因为是甲的事情,精气神儿只剩25%,还有少量与丙的关系重叠,最终只有35人的新资源。
三数相乘:200×70×35=490000(人)。
也就是说,关系网生态系统的极限,理论上可以达到50万人左右,这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这既是基于一部分假设的估计值,也符合我们对中国城市的观察结论。
换言之,在一个人口少于50万的城市(或者社区)之内,通过关系传递所营造的关系网可通达社区每一角落,形成一个名副其实的“关系社会”,这也是我们实地比较不同城市后的结论。置身此种地方,人们有一种感觉,“说起来大家都是熟人”,你的二婶是我大嫂的姐姐,你的同学的哥哥是我的表弟,你的熟人也是我的熟人。身在小城,熟人遍地开花,这种感觉甚为明显。
如果城区规模超过50万人口,则纯靠关系链条来联系新人,就会产生困难。城市越大就越困难,越不容易靠关系保障日常生活。随着城市人口规模增大,关系网逐渐淡出主流社会,蜗居城市一隅低调运作,同时宪政制度和现代公共体系逐渐占上风。
在中小型城市或城镇,关系网是一种主要组织模式和惯例制度,这是中国社会高度江湖化的重要表现。在中国不同地域,关系现象兴盛程度不同,产生的特权和社会分配不公程度各不同。
即使是大部分认为自己吃亏的底层平民,事实上默认了关系网这种中国近代移民阶级创生的惯例制度。因为,在宪政制度功能不健全的共同体里生活,关系网是共同体居民首先可以依赖的互助体系和保障体系。
尤其在20万以下人口的小城市,居民出门满街都是熟人,习惯上倾向于靠熟人办事。在这样的小城市,推行现代法治和市政程序非常困难。以司法诉讼为例,原告、被告、法官和律师之间都是熟人,背后渊源瓜葛一言难尽,难免有内幕交易。
小城市虽然不代表中国未来城市发展的大趋势,但是代表了中国90%以上的城市人口,因而是中国城市文化的主要载体。
不过,当城区人口增长至约50万左右,这时人口规模已接近关系网整合力的极限。此时,城市市民会自发产生宪政秩序的需求,对“正规办事”的呼吁就具有真正民意基础。
随着21世纪来临,关系网与现代法治制度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在某些事情上,一部分人希望通过现代法律体系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部分人则希望通过关系网打通法官、官员,与前一部分人相抗衡;在另一些事情上,双方位置则可能对掉,后一部分人找不到特权保护,所以只能求助于城市法律体系。换言之,人们并没有一以贯之的信念,只有一以贯之的利益博弈,并不能理智地确定自己是一个“现代人”,还是一个传统的“江湖人”。一句话,人的现代性尚未建构。
不论城市有多大,关系网都不会自动死去,它都会在某一个局部里顽强存在,譬如一个行业、一个街区、一个科层制团体……关系网,是多数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生活习惯和理念,不会轻易放弃。尽管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现代性变迁,正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但是环顾眼下中小城市,关系网正方兴未艾、如火如荼,并未见衰退之势。这就形成一个悖论:中国人究竟希望更加江湖,还是更加现代化?答案是:普通中国人既不热爱现代化也不热爱江湖化,只渴望富裕。谁让我富裕,我热爱谁。这种心态,决定了对制度的选择。
三、人情制度没有人情,便没有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敢于欠人情是一种勇气,表明你敢承担义务,不怕还不起;敢于欠人情也是一种态度,表明认同对方,愿意与其交往。义务和认同这两条,是搞好私人“关系”的要诀,如果这两条都不拥有,就妄谈讲人情了。人情与关系二位一体,它们是一个大制度里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这个大制度就是关系网络的惯例制度,是一种体制外的体制,是一种不黑不白的灰色江湖。
按民间习俗,有人给你恩惠,你须记住人家好处,这叫人情债。欠人情的心态就仿佛欠金银债,若不想被人称作“白眼狼”,不想被人疏远,就须早日寻求偿还。这一欠一还,一来一去,就叫人情来往。
说到人情,日常生活随处都是例子,送礼、帮忙、借钱、救急、托事、赏脸、开后门、送特权……都是人情制度运作的表征,其中暗含玄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人情是近代中国社会,尤其关系社会运作的轴线。人情是维护关系网运作,并管理“网”民们进行利益交换的不成文制度——从未明文颁布过的“制度”,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靠关系“网”民心口相传,在生活中互动学习。它的表征是感情,它的要害是利益交换。关系网络因交换而得以凝聚,关系秩序因交换而得以维护。假若交换不对等,譬如来而无往,或有来无往,便惹上“不会做人”的坏名声,属于人际关系惯例违规。违规自然要受罚,第一道是舆论非议,第二道是朋友疏远——没人跟你来往。
依社会学交换理论,一切社会形态——从原始部落到发达国家都以社会交换为根基,没有不交换的社会,也没有社会不交换的。交换与社会两个词蕴含同一个精髓,即分工合作。纵观古今中国社会,交换机制可简单分为两个平行系统:一个公众市场经济机制,一个关系网的人情惯例。谈及经验,许多读者对两种交换都不陌生,而一旦涉及理论知识,不光普通读者,就连经济学者对人情知识的储备都很少,对人情惯例控制社会再分配的知识,相当贫乏。譬如,关于经济市场,我们拥有现代经济学,拥有正在实施的民法、经济合同法、企业法,还知道国家从市场中抽税抵作国家财政,维持国家运营。反过来,国家可曾从人情交换的礼物和红包中抽过税?哪位经济学家能设计一种税制,对“份子钱”、红包和礼物课税?人情是一种以民俗惯例为依托的利益交换,单笔交易数额少则数元,多则数十万之巨。对于人情运行的内在空间,既无相应理论研究,也无相应法规管理,理性知识受制于经验习俗,行为上被某种集体无意识控制,谁都不敢越轨犯规。这个无意识代表着一个幽灵,它是贯彻人情规则和维护关系网的压力。这个压力形成一块“无为而治”的社会空间,没有领袖,没有团体,但是有惯例规则。
抚今追昔,人情对中国人生存的价值不可谓不大。
近代中国在长达一百五十年的时间里,制度反复更迭,社会局势动荡,在正式制度转型之际,宪政尚未学会,礼教早已分崩离析。危难之时,惯例挺身而出,人情习俗制度变成民间社会的实质法理基础,以及维系中国社会不至瓦解的纽带。这个人情制度,是由许许多多习俗碎片拼凑而成的。任凭家法、宗法、民法、刑法、宪法如何更迭,人情制度始终是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法则。
私人关系网得以聚集成规模,完全依靠有序的人情往来。抽掉人情,关系网连维持一分钟都困难。全然可以说,没有人情就没有关系,人情是关系之母。
没有人情,就没有关系网的繁荣。大规模关系网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组织结构,既是组织,必有运作制度,尤其涉及利益交换的制度。仔细辨析每一次关系运作,都可以发现其中含有人情交易,以人情始,以人情终,以人情着眼,以人情皈依。
换言之,搞关系就等于做人情,关系往来等于人情往来。人情往来,就是“酬”、“酢”,即给予和偿还。人情后面是交换,交换后面是利益。人情与金钱,既相通又不相同。
三、人情制度人情如虚拟货币,支持交易
以社会交换的观点对人情和金钱作一对照,肯定受益匪浅。
大家都知道,货币背后有一套制度,譬如,价格制度定义货币与商品关系,债权制度规定债务关系。假使我欠你100元,这叫债务,如果欠债不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强制执行。
同理,人情背后也有复杂制度,它的运作在某些方面类似金钱。譬如我欠你一笔人情,这叫人情债,如果长期不还,就要承受人情压力,类似于债务压力,俗语谓:“人情重于泰山”和“人情紧过债”。承受人情债务,你觉得处处低人一头。依据人情“债权优先”原则,被债权人呼来唤去不得表达怨气,因为人家对你有恩,换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