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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法〕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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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验。
  〔五〕(第75页)——在四足兽里,食肉类的动物最普遍的两个特征:一是牙齿的形状,一是肠子的构造。仅以植物为生的动物的牙齿都是平的,如马、牛、羊、兔;而食肉类的动物的牙齿则是尖的,如猫、犬、狼、狐狸。至于肠子,食植物果实的动物所具有的几种肠子,例如结肠,是食肉类动物所没有的。那么人类既有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相似的牙齿和肠子,似乎应该被列入这一类。不但解剖学上的观察证实了这种意见,就是在古代的典籍中也可以找到赞成这种说法的意见。
  圣·哲罗穆说:“据狄撒格在他的‘古代希腊’丛书里的记述,在农神治世时代,土地本身就是肥沃的,那时没有一个人以肉为食,大家都是靠天然生产的果实和菜蔬来生活。”(“对若维尼安教派的答辩”,第2卷)
  这个意见,还可以在许多近代旅行家的记载中找到根据。其中弗郎索瓦·柯勒阿指出,被西班牙人迁徙于古巴岛、圣多明哥岛和其他地方的巴哈马群岛的居民,大部分都因食肉而死亡。由此可以看到我还忽略了很多对于我的说法有利的论据。因为猎捕物差不多是食肉类动物互相争斗的唯一目标,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在它们相互间,则能长期相安无事地生活着;如果人类也是属于这一类的话,那么很明显,人类在自然状态中就更易于生存,而脱离这种状态的需要和机会也就少得多了。
  〔六〕(第76页)——一切需要思考的知识,一切必须通过观念的联系才能获得和逐渐完善化的知识,似乎是完全超出野蛮人智力之外的。因为野蛮人和他的同类之间缺乏往来,也就是说因为他缺乏便利这种来往所使用的工具,和使这种来往成为必要的种种需要。野蛮人的知识和技巧,只限于跳跃、奔跑、搏斗、投掷石头、攀登树木。但是,他虽然只会这些事情,可是做起来却比我们强得多,因为对于这些事情,我们没有和他同样的需要。并且,由于这些事情完全依赖于本人身体的练习,既不可能彼此相传,也不可能从这一个人传到那一个人而有任何进步,所以在这方面,最初的人可能和他最后的一代是完全同样的灵巧。
  旅行家们的记述里,有许多关于未开化和野蛮民族中人们的体力和精力的事例,这些记述也极力称赞他们的灵巧和敏捷。因为这些事情只要用眼睛就能观察到,所以我们对于那些现场目击者在这方面所确认的事例没有任何理由不加以信任。我可以从我手边的书籍中随便引证几个例子。
  考尔邦说:“霍屯督人比住在好望角的欧洲人更谙于捕鱼。无论使用鱼网、钓钩或标枪;无论在海湾或在冮河里,他们都是同样的灵巧。他们空手摸鱼的本领是很熟练的。他们泅水的技巧也是无可比拟的。他们那种特殊的游泳姿态,也颇为惊人:身子直立在水中,两臂伸出水外,宛如在陆地上行走一样。在海面动荡最剧烈的时候,波涛如山,他们在上面舞动,随之起伏,好象一块软木一样。”
  同一作者又说:“霍屯督人对于打猎也有惊人的灵巧;他们奔驰时的敏捷超出我们想象之外。”
  作者很惊讶他们并不常利用他们的敏捷去作坏事。可是那样的事情,有时也会发生,根据作者所举的一个例子就可以断定。他说:
  “一个荷兰水手,在好望角登岸的时候,托一个霍屯督人带着一捆约有二十斤重的烟草,随着他到城里去。当他们二人离开人群相当远的时候,那个霍屯督人问这个水手是否会跑。荷兰人答道:”跑么?会,而且跑得很快‘。那个非洲人接着说道:“咱们跑跑看吧’;说着:便带着烟草跑起来,不一会便渺无踪影。这个水手被这种神奇的速度吓呆了,一点也没想到去追赶他,从此再也见不着他的烟草和这位脚夫。”
  “他们有那么锐敏的视力和准确的投掷技术,远非欧洲人所能及。在距离一百步远的地方,他们可以用石头击中半个铜元大小的标的。尤其惊人的是,他们不但不象我们那样用眼睛瞄准标的,反而不断地在动弹着和扭动着身体。他们的石头好象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带过去的一样。”
  狄戴尔特神父所说的关于安的列斯群岛上的野蛮人的情形,也和我们刚才所说的关于好望角的霍屯督人的情形大致一样。他特别称赞他们能够很准确地用箭射飞着的鸟和游着的鱼,而且,他们还会跳进水里去把射死了的鱼取出来。北美洲的野蛮人,也是以他们的体力和灵巧而驰名的。下面的一个例子,足以使人断定南美印第安人也有同样的技巧。
  174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个印第安人因被判处徒刑要到加的斯去作苦工。他向总督提议说,他情愿在一个大众节日冒生命的危险赎回他的自由。他约定独自一人,不用任何武器,手里只拿着一条绳子,同一只最凶猛的雄牛搏斗。他要制服它,他要按照人们所指定的地方用绳子把它套住以便捉住它。他要给它备好鞍子,戴上笼头,骑在它的身上,而且骑上之后,还要同另外从斗牛场里放出来的两头最凶猛的雄牛搏斗。他要把这两头牛在人们指定的时刻先后打死,不要任何人的协助。总督准许了他的要求。这位印第安人履行了他的诺言,预许的全都作到了。关于他是怎样进行搏斗的,以及当时的详情,可以参看弋替耶先生的“关于博物学上的考证”,12开本,第1卷,第262页。这段记事是从该书引证来的。
  〔七〕(第78页)——毕丰先生说:“马的寿命,也和其他一切种类的动物一样,是和它们的发育成熟年龄成比例的。人的发育成熟年龄是十四岁,其寿命为这个数目的六七倍,也就是说人可以活到九十或一百岁。马的发育成熟年龄是四岁,它的寿命也是这个数目的六七倍,那就是说,它能活到二十五或三十年。即便有些例子可能和这个规律相抵触,但这种例子是那么少,我们甚至不能拿它们当作是可以从中得出结论的一种例外。而且由于粗壮的马比纤弱的马发育成熟所需要的期间较短,因此它们的寿命也较短,一到十五岁就衰老了。”(“关于马的博物学”)
  〔八〕(第78页)——我认为在食肉类动物和食植物果实的动物之间,还有比我曾在法〔五〕里已经指出的那一区别更具有一般性的另一区别,因为这一区别可以一直适用于鸟类。那就是在生育数目上的不同。只靠植物为生的动物,每一胎所生总不超过两个,而在食肉类动物则通常都超过这个数目。关于这一点,我们很容易看出自然对于乳头数目的安排:在第一类里,每个雌性只有两个乳头,例如母马,母牛,母山羊,母鹿,母绵羊等等;而在其他雌性动物,例如781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母狗,母猫,母狼,母虎等等则总是六个或八个乳头。母鸡,母鹅,母鸭和鹰、鹞、枭一样都属于食肉类,也产生而且孵育很多的卵;这在鸽子、斑鸠和其他绝对只食谷粒的鸟类,是从来没有的现象,它们每次至多只能产生和孵育两个卵。对于这一区别,我们所能相信的理由是:只仗着草和其他植物生活的动物,差不多整天都停留在找吃食的地方,它们为了吃食必须用很多的时间,不可能同时哺乳许多的幼小。至于食肉类动物,差不多片刻就可以吃饱,能够更容易而更多次地回去哺乳它们的幼小或去捕获食物,而且它们大量消耗掉的奶水很快就能够恢复。关于这一切,我们还应当进行许多专门的观察和镇密的思考,但在这里就没有那种必要。在这一段里,只要指出自然界最一般的体系就够了。这个体系给我们提供一个新的理由,使我们把人类从食肉动物类里抽出,而列入食植物果实的种类里去。
  〔九〕(第84页)——一位有名的作家,把人生的幸福和痛苦计算了一下,并把二者的数量加以比较,他发现痛苦大大地超过幸福;并且,总的说来,生命可以说是自然给予人的一个很坏的礼物。他这样的结论,并不使我惊奇,因为所有他的论点,都是从文明人的体质中得出来的。假如他要追溯到自然人,我们可以断定他会得出迥然不同的结论,他会看到人类所受的痛苦无非是自己给自己造成的,那末,他对于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了。而且,我们要达到使自己变得这样的不幸,也并不是没有经过困难的。一方面,如果我们观察到人类巨大的成就:有多少科学研究得日益精深了;有多少种艺术被发明了;有多少力量被使用了;一些深渊被填平了;一些高山被铲平了;一些岩石被凿碎了;一些冮河便于通航了;一些荒地开垦了;一些湖泊挖掘成功了;一些沼泽被弄干了;一些高大的建筑在地面上建立起来了;海面上充满了船舶和水手,但是另一方面,假如人们稍微思考一下所有这一切对于人类的幸福究竟有什么真正好处,人们便会惊讶这两者之间是多么不相称,因而会叹惜人类的盲目。由于这种盲目,竟使人类为了满足自己愚妄的自豪感和无谓的自我赞赏而热烈地去追求一切可能受到的苦难,这些苦难,却是仁慈的自然已经注意使人类避开的。
  现在的人都是邪恶的,悲惨和继续不断的经验已使我们无须再加以证明。但是我相信已经证明过,人类天生是善良的,假使不是因为人的体质上所发生的变化,他所取得的进步和获得的知识,那么是什么能使他变坏到这种程度呢?你喜欢怎样赞美人类社会就怎样赞美吧,可是无论如何人类社会必然是:人们的利害关系越错综复杂,相互忌恨的心理便越增长。于是人们表面上象是互相帮助,实际上却无所不至地在互相残害。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每个人的理性都给自己指定一些准则,而这些准则与公共理性对社会全体所指定的恰恰相反,每个人都在他人的不幸中追求自己的利益,对于这样一种交往,人们是怎样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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