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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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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宦者畏惧李膺又被任为司隶校尉,与太学生首领郭泰等结交,反对宦官专权,有“天下楷模李元礼”之誉。这时宦官张让之弟张朔为野王县令,贪残无道,甚至杀害孕妇,闻知李膺严厉,惧罪逃至洛阳,藏匿在张让宅中。李膺知道张朔的罪状,亲自带着从吏到张让宅中搜捕张朔,交付洛阳狱,取得供辞,立即处决。张让为弟向桓帝诉冤,桓帝诏李膺入殿而亲自诘问为何擅自诛杀官员。李膺据理对答,还要求给五日期限,追查首恶分子。桓帝觉得李膺无罪,不再追问,便让他退出。从此宦官都小心翼翼,不敢再出宫门。桓帝觉得奇怪而问其原因,都说害怕李膺。
  经历两次党锢事件延熹九年(公元166 年),李膺等捕杀与宦官勾结的卜者张成之子。宦官集团乘机反扑,指使张成的弟子牢修控告李膺等人交结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随从宦官的要求,下令逮捕党人,李膺也被捕。审查此案经过三府(汉代的太尉、司徒、司空所设的府署,合称三府)时,太尉陈蕃认为李膺等颇有声誉,罪名不实,不肯“平署”(联合签署)。桓帝大怒,将李膺等人关进了属于黄门署的北寺狱,株连达二百多人。外戚窦武等出面援救,桓帝才将李膺赦免,“禁锢终身”,不许做官。官府中还记录有党人名单。这是第一次“党锢”事件。李膺回乡后,居于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山中,士人“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
  等到陈蕃免了太尉,朝野之人都属意于李膺。荀爽担心李膺因名高而致祸,写书劝告他明哲保身。不久,桓帝死,灵帝立,外戚窦武为大将军,名臣陈蕃为太傅,两人共掌朝政,合谋诛除宦者,重新任用名士,任李膺为长乐少府。但因宦官势大,一时未曾动手。宦官却在建宁二年(公元169 年)先发制人,迫使灵帝收捕窦武。窦武兵败自杀后,宦官得势,又肆意逮捕“党人”。乡人劝告李膺逃匿,李膺毫不畏惧。结果,李膺及杜密等百余人被捕入狱处死。同时受株连而被处死、迁徙、禁锢者“六七百人”。这是第二次“党锢”事件。
  李膺的妻子迁徙边地,门生、故吏及其父兄并被禁锢。李膺的门徒景顾因漏名而未被处治,其父景毅不愿苟安,上书请求免去侍御史的官职而返回家乡蜀郡。
  时称“李、杜”
  杜密(?—169),字周甫,颍川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人。据传,“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升至代郡太守,再任泰山太守、北海相。宦官子弟为其属县长官有奸恶行为者,都收捕查办之。
  后来杜密去官还乡,常去拜谒地方长官,多所请托。同郡刘胜(字季陵)从蜀郡告归乡里,闭门修养,不大交往。郡太守王昱对杜密说:“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他知王昱激己,答道:刘胜官位高,您待为上宾,但他知善不荐,闻恶不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这是罪人;我知善必举,知恶必纠,使您“赏罚得中”,这不是显然的高低之分吗?王昱惭愧而佩服,待之弥厚。
  桓帝时,杜密任为尚书令,迁河南尹,转为太仆。“党人”事起,被免官还本郡,与李膺一同坐罪,两人齐名,故时人称为“李、杜”。太学生誉之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灵帝时,陈蕃辅政,杜密又任太仆。“党锢”事件再起,被迫自杀。
  第四节范滂、张俭、贾彪范滂严整疾恶范滂(137—169),字孟博,汝南征羌(今河南郾城东南)人。少时因“清节”为州里所佩服,举孝廉、“光禄四行”(敦厚、质朴、逊让、节俭)。冀州因饥荒而百姓闹事时,范滂由朝廷任命为清诏使,前去审理之。他登车前往,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待到了州境,地方官自知贪赃枉法,闻风而弃官逃跑。他对朝廷的报告,都能合乎众议。
  任光禄勋主事之时,他对光禄勋陈蕃以“公礼”相待颇为不满,乃弃官而去。郭泰批评陈蕃未曾优礼对待范滂,陈蕃承认欠妥。
  后又被太尉黄琼辟为掾属。皇帝诏令三府掾属“举谣言”,即举报地方长官贤奸、百姓苦乐。范滂举奏刺史、二千石(即州郡长官)、权豪之党二十余人。掌举奏的尚书责备他举劾猥多,怀疑他有私心。他说:我的举劾,如果不是针对奸暴而为民除害,那还有什么必要!现在只是先举所急,还有待充实材料。“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如果我言之不实,愿受处治。但他察觉情况复杂,本意难以兑现,便投劾而去。
  郡太守宗资曾闻范滂之名,任其为功曹,委以政事。他在位,“严整疾恶”。如有不遵孝悌之行、仁义之道者,一概斥逐之。荐举清节隐居之士。他的外甥李颂,本是公族子孙,但未被乡里荐举,中常侍唐衡为其向宗资说情而拟用为吏。范滂以为推荐者人品不正,便不召李颂。宗资知之,迁怒而责打办事小吏,小吏以为范滂决定正确而不可违背。宗资只好作罢。郡中之人对此颇存看法,指范滂亲信任用之人以为“范党”。
  后来范滂被诬为“党人”,被捕关进了黄门北寺狱。狱吏将拷打审问囚犯,范滂因为同囚者大多病弱,乃要求先受审,遂与同郡袁忠争受刑。中常侍王甫审问拷打囚犯时,范滂等颈、手、足上都戴着刑具列于阶下,王甫审问他:你为臣不忠,“共造部党,自相褒举,评论朝廷,虚构无端,诸所谋结,并欲何为?皆以情对,不得隐饰。”范滂对答:我只知道孔子“见善如不及,见恶如探汤”之言,政治上要求分清贤奸,奖善惩恶,不懂得什么是“党”。王甫说:你拔举用人,合则相好,不合则排斥,什么意思?范滂仰天而叹,自觉问心无愧。王甫无法,只好解下他的刑具。
  范滂因无罪而释放,南归。从洛阳出发,汝南、南阳二郡士大夫迎接者数千辆。同囚乡人殷陶、黄穆也免罪俱归,并侍卫于范滂,应对宾客。范滂对两人说:你俩相随,是加重吾罪,遂遁逃还乡。
  建宁二年(公元169 年),大诛“党人”。诏令急捕范滂等。郡内督邮吴导来到县里,手捧诏书,紧闭传舍,伏床而泣。范滂听说此事,知道必为自己,随即主动投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要和他一同逃走。范滂说:我死则祸了,怎敢连累于你,又使老母流离呢!其母与他诀别。他对老母说:我死得其所,只是希望大人“割不可忍之恩”,不要增加悲伤。老母道:“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得兼乎?”范滂跪下受教,再拜而辞。对他的儿子说:“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路人闻之,莫不流涕。这时范滂才三十三岁。
  张俭举劾侯览张俭(115—198),字元节,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西南)人。父张成是江夏太守。张俭初举茂才,因刺史不是正经人,推说有病而不起。
  延熹八年(公元165 年),任山阳郡东部督邮。这时中常侍侯览家在山阳郡属县防东(今山东金乡南),残暴百姓,所为不法。张俭举劾侯览及其母罪恶,请求诛之。侯览扣押其章表,使不得上达朝廷,从此结怨。乡人朱并本是佞邪之徒,因被张俭冷落而怀恨在心,上书告发张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于是欲诛捕之。张俭逃跑,所到之处,都因重其名行而收容之。后来流转到东莱郡,躲在李笃家。外黄县令毛钦带着武器来到,李笃对毛钦说:张俭天下闻名,无罪而躲匿,你忍心捕他吗?毛钦劝李笃不必要做老好人。李笃说:我好义,你如今也有一半。毛钦叹息而去。张俭由李笃设法逃亡出塞,故得以免祸。据说,张俭逃难所经历之处,“伏重诛者以十数,宗亲并皆殄灭,郡县为之残破”。《党锢传·论》对此救贤扶危精神大加表扬,说:“张俭见怒时王,颠沛假命,天下闻其风者,莫不怜其壮志,而争为之主。至乃捐城委爵、破族屠身,盖数十百所,岂不贤哉!”
  张俭历经磨难,到中平元年(公元184 年)“党事解”,才返回乡里。
  建安年间逝世,终年八十四岁。
  贾彪同气相求贾彪,字伟节,颍川定陵(今河南舞阳北)人。少时游洛阳,志节慷慨,与同郡荀爽齐名。起初与郭泰同为太学生首领,结合李膺等人,评论朝政,褒贬人物,与“党人”同气。
  初举孝廉,补为新息县长。平民贫困,多不养子女,贾彪订了严厉的制度,凡不养子女者与杀人同罪。有一次,他出城巡视,城南有盗劫害民者,城北有妇人杀子者,掾吏想引他往南。他怒道:“贼寇害人,这是常有之事;母子相残,实是逆天违道。”随即驱车北行,查办其罪。因此几年间,民养子者数以千计,都说这是贾彪治理的效果。
  延熹九年(公元166 年),党事发生,太尉陈蕃谏诤无效,朝臣惊惧而不敢言。贾彪对同志者说:“吾不西行,大祸不解。”于是到了洛阳,劝说窦武等人向皇帝报告情由,桓帝因此大赦“党人”。李膺释放后,说:“吾得免此,贾生之谋也。”
  先前岑蛭因党事逃亡,亲友大多收匿之,贾彪独闭门不纳,为众人所怨。他解释说,岑蛭触犯皇帝而获罪,咎由自取,吾既然不能捕捉他,又怎能收容他。众人都服他处理有原则。
  后以“党人”禁锢,死于家中。
  第五节郭泰郭泰(128—169),字林宗,太原界休(今山西介休)人。家庭世代贫贱。早孤,母亲想要他到县府做点事。他说,大丈夫不能为“斗筲之役”。从师就学三年,博通典籍。善于谈论。游学于洛阳。与河南尹李膺相友善,于是名震京都。后归乡里,官吏诸儒送至河上,车数千辆。他只与李膺同舟而济,众宾望之,以为“神仙”。
  司徒黄琼征辟,太常赵典推举,有人劝郭泰乘机仕进,他认为世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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