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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招数无不是先像孔雀开屏一样展示一下自己成功的一面,接着就谈自己的婚姻是如何如何不幸一样,原理是相同的。
不过,采访完之后我才知道,虽然在我面前有点装模作样,冒充高雅,这个家伙的经历也的确非同一般。他早年生活在粤北山区,因为家贫,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后来走投无路,就跟着村里的人到广州捡垃圾谋生。显然,垃圾堆里不只有废铜烂铁,避孕套,破布头和碎纸片,还有我们的杂志。不过,我们的杂志并没有改变他的人生。他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被人扔掉的香港和国外生产的化妆品空瓶里找到灵感的。他把自己捡垃圾挣来的钱全投资到生产一种护肤霜上了。他摇着头告诉我,当初创业艰难,连个厂房都没有,也没什么生产设备,只好发动群众,让村里人用自己家的不锈钢锅熬制护肤霜,因为无法统一管理,有很多贪嘴的小孩还常常趁大人不注意偷吃锅里的化妆品,还好这种护肤霜的主要成分是蜂蜜和水,小孩子们事后吃点黄连素就过来了,要不然非出大事不可。现在,这一切都已成为往事。如今的他已今非昔比,他不仅在广州拥有厂房,还和老外合资,准备到上海去投资设厂。他的理想是让中国以致全世界的爱美的妇女,不管老少,都能用上他生产的化妆品。我顿时想到我爸爸的战友史叔叔的梦想,不觉哑然失笑。
在采访即将结束时,他神秘地告诉我,他已经与香港著名的女演员张曼玉接洽,想让她来做广告代言人。我听了差点放下自己那点小知识分子的可怜的自尊心,和他拥抱一下,向他打听一点张曼玉的隐私,因为我实在太喜欢张曼玉了。尽管在港台的电影明星里,她并不是很漂亮的那一种,甚至还很普通,比如在我看来,论长相她就不如林青霞,可她在电影里表现出的那种率真,不谙世事,而又无所顾忌的性格,却始终让我着迷,但我还是尽量克制住了自己,假装不以为然地点了点头。
“你知道她想要多少钱?”他故作神秘地问我。
“这可是商业机密,你千万不要对我说。否则,我要是忍不住告诉别人了,你可就不好办了。”我转身向门外走去。
不知为什么,在这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知道得太多了,似乎这个世界已接近无限透明,再也没有一件事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或看不见,听不见的了。那些答案,那些现在我们所不知道的或在将来某一刻有可能知道的东西像潮水一样向我们涌来,把现在冲得七零八落,凌乱不堪,我们已很难像把握过去一样再把握今天,今天充斥着未来的痕迹,变成了未来的碎片和投影,而过去也和现在一样,变成了未来的一部分。我朦胧地感觉到,也许今后,我们将无所不晓,甚至对未来也是这样。我们将不可避免地生活在未来的世界里,就像今天这个时候一样。或许,我们以后所面对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将不是没有未来,而是太多的未来,同时也是透明的,降临得太快的未来,我们所要面对的是一个不再有过去,也不再有现在的生活。
“哎,张先生,等等,这个你可一定要带上。”看到我突然要走,他忙拦住了我,把放在桌上的一盒包装精美的化妆品递给了我。“这是按香港的最新配方生产的,拿回去送给女朋友,肯定好。”
我没有拒绝。但他还想叫人开车送我回去,我却拒绝了。出门后,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几乎是带着一种厌恶的心情离开了这座形状像个化妆品瓶子一样的大楼。下车的时候,我试图把化妆品扔到车上,但驾驶员却从后视镜里看到了,他好心地提醒我,不要忘了把它带走。我只得把它拿了下来,塞进了马路边离我最近的一个垃圾箱。
晚上,我和大胡子的朋友老李碰了头。看样子老李比我还年轻,他是一个穿着白色T恤衫,牛仔裤,戴着一副窄窄的方形黑框眼镜的小伙子。我们在宾馆的酒吧里坐了一会。酒吧里很吵,灯光下的小舞台上,一个穿着白色的短衫和用闪光的金属片做成的超短裙的女歌手在用粤语演唱香港的流行歌曲。和常见的那些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酒吧歌手不同,她的歌声嘹亮而醇厚,虽然我不能听懂那些歌词,但也一样能感觉到她演唱的魅力。几乎她每唱完一首歌,就有人上去送花。在和老李寒暄了一番后,我们的话题就从这个女歌手的身上开始。
“这个女的是北京来的,曾经得过前年全国美声唱法专业组比赛的亚军,去年年底才到广州,现在已经很有名了。”老李说。
“难怪,刚才一进来我就觉得她和一般歌手不一样。”我喝了一口啤酒,回忆起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她的表演,那时她一袭黑色长裙,显得高贵典雅,一曲威尔第的《让思想乘着歌声的翅膀》荡气回肠,让人如闻仙乐,几可三月而不思肉味。
“那当然。但现在都一样了。”在黑暗中,老李对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嘛。”
“听大胡子说,高前来找过你?”我收回纷乱的思绪,直奔主题。
“找过。”老李点上了一支烟,“你们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
“是吗?”我若有所思地问。酒吧里又响起一阵掌声。那个女歌手连连向台下点头,嗲声嗲气地向这个先生那个老板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11月的时候,他在我这里住了一个多星期。”老李说,“他告诉我,他从深圳来,想在广州找个工作,可实际上,一直到离开我这里,他哪里也没去。”
“你说什么?”我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他根本就没有出去找工作,很有可能,他连我的门都没出去过一次。”
“那他在干什么?”
“睡觉,帮我打扫卫生。”老李看了看我,似乎有些怕我不相信他的话。“每天他都睡到中午才起来,然后帮我打扫房间,拖地,抹桌子,擦窗户,刷马桶,什么都干,有一天,我下班后看到门口摆得整整齐齐的鞋子,都还以为走错门了。”
“后来呢?”我感到有点困惑。
“没有后来,后来他就走了。临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一千块钱,他怎么也不肯要,最后只收了两百块钱,大概他觉得这样才对得起他每天给我干的那些活。”
“他有钱吗?”
“没有,他来找我的时候,衣服又脏又破,胡子也没刮,那个样子,就像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
我点点头。
“不过,他做事情很认真。你不知道他把我的马桶刷得有多干净,我坐在上面,都拉不出来了。实在是太干净了,反而不习惯了。”老李端起酒杯和我碰了一下,似乎是有些内疚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也没能帮上他什么忙。他走的时候我问他找到工作了没有,他只是点了点头,可到底找到了没有,我却不是很清楚。我本来想问他是不是愿意到我的公司里先找件事干起来,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我懂。”我也端起酒杯和老李碰了一下,表示理解。我知道,老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高前一直不是那种能够或者愿意接受别人帮助的人。他的这种气质如此明显,以至于常常让人爱莫能助。不过,我觉得,这也许正是高前之所以是高前的原因。
第二天下午,我把事情办完后,直接乘火车去了深圳。我原本还想在广州停留一下,甚至也想过要是能找到高前的下落的话,争取和他见一面。可不知怎么搞的,同老李见过面后,我却突然不想再见高前了。不仅如此,我还突然变得很害怕见到高前。
在乱糟糟的火车站候车的时候,我曾远远地看到一个很像高前的人在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人,可是,当他朝我这边看时,我立即把头转了过去。
过了一会,我把头慢慢地扭了过来,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我的心情突然沮丧起来。感到追悔莫及。
回到上海后,我没有马上和方湄联系。我让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休息了几天,然后给方湄打了个电话。就像我猜的那样,电话没人接。估计她十有八九又在外面瞎折腾,我就索性不再和她联系。按理,她应该早就从南京回来了。可我又等了好几天,还是不见她的踪影,不禁心里有点着急。就打了一下她的手机,可手机里传来的却是用户已经关机的声音。我只好给大胡子打了个电话。大胡子一听是我,似乎很激动。
“等等,不要挂,我马上出来。”他压低声音说。过了一会,他的嗓音恢复了正常。“这些天累坏了,忘了和你联系了。回上海了?”
“上个星期回来的。方湄怎么样?”
“正在录音棚里录音呢。”大胡子得意地说。
“录音?”我有些糊涂。“怎么,她这么长时间还没试唱?”
“不,那个早录过了。告诉你,你做了件好事,方湄的条件不错,公司准备做一下她。现在我们人在北京,正在让她试着录一些歌。如果一切顺利,今年夏天,我们准备把她推出来。所以,也请你多包涵了,把方湄借给我一阵子,事情实在太紧张了。不过你放心,有我在,方湄绝对安全。”
“什么?”
我把话筒从耳朵边拿下来,看了看这个奇妙的能把远处的声音原封不动地送到千里之外的东西,感到真是不可思议。大胡子还在里面蹦蹦跳跳地说着话,就像一锅水煮开了一样,不停地冒出热腾腾的蒸汽出来。我把电话轻轻地挂上,大胡子的声音,还有他都一下消失了。我走到阳台上,楼下的一棵法国梧桐已经泛绿。外面的马路上,是在春天的阳光下疾驰而过的公交车。一个小伙子在人行道上骑着自行车慢慢地往前走去,很快就被前面的楼房遮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