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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吴法宪回忆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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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他们开会,讲话,说明任务的重要性,布置工作。周恩来每半个月在人民大会堂东大厅,主持专案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每个专案组汇报工作,会议常常是从晚上八、九点钟一直到第二天拂晓,每次会议都是如此。
  (6)专案组办案的最关键的要害在于,受专案审查者的“罪名”基本上都是根据当权者的政治需要来制造的,而不是根据事实来判定的。吴法宪回忆说“由于弄来的材料究竟那些是真,那些是假,无法判定,时间一长,办专案的人就越来越不积极。而这时上面就来压,就批评工作人员‘右倾’,要求他们严格审查呀!认真调查呀!赶快作结论哪!然而不管上面如何压、如何批,进展还是不大。本来嘛,都是些冤、假、错案,又从哪里搞得到过硬的材料呢?!”
  中共粉碎“四人帮”后给几乎所有文革期间被打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平反昭雪,并指出他们的受迫害都是林彪和“四人帮”所为,但却绝口不提毛泽东和周恩来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吴法宪在回忆录中举出了彭德怀遭受迫害一事。1981年1月23日最高法院特别审判庭在求判决书中说“一九七O年十一月三日,黄永胜同意彭德怀专案组提出要对彭德怀‘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公民权利’的意见,对彭德怀进行迫害。”然而原报告是这样写的“永胜同志,遵照您对彭德怀结案材料可以上报的批示,现整理好,呈上,请审视。”时间是1970年9月17日。黄永胜则在11月3日批示“同意”。黄这个“同意”是指“同意上报”,而非同意该审查的结论。吴法宪说“在当时的情况下,彭德怀的问题不是黄永胜能说了算的。彭德怀的问题,中央早已经定了调子,除了毛泽东本人以外,任何人对此都不可能有任何的改变。黄永胜个人同彭德怀没有什么恩怨,他在这个位置上只能是替中央或毛泽东办事而已。其实,当时的各个专案组的工作,事无巨细都由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周恩来负责。大一点的事情,要由毛泽东来决定。这是当时党内一般的组织原则,也是一个常识。对彭德怀这一类人物的处理,别说黄永胜对此事没有任何决定权力,就是林彪、周恩来,也是作不了半点主的。”吴法宪直言“彭德怀的问题应该由毛泽东来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算到黄永胜的头上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黄永胜对彭德怀的问题是没有决定权的。当时中央专案组上报的文件太多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有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签字。我想这些文件应该都还在。为什么只算没有决定权的黄永胜的帐,而不算有决定权的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帐呢?”
  吴将军最后这句话质问得好!为什么邓小平不敢追究毛泽东和周恩来大搞政治迫害的责任?为什么要嫁祸黄永胜等人?彭德怀是在1974年11月29日含冤去世的,那时林彪早已横死蒙古沙漠多年,黄永胜也被毛泽东关押审查,如果彭德怀真是林黄等人搞的冤案,为何毛泽东周恩来不给彭德怀平反昭雪?我们再进一步追问,彭德怀去世时,正是邓小平的第二次复出之际,邓不仅担任政治局委员,还是解放军的总参谋长和国务院副总理,按照这一逻辑,邓小平也是党政军内的当权派,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邓小平也参与了迫害彭德怀的活动,邓小平难道就不须为彭德怀之死一事负责吗?!
  十一、“上海带人”之内幕
  文革期间,吴法宪作为军委办事组副组长、空军司令,自己的本职工作都忙不过来,可有时却身不由己卷入一些非常事件中去。记得当年“两案”审判时,当局就指控吴法宪按照江青的旨意派人到上海找有关江青的资料,还曾经将有关人等带到北京。笔者几年前就曾质疑过此事:如果没有更高一层的授意,吴法宪作为空军司令有什么权力到上海“抓人”?读了吴将军的回忆,笔者心中的问号终于有了答案。
  由于江青在三十年代的上海颇有一些“绯闻”,1968年春,上海地区的红卫兵曾收集了这方面的材料,并印成小册子,在市内悄悄流行。江青知悉后认为这是上海市公安局搞的,并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要求周恩来予以处理。吴法宪回忆说“周恩来同意派人到上海去彻底处理这个问题。他当即布置说,去上海的人有两个任务,一个是把搞江青材料的人统统都抓起来,另一个就是把上海市有关江青的材料,包括小册子和传单,都统统收到北京来。” 周恩来和江青都要求吴法宪去办,理由是吴有飞机,来去方便。吴本来不愿去,借口对上海不熟悉,但是陈伯达却说“不要紧,由我们碰头会议全体给你写个授权书,集体授权给你,这样事情就好办了。”周恩来马上点头说“好!”吴回忆说“陈伯达当场起草了一个授权书,并给这个任务起了一个代号,好像是叫‘四一二任务’。在授权书上第一个签名的是周恩来,第二个是陈伯达,第三个是江青,以后谢富治、杨成武、汪东兴等所有到会的人,也都依次签了名。这样一来,我再也不好说什么了,只好同意去上海跑一趟。”
  吴法宪领受任务到了上海后将授权书出示给张春桥,传达了周恩来的指示,并特别向张春桥说,上海的事情不熟悉,具体问题由张来办,不论张春桥交来什么,吴本人只是负责将有关人等和材料转交给周恩来和江青。吴回忆说“结果不久,张春桥就把黄赤波(黄赤波为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笔者注)等人交来了,我就派飞机把这些人都送到北京,交给杨成武。至于红卫兵们在上海散发江青的材料,到处都是,没有办法收干净,反正张春桥交给我多少,我就接收多少送回北京。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就回到了北京。我把带回来的材料全部交给了周恩来。对这些材料,周恩来不拆封,更不看,只是贴上了封条就全部交给了江青本人。我把这次去上海的情况,写了一个报告,并由杨成武和我两个人签名,提交给了中央文革碰头会议。”另外,江青本人还单独交代吴法宪将上海的作家孙竣青带到北京,并不许将此事告诉张春桥,然而孙竣青一被带到北京就被江青抓了起来。吴法宪一直不清楚江青为何要抓孙某人,为何不要张春桥知悉此事。
  显然,吴法宪去上海执行的任务当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但却是直接奉了周恩来的指示。为了江青个人的私利,周恩来毫无原则地纵容、逢迎江青的无理要求,利用手中的职权充分满足了江青的私欲,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凭江青一句话就抓捕了上海市的公安局局长和作家等人,从而又一次制造了冤案,联系到周恩来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如此堂堂的国务院总理有何脸面和资格被称为“人民的好总理”?!
  此外,笔者还注意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查厅起诉书》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名下有这么一条罪状:“一九六六年十月,江青勾结叶群,指使江腾蛟搜查上海文艺界人士的家。叶群让吴法宪把江腾蛟找来北京,对江腾蛟说:‘江青同志有一封信落在郑君里、顾而已他们手里,现在究竟在谁手里不清楚,你可以组织些人搜查一下郑君里、顾而已、赵丹、童芷苓等5个人的家,凡是书信、日记本、笔记本之类的东西都拿来’。‘要绝对保密’。江腾蛟回上海后,组织40多人,冒充红卫兵,于十月九日凌晨,搜查了赵丹、郑君里、童芷苓、陈鲤庭和顾而已的家。江腾蛟将搜得的东西分两次送北京叶群处。一九六七年一月,在江青亲自监视下,谢富治、叶群动手将搜查来的有关江青的信件、照片等烧毁。”

   发生在1966年10月的这一幕与两年后发生之事何其相似!都是江青授意他人去上海收缴不利于自己的资料,而1968年的行动却更甚以往,不仅仅是搜查资料,干脆下手抓人了。1968年江青的行动得到了周恩来的大力支持,江青在1966年10月搞的上海搜查文艺界人士之家一事难道就没有周恩来等人的大力支持?一个江腾蛟只奉了叶群的指示就敢于命令军人执行抄家任务?其背后怎么可能没有更高一层的确认、批准?吴法宪不是1966年事件的执行人,未必知晓其中之内幕,但是我们有理由对中共单方面的说辞予以质疑,笔者相信该事件总会有真相大白之日的。
   十二、“杨余傅事件”
  文革史研究中有一些较为复杂的事件,不太容易解释清楚。以笔者愚见,“杨余傅事件”就是一个悬案。迄今为止,笔者尚未见到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官方的一家之言当然不用说了,官方只是将一切罪过往林彪和江青身上一推就行了。史学界之所以解释不清这段历史,关键还在于没有把握住该事件的本质,有些关键的史料未曾披露,而当事人在事后由于受时代和环境的影响,局限性很大,往往推诿或掩饰其中的重要情节,回避了自身的问题,故无法客观地回首往事,致使此一事件越来越扑朔迷离。杨成武事后所写的《杨成武自述》就是典型一例。以笔者的看法,所谓“杨余傅事件”,其实就是“杨成武事件”,余立金和傅崇碧都是陪绑,受到杨成武的牵连。如果史家不能搞清杨成武其人在文革当中的活动,就无法解释“杨余傅事件”的原委。那么吴法宪将军在其回忆录中向世人披露了哪些有价值的资料呢?笔者在此罗列如下:
  (1)杨成武是林彪的老部下,林对杨十分器重,1965年12月上海会议批判罗瑞卿时,杨成武就是军委三人领导小组的成员。罗下台后,杨成武荣任代总参谋长。1967年9月中央决定成立军委办事组,杨成武当了办事组组长,相当于军委秘书长,掌握了军队的实权。叶群曾亲自安排杨成武的女儿杨毅到《空军报》工作,可见林杨两家关系之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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